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7日 星期五

新聞雜評(三百六十三)

第二期消費券八月派 「準永久性居民」可領半額 移民、有意離港無份 2022年06月13日

【有線新聞】第二期5,000元消費券8月7日分階段發放,下周四開始登記,來港升學、專才等非永久居民可以領取半額5,000元消費券,過去36個月一日都不在香港、有意圖或者已經永久離港,都不合資格領取消費券。

今期有六個儲值支付工具,新增PayMe和BoC Pay,曾領取消費券,想沿用原本的支付工具,不用再登記就有錢到手,如想「轉會」就要下星期四至下月23日上網登記。

政府放寬領取資格,多兩類人合資格要登記。6月13日或以前滿18歲的居民可取得全額一萬元;有條件成為永久居民的人,例如是來港升學、專才等會獲半額5,000元,預計多30萬人取得消費券,用多10多億元公帑。財政司司長陳茂波:「非永久居民是否都可享用消費劵,政府聽到訴求,考慮消費券目的助力經濟,同時希望在可控範圍讓多人受惠,都是好事。」

移民或有意離港的人就被「踢出局」,營辦商會抽查申請人有否提早提取強積金或職業退休計劃款項,又以2019年6月18日劃線,過去36個月不在港就不合資格,但去年消費券是用過去24個月為期限。

陳茂波:「考慮到疫情關係,過去這段時間曾出現『黑暴』、出現疫情,大家回來香港不是那麼方便,所以我們覺得要從寬。社會上有人提出,移了民的人是否不應獲派消費券,這個建議本身有一定合理性。」

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如果他覺得我不在港但有好強理由,例如是我因為……對不起,我應該不可以說理由,因為大家會用這個理由(去解釋)就不可以。」如果市民是去海外升學、公幹,可以向政府提交證據、審核結果,無論早或遲登記,劃一8月7日有錢落袋。

八達通用戶8月7日和10月1日分別取得2,000元,用完這4,000元,最快11月16日收到1,000元尾數,其餘五個支付工具的用戶分成兩期各2,000元及3,000元派發,同樣是8月7日及10月1日到手,最遲明年4月要用完。

有來港升學的內地生說打算用消費券來買電腦,港大內地生何先生:「會更加公平一些,我們也是在這邊生活、也很長時間,我覺得很好,我可能用於購買電腦和一些學習工具。」港大內地生張先生:「5,000元是一種心意,那怕只有1,000、2,000元,但也覺得挺好的,我覺得對內地生吸引來港就學、深造也是一個很好的吸引力。」

1. 移民或有意離港的人就被「踢出局」,營辦商會抽查申請人有否提早提取強積金或職業退休計劃款項,又以2019年6月18日劃線,過去36個月不在港就不合資格,但去年消費券是用過去24個月為期限。...如果市民是去海外升學、公幹,可以向政府提交證據、審核結果,無論早或遲登記,劃一8月7日有錢落袋。

眾所周知,我城正苦沒有「移民紀錄」,根本就是無掩雞籠,由80年代的恐共傷民到今時今日的黃黑都可以自由地彈出彈入,在外撈得掂唔需要納稅,撈唔掂隨時可以回流,有身份證就可以拎着數。至於以提取MPF的理由作是否「移民」的界線,咁自僱又無供MPF、無業、家庭主婦、或者「小朋友」又點計呢?「有意圖永久離開」又點計呢?唔通又係自行申報,「相信一眾刁民都會守法」咁硬膠?

仲有,「所有登記人的資料都會經過入境處審查及積金局核對,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也會抽查個案」(見伸延閱讀),抽查的責任點解係要俾營辦商去做,而唔係正苦全部做哂呢?又係為官避難?將資料俾營辦商睇,乜唔怕洩漏私隱咩?

2. 港大內地生何先生:「會更加公平一些,我們也是在這邊生活、也很長時間,我覺得很好,我可能用於購買電腦和一些學習工具。」港大內地生張先生:「5,000元是一種心意,那怕只有1,000、2,000元,但也覺得挺好的,我覺得對內地生吸引來港就學、深造也是一個很好的吸引力。」

呢兩位陸生的回應真係好得體,抵讚!

