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1日 星期四

思辨練習之李天命《思考三式VS三大盲潮》(二)

李天命第二式的「辨理式」非常精彩,幾乎全篇都要 highlight:
第二式:辨理式
前面提出的三個問式之中,第二個問式是:「X有什麼根據、理據或者理由?」善於提出這種問題,對思考是有極大益處的,譬如能使我們對於那些我稱之為「口號思維」的思想陋習有所警惕。口號有它的用處,但同時我們也要小心它的毛病,就是容易令人不講理由,不問根據。因為,一個觀念或說法一旦變成了口號,就會顯得好像本身已經就是理由根據似的。隨便舉些例子:
(1)民主變口號——我相信民主是非常重要的,但有些人把它變成了口號,就不會去思考一下:究竟「民主」是什麼意思?民主有些什麼模式?民主為什麼是好的?這裏姑且把這些人稱為「口水羅賓漢」。真正的羅賓漢劫富濟貧,是要有某些條件的:第一、他要武藝高強;第二、他要付出冒生命危險的代價。但口水羅賓漢卻不必具備這些條件,他們只是高喊「民主」的口號,既不用武藝高強,也可以不用付出什麼代價;不但無須付出什麼代價,甚至可能會有所得益,比如得到選票。口水羅賓漢認為民主是天經地義的,但他們的理由是什麼呢?他們又認為「一人一票」是天經地義的,但其實須要反省一下:究竟有什麼理據,為什麼一定要一人一票?或者換個方式問問他們:「為什麼十二歲的小孩沒有投票權,但弱智人士卻可以投票?如果我們相信十二歲小孩的判斷力高於三十五歲的弱智人士,那麼規定成年的弱智人士有投票權而十二歲的小孩沒有投票權,這是否合理?」我並不是反對一人一票,而是想提醒大家:不要把問題看成是「理所當然」、「天經地義」的。可能——我只是說可能——最理想的投票制度就是,比方說,那些智慧特別高、道德特別好的人——可惜不是我——可以投五票,有些人可以投四票……有些人就不能投票;可能這樣才是最合理、最理想的制度。我並不是說實際上一定要這麼做,但也不能把問題看成是「不須討論」的、「理所當然」的。
(2)套語代思維——如前所述,「有什麼根據?」這種問法所要針對的思想陋習之一,就是口號思維。不妨將「口號思維」這個詞的意思擴大一些,包括「套語思維」。濫用套語,常常就會一句帶着一句,只是語言帶動語言,而不是思想帶動語言。這樣說起話來就會很流暢,這是套語的好處,如果是好處的話;但也有不好的地方,就是容易令人的警覺性減低,不會認真地思考。近來常聽到的一個套語就是:「你不要跟我說你認為怎樣怎樣。」譬如,大家正在討論應否增加公共援助的問題,有的人就這樣說:「你不要跟我說你是反對增加公共援助的!」你們有沒有留意到這個套語?這每每是一種拒絕理性討論的講法。又或者說:「是時候要怎樣怎樣了!」比如說:「是時候要取消考試制度了!」當然不是永遠不能用這個套式講話,不過要給出理由。有的人就是習慣了用這個套式講話而不提出理由。基於這個理由,我們現在就這樣說:「是時候要反省一下『是時候』這種說法是否妥當了!」(眾笑)
由於黃C最擅長用口號,於是例句也特別多:
例句1. 違法達義
魔:要違的是甚麼法?要達的是甚麼義?兩者之間有何關係?
例句2. 沒有暴民只有暴政
魔:一個人要有甚麼樣的行為,才算是「暴民」?一個政府要有怎樣的施政,才算是「暴政」?
例句3. 而家,香港對大部分年輕人都係絕望,日復日工作結果連安居樂業嘅微細願望都遙不可及。而你,問佢地點解要搞事?
魔:請問有無如何有關「大部分年輕人」的統計資料?目測?朋輩?就算幾唔科學化都好,總要有個來源吧?為什麼「搞事」就可以把他們從絕望中拯救出來?
例句4.「大學生要『着草』,真的很荒謬。」
魔:這裡的「大學生」,應該不是泛指所有的「大學生」,而係指個別具有「大學生」身分的人。所以,要看這位「大學生」具體做了甚麼,才能評論「着草」是否荒謬。
例句5. 唔好再同我講咩阻住人返工啦
李天命:你們有沒有留意到這個套語?這每每是一種拒絕理性討論的講法。
例句6. 除咗開個帳號周圍指指點點,你仲做過啲乜
