一去到,果然人山人海,入口買票打哂蛇餅,足證港豬們對於呃飲呃食係幾熱衷。幸好公司早已特事特辨,循特快途徑訂好入場門票,毋需浪費時間在人群之中:
成個場搞到好似大型老蘭咁,港女們花枝招展,低胸deepV露背短裙乜都有,候洋腸而噬;不過鑑於跟大隊一起,在總舵主及其夫人面前,魔術師亦唔方便周圍影。之不過見到金豬,就想起港豬,不得不破例影番張:
除咗「酒」之外,今年比去年多咗好多貴夾唔飽的食物攤檔,很有「熟食車」的味圖,唔知係咪「hea做財爺選特首」的「天機」之一。呢張鬆郁濛就係魔術師在匆忙中拍下,圖中可見黃C上司的手及其 Apple Watch:
要「試酒」(其實有幾多港豬識?)就要用品酒卡,每張品酒卡有8個tokens,視乎要試酒的類別扣減相應tokens數目,場內亦有增值機可供遊客使用:
另外值得一讚的是個人酒杯及掛頸酒杯袋的設計,十分細心,用完仲可以拎返屋企:
最唔明的就係呢本coupon book,都唔明做乜唔電子化。咁鬼逼人,場地地圖又唔多,邊有人咁得閒睇你邊個 booth 有免費薯片礦泉水派,仲要戇QQ行去拎咁傻仔啊?
魔術師唔係好飲得,淺嘗即止,趁總舵主及其夫人遊完兩個鐘,意興闌珊要歸定湊仔之際,便亦順便告辭,將剩餘的品酒卡,捐給其他酒鬼同事。其實魔術師唔係咁鍾意人多擠逼的地方,係應酬一下才會去,更唔方便在眾人呃免費酒飲(即係將公司送的品酒卡tokens用到盡)的時候掃貨,寧願在較早前訂返一箱副牌便了(情況同書展一樣,要買的話不如平日買,無謂人逼人咁去趁墟):
更衰的就是,魔術師走咗上到巴士,先接到靚姐姐信息,話佢都係現場。緣慳一面,激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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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 2016年10月29日
特首選戰
曾俊華:何時參選是天機
反駁葉劉 「hea到10年都幾有天才」
退休大法官胡國興「搶閘」參選特首,其餘未曾正式公布「去馬」的熱門人選繼續「隔空過招」。
日前被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批評過去10年「有啲hea做」的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周五出席中大講座時笑言葉劉曾經是他的「老闆」,當年對他評價不錯,相信她亦明白擔任司長的難度高,「hea到10年都幾有天才」。被問到何時正式宣布參選,曾俊華繼續守口如瓶,只說「呢啲天機嚟噃」。
已表明有意角逐特首的葉劉淑儀周五表示,自己正準備政綱及文宣工作等,強調其他對手的行動對她沒有影響。她又改口讚揚曾俊華在擔任海關關長與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時均屬「稱職」,分別在打擊盜版時雷厲風行,以及在舉行世貿部長級會議時表現好。至於曾擔任財政司司長的表現,她則稱「有機會先再切磋」。
CY稱做醜人要有擔當
另一方面,特首梁振英日前意有所指地表明希望管治團隊可以「責無旁貸、心無二用」。他周五再次出招,以「The buck stops here」為題發表網誌, 指很多人「為求做好人,就不斷『推莊』卸責」,但他作為政府首長不能迴避。他舉例,在過去4年包括對土地開發、港獨及立法會宣誓均是如此,「做醜人要有擔當和勇氣」。
曾俊華周五在中大發表演講,談及個人成長經歷,其間再被學生問及其參選特首意向。他僅重申過去說法,稱假如對香港有貢獻,「係絕對會考慮任何事情」,當被問到何時會正式宣布參選,是否等到選委會選舉有結果後,他說:「呢啲天機嚟噃。」
