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者約凌晨三時散去 更新:2016/11/07 07:021. 自從縮骨遮革命、愚蛋革命之後,班有青郁啲就借啲易發癲。今次又唔知想點,係咪想攻佔終亂辦,懶死唔走?
人大常委會今早會表決《基本法》 104 條的釋法文本,大約四千名反對釋法的示威者,昨日參加完民陣發起的遊行後,晚上到中聯辦集會,部分人與警方推撞和佔據馬路。警方多次施放胡椒噴霧,及採取驅散行動,雙方對峙近九小時,示威者到凌晨三時散去。警方拘捕四名示威者,其中一人涉嫌阻差辦公,兩名警員行動中受傷,警方嚴厲譴責示威者破壞法紀,不排除有進一步拘捕行動。
衝突最先在中聯辦對開爆發,示威者不滿警方不容許他們在中聯辦大閘外集會,星期日晚上近七時,打算爬過鐵欄衝出干諾道西馬路,警員用警棍驅趕,又出示紅旗,帶走了社民連主席吳文遠。
約一小時後,再有示威者企圖衝過鐵欄,雙方推撞,警方多次施放胡椒噴霧,被射中的除了示威者,還有警員。示威者改到中聯辦的另一邊,佔據德輔道西。有人把回收箱推出馬路,又向警方投擲水樽,觸發新一輪衝突。
增援的機動部隊警員帶備盾牌戒備,有示威者掘起行人路的磚頭,拆了安全島燈箱。對峙局面持續至凌晨,警方凌晨近一時,派暴防裝備警員,由西區警署外的德輔道西推進。
示威者響應青年新政的呼籲,向上環方向後退,警方特別戰術小隊亦出動部分配備胡椒球發射器,期間警方帶走一名示威者。
雙方在正街對開對峙,凌晨二時,特別戰術小隊再推進,把示威者驅散至永樂街,混亂中一名記者倒地。警員之後分數批在德輔道西多個路口佈防,示威者到凌晨三時散去。
2. 每次見到班有青擺好陣式,大喊「一、二、三、衝」,以遮陣擋胡椒的場面,魔術師就感到十分厭惡。其實可唔可以學諸葛亮火燒藤甲兵之法,黑警噴的不再是胡椒,而係火油?反正班有青應該都是《十年》的捧埸客,《十年》其中有個故事叫《自焚者》...
3. 好鬼佩服個記者,人叢中都可以用長鏡頭搞捉到游小三!
信報 2016年11月8日4. 「港人遭綁上戰車」鬼叫有5萬幾票民意授權糧油呢兩隻小學雙雞?民意代表嚟架!綁咗無得怨,呢啲係傷港人共同遵守的遊戲規則,唔可以好似米爆咁,事後先話「投嚟玩下,唔知會搞到咁大鑊」先得架!
金箴 金針集
做人咁驚青 做鬼都唔靈
一如所料,泛民日前發起的反釋法遊行,上半場雷聲大,雨點小,埋單計數得一萬人左右,到下半場轉移陣地所謂佔領西環,人數再少了一截,結果淪為散兵游勇聚眾鬧事,雖然磨了幾小時,最後警方揮揮警棍,噴噴胡椒,「主角」嗌幾句咪便搭的士閃人,草草收場。眾所周知,民陣向來是遊行專業戶,每年行禮如儀包辦七一遊行,每次吹雞上街總有十萬八萬市民響應,即使近年民氣消耗得七七八八,號召力大減,可今年七一打着「決戰689、團結一致、守護香港」,亦聲稱有11萬人參與,但觀乎今次反釋法遊行的人氣,足以反映民心向背。誠然,市民普遍不願見人大釋法,泛民遊行之所以得不到香港人應有的支持,原因很簡單,事關當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在人潮中出沒,整個遊行由「反釋法」變成「撐梁游」,頓如兩粒鼠屎搞砸一鍋粥,變質又變味,市民對兩人近期不斷搞搞震早已激到成肚氣,連泛民大部分政團都跟二人保持距離,甚至講明不認同他倆的出位言論和行徑。由於實在太離譜,故陸續有人懷疑梁頌恆及游蕙禎究竟「是人是鬼」還是無間道,有人更聯想到「木馬屠城記」,繪形繪聲指將二人送入立法會乃另有所圖,目的是在議會搞風搞雨,愈亂愈好,好待幕後老闆博亂撈取政治資本。
回想8月立法會選舉論壇上,游蕙禎聲言進入議會後對政府要狠,早已被對手一句「點狠法先?」質到口窒窒。如今大家恍然大悟,原來最狠的只不過是在公開論壇大聲爭取「扑嘢」空間,此言一出,令人嘩然,贏盡Soundbite,輸掉光環,政治素質露晒底。光環要不要也沒所謂,讓人迷惑不已的是二人舉動之低B,已不是常理可以理解,即使玩嘢如黃毓民或長毛,在宣誓時也只姿姿整整加插一些小動作,不會去到盡硬碰硬自尋末路。梁、游明知「阿爺」最忌一個「獨」字,他們竟公然在議事堂展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的標語,還將China讀成「支那」,不但令老中青香港人感到厭煩,連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都忍不住指他們明踩國家安全底線,行為「好小學雞」。
不過別小看小學雞,走位原來十分機靈,口裏說勇武,身體最誠實,周日晚上遊走於示威人堆中,比任何人更錫身。游小姐在街頭叫囂幾聲,即被警員挾走,跟手收工。梁頌恆更詼諧,分分吓物資,夠鐘即跳上的士絕塵而去,令在場示威者都儍了眼。如果兩人是「鬼」,今次賊佬試沙煲攪局,可謂超額完成,即使日後無得撈議員,總算跟足劇本演好一場政治爛騷。但假如兩人是「人」的話,無情白事激到「阿爺」嬲爆,不惜重錘釋法,兩隻小學雞搞亂檔要由香港人埋單,冤哉枉也。