魔:為甚麼「開個帳號周圍指指點點」、「無做過啲乜」便要受責難?理據是甚麼?
例句7. 唔好乜嘢都無做過,就以一副居高臨下既姿態批評為社會運動獻身既年輕人,因為你無資格。
魔:為甚麼「乜嘢都無做過」便等於是「以一副居高臨下既姿態做批評」?為什麼「要做過一些甚麼」,才有資格批評?理據是甚麼?
例句8. 當天特首確實作過普遍性的陳述,向公眾表達集會是暴動,而警方當天也不是說「一部份人」,而同樣是作普遍性的陳述。換言之,特首和警方即使後來改變了立場,當天的武斷和妄言,也是錯誤的,理應明確表達當天判斷錯誤,並就此特定錯誤道歉。
魔:不明白777和一哥當日所指的「暴動」是否法律上的定義:即是有人被控以暴動罪便是暴動,無人被控以暴動罪便不是暴動(先不論法庭最後判決)。假如是,則777和一哥似乎太過武斷。但既然已改變了立場,後來的用字亦已較溫和,那麼「判斷錯誤」,「武斷妄言」的後果是否依然要人道歉,則純屬價值判斷。觀乎一眾妄民、販民正棍,「武斷妄言」乃是家常便飯,事後即使好多時都看不出有甚麼歉曾經道過(最出名的例子必定是釘豬脾案及殺嬰案),甚至係「五大訴求」都可以由「777下台」掉包成為「我要真普洱」而唔道歉,真係自打嘴巴。
再退一萬步說,直如黃C話齋,如果膠官一講錯嘢便要道歉或至被持續狙擊,造成「白色恐怖」、「寒蟬效應」,恐怕官員們會更加少說少錯,不說不錯呢!
例句9.錯在政府,但政府無需付上法律和人身代價,豈能由市民全盤承受政府犯錯的代價?
魔:偷換概念。示威者要承受的,是違法的代價,而不是政府犯錯的代價。所謂「政府犯錯」,其實是政策主事者犯錯,要懲罰就罰主事者,即777;懲罰可以係下台或罪己。現在777亦已道歉(爭在未話自動捐出一年薪金去關愛基金),如果佢唔自動下台,機制上要777辭職便只有以下途徑:
基本法》第五十二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辭職:
( 一 ) 因嚴重疾病或其他原因無力履行職務;
( 二 ) 因兩次拒絕簽署立法會通過的法案而解散立法會,重選的立法會仍以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所爭議的原案,而行政長官仍拒絕簽署;
( 三 ) 因立法會拒絕通過財政預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會,重選的立法會繼續拒絕通過所爭議的原案。
無論點都好,無法在法律上「懲罰政府」不等於要以「停止檢控」作為補償。兩者之間沒有關連。
例句10. 坊間已指出,警方的問題,已達要重組警隊的嚴重地步,不然市民對警察的恨意將永不磨滅。
魔:「坊間」是甚麼權威機構?「市民」是指哪一些市民?應該不是全市700多萬人吧?「重組警隊」是甚麼意思?要將「警隊」重組到甚麼模樣,市民對黑警的恨意才會減退?
例句11. 背後不僅是一些個人能力低落帶來的錯誤...要今後不犯同樣錯誤,落實雙普選是治標的方法...要今後不犯同樣錯誤,落實雙普選是治標的方法。...當權者若有誠意讓香港不再被年輕人視作絕望之城,讓市民感到在此生活是有尊嚴的,落實雙普選,尊重香港市民是有平等政治權利的公民
魔:雙普選最多只能解決「認受性」,本市市長與及垃圾會「有民意基礎」。但,為什麼落實雙普選是可以解決「個人能力低落」的治標之法?為什麼有雙普選,「市民」便會感到活得有尊嚴,年輕人便不再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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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延閱讀:
思辨練習之李天命《思考三式VS三大盲潮》(一)
思辨練習之李天命《思考三式VS三大盲潮》(三)
市民堅持五大要求,每項背後都有理性認真而重大的理據

