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7日 星期五

新聞雜評(一百二十九)

黃之鋒入境泰國後被拘留 更新:2016/10/05 20:10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原定昨天往泰國兩間大學演講,但被泰國當局通宵扣留,至今天下午才被遣返香港。黃之鋒表示泰國政府指他列入「黑名單」,又指在扣留期間與外界失去聯絡,當局更加無清楚解釋拒絕他入境理由,對泰國政府做法感到失望。 

黃之鋒在泰國被通宵拘留十二小時後,下午三時半左右返抵香港機場,他憶述在泰國甫落機,於停機坪已經有有超過二十個海關、警察等候他,即時沒收他的護照,送他去收押所。他曾要求聯絡家人或律師,但都被拒絕。
直至將近登機遣送回港前,泰國當局給他一份文件,指他違反入境條例第12條,所以拒絕他入境。根據條例,任何人的行為若會對公眾帶來危險、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或者正被其他國家通緝,都可能被拒絕入境。不過黃之鋒稱跟海關溝通時,還聽到另一個原因。
黃之鋒今次是應泰國兩間大學邀請演講,分享佔領運動的經歷。邀請他的泰國學運領袖和學生在校園遊行,對於當局拒絕黃之鋒入境表示失望。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無回應有否要求泰國當局拒絕黃之鋒入境,只稱尊重泰國可以依法決定何人可以入境;中國駐泰國大使館則指不清楚情況。
泰國政府發言人指,如果旅客有刑事紀錄、入境目的不清晰或警方相信他入境後會作出入境目的以外的事,都可能被拒入境,強調今次事件依照正常程序處理。
1. 咁痴瘋仔話去泰國扑嘢得唔得?算唔算係「入境目的不清晰或警方相信他入境後會作出入境目的以外的事」?