或許大家仍記得,數年前時任鄉議局主席劉皇發於新春曾為香港求籤卜運程,結果車公老爺拋下一句「何為邪鬼何為神,神鬼如何兩不分」,當日大家未能參透箇中玄機,猜估到底哪個是神,哪個是鬼?如今黑白無常終於露出真面目,然而人大釋法已成定局,覆水難收,社會已被定性充滿「隱性港獨」,要劃清界線也來不及,港人遭綁上戰車,但無份操軚盤,喊都無謂。
5. 「嗚...等我變身先!」墥鬼咩!做乜娘仲痕走起上來兩隻手好似划艇咁?蛤蜊咩?「即刻轉身截架的士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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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 2016年11月8日
釋法風波
李飛:自決即港獨須打擊
特首稱23條立法有現實意義
立法會宣誓風波觸發「港獨」爭議,中央終借釋法「消獨」。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頒布回歸後第五次釋法,文本除提及宣誓形式、內容以及拒絕宣誓的後果,更列明擁護《基本法》以及効忠香港特區是參選或出任公職的「法定要求和條件」。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在北京表明,除了公然煽動「港獨」和「建國」,「散布香港民族自決之類的主張,本質上也是『港獨』。」
特首梁振英回應說,近日香港出現「港獨」和分裂國家主張,相信會令中央認為《基本法》23條立法「不只是一個未完成的憲制責任問題,而是有現實意義」。他表示,港人過去看不到搞「港獨」的可能性,「現在亦已看到」,重申香港有責任為23條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政府等行為。
張榮順作4000字說明
今次釋法涉及《基本法》第104條有關宣誓的條文,昨日在北京獲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表示,釋法表明中央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堅定決心和反對「港獨」的堅定立場,「充分展現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13億中國人民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堅定意志。」
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為釋法文本作出近4000字說明。張榮順引用鄧小平1984年談及「愛國者治港」的定義,表明宣揚「港獨」人士「不僅沒有參選及擔任立法會議員資格,而且應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李飛在隨後的記者會上再明言,《基本法》第104條是「政治効忠」問題,要求法定公職人員政治効忠是「天經地義」,強調中央打擊「港獨」絕不含糊、絕不手軟。
指年輕人受有組織灌輸
李飛形容,「港獨」思潮有兩種表現,其一是公開打出「港獨」旗號,煽動「香港獨立」和「建國」,另一種是散布「香港民族自決」等主張,本質上亦是港獨。「這些人罔顧香港屬於中國的歷史事實和現實法律地位,公然挑戰憲法和《基本法》,直接危害國家統一、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他續稱,回歸前香港已存在一股「企圖顛覆中央政府、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反動勢力和反對勢力」,回歸後香港出現各種情況,是因這股反對勢力不認同「一國」,並以各種包裝口號侵蝕「一國兩制」、《基本法》和架空人大。「這股思潮……過去是隱性『港獨』,不敢公開,到現在這些人也不敢公開打出『港獨』旗號,但是它有非常險惡的辦法,就是挑動年輕人……年輕人受到有組織的灌輸。」
本民前:中共撕破兩制帷幕
在選舉政綱高舉「民主自決」,並膺新界西「票王」的朱凱廸表示,自己與同屬自決派的劉小麗和香港眾志羅冠聰在選舉中合共獲得十多萬選票支持,一定會繼續推動自決。他斥李飛說的是「無字天書」,「與其聽京官講兩句就打冷震,不如借機凝聚香港人。」朱凱廸指出,今次釋法更反映跟隨《基本法》是行不通,希望民主派議員團結成為自決派,爭取政治實力修改《基本法》。
表明推動「港獨」的本土民主前線昨日發表聲明,批評中共毫不重視公民權利及港人尊嚴。聲明稱,中共「已徹底撕破『兩制』之帷幕,港人亦毋須再受『一國』箝制」,表明「香港民族既不附屬於中國,更不會對其効忠。」