信報 2022年6月14日

社評

消費券剔除離港者 定義不清操作困難

特區政府公布第二階段電子消費券將於八月七日起發放,受惠者有所增加,亦有所減少。增加的是年滿十八歲的「新來港」和「有條件成為永久居民」人士,可獲半額即五千元消費券;減少的則是「已永久離開」和「有意圖永久離開」的人士。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預料,有三十多萬「有條件成為永久居民」人士合資格領取半額消費券,涉款約十多億元。他說新修訂領取消費券的資格源於吸收立法會等不同意見,非永久居民獲半額消費券的做法亦見於鄰近地區,期望讓更多人受惠,進一步推動經濟。至於剔除離港人士,財爺解釋,一直有聲音批評為何移民外地者仍獲派現金或消費券,所以作此調整。

如果純粹以推動經濟的角度考慮,容許「新來港」和「有條件成為永久居民」人士獲發半額消費券無可厚非,然而,剔除離港人士卻不符推動經濟的原則,只能理解為「政治正確」。此外,是否已經或有意「永久離港」缺乏清晰定義,操作起來恐怕困難重重。

根據政府提供的初步資料,「已永久離開」或「有意圖永久離開」主要憑五個分辨準則,包括「是否連續兩年不在香港」、「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至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二日期間是否沒特別原因而長期不在香港」、「曾否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由提出有效申請、六十五歲以前領取強積金或職業退休計劃的利益」、「身份證是否由本地簽發」,以及「有否其他證據或資料令政府相信在可見將來不會回港」。

成功提前領取強積金是唯一可供驗證為「永久離港」的客觀標準,其餘各項都存在着含混不清的灰色地帶。不可忽視一點卻是,香港移民潮最熱門的落腳點是英國,用的是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簽證,惟由於特區政府不再承認BNO的法定地位,移民英國不能以此作為「永久離港」的理由提前領取強積金。既然如此,連唯一的客觀標準也效用成疑。

是否「已永久離開」固然不易判斷,「有意圖永久離開」更加無法掌握。再以移民英國為例,申請者毋須知會特區政府,一切資料都在英國政府手上,試問怎樣定奪誰「有意圖移民英國」?「可見將來不會回港」又怎樣得知?

儘管民間組織一次又一次的調查結果顯示移民潮方興未艾,譬如「國際移民及置業博覽」主辦單位表示,六成受訪者計劃在半年至兩年內移民外國,但由於移民難以定義,所以政府統計處的官方說法只有「淨流出人數」,二〇一九年迄今約十三萬人,當中包括負笈留學和離港工作。再說,就算移民海外也有機會回流,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講過,一些所謂「移民」的人士,只是由香港搬屋去外國,他們不是「移民」而是「移居」,從未聽過這些人將特區護照或永久居民身份證交還特區政府,反映他們不想放棄香港人的身份,希望留一條後路。在這樣的情況下,消費券剔除移民人士的構思,無法建基於客觀事實而做得乾淨利落。

尚有兩點值得斟酌。移民者過往若然是納稅人,總算對香港有貢獻,褫奪他們領取消費券的資格未免不近人情。假如離開香港的落腳點是內地,因為連續兩年不在香港而不能領取消費券的話,尤其令人覺得啼笑皆非。

快將卸任的特首林鄭月娥表示,市民決定移民受多個「推和拉」的因素影響,一方面由於疫情關係,本港長期不能實現人員往來自由,另一方面有些地方利用所謂國安法和自由的問題,推出吸引人才措施,包裝成寬鬆對待港人移居當地,但她不太擔心,最重要是香港能重新吸引海內外人才。

香港要吸引人才,寬鬆對待「新來港」和「有條件成為永久居民」人士是明智之舉,但與離港者劃清界線,減少回流的誘因則不算聰明。

3. 香港移民潮最熱門的落腳點是英國,用的是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簽證,惟由於特區政府不再承認BNO的法定地位,移民英國不能以此作為「永久離港」的理由提前領取強積金。...再以移民英國為例,申請者毋須知會特區政府,一切資料都在英國政府手上,試問怎樣定奪誰「有意圖移民英國」?

