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29日 星期二

考試休假

由於要考試(CFA Level 2)的關係,魔術師便放自己一個星期零一日假來溫習兼休息,而重頸戲早已在上個星期開始,就係做 practice exams.

2007年5月24日 星期四

2007年5月23日 星期三

飽暖之前

在新聞組中,網友轉載了以下的文章:
明報 A34  |  論壇  |  天星.情色  | 馬嶽 2007-05-23天星.皇后.情色自天星以來,我一直在想這運動和香港的民主發展、社會運動和公民社會的關係。從學術角度這不難解釋。英高客(R.Inglehart)等早指出,當先進資本主義社會踏入後工業社會,年輕一代開始愈認同後物質主義(post-materialism)。隨著年輕一代在富裕中成長,傳統的「麵包與牛油」議題的吸引力逐漸減退,有關生活素質(quality of life)的議題如環保、兩性、文化保育等愈受重視,令社會運動呈現新貌。放在香港的實際環境,現今香港的年輕一代成長於較富裕的環境,對「搵食」和安定繁榮的重視,遠不及以難民身分來港的一代,但特區政府用的偏偏是「發展主義」的語言,將經濟發展視為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政策的最高價值。於是每次保育運動都是一次意識形態抗爭。保育者反對的是那種「發展至上」的意識形態,於是反填海後有天星、天星後有皇后、皇后後必然有其他地標。特區政府一直沒能力說服保育者,為什麼疏導交通一定比集體回憶重要,在一輪「雞同鴨講」不得要領下,只能訴諸建制的所謂程序理性,或索性出動推土機了。皇后的營幕未拆,發生了中大的學生報情色版事件。我看到了跨代的價值斷裂。主流社會批評中大學生的人,至今都未能正面面對(可能是無力面對)一項事實:學生報的同學(可能也包括支持他們的同學)覺得自己沒有錯,或至少主流社會沒資格說他們錯。對不少同學而言,情色版的內容比每天報章的風月版、坊間很多小說,甚至網上俯拾皆是的相類內容,是小巫見大巫。如果這些都可以出版,學生報一不牟利,二不是為了嘩眾取寵,而是真心誠意為了討論問題,為什麼不可以? 有人會說他們品味不高,有人會不同意他們的道德價值,但這都應該在言論自由的前提下,由社會和校園公開討論。如果有人非議部分內容的道德和品味水平便要禁止出版,我相信現在每天報攤不剩多少報刊了。現在很多主流社會的論斷都從自己價值觀出發,先肯定了大學生有錯,但「年少無知應該寬大處理」。這包括兩個主流民主派政黨發言人,令我頓然明白為什麼很多大學生投票給長毛,因為只有社民連才屬於他們的政治光譜。另一種普遍論調是: 「既然有人批評,認句錯不就沒事了嗎?」殊不知這只是成年人在資本主義社會或官僚架構中學會的生存之道,根本沒有解決價值衝突的問題。家長們赤裸裸的權力他們都聽不見這群大學生在問:為什麼你們的道德標準和品味就是對,我們的就是錯?當大學生以公開論壇嘗試認真討論這問題時,卻被抹黑為「向公眾下戰書」。批評者從來沒有在共同的價值基礎下,和他們公開辯論(或者是沒能力辯論)哪個是適合的道德和品味的界線,最後說服不了年輕人,便只能用建制權力批鬥、「評級」或要紀律處分。這和特區政府說服不了天星的抗爭者,便兼夜出動推土機沒有兩樣。年輕人看到的不是道德的規範,而是家長們赤裸裸的權力。我們的主流社會,這個五六十歲的人掌權的社會,負責教育的高官隨意說rape,電視台選美司儀每年公然說意淫笑話性騷擾參賽者,批評情色版的報章的傳媒集團自己出版色情含量高很多的周刊。然後有一天主流社會突然「食酸梅乾就變超人」,要求大學生要比他們有高得多的道德水平和品味。這正等於我們社會街頭巷尾粗口橫飛,但卻容不下《秋天的童話》的兩句粗話。這不是偽善是什麼?有罪的人在扔石,眼中有杉的人在挑他人眼中的刺。主流傳媒的道德審判、審裁處、中大的紀律聆訊,和天星的推土機沒有兩樣,都只是五六十歲的當權者不能用理性說服時,出動的建制權力。就像小孩子問了一個家長覺得不應該問的問題時,家長一耳光摑過去說「不准問!」。對《聖經》和莎士比亞的投訴,只是年輕人對偽善的建制權力的微弱反抗。香港的跨代價值斷裂,將隨天星、皇后、情色,愈來愈闊。世界是你們的,也是我們的,但歸根究柢只是我們的,因為我們擁有權力。

2007年5月22日 星期二

下雨 (2nd edition)

香水妹妹有感,不期然一題兩寫.
警告︰本物品內容可能令人反感;不可將本物品派發、傳閱、出售、出租、交給或出借予年齡未滿18歲的人士或將本物品向該等人士出示、播放或放映。
WARNING︰THIS ARTICLE CONTAINS MATERIAL WHICH MAY OFFEND AND MAY NOT BE DISTRIBUTED , CIRCULATED , SOLD, HIRED , GIVEN , LENT , SHOWN , PLAYED OR PROJECTED TO A PERSON UNDER THE AGE OF 18 YEARS
我自小便不懂得處理雨傘,怕弄濕自己,更怕弄濕別人;怕帶了傘沒有用,更怕要拿著雨傘而不能在車上看書;怕行山時帶傘又重又「論盡」,又怕沒有好好利用雨水幫自己散熱;所以只要不是出門時在下雨,我通常也不帶傘.

我喜歡給雨水照頭淋,反正也是濕的,也不知那些人在跑什麼.看著那些在跑著避雨的,在屋簷下擠的「正常人」,我樂得在空曠的、「無瓦遮頭」的街道上行.我自以為自己比他們豁達、灑脫、和有型.

這天,我百無聊賴,見沒下雨便出城逛逛.誰知下車時便已是黃色暴雨.我也懶理,優悠地逛逛商場,搞搞震無幫襯.

我在商場的轉角位出口行出來,第一眼見到的,便是一位渾身濕透,不打傘卻站出路口等過馬路的小妹妹的側面.

小妹妹很慷慨,因為相信無論男女,都會被她那裸露於空氣中,直接給接受雨點愛撫的雪白的纖腰吸引著.纖腰以下是一條緊身藍色低腰牛仔長褲,由小腹到腰肢的曲線,似要去到那渾圓的臀部,卻給那牛仔褲恰到好處的截住了,不但不會令人失望,而是帶著一點欲語還休的驚喜.

小妹妹濕透的短袖T恤不是雖然是黑色,但卻比若隱若現的涼濕身白色連身裙更誘人.黑色T恤很短小,短小得有點過份.配合著低腰褲,很背後看,腰肢已可完全給人欣賞;而當她微微轉過身來,胸前的T恤更因緊緊包裹著她那挺聳的胸脯(抑或是因為T恤緊身而令胸脯看起來比較挺聳?)而被「拉高」,「衫腳」只是僅僅的遮住胸口,跟背部的「衫腳」在身側形成一條斜度也頗高的斜線(數怪職業病發作).

我看一看她身邊的打著傘的男途人,他們都「很正常地」往那身材勁索的小妹妹的心口斜眼瞧去.小妹妹身高只約五呎一吋,雨水把那本來已開得過低的領口扯得更低,T恤也更貼身,那些男人想必眼福不淺.

我想,如果那落在小妹妹的胸口的是她的淚水,一定有很多男人會願意替她輕輕吻去.

但,那一定不包括我.

因為,在我眼前,出現了一張很清秀的女孩的臉.

