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 2026年1月31日
巴士戴安全帶條文紕漏 煞停執行
陳美寶認存「技術不足」 完善後將重推
巴士乘客強制佩戴安全帶新例爭議持續,有份投票通過條例的立法會前議員江玉歡質疑,條文應只限於在1月25日或之後首次登記的巴士。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周五(1月30日)下午見傳媒,承認條文「技術上是有不足之處」,未能夠反映立法原意,將盡快刪除有關條文,並會完善條文及徵詢立法會後再推出。陳美寶又承認,法例執行時令市民產生不同看法或不清楚,屬不理想,但她未有就事件致歉。同樣有份審議的選委界林筱魯認為,重推條例必須作公眾諮詢。
再徵詢立會 未有致歉
政府周日(1月25日)起實施要求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帶的新例,又多次宣傳「巴士有安全帶就要戴」。本身是律師的江玉歡質疑,條文指明適用於今年1月25日或之後首次登記的新巴士,即乘客乘搭舊巴士時不佩戴安全帶,毋須負上刑責。她周五早上再於電台節目上強調,法律應該凌駕新聞公告,促當局清晰解說。
同日下午,陳美寶與運物局常任秘書長丘卓恒及運輸署署長李頌恩一同見傳媒。陳美寶表示,經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認為有關乘客巴士上需要佩戴安全帶的法律條文,在技術上有不足之處,未能夠反映立法原意,即把佩戴安全帶的法定要求由原本的私家車、的士及公共小巴等擴展至涵蓋所有車輛的座位。
陳美寶稱,會盡快安排刪除現有條文;並在完善法律條文後,徵詢立法會並再次推出,惟她未透露時間表。被問到會否道歉,陳美寶僅說,草擬法律條文時技術上有不足,以致在執行時令市民產生不同看法或不清楚,「在這方面我承認是不理想」。至於為何當局此前未發現不足,她稱「負責任的做法」是盡快讓事情清晰化,首先要刪除條文。
陳恒鑌指一般最快下周完成
運物局晚上發新聞稿,表示會盡快以附屬法例形式刊憲刪除條文,刪除後將不會有乘客在乘坐巴士時佩戴安全帶的法定要求;條文刪除前,政府不會按該條文執法。其他車種佩戴安全帶的法定要求繼續生效。另外,運輸署有關安全帶新規定的網頁周五已刪除。
安全帶規例去年連同司機位前流動裝置限制提交立法會,相關小組委員會成員、民建聯陳恒鑌承認審議時未留意到條文的「技術性錯誤」,但強調有認真審議,只是當時焦點落於的士流動裝置數量。現為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的他預計,政府刪除條文後需要刊憲,再經立法會審覽生效,一般而言最快下周即可完成。
另一小組委員會成員林筱魯認為,重推規例必定要先做公眾諮詢,揚言若政府不做諮詢,自己會向當局提出。被問到審議時如何理解條例、政府解說說法,他指條文確實以2026年1月25日登記時間「劃線」,惟當局現認為未能反映立法原意,會尊重政府判斷。
林筱魯稱須經公眾諮詢
九巴及龍運表示,留意到政府有關安全帶法例的最新計劃和安排,會根據當局所公布的內容或指示,適時更新乘客資訊、車長和前線同事工作指引等。
翻查資料,2018年大埔車禍發生後,同年《施政報告》建議預留5億元予資助專營巴士加裝安全設備,包括為「途經快速公路並較少停站的長途巴士路線巴士」所有上層座椅加裝安全帶,涉及約3.84億元;以及加裝電子穩定控制系統和車速限制減速器。運輸署去年透露,三項裝置已於2024年如期完成安裝,而由2018年7月起,所有新購的雙層巴士已為所有座椅配備安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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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周五(1月30日)下午見傳媒,承認條文「技術上是有不足之處」,未能夠反映立法原意,將盡快刪除有關條文,並會完善條文及徵詢立法會後再推出。...
政府周日(1月25日)起實施要求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帶的新例,又多次宣傳「巴士有安全帶就要戴」。本身是律師的江玉歡質疑,條文指明適用於今年1月25日或之後首次登記的新巴士,即乘客乘搭舊巴士時不佩戴安全帶,毋須負上刑責。
所謂因有「技術上是有不足之處」而撒回條例,其實只係在於「巴士登記日期」。假設真係有巴士於2026年1月25日之後登記,乘客坐上呢架巴士就必須要扣安全帶,否則違法。問題是乘客如何知道乘搭的巴士是幾時登記呢?操作上不可能。
但假如無「登記日期」的問題的話,可以想像正苦依然是在硬推條例(,原因是「為市民好」、「安全最緊要」、「少少唔方便,遲吓就慣」,而懶理乘客拎住一袋二袋難以騰出手來扣安全帶、或坐短途又扣又解、或安全帶及鎖扣不潔、故障、落雨濕濕又點搞等都係「操作」層面的問題。可以話呢之「撒回」都係錯有錯着,夠哂符碌(連黃黃哋嘅薯片叔都出嚟抽水,見伸延閱讀)。
其實可以想像公眾諮詢的結果是全民反對「強制」戴安全帶,魔術師認為無諮詢但官員有全面想過各種情況下如何操作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