《基本法》第二十四條對傷巷永久居民的定義本來就有 bug,邊度會「在傷巷出生的中國公民」就當係永久居民,要到死為止先 expire;要退藉就唯有搞一大餐手續退出中國籍才可以成事?咁搞法即係逼人保持「傷巷永久居民」的身份嘅啫!其實只要有「底氣」,就唔怕有 expiry date(例如每十年換身份證一次,順便續期,保留永久居民身份),我城係有吸引力嘅,大把人趕都唔肯走喇!仲大把人爭住入籍添!可能當年寫《基本法》的時候無諗過咁多傷民想走,仲要走咗都要返嚟舐着數,搞到依家成棚「殭屍戶數」都來分錢。

係喎!正苦無「移民人口紀錄」係一個 bug,一於要「創科辦」研究籍登記,無戶籍者無福利,總好過啦用「有入無出」的身份證來做依據。

4. 就算移民海外也有機會回流,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講過,一些所謂「移民」的人士,只是由香港搬屋去外國,他們不是「移民」而是「移居」,從未聽過這些人將特區護照或永久居民身份證交還特區政府,反映他們不想放棄香港人的身份,希望留一條後路。

魔術師一早就講過,唔知689講呢番話做乜(見《689搞邊科?》)。點解要幫班黃人找下台階?如果係激將法、或者係嘲諷班黃人遲早死死地氣返巷,咁689真係睇錯班黃人。黃人最叻就係賣慘同埋賴皮,你話佢無骨氣遲早返嚟,佢地只會順手推舟,用689所言做藉口話「689都認同我地會返嚟喇」之類。

5. 移民者過往若然是納稅人,總算對香港有貢獻,褫奪他們領取消費券的資格未免不近人情。假如離開香港的落腳點是內地,因為連續兩年不在香港而不能領取消費券的話,尤其令人覺得啼笑皆非。

人言報此言差矣!有無資格領消費劵跟是否納稅人並無關係,否則18碎的有青可以納過幾多稅?有青界別接受正苦資助(例如教育)就大把!既然18歲拎得消費劵、家庭主婦又拎得消費劵,咁就唔應該與「納稅人,總算對香港有貢獻」拉上關係。

返咗大陸變成無資格領消費劵就更無稽,因為呢啲真係「移居」而唔係「移民」;而且正苦都講到明「透過社署『廣東計劃』、『福建計劃』移居內地的長者,會寬鬆處理」(見伸延閱讀),人言報社評仲係度質疑,用心何在?

再退一萬步講,如果係講緊「長期不在我城」,所以無資格領消費劵,咁就要睇清楚個條件係「以2019年6月18日劃線,過去36個月不在港就不合資格,但去年消費券是用過去24個月為期限」。亦即係話只要係舊年合資格的,今年都會合資格;舊年不合資格的,只要在過去12個月只內返過我城一日(其實無可能係「一日」,因為要外防輸入住隔離酒店)都夠資格領取;不合資格的就係舊年唔合資格,今年繼續無返過嚟的人。既然已經返咗大陸長住,領取咗消費劵都未必能提振我城經濟,無資格領或酌情處理亦可以講得通,唔使俾面班刁民也。

信報 2022年6月9日

消費券不計入八達通儲值額

八達通是政府消費券計劃下認可發放資金的營運商之一,但鑑於《打擊洗錢條例》規定,以實體卡形式儲值的未經核實客戶上限金額為3000元,故今年4月派發5000元電子消費券時,選用八達通渠道的市民需分多次「拍卡」才能全數領取。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圖】,昨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說,因政府發放的資金不存在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金管局已告知相關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消費券發放的資金「無須計入上述3000元的一般儲值限額」。