曾俊華亦有回應梁振英的「責無旁貸」論,指出政府團隊彼此目標一致,「都係想讓香港成為更加好的地方,生活得更舒適的地方」,強調社會必須保持團結才能夠解決問題,「呢一點正正是所有負責任的官員都要思考」。
被問及立法會宣誓風波,曾俊華說「好清楚香港係中國的一部分,絕大部分香港人都會認同」,亦相信市民不會認同有關立法會議員的言論。
但曾俊華認為,社會需要反思並保持包容,「了解吓對方點解要講這些,背後還有什麼理念和思考?大家溝通多些,我相信沒有什麼問題是解決不到的。」
田北俊倘獲邀樂意助選
對於葉劉淑儀日前批評他擔任財政司司長「hea做」,曾俊華透露,當年擔任保安局局長的葉劉是他「老闆」,「當時都俾幾好嘅評價我」,亦感謝她不時提點意見,「啟發到我一些盲點」。曾俊華表示,葉劉在政府工作多年,應知道司長職位「有幾難做」,「hea到10年都幾有天才」。
一直主張「ABC(Anyone But CY)」的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周五稱,曾致電曾俊華詢問其參選意向,在數分鐘對話中,感覺對方準備參選,「我有自己嘅感覺,希望我嘅感覺沒錯。」他表示,自己會積極爭取成為選委並支持曾俊華,若對方邀請亦樂意為他助選。
另一名被視為特首黑馬人選、行會成員兼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接受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電台錄音節目訪問時表示,梁振英在房屋及扶貧方面都做了很多,卻被反對派不斷批評,「你批評佢乜乜乜要有理由……咁多年來最用力推動房屋、土地的就是呢個特首。」
李國章又批評傳媒「好嘢唔報,衰嘢就鍾意報」, 令梁振英即使有利民措施亦無法凝聚社會,「新加坡會唔會咁?泰國會唔會咁?」
那些甚麼工展會丶飲食博覽丶Wine and Dine甚麼的趁虛式活動都幾無聊⋯⋯真係喜歡及懂得飲食也不會怎麼去這些活動
回覆刪除喜歡食會走遍各式丶各地食肆,品嚐的不只食物還有環境。酒嘛⋯ 酒坊也有不少品酒活動,熟客仔/行家用得着去逼嗎?
不過書展我一年總得去逼一次的,因為對我來說,書展不只是買書,還有玩具!有一間專做童書及外國大品牌玩具的代理公司,每年都會攞啲倉底貨或外盒較殘的貨到書展傾銷。約只是正常零售價的三分一,送禮自用也很抵!還有我自己一些個人"辟好"的小說/漫畫,只有台灣書商才出版或代理翻譯版,香港極少代理,在書展一次過訂更優惠,更省時(^o^)
//真係喜歡及懂得飲食也不會怎麼去這些活動
刪除//熟客仔/行家用得着去逼嗎?
其實唔使專業, 業餘飲食品酒都大把呢啲活動. 工展會丶飲食博覽丶Wine and Dine呢啲只係俾班港豬由唔識扮業餘,柴娃娃忽然專家而已.
仲記得迷你倉火災,班妄民全部都變哂消防專家...睇怕傷港民族都係有鋪忽然專家癮.
//每年都會攞啲倉底貨或外盒較殘的貨到書展傾銷。約只是正常零售價的三分一,送禮自用也很抵!
書展變咗天光墟!
//只有台灣書商才出版或代理翻譯版,香港極少代理,在書展一次過訂更優惠,更省時(^o^)
乜有得咁...我淨係網購, 買唔到就算.
//可惜眾笨土小妹對此類中剷堅離地的飲食節目均興趣闕如
回覆刪除我就奇怪,呢挺活動其實吸引好多真•笨土的港豬去的,唔通你公司d小妹剩係識類似去元朗睇紅葉呢類懶笨土的活動?我有個pk波友,早輪一腳踏幾船港女,佢話試過短短幾個禮拜都睇咗幾次紅葉...
//「了解吓對方點解要講這些,背後還有什麼理念和思考?大家溝通多些,我相信沒有什麼問題是解決不到的。」
二撇雞成9日兩頭蛇,阿爺俾佢做都難。頂多搵佢做政務司司長,扮下白臉。
//唔通你公司d小妹剩係識類似去元朗睇紅葉呢類懶笨土的活動?
刪除佢地會去外國行山的...所以我覺得呢班小妹係朱仔同小L老C式的浪漫笨土有青。
//二撇雞成9日兩頭蛇,阿爺俾佢做都難。
如果話娘君艷 last minute 先取消居英權係舐到盡, 咁二撇雞都唔好得去邊.