對於梁振英指23條立法有現實意義,公民黨陳淑莊認為,梁振英的說法與以往僅提及憲制責任不同,擔心他向中央承諾就23條立法作為連任的交換禮物。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表示,第104條只談宣誓,與參選無關,釋法涵蓋參選,反映法律理據粗疏,以法律為政治服務並非香港制度。
人大常委全票通過104條釋法 更新:2016/11/07 17:23
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解釋《基本法》第 104 條,明確規定宣誓要真誠、莊重,拒絕宣誓即喪失資格,不得重新宣誓,並將參選要求與宣誓內容掛勾。
人大常委會早上以全票表決通過就《基本法》第 104 條的解釋。這條只有 84 個字的條文今後增加超過 1000 字的解釋。條文規定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會成員、立法會議員及各級法院法官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以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釋法第一條明確指出,這兩項既是宣誓必須包含的法定內容,也是參選或者出任這些公職的法定要求和條件。宣誓是就職的法定條件及必經程序,未進行合法有效宣誓或者拒絕宣誓,不得就任公職、不得行使職權和享受相應待遇。
怎樣為有效宣誓呢?釋法列明,必須符合法定形式和內容,宣誓人必須真誠、莊重地宣誓,要準確、完整、莊重地讀出法定誓詞。一定要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這一段。
釋法亦列明違反的後果。宣誓人拒絕宣誓,即喪失就任資格,故意宣讀與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者以任何不真誠、不莊重的方式宣誓也屬於無效。
釋法正文沒有詳列什麼行為為之不真誠不莊重,但與文本一併公布的「說明」就有具體舉例宣誓人故意以行為、語言、服飾、道具等方式違反、褻瀆宣誓程序及儀式、故意改動、歪曲法定誓言,都應被認定無效。至於「不是出於故意」而出現不合規範的情況,則就可允許宣誓人再宣誓。
釋法列明,宣誓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監誓人面前進行,監誓人有責任確保宣誓合法。如果宣誓不符合這些要求就應確定無效,不得重新安排宣誓。李飛進一步提到,監誓人是執行憲制層面規定的人,非常重要。至於釋法會否影響由誰擔任監誓人,文本並無交代。特區政府指釋法與香港成文法沒有抵觸,會繼續原有做法。
釋法並觸及到宣誓就職後的行為,表明公職人員的宣誓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承諾,具有法律約束力。宣誓人必須真誠信奉,並嚴格遵守,作虛假宣誓或者在宣誓後從事違反誓言行為,要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6. 「李飛形容,『港獨』思潮有兩種表現,其一是公開打出『港獨』旗號,煽動『香港獨立』和『建國』,另一種是散布『香港民族自決』等主張,本質上亦是港獨。」真係大快人心!傷港社會俾痴瘋那些遮遮掩掩的「自決論」,到藍大的「傷港民族論」、以至熱狗妄民的「建國論」,開口閉口「想像」,潛台詞就係「係咪唔玩得先!」的頑童思維。係,殺雞焉用牛刀,何況只是小學雞?但用唔用牛刀,好多時只係成本效益的考慮。非必要時不用,自然合理;但有時讓刀鋒飲下血,保持鋒利,又有何不可?難道未聽過「再鋒利嘅刀都有生鏽嘅一日」?其實,理非仲有一句就係話傷港在落實《基本法》時有漏洞,即係話「傷民/689 is not doing their/his job」...
7. 「它有非常險惡的辦法,就是挑動年輕人……年輕人受到有組織的灌輸。」魔術師見解一樣,都係話掌握教慾界才是關鍵,可以為反對派不斷添加新力軍,司徒老鬼的戰略智慧果然高人一等!
8. 「宣誓是就職的法定條件及必經程序,未進行合法有效宣誓或者拒絕宣誓,不得就任公職、不得行使職權和享受相應待遇。 」死咯,原來糧油由已「雙鐘連代支」洗突哂(見伸延閱讀,多謝春花提供),唔知使唔使叫班兵眾籌解決呢?總好過去搵財仔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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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 2016年11月8日9. 「並強調條文所寫的是『應由終審法院提請』,而不是說『只有』終審法院提請了以後」、「有權力必須要用、是職責」,俾魔術師講中哂!