2. 對痴瘋仔來說,任何對佢不利的事都係政治打壓,都係非法襲擊(記得陰嚢受創之事嗎?)、禁錮(有無彎腰執番梘?);不過,對於第三世界國家來說,痴瘋仔無穿無爛出得返嚟而經算係咁,可參考《殺破狼2》。
3. 同美帝行得埋咗,痴瘋仔的讀寫障礙睇嚟大有改善,照計去泰國演講都係全程用英文溝通。今次就聽到「一個字」叫「blacklist」,仲唔可以證明泰國係殺人政權打手?
巴育稱是中方人員帶走黃之鋒 更新:2016/10/05 22:04泰國總理巴育回應事件,他指如果黃之鋒去泰國發表對政府不好的言論,現時就不是他去泰國的適當時候,又表示並不是泰國方面把黃之鋒驅逐出境,而是中方人員帶走他。 不過黃之鋒表示過程中與他交涉的是泰國海關及警方,他並無見過中國官員。 另外,泰國報章《The Nation》報道,泰國機場入境部門一名指揮官承認是中國要求泰國政府合作,拒絕黃之鋒入境。但其後該名指揮官接受路透社訪問時,否認曾經這樣說過。
4. 如果真係有蝗國的強力部門在泰國跨境執法,睇嚟痴瘋仔唔使好似「書林六友」咁坐洗頭艇返蝗國,一把眼淚一把鼻涕咁拍片認罪(呢一刻仲係泰國扑緊嘢,下一刻已經到咗秦城,勁過「真・魔術師」大衛高柏飛),真係執返身彩。
團體遊行抗議泰國拒絕黃之鋒入境 更新:2016/10/05 19:38
多個團體遊行至泰國駐港領事館,抗議泰國當局拒絕黃之鋒入境,期間一度與警員推撞。出訪泰國的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暫時未知黃之鋒為何被泰國當局拘留,又指港人外出時都要遵守其他地方的法律。
香港眾志、社民連、人民力量及多名立法會議員約 40 人遊行到泰國駐港領事館,譴責泰國當局拒絕黃之鋒入境,要求向黃之鋒道歉,並承諾不再無理拒絕港人入境。領事館所在的東昌大廈,保安員關上大廈正門。部分人不滿,要求到6樓的泰國領事館遞交請願信但被拒絕,示威人士與警員推撞,警方一度舉起黃旗警告。領事館派代表接收請願信後,示威人士離去。
下午出訪去泰國的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在機場回應事件,指政府會盡力保障港人外出時人身安全及在其他地方依法享有的權利,被問到黃之鋒為何會被拘留,他指未有資料。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事件嚴重,政府必須問清楚。 30 個非建制議員發表聲明,譴責泰國政府無理拒絕黃之鋒入境,亦禁止佢同外聯絡,促請袁國強同泰國政府交涉,交代被扣留的原因。
5. 查實呢單嘢算唔算係「外交事件」?如果係的話,《基本法》話「外交」問題係唔到港共政權管架喎。
6. 呢班「示威人士」明明係無論係殺人政權、港共政權、《基本法》乜都唔承認,我城要建國吖嘛,點解要殺入使館,提泰國領使出嚟跪玻璃,「向痴瘋仔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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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騷亂案熱血公民成員囚九個月 更新:2016/10/06 18:22
熱血公民一名成員在旺角騷亂期間向警員扔膠水樽,被裁定襲警和拒捕罪成,判監九個月,是旺角騷亂首宗定罪個案。
三十一歲的陳柏洋,被控年初二旺角騷亂期間,在彌敦道和奶路臣街交界,兩度向警員扔水樽及拒捕,裁判官信納受襲警員的證供,加上有閉路電視拍攝到拒捕過程,所以裁定兩項罪名成立。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不是以激進的方式襲擊警員,例如是用口咬,而受襲的警員傷勢輕微,希望法庭輕判。
裁判官蘇惠德認同膠水樽不是大殺傷力武器,但被告向警員扔水的行為是視警員為「活動標靶」,目無法紀、猶如暴徒,被告的行為亦令已經混亂的現場,情況更加惡化,影響警員的人身安全和士氣,法庭不能姑息,裁判官又指被告案發時帶上頸套和手套,但辯解到場只為了解事件,並不可信,決定兩項罪名判監九個月。
熱血公民副主席鄭錦滿形容法庭判刑過重,他指會與陳柏洋及律師研究是否提出上訴。
旺角騷亂案發生於今年二月農曆年初二凌晨,高峰時有大約七百名示威者在旺角鬧市街頭聚集,與警方爆發大規模衝突,部份示威者以磚頭、木板攻擊警察,有警察向天開槍,警方至今拘捕超過八十人,至少三十七人被落案起訴,其中十三人將轉介區域法院和高等法院受審,他們被控以參與暴動、煽動暴動,以及襲警等罪名,其中參與暴動罪,最高可判處監禁十年。
7. 巧亂呀!點解今次假法人會咁重手?咁曾見蕉向黑警潑液體又算唔算係「視警員為活動標靶,目無法紀、猶如暴徒,令已經混亂的現場,情況更加惡化」?魚蛋革命同縮骨遮革命唔通真係大細超?