從6月9日百萬人遊行到今天7月9日早上林鄭月娥見記者,一個月了,香港市民凝聚了五大要求。此文鄭重呼籲政府、傳媒、各界人士,千萬不要以為那五大要求部份是所謂「斟酌字眼」、「強政府所難」或「無實際意義」的,以下希望解釋現存的五項要求,皆是理性務實和認真之餘,兼有重大和合理的理據。至今,政府尚未答應任何一項要求。
1. 撤回條例:程序的重要
政府時常說香港是法治社會之餘,也常說一切有既定機制。立法議案進入立法會正規程序,如要撤回,就要用規章裡的字眼,政府要依從既定程序撤回草案。這是對香港行之有效的公務行事方法的尊重,立法會前主席黃宏發亦已解釋過了,在此不贅。
結論:條例未依程序撤回,是對立法會既定運作方法的不尊重
2. 收回暴動說法:公職人員武斷妄言後負責任的重要
林鄭月娥領導的政府確實在6月12日稱金鐘一帶的是暴動行為,而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也曾在6月12日有同樣宣佈。雖然政府中人及後時時說那些宣佈和判斷不影響往後的司法程序,也曾「修補」說法指警方只是判斷當日部份人的行為是「暴動」,然而這並無改變一項事實:特首及警方曾在6月12日公開宣稱,金鐘一帶的集會是暴動。那是很嚴重的宣稱,即使我們不理會「定性」這一用詞,當天特首確實作過普遍性的陳述,向公眾表達集會是暴動,而警方當天也不是說「一部份人」,而同樣是作普遍性的陳述。換言之,特首和警方即使後來改變了立場,當天的武斷和妄言,也是錯誤的,理應明確表達當天判斷錯誤,並就此特定錯誤道歉。
結論:政府和警方就6月12日有關暴動的錯誤說法,尚未承認錯誤,是不尊重問責官員和公職人員作重大宣佈時應有的責任
3. 不檢控抗爭者:政府應承受自己犯錯帶來的代價
即使政府、建制派、法律界提到,因為要遵循法治社會的要求,抗爭者犯了法,警方始終要檢控。但這背後,有三大政治問題。一,林鄭月娥承認推動立法是政府的全盤錯誤,但這是由香港市民冒犯法之危,用各種抗命方法提出,政府才知道錯誤的,所以抗爭者是在服務重大公眾利益之餘,也是因為政府犯了極巨大錯誤而通過抗議去迫使政府修正錯誤的。錯在政府,但政府無需付上法律和人身代價,豈能由市民全盤承受政府犯錯的代價?二,如今警方對參與示威的市民充滿敵意,即使只是在拘捕階段,被補者已有被迫害和殘害身體的危險,在沒有保障的情形下,拘捕與檢控過程只會讓市民受害和更不滿政府。三,已有本地及全球案例說明,不對示威者作檢控,是實質上可能的,也是承認市民的付出是為了公眾利益,是市民的抗議令得政府知錯。
結論:檢控參與抗爭的市民,等同沒實際承認政府強行修例的錯誤
4. 獨立調查和追究警方濫用暴力:政府不應再犯無視民意的同一錯誤
警察有武裝與公權力,警方濫權犯法,幾度近乎殺人,跟示威者非法集結的性質差天共地。尤其6月12日下午「中信大廈事件」,警方攻擊和平集會市民,幾乎鬧出人命,在金鐘幾次在室內發放催淚彈,用不合比例的武力和開槍,是嚴重地危害市民生命。坊間已指出,警方的問題,已達要重組警隊的嚴重地步,不然市民對警察的恨意將永不磨滅。市民對監警會的信任近乎零,如今唯一面對6月9日以來,警察大量濫權和違規行為的方法,已剩下以獨立調查委員會處理,這也是務實的考慮,若非如此,市民普遍難以認同事情可告一段落。如今,社會撕裂已漸漸轉移焦點至警方濫權,市民受害而追究無門,如不正視,只會發展成比當初修例風波更嚴重的反抗。
結論:追究警方濫權已成回應社會撕裂的最低要求,不獨立調查的話,等同犯上當初推動修例時完全無視民意的同一錯誤
5. 立即落實雙普選:表達政府有誠意修正犯下巨大錯誤的結構性原因
任何負責任的體制和機構,犯下超嚴重錯誤後,都要尋找真正帶來錯誤的結構性原因。市民的聲音被無視,到一百萬人上街政府都依然宣佈如常二讀,背後不僅是一些個人能力低落帶來的錯誤,而更是制度性而言,不民主的立法機關和不民主的行政長官選舉,是導致政府任意妄為不顧民意的原因。如果這次香港政府真的認同政府犯下嚴重錯誤,就要解釋今後如何不犯同樣錯誤。始終,這樣的錯誤,在回歸後已出現多次,每次都擾民極深。要今後不犯同樣錯誤,落實雙普選是治標的方法。同時,政府在這次事件後,因不民主而嚴重缺乏執政正當性的問題,已被廣泛認知而無可彌補,落實雙普選也是讓政府再正常運作下去的方法。最後,青年對香港未來普遍感絕望,也牽連2014年的8.31決定,當權者若有誠意讓香港不再被年輕人視作絕望之城,讓市民感到在此生活是有尊嚴的,落實雙普選,尊重香港市民是有平等政治權利的公民,已是制度上而言的「最低消費」。
結論:立即落實雙普選是務實讓香港繼續運作下去的方法,也是避免香港政府再犯同樣巨大錯誤的唯一有效方法
【專欄】五大訴求「真普選」漸代「林鄭下台」