她穿著一年濕透的白色T恤,打底的白色背心,在T恤上造成明顯的痕跡.雨水沿著她那貼在臉頰上的鬢邊緩緩流下,化成一滴一滴的水珠滴在那瘦削的肩膀上,再被那綿質的T恤吸收.

女孩正在從我的右方行過左方,我看到她的左耳,掛著一個過大的圓型耳環.她的臉有點熟悉,咦?她不是在坐在餐廳裡四號檯的那位女孩嗎?

我丟下小妹妹,連忙跟上去.

女孩也沒有打傘,只好在街上急步穿梭而行,直到要過馬路前才停下來.

我趁機在附近的商店裡,買了一把傘,想要仿效十多年前在聯合書院給我打傘的女孩.

但,就在這時,行人過路燈變了綠色,女孩也不理滂沱大雨,急步跑過熙路.

我也破天荒的,跟著她,在雨中奔跑.但即使我手中有傘,卻不打開,惹來旁人奇異的目光.

「追逐」直至女孩去到了電腦商場,女孩上了二樓,我也並不追上,到此為止好了.

我在想,一個女孩兒家,她懂得買電腦配件嗎?

我好不容易,才按下了跟上去的衝動,看著手中那柄雨傘,苦笑了一下,決定歸家去.

***

問:本文究竟crossover了幾多blog文和留言?答中無獎.

2007/05/22 00:55:28

2007年5月20日 星期日

淫審風波 (2nd edition)

七十香水妹妹,一個話同魔術師有代溝,一個話觀點差距太大,咁啱屋企個keyboard壞鬼左,用notebook個keyboard好唔慣,搞到我拿拿臨買返keyboard黎打呢篇野.
學生

1. 淫,無話唔得,亦絕對可以.
2.基本上,魔術師睇睇完佢地d問卷同咸古既前文後理並無意圖或者做一些事去說明自己係正在或企圖探討某些事情,我會認為佢地玩野同惡作劇.
3.惡作劇本來無傷大雅,但係當惡作劇的低俗的程度令人感到厭惡而遭人投訴時,佢地無好好反省,而係利用學術自由,言論自由呢d「大道理」去遮暪.
人最緊要有誠信,魔術師認為,響呢一點上,絕對不能含糊.
改之
從城市論壇中,從學生報支持者的「弒父娶母」的表達方可式可以見得,而係呢群年青人明知自己既表達手法會引起他人反感,但係唔會覺得咁做係錯(亦無需改過),所以並唔係失言(手上拿著稿紙,明顯是早有準備),而係似乎偏偏要說一些挑釁性的話去「挑戰社會」.
魔術師認為,無誠信,教而不改的人,唔應該再花心力去勸佢地.
淫審
根據香港法例第390章「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
條: 2 條文標題: 釋義(1) 在本條例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手令”(warrant) 指根據第34(1)條發出的手令;“司法常務官”(Registrar) 指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 (由1998年第25號第2條修訂)“申請”(application) 指根據第13條提出的申請,“申請人”(applicant) 亦須據此解釋;“主審裁判官”(presiding magistrate) 指根據第7條獲委任主審的裁判官;“全面聆訊”(full hearing) 指審裁處根據第15條舉行的全面聆訊;“青少年”(juvenile) 指未滿18歲的人;“物品”(article) 指內容屬於或含有供閱讀、觀看或供閱讀兼觀看的資料的任何物件,亦指任何錄音,以及錄有一幅或多幅圖像的任何影片、錄影帶、紀錄碟或其他紀錄;“協助人員”(assisting officer) 指根據第34(2)條協助獲授權人員執行手令的警務人員或香港海關人員;“評定類別”(classification) 指審裁處根據第III部評定的類別,包括暫定類別,“經評定”(classified) 亦須據此解釋;“督察”(inspector) 指根據第36B(1)條授權的公職人員; (由1995年第73號第2條增補)“暫定類別”(interim classification) 指審裁處根據第14條暫時評定的類別;“審裁委員”(adjudicator) 指根據第5條獲委任為審裁委員小組成員的審裁委員;“審裁委員小組”(panel of adjudicators) 指根據第5條設立的審裁委員小組;“審裁處”(Tribunal) 指根據第6條委出的淫褻物品審裁處;“獲授權人員”(authorized officer) 指由根據第34條所發手令授權的人。“營業地點”(place of business)─
(a) 就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或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第2(1)條所界定的《舊有公司條例》成立的公司而言,包括其註冊辦事處;及(b) 就《公司條例》(第622章)第2(1)條所界定的註冊非香港公司而言,如任何人的姓名已向公司註冊處處長提交以根據在當其時有效的《公司條例》(第32章)第XI部或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第16部登記,包括該人的地址; (由1995年第73號第2條增補。由2012年第28號第912及920條修訂)(2) 就本條例而言─(a) 任何事物因為淫褻而不宜向任何人發布,即屬淫褻;及(b) 任何事物因為不雅而不宜向青少年發布,即屬不雅。(3) 就第(2)款而言,“淫褻”(obscenity) 及“不雅”(indecency) 包括暴力、腐化及可厭。(4) 除第24(1E)及(1F)條外,就本條例而言,任何人有以下行為,不論是否為了牟利,均屬將物品發布─ (由1995年第73號第2條修訂)(a) 將物品派發、傳閱、出售、出租、交給或出借予公眾人士或部分公眾人士;(b) 就以下物品來說─(i) 內容屬於或含有供觀看資料的物品;或(ii) 性質是錄音或是錄有一幅或多幅圖像的影片、錄影帶、紀錄碟或其他紀錄的物品,將該等物品向公眾人士或部分公眾人士或為公眾人士或部分公眾人士出示、播放或放映。 [比照 1959 c. 66 s. 1(2) U.K.](5) 就第(4)款而言─(a) “物品”(article) 包括擬用於製造或複製物品的任何物件,不論是單獨或作為配件使用;及 [比照 1964 c. 74 s .2(1) U.K.](b) “人”、“人士”(person) 包括控制或管理任何會所或任何看來是會所的東西的人;“公眾人士”(public) 則包括該會所的成員。(6) 為施行本條例,在裁定公開展示的事物是否不雅時─(a) 該事物沒有展示的部分,須不予理會;及(b) 可考慮某物件與另一物件並列所產生的效果。 [比照 1981 c. 42 s. 1(5) U.K.](7) 任何事物如在以下地方展示或可從以下地方看見,則就本條例而言,須當作公開展示─(a) 任何公眾街道、公眾碼頭或公園;及(b) 公眾人士(憑繳費或其他方式)可進入或獲准進入的任何地方,但公眾人士須繳付完全用於參觀或包括用於參觀所展示不雅事物的費用方可獲准進入的地方除外。 [比照 1981 c. 42 s. 1(2) U.K.]
條: 28 條文標題: 以公益作為免責辯護 版本日期: 30/06/1997凡有因發布物品或公開展示事物而根據本部提出的控罪,如得到審裁處同意該項發布或展示是擬為公益而作的,理由是發布該物品或展示該事物有利於科學、文學、藝術、學術或大眾關注的其他事項,即可作為該控罪的免責辯護。
觀乎咁多條法例,魔術師有以下問題:
1.問卷中有關亂倫,人獸,偷窺等問題,是否屬於「不雅」(包括暴力、腐化及可厭)?
2.學生報有無「派發、傳閱、出售、出租、交給或出借予公眾人士或部分公眾人士」?
3.「青少年」會不會有閱讀到學生報的機會?
4.學生報的「發布對象、擬發布對象或相當可能發布的對象」是否「青少年」?
(對問題2、3、及4,魔術師按:
星島日報A23 | 每日雜誌 2007-05-15去年大改革起情色暗湧 《學生報》圖衝出校園 踩地雷據悉,自上屆編委上場後,《中大學生報》出現不少「改革」,除增設「情色版」外,亦大幅增加發行量,由過去三、四千份增至一萬份,並把派發地點擴至校園外,有中大學生就質疑學生報變成「公眾刊物」,是否更應顧慮「情色版」對大眾的影響?我們在校園增加幾個派發點,亦在校外一些大學生經常出沒的地方如cafe、樓上書店等都派發,本來有意在地鐵站派,但傾不成,故主要對象仍是大學生。中大是開放校園,就算不增加校外派發,亦有其他階層人士會睇到,我們亦不介意有學生以外的人士睇。」有否考慮對未成年學生的影響,他(吳嘉倫)則說:「這個問題我唔識答。」
)
5.問卷在學生報「整體上」所產生的效果是否「顯著」?
6.問卷中有關亂倫,人獸,偷窺等問題,是否真的能證明其「有利於科學、文學、藝術、學術或大眾關注的其他事項」?
睇落件事相當「踩界」,佢地好似violate左某d條文,但又唔係無位走.之不過術師的意思是,即使是字面上觸犯法例,都係犯法,無情講的.
如果真係因為惡作劇而入罪既話,係咪好可惜?魔術師會話:「係.」但係話得大學生係成年人,談性無乜唔妥;咁大學生係成年人,如果真係犯左法,即使只係技術上、字面上犯法,都要承擔責任.
聖經
魔術師認為影視處是應將其送檢的.
雖然魔術師對聖經認識不深,但係小時聽左伊甸園既故事,都會諗:「阿當夏娃d仔女唔亂倫,點會有我地?但係又話亂倫會生白痴既?」心中惶恐不安.
承擔
如果學生真係為左學校、為左社會、為香港市民、為中國同胞而惹上官非,在大是大非的情況下,學校自當義不容辭.但係睇返今次事件,就算退一步真係當佢地真係為左「弱勢社群」發聲而出事,咁係咪應該由「弱勢社群」去幫佢地籌旗?況且,而家好似係學生報為左一時快感既惡作劇而搞成咁.
同樣道理,名校生為左「舒緩壓力」和一時快感,去打劫中醫、非禮空姐,名校是否又有責任去幫學生打官司?
最最令魔術師睇唔過眼既係,當初眾人茅頭直指現莊的時候,上莊並無即時出來澄清,來個「一人做事一人當」,真係「邊個係人,邊個係鬼,一眼睇哂」.
魔術師實在找不到一個理由去幫呢班無誠信,教而不改,無承擔,但係又「讀過書,有知識的成年人」.
伸延閱讀:
自由與承擔
上訴