釋法風波
人大強調擁不受限全面釋法權
「終審提請」僅約束香港下級法院
高等法院原訟庭尚未頒布青年新政兩議員宣誓資格的司法覆核裁決,人大常委會昨天便搶先通過對《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草案。一直有本港法律意見認為,此釋法程序未必完全符合《基本法》第158條規定。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昨在北京反駁此觀點,強調158條第三款中,有關終審法院提請人大釋法的提述,只是用來約束香港其餘各級法院;全國人大是授權香港法院解釋《基本法》的「授權者」,「被授權者怎能質疑授權者呢?」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昨中午離開法院時,被問到人大在此時機釋法,是否覺得干預了本港司法的審判權,及損害社會對「一國兩制」信心,他均不作評論。
根據《基本法》第158條第三款,當香港法院理案件時,需要對《基本法》關於中央政府管理事務或中央和特區關係的條款進行解釋,該條款的解釋又影響該案件判決時,應由終審法院在有終局判決前,提請人大常委會對有關條款作出解釋。
反問「被授權者怎能質疑授權者」
李飛指出,158條第三款有一重要原則,「不能說終審法院想提請(人大釋法)就提請,不想提請就不提請」,並強調條文所寫的是「應由終審法院提請」,而不是說「只有」終審法院提請了以後,人大才能釋法,故這一條款實質是約束香港的司法機關。李飛稱,香港司法程序中,真正終審要由終審法院作出,所以其他下級法院無權請求人大釋法,而「應由終審法院提請」釋法的規定,並不能限制全國人大常委會。他再指出,158條第一款列明「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是有明確的憲法依據;接下來第二款所講人大常委會授權香港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對香港自治範圍內的條款自行解釋,這裏主語是人大常委會,意即香港法院對《基本法》的解釋權是由人大常委會授予,他說:「授權者有權約束被授權者,被授權者只能在授權的範圍內行使權力,它怎能質疑授權者?」
李飛表示,人大常委會通過釋法解決《基本法》實施的問題,是維護法治,也是香港法治的重要組成部分;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行使全面和最終解釋權,是由憲法和《基本法》規定,不存在干預香港司法獨立。被問日後中央以釋法插手本港政治問題會否成為常態,李飛強調,人大常委會在必要時對《基本法》條款作解釋的都是重大問題,而且就特區自治範圍內的事,人大基本上沒做過釋法。特首梁振英亦強調,回歸以來只是釋法5次,說明人大常委既有此權力,但運用時也十分慎重。港大法律系教授陳文敏指出,根據158條釋法權當然在於人大,但「一國兩制」建基於中央自我約束。他指出,158條列明只有終審法院而非各級法院可就審理中的案件提請人大釋法,在剛果案中央亦願意尊重這程序。《基本法》第85條規定香港法院獨立審判不受干涉,原意是尊重香港司法獨立。資深大律師梁家傑則表示,他在回歸前以大律師公會身份上京,當年任法工委副主任的喬曉陽說過,《基本法》158條規定人大有權釋法,香港終審法院負責把關,因此社會才有信心。他批評,李飛昨天回應人大應自我約束時稱「有權力必須要用、是職責」,講法是背信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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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 2016年11月8日
宣誓應莊重 違者失公職
全國人大常委會昨天上午經表決,全票通過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草案,內容列明第104條內規定相關公職人員「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其含義包括宣誓人必須「真誠、莊重地」宣誓,必須「準確、完整、莊重地」宣讀包括擁護《基本法》和効忠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誓言;若拒絕宣誓,該公職人員即喪失其就任資格。饒戈平:可能引起刑責
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昨在會議上,就釋法內容作進一步說明,指「拒絕宣誓」的意思包含若宣誓人以行為、語言、服飾和道具等方式違反、褻瀆宣誓程序和儀式,或故意改動、歪曲法定誓言,或宣讀與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詞,都會被認為不符合宣誓的法定形式或要求,因而宣誓無效。《基本法》第104條的條文中,原本無列明公職人員就職時未有依法宣誓或拒絕宣誓的後果,今次釋法亦一併處理這些問題。釋法文本指出,宣誓是公職人員就職的法定條件和必經程序,若未有依法宣誓,除了不得就任和行使職權,更不得享受該公職的相應待遇。
張榮順表示,以上釋法內容是「依法宣誓」的必然含義,也是香港歷來對宣誓的基本要求,但個別立法會議員背離宣誓的要求,而且愈演愈烈。