行政會議在停開四次會議後,昨天終於復會,而特首林鄭月娥亦按常會見傳媒。林鄭有備而來,在開場白中已詳細回應了反修例示威遊行中提出的五大訴求。不過,林鄭回應的「五大訴求」,原來已悄悄有所改變。
昨天民陣及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分別發出聲明,回應林鄭講話,兩份聲明都提到「五大訴求」,但兩個「五大訴求」卻出現分歧。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聯署聲明中的「五大訴求」分別是:完全撤回惡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追究濫用武力警員;撤回暴動定性;不拘捕、不檢控示威者;以及林鄭月娥下台。而民陣聲明提出的「五大訴求」,前四者與民主派議員的類同,但第五項訴求,則由「林鄭月娥下台」變成「落實雙真普選」,未有「林鄭月娥下台」的訴求。
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被問及是否已不要求「林鄭下台」,他則表示新聞稿未有「林鄭下台」,是因為執筆倉卒未有提及,但民陣在此立場沒有改變,他指林鄭已經失去港人信任,亦不會推動雙普選,民陣仍然堅持林鄭必須下台,而落實雙普選更是重中之重。
雖然民陣否認已放棄要求「林鄭下台」,不過,自從七月一日暴力衝擊立法會以後,以年輕人為主的抗爭人士的訴求的確已經悄悄變更,由「林鄭下台」變為「以行政命令解散立法會、立即實行雙真普選」。上周末的光復屯門運動以及西九龍遊行,已開始使用「新五大訴求」,負責製作宣傳物品的抗爭文宣群組表明,「不是民選的政府,是不會回應人民的訴求」,雙普選須立即實行,而網上年輕人轉發的宣傳帖文,全部是「新五大訴求」。有一直參與抗爭的示威者表示,現時並非需要林鄭月娥下台,強調她若下台,候任特首毋須為她解決政治風波,故她必須留任,解決自己一手造成的問題。
這「五大訴求」的悄悄改變,民陣顯然亦已洞悉,因此在聲明中跟隨新的變化;但泛民立法會議員的反應就較為遲緩,因此仍用上舊「五大訴求」。
當然,要滿足新「五大訴求」更為困難。有官府中人就話,林鄭昨天對五大訴求的回應,已經「去得好盡」,當中「撤回惡法」及「撤回暴動定性」兩大訴求,其實已經滿足了,其中「壽終正寢」比「撤回」去得更盡;至於獨立調查委員會,獨立的監警會亦已開展調查工作。
五大訴求中,林鄭只是完全回絕了不檢控,至於新增加的「雙真普選」,官府中人直言,應該會比「林鄭下台」更為困難,政府根本無法滿足要求。

38 則留言:

  1. 法國近十年發生過不同的大型示威/騷亂,它的結構性原因是否民主制度0?法國應否改變現行常出現政策失該誤的結構性原因?
    為何能斷言雙普選能解決問題?