轉載
明報D04 | 世紀 人文·關懷·視野 | 世紀.Debate |2007-05-15被迫害妄想的性解放先鋒?編按: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事件霎眼已由爭議性的出版內容轉向至校園自主、當局對出版自由是否過分箝制的問題之上。在此且聽聽中大學生報的「前預設讀者」——兩名中大畢業生的話,他們雖抱持對打壓小眾言論的警誡,然更是仔細分析學生報內容所未能表現對坊間性觀念的反思。文╱朱振威中大現代語言及文化系03 年畢業生陳英凱中大研究院文化研究04 年畢業生初讀報章報道,還以為社會上的道德先生再度出手打壓開放性言論。原欲撰文聲援一眾學弟學妹,但翻閱四期《中大學生報》(網上版www.cusp.hk/),卻發現所謂「情色版」雖聲稱以性解放為己任,以弱勢自居,卻墮入主流價值觀以及將「性」作公開符號消費的困境。學生報的同學對性解放侃侃而談的時候,根本未能在性別議題深入反思甚至自打嘴巴,被指斥公開宣淫時挪用「性解放」、「挑戰權威」、「打破一元性論述」作辯解,大有「玩出火」後乞求學理支持的「馬後炮」意味。公眾讀「情色版」後將「開放」解讀為販賣色情的詭辯,不難理解。被收編╱內化者的「偽反動」執筆時讀到學生報發表的《聲明:本報就情色版引起爭議之回應》(網上版),提到「本報對情色版嘗試加入多元的性想像,乃在抗拒現今香港社會論述性的單元。情色版之成立,旨在打破一元性論述,解放遭這論述壓迫的弱勢者。」這確是女性主義者與性別研究多年來念茲在茲的,故理應支持。當中的書評影評選材不俗,但部分文章的內容及行文風格,卻暴露出編輯及一些主筆早被主流意識形態收編內化而不自知,這在兩篇刊出之情色小說尤為明顯。《滿足》(《中大學生報》○七年一月號)一文以女性自慰為題材,滿足的,卻是男性中心的窺淫喜好——君不見女角自慰成近年日本成人電影重要場景?小說情節如「其實我渴望的是被他綁在欄杆上,強行脫去了衣服」,貌似女性對性愛自主的呼叫,實為呼應父權價值觀下女性為性愛關係中他者的典型角色。這顯出的就是多元的性想像?還是一種被內化而不自知的單一父權意識?實際效果,反而是以大學學生報之名,再一次複製及鞏固僵化的單元思想。以召妓為題材的《拜神唔見_》(《中大學生報》○七年四月號)更是不折不扣的主流意識形態再現。妓女的挑逗、前往召妓的丈夫被報章風月版滑倒的「現眼報」,正正是對女性性工作者的妖魔化描寫:妓女是勾引男人的賤女人、男性因為受引誘才召妓、背妻召妓的男子是不道德而應受報應。正當性工作者權益及性工作的正名化為香港性別運動的重要討論課題,以「開放討論」以及「解放遭主流論述壓迫的弱勢者」為己任的學生報,卻出現一篇具有典型賤視妓女論述的小說,可謂諷刺之極。兩篇小說背後的話語對主流意識形態拳拳服膺,人物設計盡是主流性別角色定型,甚至對本應受「解放」的弱勢社群作出踐踏污衊,所謂「打破一元性論述」從何說起?更枉論解放弱勢社群。問卷調查:絕理性棄知識備受爭議的問卷(《中大學生報》○七年二月號)有下列簡介:「都真係想試下知道到底有冇人睇呢版,同埋讀者或者自己有咩意見,所以整呢個問卷調查,絕不想懶科學化呢個野,目的旨在介紹及致送紀念品給有需要既人。」紀念品簡介則為: 「安全套乙個(這個安全套牌子是不錯的:便宜、不會太易變得『乾憎憎』、又不易穿,試用完覺得正的話,就自己買喇!)」之後在《情色版意見問卷回應》(《中大學生報》○七年三月號)寫道: 「本報收到幾位同學回應,玆抽取當中五位的答案公布。」在前期沒有聲明下,五位讀者的答案原文照錄。學生報不斷強調不欲以「(懶)科學化」的方法處理性事問題,此為對其嬉戲式「問卷調查」以及冒誤導讀者的風險開設沒有專業知識支援的信箱欄目的理據。為什麼要反動地將性「非科學化」?學生報甚至從未釐清這重要但並非術語╱熟語的詞語到底所指何事。觀乎學生報的「非科學化」,僅體現在不以專家解答性問題與讀者意見只作陳列的「意見調查」;放棄專業知識,放棄資料梳理而作「戲仿式研究」之後,反抗了什麼建制?一份嬉戲問卷及一堆蒐集所得資料的單純展示又具有什麼抗衡主流論述的意義?主動放棄「學術」態度的問卷被指控宣淫時,卻挪用「學術」理據自辯試圖為問卷重新包裝, 「學術」在此淪為詭辯的工具。實情這是以意見調查為名,派發避孕套為實的遊戲:這正是該版主筆白紙黑字寫下的。消費禁忌符號不管在或許未經同意下不記名披露個別問卷受訪者答案是否有違傳媒操守,將「問卷調查」所得資料純粹轉載,不經任何分析及注釋,所謂「讓讀者如實反映他們的性想像,藉此反思一元性論述」,不過是將五位受訪者的個人性想像作奇觀式展示,作為供讀者消費的材料。以亂倫為例,簡單地說在主流意識形態是指父系親屬不能發生性行為,更加不能通婚。五位讀者對亂倫的想像(不是意見)如何挑戰了上述「主流論述」?沒有提綱挈領拆解分析,徵求個人想像然後原文照錄刊登,不過表現了「愈是禁忌愈要講」的勇氣而已。最重要的是:當下為什麼要挑戰「亂倫作為禁忌」?學生報從未提供解說;亂倫如何成為禁忌都未見探討,就嚷著要帶領讀者打破禁忌,獨立思考何所用?這份問卷只做到藉著消費亂倫、動物戀等禁忌符號以製造話題宣示勇氣, 「討論」與「反思」欠奉。沒有原因沒有理據地對主流作出所謂「抗衡」,只是盲目的為反而反。救世者的幻覺學生報聲明「現今社會充斥著各種色情資訊,大學和師長卻對性三緘其口,是極為不健康的狀況。」如果成立「情色版」的目的是要抗衡大學對性的寒蟬現象,指出問題不是最為迫切嗎?但從來不見學生報對擁有性別研究課程及不同情色相關通識科目的中大以至社會上的「不健康狀況」有何批判或進言。醫學界的吳敏倫教授自八十年代在龐大輿論壓力下高調推廣性教育,致力為同性戀及多元性向去污名化;顏松銘醫生、吳穎英醫生等人多年來在廣播媒介中為基層市民免費解答性疑難,都以開放態度著稱。然而學生報卻主動排斥醫學論述,反問「經過消毒的象牙塔口吻究竟排拒了什麼社群?基層人士有多少能以這種語言表達自己性的經驗?」學生報大可質疑先行者的成效與不足然後破舊立新,但現在只憑一句空洞口號就將先驅者的功勞一筆勾銷進而矮化,這是漠視現實的無知,還是以為自己是唯一救世者的幻覺?[文章經編者刪節]
2007/05/20 12:16:00