他特別指出,今屆立法會有個別候任議員破壞莊嚴的宣誓儀式,呼喊口號甚至侮辱國家和民族,這些行為無論形式或內容上,都違反依法宣誓,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和《基本法》;張榮順亦明確指出,第104條對依法宣誓的規定, 是出於維護香港法律,以及恢復立法會議員宣誓秩序的需要。
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出席會議後的記者會時稱,特區成立以來,總有少數人挑戰「一國兩制」方針政策,故意曲解《基本法》,特別是有一些候任議員不按第104條規定宣誓,反而利用宣誓平台從事違反《基本法》的活動,一直沒得到依法處理。今次釋法內容亦闡明《基本法》第104條規定的宣誓,對公職人員具有法律約束力,宣誓人必須真誠信奉並嚴格遵守法定誓言,若有虛假或宣誓後有違反誓言行為,「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在北京解釋,當中法律責任除失去就職資格外,亦可能引起刑責,例如本港的《刑事罪行條例》,他認為可檢視本地法律條文,若未能涵蓋便應盡快完善相關條文。質疑為法庭帶來混亂
民主黨黨團昨發聲明,召集人涂謹申指中央透過釋法,對第104條增加了「莊重地進行宣誓」的規定,又在釋法文本加入拒絕宣誓的後果,明顯超出釋法應有的範圍。他認為這樣釋法實際上會為法庭帶來混亂,法庭一旦處理不好,便會推翻選民在選舉中的投票決定。
香港眾志議員羅冠聰亦批評,所謂「真誠、莊重」的標準含糊,今日可以說「港獨」與自決不真誠不莊重,難保日後會指平反六四、結束一黨專政的說法不真誠不莊重,殘害市民選舉權。
信報 2016年11月8日
劉小麗羅冠聰議席或遭褫奪
劉小麗、姚松炎、香港眾志羅冠聰等議員已完成宣誓,但議席最終會否受釋法影響備受關注。就是次釋法有否追溯力,全國人大常委副秘書長李飛明言,釋法效力是它所解釋的法律生效時就存在;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指出,日後法院會有責任因應今次釋法,作為香港法律一部分去處理相關訴訟。由於已有市民就劉小麗的宣誓入稟,意味法院審案時或受釋法影響,議席存變數。39名建制派議員昨發聲明,認為須審視其他議員宣誓的合法性及有效性。經民聯梁美芬重申,劉小麗及羅冠聰亦應被判宣誓無效。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亦指出,劉小麗宣誓非完整地念,形容「很難認為是莊重認真」。劉被問到會否擔心議席不保時表示,這並非一個半個議席的問題,促市民思考立法會的自主、司法獨立精神及民主運動如何推進。張達明:追溯力可爭拗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分析,除了青政梁頌恆、游蕙禎外,羅冠聰及劉小麗的議席絕對有可能在釋法後失去。他認為,爭拗點在於釋法內容無說明追溯力,在普通法原則下,是有理據去爭論釋法內容不應用在過往發生的行為上。但他補充,由於是次釋法是要政治上確保梁游議席不保,若法庭用這技術原因判決,可能帶來另一次釋法,令法庭一定要跟隨。張達明說,若有人入稟,法庭又確定追溯過往行為,劉羅皆可能因宣誓不莊重失去議席,而姚松炎只是在前後加內容,非故意不莊重,失去議席的機會較小。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指出,若釋法只因《基本法》原意不清須解釋,便有權追溯釋法前的行為,但中國的立法解釋是填補甚至增加內容,而今次釋法還加了那麼多內容,因此應僅規管釋法後的行為,否則議員過往也不知已違法。但他補充,若不追溯會令到梁游的行為不受規管,而中央今次釋法正正是要對二人採取行動。
李飛回應追溯力問題時,稱法律解釋的效力和它所解釋的法律是同時存在,但為了維護法律關係的穩定性,按基本法158條,「已經作出的終局的判決不受影響」。袁國強則表示,追溯力這個名詞嚴格來說不合適,因今次非訂立新法例,而是解釋本身已存在的《基本法》。袁又說,若案件在香港司法制度已經有一個終審判決,或沒有其他上訴的話,就不會受今次釋法所影響。
釋法影響多宗宣誓覆核案結果 更新:2016/11/08 00:12
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解釋《基本法》第 104 條,多名議員的宣誓都受到司法覆核的挑戰,釋法對案件有甚麼影響呢?
梁頌恆和游蕙禎兩人的宣誓引發爭議後,由釋法一錘定音。律政司已經將釋法文本交法庭,梁頌恆和游蕙禎亦收到法庭指示,星期四中午前就釋法的法律效果遞交補充陳詞。
釋法對官司有多大影響呢?內地、香港的法律學者各有看法。李飛稱釋法不等於重新立法,應該追溯至基本法實施時。幾多議員受影響,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說要再跟進。同天宣誓、同樣受到司法覆核挑戰的,還有劉小麗。
不只現任議員,梁天琦參選時被裁定提名無效,他已提出選舉呈請,官司同樣可能受釋法影響。饒戈平就認為依法宣誓與參選分不開,所以釋法內容適用於參選人。
10. 「今日可以說『港獨』與自決不真誠不莊重,難保日後會指平反六四、結束一黨專政的說法不真誠不莊重」,樁秧認為巷蜀係分裂國家行為,跟主觀判斷下的「真誠、莊重」無關,究竟呢個羅37知唔知自已講緊乜?