    //警方幾度近乎殺人
    似乎冇聽過有人重傷,危殆,入ICU/HDU,如何介定近乎殺人? 唔通有青太脆弱?


    //例句4.「大學生要『着草』,真的很荒謬。」
    冇記錯今年DSE放榜,學位與考生比例是1:1.3
    大學生身份冇乜特別。


    一個婆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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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諗雙普選
      年青人能自己提名自己投
      選中個或689/777
      自己擇衰左,就無得怨

      我諗應該係形容瞄準頭部槍擊的動作
      (因頭頸中槍而死亡 佔49%)
      https://www.thestandnews.com/society/%E6%A9%A1%E8%86%A0%E5%AD%90%E5%BD%88%E7%B5%95%E9%9D%9E-%E4%BD%8E%E6%AE%BA%E5%82%B7%E5%8A%9B%E6%AD%A6%E5%99%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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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君不見英國脫歐鬧劇?民眾幾時真係會「自己揀衰左,就無得怨」?輸打贏要是常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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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就近台灣南韓一人一票選出黎咁又點,蜜月期咪又係3幾個月貨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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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更認同有選舉委員會提名的普選。

      一個婆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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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南韓總統差不多個個坐監,最危險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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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為何能斷言雙普選能解決問題?
      //自己擇衰左,就無得怨
      //「自己揀衰左,就無得怨」?輸打贏要是常識吧...
      //蜜月期咪又係3幾個月貨仔
      //南韓總統差不多個個坐監

      理論上民主選舉的優點係自己揀,衰咗無得怨,唯有下次做好啲;但實際上人性係會逃避面對自己的錯失(做了錯誤的選擇),為了心安,便去諉過於人。同時,選舉落敗的一方會乘勢而起,攻擊做錯選擇的「勝方」,「勝方」為了保全面子伊會死不認錯,爭端便由此而起。

      //我更認同有選舉委員會提名的普選

      我都覺得係。只係需要調校選委會的組成就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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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但係好似係美國咁,都有d人話佢無投票比特朗普,所以特朗普晤可以代表佢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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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呢個係美帝選舉的遊戲規則,是美帝子民的社會契約,輸咗便要被代表,無得反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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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由於黃C最擅長用口號,於是例句也特別多
    所謂 rhyme as reason effect
    https://en.wikipedia.org/wiki/Rhyme-as-reason_effect

    //例句3. 而家,香港對大部分年輕人都係絕望,日復日工作結果連安居樂業嘅微細願望都遙不可及。而你,問佢地點解要搞事?
    "安居樂業"嘅定義如何?喺唔喺一定要有一二千呎公猴洞穴一年去N次旅行先算喺安居樂業?呢啲願望一啲都唔微細...濫用成語好容易模糊視線。

    //例句7. 唔好乜嘢都無做過,就以一副居高臨下既姿態批評為社會運動獻身既年輕人,因為你無資格
    淨喺去塗鴉打爛玻璃就喺"做過嘢"?其他納稅奉公守法嘅市民就對社會冇貢獻"乜嘢都無做過"?淨喺計納稅廢老一定比有青多喇。

    //背後不僅是一些個人能力低落帶來的錯誤...要今後不犯同樣錯誤,落實雙普選是治標的方法...
    冇能人出嚟選點都冇用,怕咗啲有青更加冇人敢出--就算真喺真普洱,始終都要同老X傾,咁咪又會被人話XYZ

    //讓市民感到在此生活是有尊嚴的
    真喺唔明有乜令人生活冇尊嚴,喺香港生活冇尊嚴我所諗到就喺瞓喺冇窗廁所廚房嗰啲工人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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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rhyme as reason effect

      真.順口溜

      //喺唔喺一定要有一二千呎公猴洞穴一年去N次旅行先算喺安居樂業?