2007年5月18日 星期五

厚顏無恥

又要自由自主,又要挑戰「權威」,又要闖禍,出左事就攤大手板問「權威」攞錢,你班持有成人身份證既兒童無野下話?有無咁便宜既事呀?
哎,佢地會唔會諗住去殺左個老豆,娶埋阿媽,有遺產又有聯名戶口,「錢,係遲早既事!」架?
千祈唔好啊!

2007/05/17 23:39:54

2007年5月16日 星期三

自行判斷

由討論區轉載回來,再加少許個人comment.

1.壓力
校 友 紛 求 情   一 入 教 導 所   一 判 服 務 令兩 皇 仁 生 打 劫 獲 官 輕 判【本 報 訊 】 皇 仁 書 院 兩 名 去 屆 文 科 班 會 考 生 , 今 年 初 串 謀 打 劫 中 醫 診 所 , 兩 人 雖 然 犯錯 , 但 一 直 得 到 家 人 、 老 師 和 同 學 的 支 持 , 一 名 十 優 狀 元 亦 去 信 法 庭 求 輕 判 , 兩 人昨 分 別 被 判 入 教 導 所 及 接 受 240 小 時 社 會 服 務 令 。 區 域 法 院 暫 委 法 官 嚴 舜 儀 勉 勵 兩人 : 「 有 勇 氣 認 罪 , 就 要 有 勇 氣 改 過 , 更 加 要 有 勇 氣 去 面 對 人 生 ; 唔 好 辜 負 家 人 、朋 友 、 師 長 及 校 方 對 你 支 持 。 」   記 者 : 陳 詠 詩   林 熊
經過 扣 押 21 天 後 , 兩 名 同 為 16 歲 的 麥 姓 及 陳 姓 被 告 已 被 剃 短 頭 髮 , 兩 人 等 候 判 刑 時顯 得 憂 心 忡 忡 , 而 麥 的 家 人 及 陳 的 單 親 媽 媽 亦 有 到 庭 旁 聽 , 給 予 兒 子 精 神 上 的 支 持。
名 字 再 見 報 要 有 成 就
麥透 過 求 情 信 顯 示 改 過 決 心 , 指 「 今 次 因 為 犯 事 登 上 報 紙 , 一 定 緊 記 在 心 , 下 次 再 登上 報 紙 時 , 就 要 成 為 有 成 就 有 貢 獻 的 人 。 」 其 代 表 大 律 師 鍾 偉 強 並 呈 上 多 方 求 情 信, 包 括 麥 的 父 母 、 同 班 30 名 同 學 聯 署 信 及 十 優 狀 元 余 樂 倫 撰 寫 的 求 情 信 等 ( 見 表) 。 本 身 亦 是 皇 仁 畢 業 生 的 鍾 大 律 師 , 就 十 優 狀 元 提 及 校 內 學 業 壓 力 問 題 , 深 表 認同 , 亦 在 信 上 簽 名 代 麥 求 情 。陳 的 代 表 大 律 師 是 香 媛 求 情 稱 , 陳 一 念 之 差 參與 搶 劫 , 他 已 知 錯 , 亦 感 到 對 不 起 母 親 , 因 自 己 的 過 錯 連 累 母 親 遭 傳 媒 追 訪 , 大 律師 求 情 期 間 亦 一 度 哽 咽 。官 昨 先 處 理 次 被 告 的 判 刑 , 陳 獲 判 履 行 社 會 服 務 令 可 即 時 獲 釋 , 頓 時 如 釋 重 負 , 反 觀 一 旁 的 麥 仍 眉 頭 緊 皺 , 面 容 繃 緊 等 候 發 落 。
勿 再 以 同 一 身 份 到 庭
法 官 在 判 刑 前 已 表 示 不 會 判 處 監 禁 刑 罰 , 並 指 重 懲 罰 之 餘 , 亦 重 給 他 們 更 新 機 會 。 麥 所 犯 的 罪 行 嚴 重 , 比 一 般 青 年 恃 強 凌 弱 案 件 更 嚴 重 , 判 刑 最高 可 達 6 年 , 但 考 慮 他 年 輕 、 認 罪 、 沒 有 定 罪 紀 錄 及 得 到 各 方 支 持 , 故 判 他 進 入 教導 所 , 服 刑 期 由 九 個 月 至 最 長 三 年 , 至 於 陳 因 犯 案 參 與 程 度 不 同 , 判 社 會 服 務 令 ,但 若 再 犯 事 , 會 帶 返 法 庭 重 新 判 刑 。
法 官 勉 勵 兩 人 不 要 認 為 自 己 前 途 盡 毀 ,要 有 勇 氣 繼 續 面 對 人 生 , 不 要 辜 負 家 人 、 朋 友 、 師 長 及 校 方 的 支 持 , 法 官 稱 : 「 從今 以 後 要 光 明 磊 落 , 誠 實 努 力 , 唔 好 再 以 同 一 身 份 返 法 庭 。 」 並 希 望 被 告 家 人 要 好 好 配 合 感 化 官 , 抱 嚴 正 態 度 教 導 兩 人 , 不 要 過 份 保 護 他 們 。
校 長 望 兩 人 重 新 開 始
皇 仁 書 院 校 長 李 樂 然 相 信 , 兩 名 被 告 是 該 校 創 校 以 來 , 犯 上 最 嚴 重 官 非 的 學 生 。 他表 示 , 兩 人 的 判 刑 合 理 , 稍 後 會 跟 教 職 員 商 討 事 件 。 「 年 輕 人 應 該 為 自 己 行 為 負 責 , 希 望 佢 服 刑 後 , 可 以 重 新 開 始 。 」 他 說 , 同 學 已 原 諒 了 兩 名 被 告 , 相 信 他 們 只 是 一 時 衝 動 犯 案 。
兩 被 告 同 是 皇 仁 書 院 去 屆 中 五 會 考 生 , 同 為 文 科 班 同 學 。 事 發 今 年 1 月 14 日 , 麥 攜 同 事 先 購 買 的 哥 羅 芳 及 刀 , 先 致 電 位 於 旺 角 的 中 醫 師 事 主 , 以 確 定 單 位 有 人 , 再 隻 身 以 沾 有 哥 羅 芳 毛 巾 及 刀 打 劫 事 主 , 遇 中 醫 反 抗 , 麥 伺 機 逃 脫 , 惟 不 小 心 掉 下 錢 包 , 於 是 折 返 向 中 醫 師 求 饒 。 陳 則 一 直 在 大 廈 樓 梯 守 候 。


其實有乜野「壓力」會令人「一時衝動」咁去買哥羅芳同刀去打劫?