11. 再講一次,就係因為曾城城做主席時得過且過,有權不(想/敢)用,太過「自我制約」,搞到宣誓場合變成蟻員們的表演機會,蟻員二次宣誓變成「合理預期」,先至再今日的局面;所以曾城城先係始作俑者。
12. 小LLC經常都答非所問,人地問佢議席的問題佢就答自主乜七七。事實係佢嘅再次宣誓已經有司法覆核,幾時到羅37呢?今次樁秧擺到明就係要玩死你地,有權就係要用,免得班有青老奉當殺人政權係病貓!最後點首歌俾游小三同小LLC聽:
「盡情愚弄我吧
我自行回家
沒有眼淚要留下
不要忘記 我不會是個笑話
盡情愉快吧 但願憑殘忍代價
來年將生命美麗昇華
若忘掉你 感覺很差
讓這灰姑娘被醜化
你得不到一切 別在某天妄想如過去美麗
我那會是公主 沒有羽扇但我高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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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延閱讀:
標少:小麗再見
冰鮮小學雞
新聞雜評(一百三十)
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香港基本法释法(全文)新华社北京11月7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委员长会议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草案)》的议案。经征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意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规定,作如下解释: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的“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既是该条规定的宣誓必须包含的法定内容,也是参选或者出任该条所列公职的法定要求和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相关公职人员“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具有以下含义:
(一)宣誓是该条所列公职人员就职的法定条件和必经程序。未进行合法有效宣誓或者拒绝宣誓,不得就任相应公职,不得行使相应职权和享受相应待遇。
(二)宣誓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内容要求。宣誓人必须真诚、庄重地进行宣誓,必须准确、完整、庄重地宣读包括“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容的法定誓言。
(三)宣誓人拒绝宣誓,即丧失就任该条所列相应公职的资格。宣誓人故意宣读与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者以任何不真诚、不庄重的方式宣誓,也属于拒绝宣誓,所作宣誓无效,宣誓人即丧失就任该条所列相应公职的资格。
(四)宣誓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监誓人面前进行。监誓人负有确保宣誓合法进行的责任,对符合本解释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宣誓,应确定为有效宣誓;对不符合本解释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宣誓,应确定为无效宣誓,并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所规定的宣誓,是该条所列公职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香港特别行政区作出的法律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宣誓人必须真诚信奉并严格遵守法定誓言。宣誓人作虚假宣誓或者在宣誓之后从事违反誓言行为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现予公告。(完)
政Whats噏︰申領開支攞到盡 游梁隨時嘔凸
【on.cc東網專訊】 青年新政立法會議員游蕙禎同梁頌恆,於立法會就職宣誓時宣揚港獨及辱華舉動引起公憤,不止引起港府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北京亦主動出手釋法,兩人隨時議員都沒得做。
不過當游、梁議員資格隨時被取消之際,原來兩人已經合共向立法會秘書處申領近167萬港元。早前已經有人去信立法會秘書處及聲稱入稟高等法院,禁止兩人支薪及領取議員津貼。他們一旦喪失議員資格,分分鐘要回水,甚至嘔凸。
東網早前收到讀者報料,指游蕙禎、梁頌恆及香港眾志立法會議員羅冠聰,各向立法會申領約83.4萬港元營運資金,當中包括約45.9萬港元可申請預支的「辦事處營運開支、酬酢及交通開支」,以及37.5萬港元的「開設辦事處及資訊科技開支」,為可申領的最高款額,亦即兩人都攞到盡。
立法會秘書處亦先後於9月及10月,即立法會就職宣誓前已發放相關津貼。新當選議員需要預支津貼設立辦事處、購買器材及設備固然無可厚非,不過游蕙禎及梁頌恆兩人議席危危乎,一旦真的喪失議員資格,是不是要退還津貼甚至議員薪金呢?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幾位成員有不同意見,其中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立法會議員馬逢國表示,議員津貼及薪金都是公帑,如果游梁兩人喪失議員資格,秘書處便應追回,就算已經買了東西,兩人都應有所交代,將所買東西交還秘書處。
另一成員陳克勤則認為,游梁於宣誓前確實有權申領,但萬一喪失議員資格便可能要回水。克勤又質疑兩人大花筒,估計他們尚未設立地區辦事處,如果只是買資產項目就已攞盡,便太過分了。不過如果他們已經租用地區辦事處,既要交按金,又要請人,應該要花不少錢,到時如果要回水給秘書處,就真的「賠了夫人又折兵」了。
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亦表示,一開始便一口氣申請開設辦事處及資訊科技開支上限,真的「用得好快」,他自己上一屆4年都用不完。不過他認為很難叫游梁兩人回水,也不同意這麼做,因為就算沒得做議員,只是因為無法完成宣誓,並非存心詐騙薪金及津貼。本身是律師的議員謝偉俊則估計,候任議員有資格申領津貼,用了就未必可追回,至於薪金及往後的開支,就要看他們喪失議員資格的生效日期是何時了!
//自從縮骨遮革命、愚蛋革命之後,班有青郁啲就借啲易發癲
回覆刪除呢D香港風土病, 社會已經冇乜反應. 年頭o個次股市跌到全年底位, 今個星期一直頭升比你睇. 反而而家 Trump 領先, 個市仲插得勁~
//社會已經冇乜反應
刪除可能下次游小三要當眾剝衫先能夠吸睛了.
依家“仲痕”同“小三”日日俾傳媒報導,佢哋實當正自己係苦命鴛鴦咁XD
回覆刪除同班助理匿埋係房嗰下嘢夠好笑.
刪除//同班助理匿埋係房嗰下嘢夠好笑
刪除玩大學住 hall 屈蛇乎?
其實,好期待佢地好似呆灣時代力量咁玩佔領立法會,,做錯誤示範俾市民睇,到時又送一個大禮俾中央入去捉雞仔
你以為傷港d紀律部隊好似寶島果便咁廢既咩...攻入一個密室我相信黑警加火燭鬼夾埋唔使一分鐘,佢地連做show既機會都無...
刪除//你以為傷港d紀律部隊好似寶島果便咁廢既咩...
刪除最怕又有班販民用人肉盾牌頂住門口,話神性垃圾會不容黑警進入。
其實成件事,用不分對錯純抽離角度(即系睇Discovery Channel動物紀錄片角度)睇,就系“你會咁樣做,對方就一定會相應咁樣做”,而“對方點做根本不會以你或第三者的對錯角度而轉移”。例如你接近隻老虎然後突然背身調頭走,隻老虎就一定會撲上襲擊你;你有權玩盡,對方亦會用盡回應...如此而已。
回覆刪除//「何為邪鬼何為神,神鬼如何兩不分」
丹鳳飛舞去朝陽,大展翔毛(Hong Kong is NOT China橫幅)彩色香;
來儀偏向仁者宅,修福(fuck)自然啓禎祥。
//「傷民/689 is not doing their/his job」...