      要買就買 dream house.

      //淨喺計納稅廢老一定比有青多喇。

      「納稅出糧俾黑警打我地,太不公義了!」

      //就算真喺真普洱,始終都要同老X傾,咁咪又會被人話XYZ

      所以根本未聽過有人有個concrete plan係點實行嘅。

      //喺香港生活冇尊嚴我所諗到就喺瞓喺冇窗廁所廚房嗰啲工人姐姐

      難得工人姐姐個個星期日出去聚聚,又唱歌又跳舞,一啲都唔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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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單一化:一個結果(絕望)不一定只有一個原因,一個問題不一定只有一種解決方法。
    — 道歉不等於認罪。
    — 即然撤銷(暴徒)控罪,又要徹查警隊,結果可能會發現要對暴徒作出檢控。
    — 以上訴求,我全反對。
    其實僵屍唔會同你講道理。唔記得邊個話,最好就係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自身。
    佢哋用磚掟警察,警察就用磚掟返佢哋。不過當然無可能。
    Hong Kong 遲啲要改名叫 Philipkong。 XD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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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道歉不等於認罪

      依家班有青就係你一認錯,就不停地踩上你心口,完全不留情面,不停苛索,贏要贏到盡。在此「白色恐怖」下,當然無官員會咁傻走去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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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來來去去都是同一類示威,睇到好悶!不如叫啲蒙面女神裸跑示威,無樣認既,冇有怕!當吹谷一下五大要求。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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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細佬舉... 呀唔係!我舉腳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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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佛爺太體諒了,的確呢期天氣太熱,人多又逼,唔裸跑好易中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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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黃C女要在心口紋上「反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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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舉腳讚成!」
      應該喺第三隻腳,另外兩隻腳,舉唔到咁高。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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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另外兩隻腳,舉唔到咁高

      「山」字形瑜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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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又借魔兄地盤一用, 以下轉載某 blogger 的文章:

    有個後輩,生於貧窮家庭,有弟弟一個,父母重男輕女,女的早早就要投身社會因要養家,為了增強競爭力,晚上報讀大學課程,還常被父母抱怨家用不足,當然身心不忿。但好人之所以受欺負,與本身性挌極具關係,日日怨有何用?成年人有搵食能力,為何要忍?父母又怎樣,你怎樣對我,我就怎樣對你,吾忍心?對不起,妳是活該的,有能力反抗,而不反抗是妳的問題。無能力要忍,是合理兼值得諒解,有能力仍忍,男的叫儒夫,女的叫甚麼我吾識形容。
    ===
    當了受欺負的好人, 搞到身心不忿, 算是懦夫嗎? 我覺得不是, 只是有點蠢而已. 既要做好人, 又要看不開, 搞到身心不忿, 是自己招來的苦果, 說她是活該沒有錯.

    但真的只有要以眼還眼, 怨怨相報, 才是正確的嗎? 把不反抗就說成是問題, 甚至說成是懦夫, 難道反抗才是展示勇氣的方法? 而且, 我們應該還有願諒父母, 心甘情願地貢獻這個選擇, 也在能力範圍內作貢獻, 即使父母不體諒, 但過得自己過得人, 心安理得也可以吧. 默默為弟弟和家庭付出, 不是更大的勇氣嗎?

    這篇文章, 大概是希望鼓勵更多人上街抗爭吧, 總括而言, 我覺得作者心腸有點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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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算啦,小型文革勢已成,先是文攻,繼而武鬥,可幸傷民不論行動力或是個體武力值均低下,只能躲於人群背後,亦欠缺具領袖魅力之帶頭人,只見一眾抽水怪此起彼落,大事搞不出,小事無日無之,看來大家要習慣新常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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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小型文革勢已成

      這是一場「顏色革命」to be exact

      https://n.kinliu.hk/kinliunews/%E3%80%90%E9%A1%8F%E8%89%B2%E9%9D%A9%E5%91%BD%E3%80%91%EF%BC%881%EF%BC%89%E9%99%B3%E6%96%87%E9%B4%BB%EF%BC%9A%E5%8F%8D%E4%BF%AE%E4%BE%8B%E4%B9%8B%E4%BA%82-%E6%98%AF%E7%BE%8E%E5%9C%8B%E7%AD%96%E5%8B%95/