讀書壓力大,讀唔掂,咪唔好讀名校law!

無錯,魔術師相信人人都有試過唔忿氣時想打人既衝動,但當我們受的教育愈多,理智就愈能控制一時既衝動.

呢間名校,教既係乜野學生?

2.安歌

皇 仁 天 才 涉 摸 空 姐 大 髀 20 師 生 到 庭 撐 場
【 本 報 訊 】 一 名 被 譽 為 數 理 天 才 、 剛 於 皇 仁 書 院 完 成 中 七 課 程 的 名 校 尖 子 , 屢 次 往 海 外 比 賽 獲 獎 為 港 爭 光 , 曾 獲  育 統 籌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嘉 許 , 因 被 指 於 一 輛 機 場 巴 士 上 , 撫 摸 一 名 空 姐 的 大 腿 內 側 , 而 面 臨 審 訊 。 辯 方 代 表 昨 於 開 審 前 向 法 庭 細 述 被 告 的 優 秀 背 景 , 爭 取 「 開 恩 以 另 外 方 式 處 理 」 , 裁 判 官 將 案 押 後 至 7 月 9 日 再 訊 , 待 控 辯 雙 方 商 討 。   記 者 : 楊 家 樂   梁 美 寶

被 控 非 禮 的 許 姓 被 告 現 年 18 歲 , 昨 日 穿  便 服 到 庭 。 被 告 應 訊 時 表 現 拘 謹 , 神 情 肅 穆 , 一 臉 認 真 地 聆 聽 其 代 表 大 律 師 的 陳 詞 , 惟 休 庭 其 間 , 被 告 與 到 庭 旁 聽 的 同 學 有 說 有 笑 , 更 互 拍 肩 膀 支 持 , 表 現 輕 鬆 。約 20 名 身 穿 整 齊 皇 仁 書 院 校 服 的 學 生 雲 集 法 庭 , 支 持 被 告 , 把 法 庭 擠 得 水 洩 不 通 。 聆 訊 後 , 一 班 同 學 於 法 庭 地 下 大 堂 圍 圈 , 裝 作 保 護 一 名 青 年 , 並 在 一 名 衣  斯 文 的 女 士 帶 領 下 , 從 容 離 開 法 庭 大 門 , 但 記 者 其 後 發 現 被 告 並 不 混 在 人 群 中 。  
求 法 庭 開 恩 另 作 處 理 案 件 原 定 昨 日 開 審 , 惟 開 庭 後 辯 方 資 深 大 律 師 郭 棟 明 要 求 裁 判 官 先 聽 取 被 告 的 背 景 , 隨 即 開 宗 明 義 指 被 告 是 一 名 「 數 學 同 理 科  天 才 」 , 曾 代 表 香 港 參 加 多 個 國 內 外 的 比 賽 , 屢 獲 殊 榮 , 一 直 為 港 爭 光 。
被 告 自 03 年 起 參 加 國 際 數 學 奧 林 匹 克 賽 , 不 斷 獲 獎 ,  育 統 籌 局 前 常 任 秘 書 長 羅 范 椒 芬 更 於 06 年 親 撰 嘉 許 信 予 被 告 , 表 揚 其 傑 出 成 績 。 雖 然 被 告 為 應 屆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生 , 成 績 仍 未 公 布 , 但 已 獲 大 學 取 錄 。
辯 方 續 稱 , 根 據 本 案 指 控 , 猥 褻 程 度 並 非 最 嚴 重 , 而 被 告 眾 多 師 生 出 庭 支 持 , 亦 足 證 就 算 被 告 真 的 有 犯 案 , 行 為 也 不 符 合 其 個 性 , 希 望 法 庭 鑑 於 被 告 年 紀 尚 輕 , 「  未 開 審 之 前 , 可 否 開 恩 以 另 外 方 式 處 理 本 案 ? 」  
空 姐 迷 糊 間 感 到 熱 力
裁 判 官 吳 承 威 回 應 指 , 如 何 處 理 本 案 屬 於 律 政 司 的 決 定 範 圍 , 裁 判 官 不 會 干 預 , 並 表 示 「 不 論 律 政 司 如 何 決 定 , 我 都 會 接 受 」 。 控 方 也 表 示 須 就 本 案 向 律 政 司 索 取 法 律 指 引 , 故 同 意 將 案 件 押 後 。
辯 方 隨 即 表 示 會 親 自 向 律 政 司 方 面 提 出 要 求 , 並 希 望 將 案 押 後 , 讓 被 告 有 充 足 時 間 預 備 7 月 中 旬 於 越 南 舉 行 的 比 賽 , 裁 判 官 最 後 將 案 定 於 7 月 9 日 再 訊 , 預 料 屆 時 被 告 前 路 如 何 將 會 揭 盅 。
據 控 罪 指 稱 , 被 告 本 年 1 月 2 日 在 西 環 卑 路 乍 街 聯 友 新 樓 外 的 一 輛 編 號 A10 的 機 場 巴 士 車 廂 內 , 非 禮 一 名 女 子 , 據 悉 事 主 是 一 名 機 艙 服 務 員 。 控 方 案 情 透 露 , 事 主 當 時 穿  褲 子 在 座 位 上 睡  , 迷 糊 間 感 覺 「 右 大 腿 有 熱 力 」 按 下 去 , 隨 即 醒 來 發 覺 被 告 將 手 放 在 她 的 大 腿 內 側 , 「 五 指 攤 開 , 郁  一 下」 , 事 件 報 警 處 理 。  
被 告 稱 因 案 件 不 開 心 許 姓 被 告 昨 晚 對 本 報 表 示 否 認 有 關 指 控 , 並 指 因 本 案 承 受 很 大 壓 力 , 感 到 不 開 心 。 他 前 年 參 加 中 學 會 考 考 獲 2A 成 績 , 故 當 時 未 能 透 過 拔 尖 計 劃 進 入 大 學 。 剛 完 成 高 考 的 他 表 示 , 打 算 參 加 7 月 越 南 舉 行 的 數 學 奧 林 匹 克 比 賽 , 現 已 開 始 備 戰 , 更 希 望 今 年 可 突 破 過 去 奪 銀 獎 的 宿 命 , 冀 摘 金 獎 。

有 熟 悉 刑 法 的 大 律 師 指 出 , 若 控 方 接 受 以 簽 保 守 行 為 方 式 處 理 今 次 事 件 , 便 會 撤 銷 控 罪 , 但 被 告 必 須 同 意 控 方 草 擬 的 案 情 , 承 諾 在 一 段 時 間 內 不 再 犯 ; 由 於 簽 保 不 留 案 底 , 有 人 為 免 冒 打 輸 官 司 之 險 , 會 要 求 控 方 考 慮 簽 保 了 事 。

根 據 律 政 司 的 《 檢 控 政 策 及 常 規 》 , 控 方 會 考 慮 案 情 及 辯 方 陳 詞 , 衡 量 檢 控 是 否 符 合 公 義 , 對 被 告 的 後 果 會 否 遠 超 控 罪 的 嚴 重 性 等 , 才 決 定 是 否 接 受 簽 保 ; 控 方 亦 會 考 慮 罪 行 的 刑 罰 、 被 告 的 年 齡 、 記 錄 、 品 格 、 精 神 狀 態 和 所 抱 態 度 , 以 及 受 害 者 的 意 見 。 而 所 涉 罪 行 越 嚴 重 , 控 方 接 受 簽 保 的 可 能 性 越 低 。

大 律 師 指 , 若 某 人 被 控 非 禮 , 控 方 很 少 會 考 慮 簽 保 , 但 重 點 仍 是 案 情 的 嚴 重 性 , 「 譬 如 摸 大 髀 , 都 要 睇 摸 邊 個 位 。 就 算 你 摸 頭 髮 , 如 果 有 非 禮 意 圖 , 都 會 俾 人 告 。 」


照理,空姐都無理由屈呢位同學,而且件事又唔似不小心碰到...

