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7日 星期三

偶像崇拜

早前阿蕉話自己「好天真好傻」之後,就有「家長來信」謂「竟然以為你是天使,讓孩子們封你做偶像,以你為榜樣」;然後陳總現身,以流暢英語說了一大段,然後懺悔一輪,話”I have failed as a role model.” ,言下之意,即是說如非有閃卡事件,他仍將繼續是一位role model.
於是魔術師想了又想,究竟香港社會,又或者年輕人,需要的偶像或榜樣,要具備甚麼特質?
阿蕉之成為「偶像」,是因為於閃卡風暴前的健康、清純形象?是因為她是一個給人偷拍了胸罩帶便哭得梨花帶雨的小女孩?香港人喜愛這類型的人嗎?好像是,否則便不會一旦被認為是「虛偽」連出一出慈善騷都惹來千多宗好沒來由的投訴.投訴些什麼?是投訴阿蕉「虛偽」嗎?還是投訴她「乞人憎」?不喜歡她大可以轉台的吧!阿蕉出鏡有違反廣播條例嗎?還是她出場前要有家長指引提示?魔術師看,阿蕉根本就是刁民們將自己濫用投訴的行為正當化的藉口而已.
香港人喜愛「健康、清純」的人嗎?好像又不見得.看那些周刊雜誌每期的封面,不是評論女星身材,就是追踪藝人私人生活,品味低俗,如今竟然也可以站在道德高地上指責阿蕉,世事當真是無其不有了.又
或者,其實香港只是需要一名好像阿蕉一樣,可以為眾電車男提供各種幻想的「疑似處女」,如今夢想破滅,原來天使也有性生活,眾電車男暴走起來,也是可以理解的事.

至於陳總自稱failed as a role model,亦相當神奇.作為「年輕人榜樣」,陳總的形象是什麼?靚仔?英語流利?懂做生意?夠潮夠寸,走在時代尖端?外表俊俏乃父母所賜,況且陳總有西方血統,外形討好不足為奇;而他自小在英語國家長大,說得一口流利英語不足為奇,此二者並非一般港青可以學到.而做生意方面,魔術師對他的手腕所知不多,但陳總家底不俗,無論金錢人脈方面都有相當優厚的條件,這些先天優勢亦非可以說學便學.
如此,留下來可以跟陳總學的,還剩下什麼?所以,街上那些串串貢、不務正業的潮童愈來愈多,便是最正常不過的事.但偏偏閃卡行為就是這種「壞孩子」的不羈濫交的最佳延續,奉陳總為偶像的潮童,又怎會非議呢?非議濫交自拍的人,其價值觀跟陳總自然又有相當落差.道不同不相為謀,陳總的道歉,未免過謙了.況且,他自有他自己的私人生活,私人物品被盜,又有什麼錯?跟全香港人又有何關係?要向全香港人道歉?實在奇哉怪也.
反智的社會,反智的傳媒,和反智的人民,是亙相影響的.港女,電車男,維園名伯,抽水圍人,月光中產,與及各種刁民,就是這樣誕生出來的.
2008/02/26  23:32:15

1 則留言:

  1. 香港人,最基本分大人與小孩,投訴的應該都是大人,因為他們平時對孩子疏於管教,又沒資格成為孩子的role model, 所以現在便大聲疾呼,說別人教壞他們的孩子.家長們當然期望,孩子的偶像是個表裏如一的人,因為他們是這樣教孩子的,但他們深知這不可能,而他們很多自己也是賤格報刊的支持者,為了保持自己在孩子面前的形象,或是為了讓孩子繼續像個孩子,他們不得不群起反抗.
    難怪新一代的抗逆能力是那麼低.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