8. 乜四眼哥哥咁嘅辯才質素都可升職做「熱狗副主席」? 唔通黃郁人真係咁等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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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學生百萬大道打麻將 沈祖堯:須大家守護莊嚴神聖地方撰文: 香港01記者 發佈日期: 2016-10-05 16:11 最後更新日期: 2016-10-05 16:13
數名中文大學學生上月在校園百萬大道打麻將,校園保安一度報警求助,其後引發使用公共空間的討論。中大校長沈祖堯今日在網誌回應,認為百萬大道是「神聖的地方」,須靠大家守護尊嚴。
沈祖堯以「權利和尊重」發表網誌,引述《中大學生報》指9月22日凌晨有六位學生在中大科學館平台上打麻將,保安勸阻不果,而該數名學生則以中大無任何條例明確禁止於本部校園打麻雀來反駁。
沈認為,事件並非校規和使用權的討論,而是與責任感和尊重有關,亦認為是對大學生身分的反思。他解釋,科學館平台以及百萬大道是中大的地標,又形容附近連接著圖書館及放置了象徵智慧之門的雕塑,「是一塊莊嚴的土地」。他續指,「對於中大來說,這是一個神聖的地方,其尊嚴值得大家守護」。沈祖堯指大學沒有詳細訂定規則,是由於「盼望每位同學都是負責任、有教養的知識分子」,懂得互相尊重,又指該個公共空間師生、校友都能使用,「是屬於整個群體,而非個人」,所以認為行使權利時,「也要考慮別人的權利和感受」。若把所有規則定得繁瑣,他相信中每個人都會感悲哀。就該次事件,沈認為並非合法與否的問題,而是對群體、傳統的尊重態度,並反問該六位學生,「是否有欠讀書人應有的禮貌呢」。
9. 魔術師真係愈來愈憎嬸早搖。又唔見你在雨傘革命時話「法例沒有詳細訂定規則」,是因為希望市民都「懂得互相尊重」,空間「是屬於整個群體,而非個人」,行使權利時「也要考慮別人的權利和感受」,所以唔應該堵塞民生通道,搜查黑警飯盒?
10. 「盼望每位同學都是負責任、有教養的知識分子」:擺明班打雀英雄唔只係要「挑戰校規」,更加係要將大學生「爛撻撻」一面赤裸裸的呈現於世人面前,以示「我地(大學生)根本唔係乜嘢『知識份子』」,「『讀書人』面前,禮貌第二」,勇於打破「社會該對大學生有一定期望」的既定印象也。
11. 嬸早搖後知後覺,「 甚至有一天發展到大家隨意做出種種不雅行為」,即係如果同學分配唔到宿舍,搞到要在百萬大道扑嘢,男同學將女友當成「活動標」...魔術師相信,這是絕大多數師生、員工、校友都是「樂意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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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延閱讀:
標少:重判的襲警拒捕案
香港中文大學 校長網誌
© 2016-10-04
權利和尊重早前中大校園內發生一件值得思考和討論的事。九月二十二日凌晨在科學館平台上有六位同學在打麻將。保安處同事勸阻卻給同學拒絕,據《中大學生報》的報導:「同學認為保安員未能明確引用所違反的中大規則,故一度拒絕提供學生證作記錄,只同意出示學生證證明中大學生身分。引述同學所言,當晚活動不涉及賭博性質,中大似乎亦無任何條例明確禁止於本部校園打麻雀。」此事引發了大家對使用公共空間的一場議論。在我看來,這不是一樁校規和使用權的討論,乃是一種責任感和尊重,以至對大學生身分的反思。科學館平台連接整個百萬大道是中大的心臟地帶,也是中大的地標。它的一端是校徽,另一端是圖書館,中央還放置了象徵智慧之門的雕塑—仲門,是一塊莊嚴的土地。大學的設計就是讓一代又一代師生攜手走過學習和成長的康莊大道, 通往知識寶庫,在此舉行畢業典禮,最後成為有智慧和責任感的公民。因此,對於中大來說,這是一個神聖的地方,其尊嚴值得大家守護。大學沒有把所有規則定得很詳細很死板,是因為我們盼望每位同學都是負責任、有教養的知識分子,懂得在中大這個大家庭中與其他成員不論職位高低互相尊重。不錯,這是一個屬於大家的公共空間,中大師生,校友,員工我們都有使用這空間的權利。但正因如此, 它是屬於整個群體的,而非個人的。它象徵的意義更是值得每個中大人尊重的。我想提出的,是行使我們的權利時,也要考慮別人的權利和感受。如果同學在這裡隨意打麻將、隨意塗鴉、隨意打邊爐 ...... 甚至有一天發展到大家隨意做出種種不雅行為,我相信,這是絕大多數師生、員工、校友所不願見到的。也傷害了中大人的感情。當有一天,我們發現彼此信任和互相尊重,這樣行之有效的一套已經過時、落伍,而必須把所有規則都定得很繁瑣的話,我相信這是中大整個大家庭每一分子都會感受到的悲哀。
在一個社群裡生活,作為負責任,以及熱愛這個社群的一分子,我們每一個人行事都不能單憑一己的喜好以至任性,而亦應考慮其他人的感受,尤其是在公共空間裡。這並非合法與不合法的問題,乃是對群體,對傳統的愛護和尊重的態度。誠然這次事件中,六位同學沒有對百萬大道做成破壞或對同學老師做成重大滋擾,但對中大人來説,他們的態度,是否有欠讀書人應有的禮貌呢。面對中大校訓「博文約禮」,我們情何以堪?
大學的教育,絶對不只是知識的灌輸和専業的訓練,乃是給予年輕人成長和學習負責任的機會。 如錢穆先生云:「求學與做人,貴能齊頭並進。」願同學三思。