點睇都好,俾人告重要好似黑社會咁拖馬撐場,個律師又有特殊要求,好似要個空姐「息事寧人」咁...

3.真心膠

星島日報
A23  |  每日雜誌 2007-05-15去年大改革起情色暗湧 《學生報》圖衝出校園 踩地雷
事實上,今次涉及非議的「情色版」二月號和三月號,均是上屆即第三十六屆《中大學生報》主事期間發行,而「情色版」亦是上屆編委的構思。

輿論矛頭指向現屆的編輯,我們都好無奈、不安樂,亦知道現屆同學承受好大壓力,所以由事發至今,上屆有一半莊人都出來支持。」上屆《中大學生報》執行編輯吳嘉倫坦言,「情色版」的構思是上屆同學的集體決定,並於去年十二月學生報改版時推出,是因應社會上對性的討論太偏狹和單元,希望藉「情色版」的開放空間去討論。

他說,「情色版」的內容都由編輯同學、有興趣同學和畢業舊生編寫,沒有正式的顧問給予意見,他透露當中有同學修讀性別研究的科目。他承認,「情色版」的內容和效果未達到十全十美,只有兩三成的效果,但強調沒偏離原意方向,「若好大問題,不會有這麼多學者和講師出來支持我們。」

他直言,每期「情色版」沒有特定議題,主要由編輯開會決定,最惹爭議的亂倫和人獸交問卷,他說,並非正式的社會研究,只想收集同學對「情色版」的意見及關心的性議題,並無任何鼓吹,「那次問卷我們只收回十份八份回應,並於三月號全部刊登出來,事實證明同學並沒有這方面的幻想。」

他強調,擬定問卷時有考慮到對社會的影響,「只是想問有冇諗過」,但他不諱言,問卷用字可以有改善空間,亦會多問他人意見,但始終認為問題「值得問」

據悉,自上屆編委上場後,《中大學生報》出現不少「改革」,除增設「情色版」外,亦大幅增加發行量,由過去三、四千份增至一萬份,並把派發地點擴至校園外,有中大學生就質疑學生報變成「公眾刊物」,是否更應顧慮「情色版」對大眾的影響?
 「我們在校園增加幾個派發點,亦在校外一些大學生經常出沒的地方如cafe、樓上書店等都派發,本來有意在地鐵站派,但傾不成,故主要對象仍是大學生。中大是開放校園,就算不增加校外派發,亦有其他階層人士會睇到,我們亦不介意有學生以外的人士睇。」有否考慮對未成年學生的影響,他則說:「這個問題我唔識答。」

吳嘉倫現時是崇基文化研究系三年級學生,是學運活躍分子,早於○五年任中大學生會內務秘書時,便搞了一個以「性」為主題的迎新營,並帶學生落區到關注性工作者團體「紫藤」會址考察,當時迎新營的宣傳海報印有女同志親嘴照片和日本男同志漫畫,一度引起校方關注;那年,他亦參與大專生支持反世貿示威者,以及關注迪士尼剝削勞工的「獵奇行動」等。去年十二月的保衞天星碼頭,《中大學生報》三四名編輯亦有到場聲援,並在現場高舉「支持你哋,警察收皮」的橫額。

吳說,上屆學生報亦有關心社會基層問題如最低工資,並聲援性別研究老師和學生發起的「酷外三八校園性別節」,探討性小眾問題。至於上屆《中大學生報》總編輯唐世豪,是新亞哲學系二年級,曾參與聯署關注中大學院院長由教師選舉,改為校董會委任的事件,今次他可能要就淫褻物品審裁處的評級面對刑責。
 至於連日出來面對傳媒的現屆學生報總編輯曾昭偉,本身是經濟系二年級學生,據說,他去年積極參與學生活動,是學聯代表會中大代表,曾關心台灣痲瘋病人及參與無良僱主剝削工人等抗議行動。此外,經常公開面對傳媒的兩女將,分別是財政李雅庄和編輯陳玉峰,前者是工商管理系一年級生,後者為法律系一年級生。陳玉峰畢業於聖保羅男女中學,中學時期已熱愛探討文化,曾獲第七屆「消費文化考察報告獎」。當年她接受訪問時說:「探討文化除了闊度亦要有深度,要隨着社會發展的脈絡去思考。」可見年紀小小已思路清晰。

上莊點解唔響第一時間出來澄清,以免茅頭錯指現莊?得把口「支持」有鬼用?

知會派出校外,仲話無諗過會唔會俾細路仔睇到,真係咁愚蠢?

