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4日 星期一

法律‧無情 (2nd edition)

怒目
今天地鐵照常擠迫,魔術師正站在近門的位置.忽然間魔術師感到被人怒目而視,轉頭一看,怒啤魔術師的乃一名女士.魔術師印象中並無觸及她身體任何部位,照理不是話我性騷擾她吧.


只見這位女士被挾在人群在車門之間,處境好不辛苦.忽然魔術師的背部感到有一些軟綿綿的東西擦過,只見那位女士向車箱中擠,越過數人,去到某較寬闊的空間站定,然然怒啤魔術師,似乎是在責怪魔術師為何不行入些少,反而站在車門邊,阻塞通道.
大姐,請問妳知唔知你越過那數人都係妙齡大姑娘,魔術師一早見到果度有個空位啦,但又點敢好似你咁夾硬擠過去,萬一有乜肢體碰撞到時真係水洗都唔清了.
分手
男:(垂頭喪氣地)判左啦,監禁x個月,罰款y萬,緩刑z年,留案底.
女:嘿!
男:我根本唔係有心,我貪得意之麻,我又無害人,只係技術性犯規,我點知會搞成咁?
女:咁你又認罪?
男:我唔認可以點?同政府打官司,打完都洗哂成副身家啦,又唔知打唔打得甩?就算打得甩,都係保住名節清白,咁又點?洗哂d錢我點同你結婚?
女:乜你以為我會同你呢個監疐結婚咩?慳d啦!
男:下?我真係唔係壞人黎架喎,你識左我咁耐,唔通我份人係點你唔知?
女:我唔理我唔理,總之你係犯左法,個官判你有罪,你就係壞人!!!
以上雖為設計對白,但事件的確係真人真事.
數年前,魔術師友人因為貪得意(其實都成三十歲人,仲貪乜野玩?)做左d無聊野,在不知道咁做係犯法,也在不損人不利己(反而自己浪費了時間心力)的情況下,被有關當局認為佢「有意圖」去犯事,已經觸犯了有關法例.
魔術師雖不是律師,但睇返有關條文,友人的行為的確「在字眼上」符合觸犯法例的條件,起碼在「環境證據」上,看得出他是「有意圖」如此如此,無知、貪玩、自己又無利益並非可以令人(當然,最主要係法官)信服既理由.
友人作為專業人士,留有案底下,專業牌照肯定會被吊銷.幸而他只係在小型公司工作,老闆亦明白佢係無心之失,故繼續聘用.當然友人想再做進一步專業工作,就沒有可能了.
仲有,友人女友以「有案底既就係壞人」做理由鬧分手,雖無人情但又合理,又怪得了她嗎?
所以,除非你玩得起,夠膽賭身家,又或者有足夠預謀,否則在法律面前,挑戰、貪玩(例如填問卷送禮物,後來唔知點解變成學術探討同言論自由),好易自掘墳墓,「一生前途從此毀」.
就算件事未必會告,即使告亦未必告得入,但係就驚餐飽,值得咩?
卸責
一間公司既前CEO,以公司名義犯左事,咁,有關當局的刑事撿控,將會針對現任CEO,抑或是上任CEO,抑或是兩者?
當現任CEO成為眾矢之的的時候,上任CEO是否應該第一時間出來澄清,承擔責任,一人做事一人當?抑或係任由現任CEO出去做替死鬼?現任CEO之舉動如此不合常理,是否曾被催眠?
究竟係現任CEO卸責給上任CEO,抑或係上任CEO卸責給現任CEO?
預謀
根據李先生在中大unofficial版所言:
其實我覺得好有趣﹐呢幾日我經私人管道揭了很多怪事﹐提醒了很多人不要懶醒﹐因為不知情雖然無罪﹐但是會在水落石出時, 使人很難面對自己.
唔知你係出於順口, 定係無辦法接受『學生報無罪﹐頂多唔夠好睇』呢個「睇法」.
眼高手低﹐人人都會有﹐不過能吸引到經驗教訓的﹐就一個一個 by case 先知。你要卸責話上莊出事﹐查實就跟一開始眾人異口同聲,卸責話學生報現莊害死其他中大人同一個邏輯。
唔知乜事咪唔知囉。覺得道理上、學術上、應世上、生活品味上、堆文字有乜唔好﹐咪照講囉。但若果覺得一有不妥,便要找一個 entity 去踩﹐其實係同強姦差唔多。
衰 D 講句﹐同門如手足﹐你唔溝佢地﹐都唔好姦佢地呀。會亂倫架。
李先生話有一位好心水清的同學有皇牌係手,一出好多中大官員會人頭落地,鑑於談判技巧關係,暫不說破,只留待適當時機,不到最後關頭不會使用.
睇來佢地係有預謀既行動,只係扮驚俾我地睇.
佢地咁有計劃,又點叫得上幼稚無謀呢?
睇黎一干有心人都係白擔心,不如食住花生等睇戲吧啦!
聯署
仲有呢個
勇於認錯 重新改過 聲明
http://protest-cusp.hknameless.com/
評級

2007/05/15 01:37:59

1 則留言:

  1. 刑事唔係咁易告得入

    渣住個專業資格, 仲有機會千金散盡還復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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