許正宇:已知會相關機構

八達通發言人回覆稱,就提升儲值限額事宜,正審視相關法規要求,同時從市民期望、實際操作及安全性等作多方面考量;由於八達通已連結15萬個零售和交通支付點,為確保提升儲值限額過程順暢,不影響市民的日常出行,該公司須投放時間作系統更新及測試。

就立法會議員邱達根查詢政府會否修例,放寬八達通卡最高儲值額不逾3000元的限制,許正宇回應稱,經諮詢金管局後,由於政府透過消費券發放的資金不涉洗錢等風險,故八達通卡公司沒有把實體卡的儲值限額上調至逾3000元,非因為法例或監管要求。

許正宇說,政府知悉市民就消費券及八達通卡最高儲值額表達的意見,已向該些公司反映,讓持牌人可因應商業、技術及營運等因素,在符合法例要求下持續改善服務。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認為,八達通若能提升儲值限額至3000元以上,對市民使用該平台作為收取新一輪5000元電子消費券,當然有好處,可省卻分段拍卡的麻煩,惟實際上八達通很難在單次配合消費券計劃後,又把沒有實名制的最高儲值金額上限,由5000元降回3000元,除非該局修例,惟此舉牽涉整體非實名制電子錢包的金額上限,也要平衡洗錢風險等。

6.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圖】,昨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說,因政府發放的資金不存在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金管局已告知相關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消費券發放的資金「無須計入上述3000元的一般儲值限額」。八達通發言人回覆稱,就提升儲值限額事宜,正審視相關法規要求,同時從市民期望、實際操作及安全性等作多方面考量

笑鬼死,正苦好少可以理直氣壯咁兜把星打「市場參與者」臉,今次發達通明顯係懶得改 system,搞到天怒人怨(魔術師都係「苦主」之一),成日恃住在我城普及多傷民用就不思進取,假以時日真係可以列入笨土「文化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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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楊永杰倡設KPI優賞劣汰 梁籌庭憂加劇流失:表現難量化

撰文:周皓宜 出版:2022-06-03 10:39更新:2022-06-03 10:39

立法會通過有關改革公務員制度的議員議案,立法會議員楊永杰今日(3日)在電台節目表示,公務員薪酬應與工作表現掛勾,每一個政府部門及職級都應訂立「關鍵績效指標(KPI)」,衡量公務員表現。他不擔心引入KPI會加劇公務員流失,仍然有不少人對公務員職位感興趣。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則表示,政府目前已出現招聘困難、人才流失的情況,又指針對高官引入KPI無可厚非,但一般公務員主要是執行上司指示,難以量化績效,質疑引入KPI監督一般公務員的成效。

楊永杰指,現時沒有獨立機構監察公務員工作表現,建議各政府可與申訴專員公署和審計署商討,制定適用於該部門的KPI。他認為港府可參考南韓和新加坡的公務員績效制度,包括花紅制度,以及當公務員表現欠佳時可發出警告信,嚴重者可革職。他不擔心引入KPI會影響公務員體系穩定性,「有人辭官歸故里,有人漏夜趕科場」,相信仍有不少人希望擔任公務員。

梁稱公僕非決策者:攞創意出嚟?老闆都未必接受

梁籌庭認為,現時公務員監管制度行之有效,每年要進行評核報告,如工作上有出錯會受到紀律處分。他提到,一般公務員主要聽從上司指示,「好難量化,唔係一間工廠嚟」,即使要在局長級官員應用KPI也有難度,例如目前土地房屋問題嚴峻:「巧婦難為無米炊,你去邊度搵地呢?」

他指高官是政策制定者,引入KPI監督無可厚非,但一般公務員主要執行上司委派的任務:「你叫我攞啲創意出嚟,就算我攞到,我老闆都未必接受啦。」

7.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則表示,政府目前已出現招聘困難、人才流失的情況,又指針對高官引入KPI無可厚非,但一般公務員主要是執行上司指示,難以量化績效,質疑引入KPI監督一般公務員的成效。