4.年輕大哂

Hong Kong Economic Journal -  (這一代要為下一代全面充權)2007-05-15 時事評論 P12 大陸與港 劉迺強
  我一向認為世界上沒有問題青年,只有問題成年。我們的主流社會出現了問題,香港患了重病,自然就出現了今天的病態青年。
  香港青年問題的病癥,跟內地很不一樣,病因也未必完全相同,但其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主流社會長期餵飼他們,對他們的錯誤採取容忍、放縱的態度,是十分接近的。香港因為較早富裕,問題產生得也最早,事實上,全國的大城市,都正爆發類似的問題。內地在三十年一孩政策底下,城市長大的青年嬌縱只會有過之而無不及。放眼大中華,教育已經不再是量,而是質的問題。毋須捨近圖遠,香港每年有十二萬人考會考、六萬人考大學入學試、大學校園中有近十萬本科生,另外還有六萬人在讀副學士學位,若要裝備他們能立足於二十一世紀全球化競爭環境當中,對民族復興大業有所貢獻,在人類社會中做一個合格的大國公民,我們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如果我們在香港的努力成功的話,對整個中國都有參考價值。
  香港在內地搞助學的組織起碼有十多個。今天國家漸趨富裕,全國農村都厲行九年免費教育,由今年開始,不但學費,連所有書簿雜費和寄宿費用,也一概由國家負擔。在三月兩會期間,我在人民大會堂內,親耳聽見溫家寶總理豪情地宣布:「讓所有孩子都能上得起學,都能上好學,我們一定能夠實現這個目標。」【註一】香港這些有心人,是否應該考慮一下,如何修正一下他們的工作重點,把一部分資源投放在香港?
螞蟻搬大象
  首先,我們不能再依靠現有的機制。因為主流社會已有其一套運作邏輯,主流社會不變,這套邏輯不會變,現在的機制不可能承擔新的任務。比方說,你能說服舉辦者,一萬個青年人一起打呵欠,創健力士紀錄是毫無意義的事情嗎?他們正在樂此不疲,窮極無聊的傳媒也積極湊興。從外國有關轉變管理(change management)的論述,和我國三十年大規模全方位改革的成功經驗,都說明舊瓶裝不了新酒;但我們毋須打破舊瓶,只須同時添新瓶裝新酒,與舊瓶舊酒並行,通過競爭作緩慢的自然淘汰,最少阻力和震盪,並且最有效益。這就是鄧小平有名的「增容改革」。
  其次,青年問題太大,而且迫切,任務不能小打小鬧的依靠三兩個小組織來完成。另一方面,單靠一兩個大組織,根本不實際,而且也未必理想。唯一的出路是螞蟻搬大象。目前眾多的內地助學組織,在內地的投入每年以億計,是一個很理想的開始。以上兩點,這就是我為何寄望於一向有心中國教育的民間組織的重要原因。還有其他原因,下邊再說。
  我一向認為,改變青年現狀的樞鈕(tipping point)是大學校園【註二】。最近聽胡恩威兄的演講,他不約而同地也有一致的判斷。但是很明顯,根據傳統智慧,更多人會認為這工作應該從娃娃做起。這沒有問題,用螞蟻搬大象的策略,就不可能集中於某一個部位。而在香港這個多元社會,也很難有統一的規劃和指揮;每個有心做事的組織,只須做好他們認為最重要和最喜歡或最善於做的事情,日子有功,效果自然會浮現。而且如果我們把香港看作是一個試點的話,百花齊放,更能提供多種模式讓內地選擇。
培育三達德
  雖然行動可以分散,理念則應該較為清晰和劃一。正如上周分析,我們這個社會投資在青少年和教育的資源已經不小,問題是理念錯了,解決不了某些根本性的問題。今天香港和整個中國主流社會對青少年的態度錯在嬌縱、包辦;對他們的錯誤一味容忍、放縱。我們一定要撥亂反正,向青少年全面充權,適當的裝備他們之後,放手讓青少年做事,並且讓他們肩負責任;激勵他們、挑戰他們,並且狠心地在相對安全的情況之下,讓他們挫敗、讓他們受創傷,於必要時才伸出援手。
  我鼓吹了幾年的「尚智、務實、承擔」【註三】這三點對香港青年的要求,賣花的自然要讚花香,我認為這與儒家「智、仁、勇」三達德是暗合的,當然希望能得到更多人的認同。但不完全認同也不是問題,最根本的認定是,青年是明天的掌權者,主流社會決不可能從小餵飼他們到大,而期望他們他日有能力接棒的。因此,我們必然要對目前的主流理念作明確的批判,對青少年最根本和最必要的理念是全面的充權。我們不給他們充權,會有另外一些人煽動他們部分人作片面的爭權、維權,問題只會更大。
  正確的青少年工作態度,還有一個特點,就是絕不可能有立竿見影的成效。今天的青年工作之走上歪路,其中一個原因是撥款者從管理角度出發,許多時只贊助一次性的活動,並要求短期有量化的結果。因此,維多利亞公園才幾乎每星期都有一個數以萬人參與的嘉年華會,也出現了許多開幕式、閉幕式表演。所謂十年樹木,百年樹人,要培植大量青年成材,最後少數能成器,需要長期投入大量心血。青年人三十歲之前,每一年都只不過是裝備期中的過渡,當中真真正正有意義的成績,可以說是零,最起碼這不是八級鋼琴的證書,當然更不是參加了在海灘檢拾半天垃圾所得到的一張印刷精美廢紙。更有甚焉者,多年之後,青年工作效果逐步浮現,成了社會現象,無始無終,誰也領不了功。正如我在文初所說,主流社會的種種陋習我們改不了,只能繞過它。內地助學組織一般由毋須再爭名逐利的退休前後人士牽頭,靠圍內募集資金進行,他們反而更能看得長遠,毋須搞形式主義,更能多做實事。
養不教誰之過?
  今天五十出頭的朋友,請你們放眼看看周圍,看看你自己的子侄,看看你們的下屬、學生。這是你們喜歡見到的景象嗎?你能容忍它延續、並且惡化嗎?請想像一下二三十年後香港的社會、中國的社會該是什麼樣子?
  請注意,先有以前種下的惡因,才有今天的惡果。今天是我們戰後嬰兒一代在掌權,香港患病,不管原因如何,都是我們造成的,我們同時有無可逃避的責任,要撥亂反正,治病救人,尤其要救救我們的孩子。因此,我們這一代,在臨近退出歷史舞台之前,有無可推卸的責任去清除這「蘇州屎」。而且只要我們肯下這決心,我們是有能力搞掂的。至少,時間是在我們這一邊,因為我們是人類歷史上普遍長壽的第一代,等閒還有三數十年可以幹點事的日子。問題只在於你想怎樣過這段日子,想做些自己覺得有意義的事,還是混下去,每周打五天高爾夫球,直到……
  註一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mydown.xinhuanet.com/tests/ziliaoxiazai/shenghuobaike/494/417994_ds.shtml
  註二 www.nklau.com.hk/hkej/hkej2004 ,打開「20041102尚智、務實、承擔」
  註三 同註一。

魔術師認為,香港現時的青少年問題,在於成年人既過度保護,事事為其籌謀(包括上興趣班,補習等),導致心智與年齡既成熟度不相稱.再加上傳媒報導,挑起濫情主義同「身份認同」,搞到滿城都是貧舌歪理之人,而講道理,會思考既人,頓變「弱勢社群」.

其實,閒時睇下discovery channel,睇下d動物點湊仔女,為人父母者,一定會有所得著.

 2007/05/16 02:16:48

2007年5月15日 星期二

弒父娶母

唔咁樣講,係咪show唔到自己有幾多quali...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三日 城市論壇
http://www.rthk.org.hk/rthk/tv/city_forum/20070513.html
請按兩下next track去第三節
在約03:00時,有一名中大學生(紅衫)大大聱咁話:
「如果我話『係男人都曾經想過殺死自己父親而且娶自己既母親!』咁係咪算不雅?」

魔術師基金中基金 二零零七年五月份

魔術師基金中基金現持有以下基金:
惠理基金        3年6個月  總回報97.6%  複式平均回報21.4%
價值投資基金(月供)  1年     總回報11.6%  複式平均回報11.6%
可換股債券基金(月供) 2年     總回報21.2%  複式平均回報10.1%
歐洲股票基金      10年1個月 總回報115.4% 複式平均回報7.9%
新興市場債券基金(月供)1年     總回報6.7%   複式平均回報6.7%
對沖基金        4年     總回報25.1%  複式平均回報5.8%

其中表現最失望為對沖基金,將再作詳細比較,有可能考慮將基金沽出或轉換.

2007/05/14 22:52:13

魔術師增長基金 二零零七年五月份

魔術師增長基金依舊持有5,945及2800作長線投資.

另外包括以月供買入的狗股三型,2005-06及2006-07年度均為2388.

投資期兩年,平均成本為$16.47,現價$19.64,兩年回報(連股息)23.3%,每年複式平均回報為11.0%.

2007-08年度的狗股三型為883,2388將會於明日(15 May 2007)沽出(剛好是除淨日).

2007/05/14  22:05:47

2007年5月14日 星期一

法律‧無情 (2nd edition)

怒目
今天地鐵照常擠迫,魔術師正站在近門的位置.忽然間魔術師感到被人怒目而視,轉頭一看,怒啤魔術師的乃一名女士.魔術師印象中並無觸及她身體任何部位,照理不是話我性騷擾她吧.

繪本(三)之 母親

當然係scan自老魔術師既畫簿.

2007年5月13日 星期日

法律.校譽.得咎.保護.撩起‧銀英

今天是母親節,寫這些題目好像不太合適.但係唔寫,又怕唔記得.
法律
響香港,因為無論輸贏,律師費都係貴客自理,所以打官司根本不是一般人可以負擔得起的事.法緩嗎,底線太低,除非真係好窮,否則好似魔術師呢d比上不足比下有餘之輩,就算打得起,成副身家都俾左班律師.
而且,法律上有好多野,一般人未必會留意到.所以「知識份子」便要打醒精神,萬一一個唔覺意干犯刑事,留左案底,咁d專業資格之類就通通無哂,咁多年既努力付諸東流.
所以愈讀得書多既人,就愈要小心,切勿以身試法,亦千萬不要做一些可能會被人捉到痛腳的事.