20 則留言:

  1. 而家d大學校長真係「被downgrade」到中學校長咁,連d基本待人接物都要出網誌提醒返這「一代年青人」,真係「生不逢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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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呢代年青人,唔話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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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學校長咁,連d基本待人接物都要出網誌提醒返這「一代年青人」
      //呢代年青人,唔話得架。

      學Wanderer 小師弟話齋, 顧客永遠是對的嘛!唔通佢唔怕得罪咗班「一袋有青」,啲怪獸嘉獎群起湧向鄉大校長室投訴?到時三千娘教子,嬸校長就真係唔得佢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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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如果癡瘋去泰國「扑嘢」,肯定會比佢入去。不過今次佢喺去泰國「搞嘢」,關蝗國乜事?蝗國點會阻住佢?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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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過黃之鋒表示過程中與他交涉的是泰國海關及警方,他並無見過中國官員。

      親口否認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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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嬸早搖的假面具遲早甩哂出黎,每次學生一岀事,就扮副悲天憫人的(偽)文青樣,但實際上又做唔到野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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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佢?!明知學生做嘅嘢有問題,但又唔出聲,到出事嗰時,就喊三聲呃下L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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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佢只識西瓜靠大邊,永遠唔得罪人多嗰邊。

      咁佢做特首都幾好嘅,可以團結大多數吖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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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What goes around comes around!

    堯堯爾勿悲
    爾當反自思
    思爾佔中日
    高讚學生時
    尊重何有念
    今日爾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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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高讚學生時

      佢都係擦鞋仔啫。

      //佢怕俾人批鬥嘛。

      咪又睇下班學生敢唔敢捉佢地跪玻璃囉!

      //顧客是上帝。

      即係擺明係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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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咪又睇下班學生敢唔敢捉佢地跪玻璃囉!

      寧得罪小人,莫得罪學生。佢呢啲世界仔,點會不知輕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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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做大學校長做到咁cheap,所以我愈來愈鄙視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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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直頭無骨氣。唔單止係讀書人,做人要有分寸。學生唔識就要教佢,但竟然堂堂一個校長,都唔敢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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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學生唔識就要教佢,但竟然堂堂一個校長,都唔敢教。

      呢啲咪係「無風骨」的「高級知識份子」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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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他們的態度,是否有欠讀書人應有的禮貌呢
    一袋年青人大概會話「讀書人應有的禮貌」只係社會強加於佢地身上嘅刻板印象,無必要遵守

    //男同學將女友當成「活動標靶」
    百萬大道「感謝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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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讀書人應有的禮貌」只係社會強加於佢地身上嘅刻板印象

      權威是要來挑戰的, 規則是要來打破的.

      //百萬大道「感謝祭」

      不可錯過的迎新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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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乜四眼哥哥咁嘅辯才質素都可升職做「熱狗副主席」? 唔通黃郁人真係咁等人用?

    郁人是有料之人,可真正能做到“啟蒙”是“師父”,唔系“教主”--後者只作個人崇拜和洗腦用.

    //嬸早搖

    可自己莊閒不分,只系識擦自己子弟鞋,咁唔只做唔到“教主”,更無可能做到“師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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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郁人是有料之人,可真正能做到“啟蒙”是“師父
      //可自己莊閒不分

      即係好似風清揚,懥有料的人,就愈需要個弟子夠悟性,否則俾個陸大有出來,風老只會拂袖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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