// 黃C上司當然舉脚贊成
回覆刪除禾合石有萬聖 party 佢都會陪老細去
// 在總舵主及其夫人面前,魔術師亦唔方便周圍影
就影總舵主及其夫人
// 掛頸酒杯袋的設計
初初見到 apple watch 張相以為是擺樽酒入去, 然後又諗會否是洋腸後的嘔吐袋
// 阿爺俾佢做都難
開多個特首後位俾 689 睇住佢
// 二撇雞都唔好得去邊
二撇雞 hea 做又搞出大頭佛, 當事人賣晒啲樓只係買番一間竟然係唔符合, 難得賞素庭一齊癲曲解捉字虱, 唔該天才定白癡出來講解一下蠟髮原意, 廢事當事人冇錢玩覆核便成案例累街坊...
//就影總舵主及其夫人
刪除唔係掛??
//嘔吐袋
正喎, 一物二用...
//開多個特首後位俾 689 睇住佢
底線球證
//廢事當事人冇錢玩覆核便成案例累街坊...
搞親JR都搞個傀儡申請法援架喇!
// 搞親JR都搞個傀儡申請法援架喇!
刪除覆主有幾層樓攞乜鬼法援?
鬍鬚仔去選秀, 政綱一定包括切蕉, 阿爺唔俾佢切, 以佢轉數不是裏外不是人...
當時佢 oh his behalf 力推爛蕉, 但是推介會以至稅局 faq 從來冇明示過好像神一樣「只有一」, 咁人地賣 Q 晒黎買已經超額完成仲唔合規, 這民事案不是無中生有的嗎? 鬍鬚仔有責任出來講解吓囉, 條例係明刀明槍用黎打擊樓價架嘛, 唔係陰人架嘛, 而家咁啫係咩意思喞.
嗱, 鬍鬚仔而家又入 p 波 hea 做嘞!
//鬍鬚仔有責任出來講解吓囉
刪除//對於涉案業主曾引用財政司司長曾俊華的網誌,以支持其說法,上訴庭並不認同有助解讀法例,因法例本身已非常清晰。
鬍鬚仔寫blog都寫得hea過人至真!
信報 2016年11月1日
換樓退DSD 稅局上訴得直
條例只適用「買一賣一」
一名業主於2013年政府推出雙倍印花稅(DSD)後「換樓」,先買入一個大單位,再賣出另外兩個細單位,他向稅務局申請退回多繳的印花稅,卻被局方以並非「一換一」為由拒絕;業主申請司法覆核,去年4月獲判勝訴,可取回逾27萬元稅款,但稅局不服提出上訴,上訴庭昨頒下判詞,裁定稅局上訴得直,毋須向有關業主退稅,並可獲訟費。
「二換一」無權免印花稅
本案是DSD政策生效以來,首次遭到法律挑戰;印花稅署署長昨歡迎上訴庭裁決,認為澄清了《印花稅條例》中,有關條文的正確詮釋,裁決亦與印花稅署一貫所持的觀點相符。
判詞指出,案中爭拗點在於《印花稅條例》中的「原物業」,是否只限於一個物業;而有關條文以中英文表達「原物業」時,曾分別用上「another」及「另一」的字眼,清楚顯示「原物業」不可能多於一個。
上訴庭又認為,申請退回印花稅有時間限制,若業主同時擁有兩個物業,將出現兩個申請退稅的期限,稅局在劃定申請時限時就有困難。由此可見,法例的原意是「一換一」,所以「二換一」無權獲印花稅豁免,因此推翻原訟庭決定,裁定稅局上訴得直。
財爺網誌未能解釋法例
對於涉案業主曾引用財政司司長曾俊華的網誌,以支持其說法,上訴庭並不認同有助解讀法例,因法例本身已非常清晰。
至於稅局在案中引述了財經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於立法會的發言,上訴庭指出,陳家強當時只是舉出一個例子,並非解釋所有情況,故不能作準,又表明法庭現時已極少使用官員在立法會的發言去解釋法例。
根據案情,案中業主何國泰於2013年6月斥資730萬元,購入馬灣珀麗灣一個逾1000呎單位,並於兩個月後分別把原本持有的兩個青衣翠怡花園單位出售,套現808萬元;他認為此舉符合DSD退稅機制,即換樓人士只要「先買後賣」,在半年內出售單位,就可獲退回多繳的稅款,於是向稅局提出申請,惟局方卻認為他是「二換一」而非「一換一」,故不可獲得退稅優惠。
【案件編號:CACV5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