真系有好大部份傷民系當《基本法》所講摏殃同特衰關係,系好似丹麥同格陵蘭咁,尤其丹麥已經部署緊放棄呢個不毛之地...
//糧油由已「雙鐘連代支」洗突哂
佢兩條友一上台,請咁撚多助理做乜?咪又系一大班有青圍威喂!
//究竟呢個羅37知唔知自已講緊乜?
佢擔心下特生上台cut佢地budget好過啦.
//你有權玩盡,對方亦會用盡回應...如此而已。
刪除班有青成日要娼無娼要炮無炮,但就以為有「自由」便可以用盡,人地卻不可以有權用盡,認真弗弗地。
//來儀偏向仁者宅,修福(fuck)自然啓禎祥。
Re-fuck自有蕙禎娘
//丹麥同格陵蘭咁,尤其丹麥已經部署緊放棄呢個不毛之地...
米帝/蘇格蘭、狂牛/加泰,講來講去咪又係嗰啲!
//佢兩條友一上台,請咁撚多助理做乜?咪又系一大班有青圍威喂!
13個助理=13太保
//佢擔心下特生上台cut佢地budget好過啦.
唔知會唔會有人又JR羅37。
//米帝/蘇格蘭、狂牛/加泰,講來講去咪又係嗰啲!
刪除唔係架,蘇格蘭同加泰都仍處於鬥爭之中,但格陵蘭簡直係有青的「丹麥童話」:
維基百科--
格陵蘭的國家元首是丹麥君主,現任為瑪格麗特二世,丹麥政府任命一位高級專員(Rigsombudsmand/High Commissioner)代表丹麥國王和政府
格陵蘭自治議會經普選產生(無功能組別!),任期4年,設31個議席。自治政府首腦格陵蘭總理通常就是議會多數黨首領(真普選?)。
雖然丹麥是歐洲聯盟成員國,但格陵蘭不屬於歐洲聯盟的一部分。(唔使玩一帶一路?)
格陵蘭於2008年11月25日舉行自治公投(自決!),公投在全島80個市鎮和村落舉行,當地午夜左右,公佈開票結果,投票率71.96%,75.54%贊成自治,23.57%反對。公投案以超過75%選民支持大比數獲得通過,成為格陵蘭脫離丹麥300年統治而獨立的前奏;公投通過後,格陵蘭自治地位從2009年6月21日起生效,成為國際法下的獨立群體,自行管理自身的內政、司法與資源分配運用,但其國防、外交與財政相關事務仍暫時委由丹麥協助,作為邁向完全獨立進程中一個臨時的階段。
格陵蘭東部不設城市,而劃為世界上最大的自然保護區(豬滴咪好開心?)。
百度百科--
1380年丹麦与挪威联盟,格陵兰转由丹麦、挪威共同管辖。1841年丹麦、挪威分治后,成为丹麦的殖民地。后挪威与丹麦为该岛归属问题发生争执,1933年,丹麦和挪威两国同意将此争端提交国联下属的常设国际法院讼裁,根据仲裁结果,丹麦获得了格陵兰岛的全部主权(唔使槍唔使炮,國際法庭解決!幾文明?)。
自1979年5目1日起,格陵兰建立起内部自治政府,与法罗群岛在1948年获得的地位一样,它成为在丹麦王国名义下一个有着特殊地位的国家(建國!)。内部自治政府的一个基本条件是由格陵兰政府自行管理格陵兰事务,而只有与丹麦王国有关的案件才由丹麦司法机构裁定。作为丹麦王国的一部分,丹麦派驻格陵兰的代表其权限随着丹麦向格陵兰自治政府移交权力而大大减少(中聯辦被削權!)。尽管如此他仍是丹麦在格陵兰的首席代表,依法管理格陵兰的内部事务,负责丹麦在格陵兰举行的选举。在外交事务上,格陵兰不能与其他国家签订有关外交关系的协议。而另一方面,作为一种补偿,丹麦宪法又承诺,所有与格陵兰有关的声明都将照会格陵兰自治政府。
格陵兰自治后,政府将接过原本由丹麦王国拥有的天然气资源管理权、司法和警察权。格陵兰拥有部分外交事务权(!),但丹麦王国在格陵兰的防务和外交事务上拥有最终决定权。格陵兰语成为其官方语言(唔會有「非丹麥語的士」標籤...)。
***
當然以上大部份都只限有青幻想,但就算對好多最現實的港豬來說,佢地認知的「一國兩制」,就如格陵蘭一樣,除了國防、外交外,樁殃對特衰其他事都是無權過問的。
哇!多謝摩摩,長知識了!看來格陵蘭才是有青的終極目標:
刪除1. 格陵兰语成为其官方语言
2. 内部自治政府的一个基本条件是由格陵兰政府自行管理格陵兰事务,而只有与丹麦王国有关的案件才由丹麦司法机构裁定。
3. 丹麦派驻格陵兰的代表其权限随着丹麦向格陵兰自治政府移交权力而大大减少
4. 自行管理自身的內政、司法與資源分配運用,但其國防、外交與財政相關事務仍暫時委由丹麥協助
//格陵兰拥有部分外交事务权(!)