呢位「一般公墓園KOL」肥庭哥為「同業」發聲真係無所不用其極。大把私人公司的全職員工都有 objective setting,有 KPI,唔通私人公司一般職員就唔係「執行上司指示」?一般職員就係是否能夠完成上司交帶的工作,做得好唔好,有無遲交貨,有無錯漏,有無收到投訴;就算係1823聽電話,都可以計算一日接幾多個電話,平均幾耐完成一個電話,市民評分係幾多。只要有心,大部分工作都可以量化,點為之「KPI唔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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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球迷卡塔爾看世盃或被列大陸籍 官方系統顯示為中國省份 2022年06月15日

【有線新聞】路透社報道引述消息指,台灣球迷到卡塔爾觀看年底舉行的世界盃,有可能被列為來自大陸。我們上過官方的球迷登記系統,發現國籍一欄,有台灣可以選,但就列明是中國的一個省份。

2022卡塔爾世界盃將會在11月開鑼,來自世界各地的球迷,將聚首卡塔爾,見證這項球壇盛事。不過路透社引述消息指,台灣球迷若要到卡塔爾看球賽,有可能被列為來自大陸。

大會早前表示,所有持票觀賽人士必須透過網站或應用程式,申請一張叫做Hayya的通行卡,以識別球迷的身份,但在國籍選項上,並無「台灣」或「中華台北」,電話聯繫方式也無法輸入台灣的區號「886」。 路透社引述卡塔爾官員表示,系統或會將持台灣護照的人士列入大陸的選項。

我們上過Hayya的官方應用程式,發現在國籍一欄,可以選中國,亦可以選香港和澳門,但就沒有中華台北的選項。不過再往下搜索,就發現有台灣可以選,旁邊有青天白日滿地紅旗,但就註明是中國的一個省份。

在北京,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表示不了解相關情況,但重申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也是國際社會的普遍共識。

至於台灣的外交部發言人表示關注相關問題,已通知駐沙特代表處跟進,但卡塔爾方面未有回覆。

8. 我們上過Hayya的官方應用程式,發現在國籍一欄,可以選中國,亦可以選香港和澳門,但就沒有中華台北的選項。不過再往下搜索,就發現有台灣可以選,旁邊有青天白日滿地紅旗,但就註明是中國的一個省份。

卡塔爾世界盃主辦局呢個 app 就真係不倫不類,國籍(Nationality)就唔應該有我城同馬交,用 China 才正確(特區護照的 Nationality 係 Chinese);再退一步可以寫「China(Hong Kong SAR)」同埋 「China(Macao SAR)」。灣灣咁寫法就有啲不倫不類:如果係灣灣中國的一個省,咁就唔應該有青天白日旗;如果係都要有青天白日旗,倒不如就咁「Taiwan, China」,就讓「China」當係「一個中國,各自解毒」就算.至於枝旗呢?學奧運咁用 FIFA 的 logo 咪算囉!

但,結果竟然係主辦當局「跪低」:

卡塔爾世界盃登記系統惹風波 國籍一欄改供球迷選「台灣」 2022年06月16日

【有線新聞】卡塔爾世界盃球迷登記系統的國籍風波有新發展。

在登入申請球迷識別卡的系統後,現在在國籍一欄可以找到「台灣」,而非早前「中國台灣省」。台灣的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表示,對卡塔爾世界盃籌辦單位正視台灣球迷權益並迅速回應台方訴求表示感謝,亦感謝各國傳媒對事件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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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延閱讀:

689搞邊科?