      裡面有一段關於黑警執法的評論:

      //警察對付動亂基本上也沒有新招,即使買了水砲車也不用,基本上是麻木、馬虎對待。「水砲車對付騷亂是安全的,對警察的保障和對示威群眾的保障的安全都大好多,為何不用?就算不用水砲車也可以用消防車,他們的部署上沒有任何的方案,也沒有任何的備用方案,只是一個方法就算數,如果這一方案不行,就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水砲仲有一個好處 - 可以逼班示威者除口罩

      上善若水 無堅不摧 Be water my friend!

      刪除
    3. 我都係中意呢段,俾個呆灣仔串你地唔得光明正大

      https://n.kinliu.hk/kinliunviews/%e5%8f%8d%e9%80%81%e4%b8%ad%e9%9b%a3%e8%88%87%e5%a4%aa%e9%99%bd%e8%8a%b1%e5%ad%b8%e9%81%8b%e7%9b%b8%e6%af%94%e3%80%80%e6%96%87-%e9%99%b3%e6%b0%b8%e8%89%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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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中國的反貪腐也是引發中美矛盾的原因之一,陳文鴻指出,以往中國存在貪腐問題,大量的金錢經香港轉至美國,因而即使中美貿易存在順差,但因為有源源不絕的錢財流往美國,中美之間就不會有矛盾。現在中國反貪腐,截斷了經香港流向美國的金錢,就會引起矛盾,香港對於美國來說沒有利用價值了,於是美國要對付香港來對付中國。

      陳文鴻用比較陰謀論的角度去講. 問題係有青唔似革得成命, 而以上呢一後亦唔唔係好講得通. 即使蝗國資金組我城逃往美帝係對美帝有利, 搞亂我城來令修例流產, 也只伯七傷拳,蝗資不見得要好似以前咁用我城佢中轉站.

      //香港自2014年的非法「佔中」運動之後,就有一批人接受美國的培訓,這種培訓不一定發生在美國,可能會在英國、台灣或其他地方,香港的一批示威人士在台灣接受了太陽花學運人士的培訓,而太陽花學運的骨幹則曾經受過美國的培訓,所以是一脈相承。美國亦花了很長時間去做香港媒體記者的培訓,香港有一批媒體記者在東南亞地區接受過美國的專門培訓。所以美國是進行了長時間的積累,逐步培訓出一批直接從事示威運動的人士。

      真係藍C語言, 無乜證據提供到...

      //黎智英身邊的人是與CIA(美國中央情報局)有關係,傳媒已經有所披露。

      這也不等於肥佬黎是美帝打手. 就係呢種經常無確切證據的講法令傷民覺得擔心.

      //「所以不是沒有證據,而是有證據也不信,就像美國總統特朗普說的那樣,我不信的就是假的,我相信的就是真的,這個時候已經黑白不分,不能夠用道理去說服人,因為基本上已不講道理了。」

      呢個唔係一個 valid argument 喎.

      //珠海學院一帶一路研究所所長陳文鴻教授

      睇完全文,陳講到佢好似知道好多秘密咁, 唔知仲以為佢都係間諜.

      //水砲仲有一個好處 - 可以逼班示威者除口罩

      呢個真係main point!

      //這位臺灣男孩告訴我,觀察到7月1日的香港立法會事件和太陽花學運有很明顯不同之處。臺灣的佔領者,雖也曾砸破玻璃,但所用的衝擊方式遠沒有香港的黑衣人那麼粗暴。佔領後,立法院並沒有遭受破壞,而香港的立法會卻變成怎樣,大家有目共睹。臺灣的學生們,雖有與台警發生肢體衝突,但沒有像香港的群眾一樣用自製武器,甚至用對人體有害的化學劑對付到場的警察。臺灣的學生們,都不帶口罩,不蒙面,全程以真面目見人,因為他們覺得自己的行動是正確的,是沒有任何不見得光的。他覺得,香港的示威者就是像一群要打家劫舍的匪徒,完全不想身份曝光,連記者採訪拍照都要被其喝罵。他笑言,原來以前對香港整體的文明,有個美麗的誤會,以為是只有在臺灣或者大陸的鄉下地方才會有這樣的野蠻行為,現在要重新估計香港人的勇武程度了。//

      摩摩正解. 有青一面話自己好大犧牲,要坐監, 但又蒙面,又要永不追究;即係口裡說得硬,心中其實很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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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你怎樣對我,我就怎樣對你

      留返李天命第三講才討論.