求仁得仁

搞成咁,真係何苦來由?
《中大學生報》情色版被評為二級不雅刊物 (星島) 05月 12日 星期六 02:38PM
《中大學生報》把今年其中兩期初步被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為二級不雅物品,下周初將正式公布,《中大學生報》編委會可在其後的五個工作日上訴,若維持評級,編委會將面對起訴,罪成的最高刑罰是4 0 萬罰款和一年監禁。《中大學生報》編委會成員今日把最近3期刊物送交影視處,影視處職員表示,淫褻物品審裁處已把《中大學生報》四號評為一級物品,但二月號和三月號則評為二級不雅物品。學生報總編輯曾昭偉批評,審裁處的一貫做法是審閱整分報刊,但今次僅審閱「情色版」,所以認為今次是雙重標準。
如果真係告得入,即使係輕判(之前出link果位仁兄都要罰款五千),驚都驚餐死.刑事罪好似要留案底架喎(有錯請指正),魔術師就唔信佢地唔淆底,有得洗底都係咁話.
仲有,聯署班友都唔知會唔會幫倒忙,d官最要面,俾你兇幾兇就收回成命,試問官威何在?
***
中大學生報旺角舉行論壇 (明報) 05月 12日 星期六 11:45PM中大學生報晚上在旺角舉行公開論壇,討論淫褻物品審裁處及中大校方對學生報情色版的做法。出席的講者批評淫褻物品審裁處的評級做法,並要求中大不學打壓學生。部分中大學生報的編委受壓多日,備受批評,忍不住流淚。
你估做烈士,真係咁容易?
***

2007/05/13 00:57:58

2007年5月11日 星期五

打開信箱

打開信箱,我心中一片迷茫,因為我寫給Stephy的信,給打了回頭.
這時我才知道,要得到Stephy的回信,原來比希望聖誕老人回覆還渺茫.

2007年5月9日 星期三

面就人地俾 (2nd edition)

以下為魔術師的讀後感:
滿足:
唔咸,官能刺激欠奉,和坊間一般成人故事差唔多,亦睇唔出有咩討論同反思的空間.


2007年5月8日 星期二

辯才無礙

在多年前和最近在新聞組中,魔術師發現現在的年青人都很能說會道,自己口才有所不及.以下係魔術師跟佢學到既技法.

最低工資與五斗米

「又,你都係吾明我講乜嫁啦,唉」

香水妹妹講到咁幽怨,我見尤憐,唯有out out地都寫下呢個topic.

以整個社會咁來睇,已經響C.M.度寫過:

2007年5月3日 星期四

熊貓不是貓

以下節錄自二零零七年四月三十日信報林行止專欄「智力不能與時並進熊貓只有外在『美』」一文
  天真、童趣、憨態和動作緩慢─從出生至暮年皆如此─令熊貓人見人愛,所有有熊貓的動物園都收旺場之效(但這無助於改善其財政狀況,飼養熊貓肯定是虧本生意),然而,若因此有熊貓可親和友善的聯想,則與事實不符;熊貓是世上最枯燥無味的動物之一,不合群、不喜交際,除了吃(約百分之九十是竹)便是睡,單調乏味,而且牠們徹底實行「拿來主義」,不會為本身福祉做出半點努力;不少人以為熊貓善於爬樹,這確是如此,只是爬樹太累,牠們因此很少這樣做—牠們罕見的爬樹已成為一項吸引遊客的高技能動作;說來有點不可思議,牠們連傳宗接代亦懶洋洋而且有無從入手之苦。四月二十五日Slate.com發表其副總編輯一篇有關文章,透露華盛頓動物園的熊貓星星(Hsing-Hsing)春情發動時試圖和其伴侶做愛,唯在牠的耳朵和臂彎射精,結果園方只好大破慳囊,借運倫敦動物園老於此道的雄熊貓去示範;牠們終於生了五隻小寶寶,可惜均因熊貓媽媽沒有負起母親責任而夭折。  熊貓的外形討人特別是小孩歡心,然而,其生活模式及「處世」態度,絕非小童的模仿對象,參觀熊貓應列為「要由家長陪同」的節目,帶小朋友遊動物園的家長要諄諄誘導小朋友─熊貓是一種趣怪、低能、智力不能與時俱進只有外在「美」的稀有動物!

2007年5月2日 星期三

魔術師散文系列之檸荼三部曲 第二話 檸檬苦茶 (3rd edition)

為免渣老闆欠交功課,魔術師便權當槍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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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和她的緣份,起始於學校飯堂上,一盒購自汽水售賣機的 250ml 陽光紙包檸檬茶;三個月後,她、我、和他,困在新釗記茶餐廳的卡位,我們仨,也是一面呷著由熱轉冷的檸檬苦茶,一面談著掟煲費的細節.

掟煲費,即分手費,多數是男女朋友其中一方提出分手時,提供給被「飛」者的「賠償金」.

三個月前,我在學校的飯堂裡結識了她.那時的她,

2007年5月1日 星期二

魔術師散文系列之檸荼三部曲 第一話 檸茶前傳 (3rd edition)

唔係下話,呢篇「範文」,簡直係不知所謂,內容空洞無物,難得會有人俾錢去讀補習社去「買」呢d無聊野,仲要去背!

http://kiengkapik.spaces.live.com/Blog/cns!89D9FB4EFA77AF77!605.entry
2007--中國語文試題分析 範文舉例 ---------- 檸檬茶  炎炎夏日,當你走進一家餐廳,想必會叫一杯冰凍的飲料,來消暑解渴。有人愛喝冰咖啡,有人愛喝熱奶茶,而我會選擇甚麼?我會選擇冰涷的檸檬茶。  當這杯奇怪的「混合物」到來的時候,我的手不經意地觸碰著冰冷的杯身,噢!整杯飲料彷彿是剛從冰山挖出來般,透著寒氣,杯身周遭是彷似眼淚的水珠,只看外表,已令我感到透心冰涼。  我急不及待攪動著浮在「海」中的冰,冰與冰之間互相碰撞的清脆聲音,奏出與眾不同的命運交響樂。它們的面積大小不一,好像北極雪山上無數的冰塊,但冰塊車在太多了,「海水」被推向杯邊,似要滿溢,成為海嘯,瀉滿一桌。  我趕忙用飲管喝一口。甜甜的紅茶,令我回憶起童年快樂的趣事,那小時候天真無邪,那小時候美好的一切,那童年的無憂無慮……  但是,甜味畢竟是太濃了,我小心地用長匙潛入海中,尋找一些酸味,改變現狀。我用力擠壓檸檬,視之為敵人,用力打碎它們,意圖改變一切。呀!酸味和甜味化開了,混和在一起了。原來,這就是真相──酸甜並有,也許,人生原來就應該這樣?  冰早已融化了,不論是酸是甜,味道都已經變得較淡,也變得沒有那麼強烈。我再啜飲一口,發覺有許多事情,不論是不快的、美好的,總有過去的一天,到一切都已經那麼地淡、那麼地不明顯,也許是經歷了久長的歲月,也許是年紀大了,也許……  最後,我把整杯檸檬茶喝光,坐在餐廳良久,感受著每一種味道。生活太繁忙了,繁忙得沒時間讓人思考;有時間思考時,卻又思考如何把自己變得更繁忙。生活是充滿哲理的,有人說:「一粒沙裡看出世界。」如果你有時間,不妨像我這樣,仔細品味著一杯檸檬茶,你也會變成一位小小哲學家。 (660字)

魔術師又手癢,想獻獻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