689都致電恭賀特爛普喇。
//根据仲裁结果,丹麦获得了格陵兰岛的全部主权(唔使槍唔使炮,國際法庭解決!幾文明?)。
丹麥同殺人政權一擔擔。
「要娼無娼要炮無炮」
刪除笑死我!真喺娼合邏輯過槍!
// 「要娼無娼要炮無炮」
刪除要野冇野, 要扑冇扑, 有野唔可以扑盡, 唔通留番下次?
// 攻入一個密室我相信黑警加火燭鬼夾埋唔使一分鐘
閂左冷氣自然會行出黎
// 佢地認知的「一國兩制」,就如格陵蘭一樣
「該島於1979年開始地方自治,2009年改制為自治——在開採和管理其豐富的自然資源上有完全的權利(游氏油氣田),也有權通過全民公投完全脫離丹麥。但是,其貨幣仍然是丹麥克朗(蜀巷居然要使人仔),其外交和安全政策由丹麥托管(巷蜀左唔可以咁),格陵蘭也仍遵守丹麥憲法(咁就弊嘞, 精蟲大點樣表演錯扯旗?)。
自從2009年自治後,格陵蘭開始追求因此帶來的機會。格陵蘭很貧窮,政府約一半的收入來自於丹麥政府的補貼(港蜀派難以接受)。因此,格陵蘭急需新的收入來源(用愛發電)。
為此,格陵蘭的政治家訪問了中國和韓國,並也從其它國家邀請投資。全球石油工業被成功地吸引至此。 (巷蜀派癲都似)」
//游氏油氣田
刪除佢塊田除咗水(使唔使化淡?),原來仲有油同氣?? 我聽人講,泰國d表演會表演用飲筒噴汽水...
//全球石油工業被成功地吸引至此
全球一齊開採佢塊田,唔通佢就係...梅姐名曲«愛將»的化身????
//格陵蘭很貧窮,政府約一半的收入來自於丹麥政府的補貼(港蜀派難以接受)
//其外交和安全政策由丹麥托管(巷蜀左唔可以咁),
呢個就係丹麥咁積極幫格陵蘭獨立的原因--長貧難顧也。所以理論上,巷蜀搞到自己破產,搏人地倒貼俾你走,都未嘗不可一試(不過要班有青捱窮呢下就...)
但對好多港豬嚟講,你只可以管國防外交,又要泵水資助,又食又拎,咁先係最理想的"一國兩制".
//閂左冷氣自然會行出黎
刪除熱到要除衫。
//格陵蘭也仍遵守丹麥憲法(咁就弊嘞, 精蟲大點樣表演錯扯旗?)。
自己憲法自己釋。
//全球石油工業被成功地吸引至此。 (巷蜀派癲都似)
游小三可以去「隔離難」發展了。
//原來仲有油同氣??
放屁聞錯隔離。
//梅姐名曲«愛將»的化身????
Make Love, not war.
//巷蜀搞到自己破產,搏人地倒貼俾你走,都未嘗不可一試(不過要班有青捱窮呢下就...)
新加坡失敗模式.
我聽得「絕不手軟」好鏗鏘!見到啲人唔知點做「家長」,都唔知邊個教邊個?
回覆刪除查實我有好多野唔明
1. 點解咁驚 23 條,想作反咩?
2. 點解咁憎 CY?
3. 點解咁怕釋法?
4. 點解唔可以有國民教育?
已經停咗 pump 水啦!睇佢哋點回水。做雞都唔掂呀!
//1. 點解咁驚 23 條,想作反咩?
刪除//2. 點解咁憎 CY?
//3. 點解咁怕釋法?
//4. 點解唔可以有國民教育?
總之就係港中區隔喇!
//港中區隔//
刪除點解要迫人港中區隔?佢唔中意佢咪咪出街囉!一街都係中國人!
呢啲個人喜好,講成對錯,迫人歸隊。邪教?
//呢啲個人喜好,講成對錯,迫人歸隊。邪教?
刪除因為未來始終是屬於年輕人的.
其實糧油可以在旺角街頭搭個台,表演扑嘢。
回覆刪除如果有一百個人,每人捐五百蚊,表演吹簫。二百個人,表演舔飽。五百個人,表演69式。
如果每人捐一千蚊,有一百個人,表演傳教士式。二百個人,表演狗仔式。五百個人,表演觀音坐蓮。
如果每人捐二千蚊,人數在二百人以上,表演SM。
咁,做幾場不但可以還款,仲有賺添呀!嘻嘻!
上網大把有得睇,使乜鬼捐錢?
刪除即時真人騷,點同?
刪除原來如此~ 嘻!
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