信報 2022年6月14日

次輪消費券 擬永久離港無份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昨天公布,今年第二階段電子消費券將於8月7日起分階段派發,市民若有意更改資料、轉換儲值支付工具賬戶,或是新符合資格人士,可於6月23日至7月23日登記;「不轉會」即保留原有支付工具,則毋須再登記。政府是次新增資格準則,不再向移民離開香港人士發放消費券。

準永久居民可申請 領半額

今次消費券計劃調整了資格準則,除昨天(13日)或之前年滿18歲,而且是香港永久居民或新來港人士,並把受惠範圍擴展至「有條件成為永久居民的香港居民」,包括經由不同計劃來港的專才、企業家或升學人士,只要沒有被限制不能成為永久居民,將可獲派半額消費券(5000元)。「已永久離開,或有意圖永久離開香港」,一概被視為不合資格領取新一期消費券。

陳茂波解釋是經過聆聽立法會議員及社會的不同訴求後作出上述調整,並參考鄰近地區做法,讓更多人受惠。此舉亦回應有意見批評為何移民人士仍可獲得這個福利,但考慮到港人移民不會向政府申報、政府沒有紀錄,無法界定離境者是否移民,故考慮四大因素作為區分。

4準則界定是否移居海外

一、是否在2019年6月18日至今年6月12日期間(下稱合資格日),無特別原因而一直不在港;二、曾否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由,申請提早在65歲前領取強積金或職業退休計劃的利益;三、是否持有本地簽發的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四、有否任何證據或資料令政府相信該人士在可見將來無意返回香港。

所有登記人的資料都會經過入境處審查及積金局核對,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也會抽查個案,預計7月23日後的一周內向登記人發出短訊,通知是否符合資格,被抽查後要提供所需證明文件加以核實。

政府去年發放消費券時已要求申請人連續24個月內曾經在港,陳茂波強調,與去年首批消費券宣布前24個月,即2019年6月18日「拍齊」作為合資格日,是考慮到疫情下有市民返港遇上困難,如按昨天宣布前24個月計,其實要以2020年6月13日為界線,故已是從寬處理;若上一輪申報有特別原因而未能返港,便不用再提交申請。

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補充,合資格日期內只要有一日在港,就不當作「一直不在」;可要求覆核資格,例如曾提供法定聲明令人信服要移民而獲批提早領取強積金,但最後又沒有離港,可給予證明證實資格;透過社署「廣東計劃」、「福建計劃」移居內地的長者,會寬鬆處理,就算期間未有回港仍符合資格;如近期才離港,主要考慮是否屬於上述第二、第三項因素。

問及政府會否查看網上言論去判斷相關人士是否無意返港,王學玲回應說,不可能查核所有因素,故提出首三項主要因素作判別,至於第四項考慮因素,是為政府處理個案時提供彈性。

積金局資料顯示,過去5年以永久離港為理由申請提取強積金的數目每年均超過3萬宗,2021年為3.38萬宗,2020年有3.02萬宗,2017年至2021年合共超過16萬宗。由於強積金計劃成員可能有多於一個強積金賬戶,故申請宗數不等於申請人數。

8.7分段發放 准登記「轉會」

在8月7日起分階段派發的第二階段消費券,支付營辦商增至6間,陳茂波提醒,市民有一個月時間考慮選用哪一間支付營辦商,期間何時登記也會在同一時間發放;登記成功後便不可以再作出更改,建議「睇定啲多比較」才選用心水支付工具,「唔轉會就乜都唔使搞」。

至於為何是次消費券要分階段多期發放,陳茂波解說,是次與第一階段的政策目的有別,當時4月本港正值艱難時期,故希望盡早發放紓緩情況,而第二階段除考慮刺激消費外,要助力經濟恢復,希望分期後能「支持消費耐啲」。對於政府的財政承擔,陳茂波預計,永久居民及新來港士等符合資格的人數約660萬,涉款660億元,而放寬予有條件成為永久居民的香港居民,估計有30多萬人,涉款15億至17億元,相信政府有能力承擔。去年消費券行政費預算6億元有「預鬆啲」,實際用了約2.5億元,今年消費券分兩階段,增加了營辦商及人手,費用會「略多少少」。

12 則留言:

  1. “既然18歲拎得消費劵、家庭主婦又拎得消費劵” 《= 前者是未來納稅人,後者是無薪貢獻者...
    拍返落原文:“移民者過往若然是納稅人,總算對香港有貢獻”,在「總算對香港有貢獻」這點上確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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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總算對香港有貢獻」

      但睇消費劵的前文後理,波叔重點提出的是提振經濟、鼓勵以電子貨幣消費,走向無現金社會,而唔係為了回饋「對傷巷有貢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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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消費券邊個先有資格拎, 或者合適去拎
    最要考慮既係發消費券既原因
    為佐紓解民困? 為佐刺激經濟? ...為佐提升民望?

