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被控暴動罪少女稱已流亡台灣 2017/08/27 17:15
去年旺角騷亂被控暴動罪的 18 歲女被告李倩怡,一段錄音在網上流傳,稱自己已「流亡台灣」,獲台獨組織幫助。據了解,警方已把她列入監察名單,一入境就會被捕。
李倩怡原定今年一月中提訊,她棄保潛逃,法庭已經發出通緝令。網上流傳一段聲稱是李倩怡於八月二十二日錄製的聲帶,說自己不信香港有法治,又形容當局起訴她是「政治檢控」,她選擇流亡台灣、逃避審訊,「尋找新自由的可能」,又指接受了台灣獨派組織幫助。據了解,警方已將她放入監察名單,若她再入境會隨即拘捕。
香港與台灣沒有簽訂移交逃犯協議,警方暫時未有計劃要求當地部門協助。
1. 嗱,呢位李小妹就真係「真.巷蜀份子」嘞!夠膽死棄保潛逃,不惜被黑警通緝,走去同呆蜀連線,點睇都比糧油琦天梁黃台瓜痴瘋仔等等勇武,更絕對唔係好似某些自稱「魚蛋革命時走去保護兄弟」的柒青咁(見《新聞雜評(一百六十一)》),人掟磚你又掟磚的無知少女。咩「時代革命」咩笨土派,幫李小妹挽鞋都唔配!
2017年8月22日,旺角警民衝突流亡者李倩怡聲明。
「香港嘅媒體朋友,大家好!我係一位參與2016年年初一『魚蛋革命』被起訴嘅李倩怡,我喺審判開庭之前選擇咗流亡。
面對呢幾年我土生土長嘅家園 - 香港,從熟悉變到陌生,原本應該係最冷漠、活喺自己世界嘅香港年輕人,都投身喺保衛香港本土嘅運動入面。
然後心寒有好多嘅同路人,都試住去將過往我哋喺街頭累積返嚟嘅能量,轉入去議會裏面延續,但最後本土派嘅人,一係就被選舉事務處取消參選權,一係就選入立法會都畀政府咁樣強行褫奪議員資格。連社會中相較溫和嘅人都陸陸續續被押入監倉。終於,體制內嘅選舉途徑被截斷,連法律原本所允許嘅公民示威同抗議嘅參與者,都成為咗政治犯。
係,你哋可以話我怯懦,逃避香港司法嘅審判。但其實係喺我內心,我早就已經唔再相信香港有法治。審判,從檢控到起訴,徹頭徹尾就係一種以司法制度為手段,對香港社會運動嘅鎮壓。至嗰陣大家都無發覺到,政府對『魚蛋革命』嘅起訴,根本就係一場政治檢控。
香港人就係太容易令自己同外國人都相信,香港即使無民主,依舊都可以有法治嘅可能,所以當出賣香港利益嘅港共政權,利用法治工具去進行政治審判嘅時候,我哋重以為呢個係獨立嘅司法程序。無錯,同臺灣嘅朋友同我講嘅一樣,『旺角大審』根本就係一場港版嘅『美麗島大審』,至嗰陣香港無人認知到咩嘢叫政治審判。香港而家係補緊課,補一種過去臺灣喺中國國民黨威權統治之下係點嘅一堂。
呢份聲明,係要同香港社會講,我哋曾經驕傲咁誤以為喺香港嘅法治底下,唔可能有政治犯嘅存在。而家,我哋嘅司法機關唔止會製造政治犯,其實香港都已經有我呢種政治流亡者。如果無辦法維持到中港有效嘅區隔,咁隨住香港加速被中國化嘅過程中,無論年輕人有無選擇移民離開,最終三十年內所謂嘅『兩制』都會蕩然無存,祇剩低中國廣東省香港市。
就喺我哋呢代香港青年踏入中年之際,我哋就要面臨一種就地離散嘅狀態,生活喺一個唔再係香港人嘅香港。對唔住我選擇咗流亡,因為與其要喺我中年嗰陣成為中國香港嘅異鄉人,咁不如我先選擇流亡,搵一個新自由嘅可能。
最後,媒體曾經報道過我流亡臺灣嘅事,報道同事實有好大嘅落差。幫忙我嘅臺灣朋友,從來都唔係時代力量同臺灣人權組織。我的確有拜訪過佢哋,但佢哋祇係好客氣咁打發我走。後來好好彩有個臺灣獨派願意仗義相助。
記得臺灣嘅朋友畀我睇咗臺灣魏德聖導演嘅《賽德克.巴萊》,當中有一句臺辭話,『真正嘅人可以輸掉身體,但一定要贏得靈魂』。
多謝咁多位保衛香港本土嘅朋友,今日係2017年8月22日,我係李倩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