      //可幸傷民不論行動力或是個體武力值均低下

      油塘嗰班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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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油塘嗰班友

      當年貪曾停售居屋,但有好多居屋起好咗丟係度,咁點算呢?

      咁將部份居屋改為紀律部隊宿舍啦,其中油塘有7座改咗,理論上係油塘住的應該有返咁上下武力值架!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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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咁將部份居屋改為紀律部隊宿舍啦,其中油塘有7座改咗

      咁唔怪得好似有人一手扯甩咗個有青的口罩,搞到個有青即時落荒而逃...

      (我今朝睇到條片,但無sa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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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3M「我重有好多。買啦!買啦!」
      https://www.facebook.com/501063676979815/posts/728864504199730?s=674595164&v=e&sfns=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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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呢條友笠水都笠得好快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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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呢條友笠水都笠得好快喎!
      有冇之後搭的士逃離現場呢?XD

      又睇吓外國抗議人士嘅標準啦:

      https://www.bbc.co.uk/news/uk-48968947

      More than 1,000 people were arrested over the course of April's protests.

      Demonstrators brought parts of central London to a standstill, causing roadblocks on Waterloo Bridge, Oxford Circus and Marble Arch, while others glued themselves to trains and buildings.

      The group's tactics included asking volunteers to deliberately get arrested to cause maximum disruption.

      人地喺真面目自願被拘捕,越多越好啵。人少少(經過現場,其實唔喺咁多人)就一千人拘捕,差唔多嗰嗰都拘捕咁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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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同一樣野,黃c不提圍搶路人物件。卻不停提一名反黃路人打黃c

    單看facebook黃c鋪天蓋地去宣揚,更勝一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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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fb係洗腦煽動工具,佢過濾咗好多黃c打人嘅片唔俾你睇,然後重複又重複俾你睇佢想你睇到嘅野,呢種網路審查都唔係新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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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單看facebook黃c鋪天蓋地去宣揚,更勝一籌。
      //呢種網路審查都唔係新鮮事

      認真便輸了, 當係笑話去睇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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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如果講片,YouTube上反黃既片好多都過10萬view(尤其是黃C圍人嗰啲),想睇既一定睇得到。當然YouTube係Google旗下,Google始終有啲良心,無FB咁洗腦係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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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黃c永遠站在道德高地,一方面切割蒙面一班暴力。另一方面要求政府不告蒙面一班。(可能自編自導自演,蒙面時勇武。非蒙面就和理非非)

      兩個身份自由出入,演偽大師。

      我信九龍灣被打一位載上面罩肯定一拳ko反黃肥仔,心機p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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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兩個身份自由出入,演偽大師。
      ===
      不敢肯定他們自編自導自演, 但就覺得被打者的反應太不自然了
      正常人, 見個醉酒佬出手打人, 就算不制服對方(留), 也應該還擊(進)或者逃走(逃)
      有為青年竟然選擇企定定任人打十幾拳, 不是精神有問題, 就應該係知道鏡頭拍住了

      前者我諗應該要睇醫生, 後者就真心不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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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Google始終有啲良心,無FB咁洗腦係事實

      Google 的演算法應該無咁黃...

      //一方面切割蒙面一班暴力。另一方面要求政府不告蒙面一班。(可能自編自導自演,蒙面時勇武。非蒙面就和理非非)

      今晚藍大枚長被學生圍,逼佢表態. 再下一篇寫.

      //有為青年竟然選擇企定定任人打十幾拳, 不是精神有問題, 就應該係知道鏡頭拍住了

      假過「父母唔愛你嗰段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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