    如果為佐紓解民困, 要答既問題係, 誰是民?
    如果為佐刺激經濟, 要答既問題係, 誰會在香港消費?
    如果為佐提升民望, 要答既問題係..... 算九算啦, 做乜都唔會提升到民望

    --Dogdog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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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為佐刺激經濟?
      //如果為佐刺激經濟, 要答既問題係, 誰會在香港消費?

      對。不嬲消費劵的口號都係要刺激經濟。相對「己移民」或「有意離開」的人,消費劵派俾願意留巷的人(包括陸生)係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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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對卡塔爾世界盃籌辦單位正視台灣球迷權益並迅速回應台方訴求表示感謝,亦感謝各國傳媒對事件的關注。…//

    灣灣邊有人睇足球?
    棒球籃球先係運動迷既焦點
    同大陸對足球既狂熱無得比

    等睇卡塔爾再跪多次

    --Dogdog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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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等睇卡塔爾再跪多次

      我都想知大陸點反應。後事如何,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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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卡塔爾已經跪了,Dogdogchi真神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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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改嚟改去,卡培爾有無諗清楚㗎?
      中方讚賞卡塔爾政府恪守一個中國原則
      2022-06-20 HKT 17:31

      在北京,外交部在例行記者會上被問到怎樣評論卡塔爾世界盃組織方,將旗下註冊平台中的「台灣」表述改為「中華台北」。

      發言人汪文斌表示,中方讚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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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關於戶藉問題,我覺得該嘗試用科技解決。例如把身份証換成一張手機加sim card的裝置,有定位和類似八達通功能,嘟一下便能確認身份,也能讓當局追踪每一個市民的行縱,以此裝置取代傳統證件如身份証回鄉證護照,對於奉公守法的好市民,是件有利無害的好工具。推出初期可考慮不用強制全民更換,不過沒更換的市民無法享受各種福利,例如消費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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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例如把身份証換成一張手機加sim card的裝置

      大把廢老話唔識用

      //有定位

      呢個可以解決到無家者身處何方的問題。但黃人對「私隱」睇到天咁大...

      //推出初期可考慮不用強制全民更換,不過沒更換的市民無法享受各種福利,例如消費券。

      其實只要同定期入境處資料 cross check,誰人長期不在巷絕對可以查到(除非係坐洗頭艇着草者例外)。有身份證身在我城當然有戶籍;又,只要有方法可以聯絡到「疑似不在巷人士」,要其在限定時令內到我城某地點真人報到,行動不便者可以預約職員探訪,以碓定可以將「戶籍」續期,否則限期過後仍未辦理確認手續者就取消戶籍,不可再享有社會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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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有線新聞:又以2019年6月18日劃線,過去36個月不在港就不合資格

    這都算合理,因為疫情開始後不少人(尤其在大陸工作的人)無法回港。


    // 《基本法》第二十四條對傷巷永久居民的定義本來就有 bug

    這是寫基本法時有意寬鬆,在六四後挽救信心,連雙重國籍也默許。豈料幾年後的彭定康年代,一切開始政治化。


    // 唔知689講呢番話做乜

    可能是諷刺,也可能暗示政府須定義「移民」,例如三年內在香港少於三個月之類。


    // 匿名君:也能讓當局追踪每一個市民的行縱

    智能燈柱?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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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六四後挽救信心,連雙重國籍也默許。

      理想的做法是設有日落條款,容許雙重國藉只是過渡性安排。

      //可能是諷刺,也可能暗示政府須定義「移民」

      以689的身份,斷不能以太過曖昧的方式發言,就算是暗諷也要有前文後理,現在以字面解佢的確伙為黃人開脫。

      //智能燈柱

      似 airtag 多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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