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5日 星期四

尾帝有青殺人事件

在前文《新聞雜評(三百三十八)》中,大家都在熱議尾帝有青「殺人有理」,無罪釋放。魔術師無睱研究案件原本的來龍去脈,只能參考網友提供的「二手飯」(笑)資訊。其中 Dogdogchi 有提供以下來自《波士顿自干五-圆脸传媒》視頻評論:

另外森網友也有提供以下知乎長文(摘錄如下,網友如果想參看原文可按引文連結)。「蝗國知青」竟然有此等人材(尾帝大學博士生,是海龜還是身在牆外,再返回牆內論壇留言?),不過目空一切的我城笨土才是「活在牆內」吧。

知乎:如何看美国17岁少年里滕豪斯(Rittenhouse)BLM集会持枪防卫致二死一伤被陪审团裁决无罪?

2020年8月,美国威斯康星州基诺沙连续出现骚乱的情况。8月25日,17岁少年里滕豪斯在基诺沙市的抗议现场手持AR-15突击步枪开枪打死2名抗议者,打伤1人。死者为36 岁的约瑟夫·罗森鲍姆和 26 岁的安东尼·胡贝尔,伤者为 27 岁的盖格·格罗斯克鲁茨。 ​

目前对里滕豪斯的四项重罪指控已全部推翻

知乎用户​

纽约大学 电子工程系控制方向博士

我从去年开始就关注这个案子。这三周看了全程的法庭直播。自我感觉算是对这个案子了解的比较透彻的了。首先纠正两个问题:第一,Kyle不是民兵。这是控方故意混淆概念的手段。被辩方律师准确指出了。所以希望题主能修改一下标题。第二,他是五项罪名都被陪审团裁决无罪。希望修改一下问题描述。

这还有个有意思的地方就是原本控方有七项指控,后来被法官撤掉了后两项。其中一项是非法持枪,这个最高可以判十年。但是根据威斯康辛的打猎法,17岁的Kyle背着26英寸以上的枪,是完全合法的。枪短了不行,年龄不符合也不行。可以说是法律不完善,但是那是立法部门的问题。

个人的看法就是美国的司法体系还是比较靠谱的(这里并没有和他国司法体系比较的意思,而是指和被过于政治化的美国的立法和行政体系比较)。并没有受到现任总统或者前任总统的影响。12个陪审团成员经过四天时间做出了正确的判决。这所谓的正确,并不是取决于任何的政治倾向,而是结合所有的视频证据,证人证词,一个reasonable的人能做出的结论。

比较反感的是主流媒体一开始不停的散播不实消息,说他非法带枪跨州。后来都澄清了根本不是这回事。去年总统辩论的时候拜登一口咬定Kyle是白人至上,逼着懂王也要认可这一点。结果懂王说不了解情况不想下结论。拜登之后就在twitter上说懂王竟然不肯批评白人至上主义,还附了Kyle的大头照。这一点令人作呕。

关于白人至上。Kyle打死打伤的都是白人。而他当晚和小伙伴们奋力保护的二手车/修车店carsource的店主儿子长下图这样。一个“白人至上主义者”,为了保护少数族裔人民群众的财产,持枪勇斗白人暴徒,这是什么精神?

主流媒体另外还不停的宣传说他本身不住在Kenosha,没有义务跑去那里。但是Kyle当庭澄清他的父亲住在那里,他在那里做救生员。而且有图证明那天白天他和其他人一起清理某建筑外墙暴乱分子的涂鸦。当晚他是想去救人的。一路在大喊有没有受伤需要医疗。还有证人证明他帮助包扎了和脚。

最后,希望Kyle能拿起法律的武器,返回起诉主流媒体进行索赔。去年被主流媒体污蔑的少年Nick Sandmann也出来挺他。Nick向CNN索赔2亿5千万。后来双方和解了,估计拿了不少。Kyle这样搞一圈下来也能实现财务自由了。算是对他这一年来承受得各种痛苦的一些补偿吧。最后看点就是他会不会起诉拜登毁谤。这个目前有争议,有人说拜登当时的推属于Opinion,受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也有律师说可以告。反正做为吃瓜群众不嫌事少。

(魔按:控辯雙方、法官、陪審團多方亙動描述,有如《壹號皇庭》,從略,)

======== 11/20 6:52pm ET

补充一下关于持枪问题的准确解释:

威斯康辛州的法律规定“Any person under 18 years of age who possesses or goes armed with a dangerous weapon is guilty of a Class A misdemeanor”, 也就是说18岁以下不能持枪。

然后,这个法律条文做了一些解释,比如军队,射击训练,不受制约

再往后,这个法律条文又解释到这个前面的这个限制只限于 a person under 18 years of age who possesses or is armed 1) with a rifle or a shotgun if the person has one with a short barrel or 2) if the person doesn't have a hunting certificate and isn't complying with other hunting related restrictions. 翻译过来就是,要么这个18岁以下的人拿的是短枪,要么这个人没有打猎许可或者违反了打猎相关规定。

Kyle的律师指出,上面的2)关于打猎的部分,按照相关法律只适用于16岁以下的。而他当时17岁了,不适用。关于1)的部分,因为他拿的是AR-15, 不是短枪,所以对他也不适用。

法官觉得对,于是撤销这条控诉。

=================  11/21 00:34AM ET ====

最后再聊聊陪审团制度吧。

这次原先有20个陪审团成员,后来有一个因为开了不恰当的玩笑被法官赶了回家。另一个孕妇因为身体原因被法官同意放走。其余的18人于是就 一直在现场听审,直到庭审结束的时候,法官允许Kyle用抓阄的方式从18个人里选出12个人来作为最后的正式陪审团成员。这个操作也毫无意外的得到了主流媒体的攻击。因为按照惯例这是由法庭的书记员来挑的。法官坚持说这是他自己实行了几十年的做法。其实根本无所谓,因为都是抓阄。

陪审员制度从建国起一直沿用至今。法官半开玩笑的说,这是因为建国者们不相信法官总能做出正确的判断,于是把这个责任交给社区来决定。这次也有媒体说在现场看到陪审团都是白人,只有一个有色人种。其实这很容易理解。陪审团成员都来自当地。Kenosha是个小镇,一共也就10万人,主要人口构成都是工薪阶层的白人。所以随机选择当然是白人多了。而且这个案子本身和种族也没直接关系,被告和死伤者都是白人。

虽然法官不能裁决,但是法官需要给陪审团提供详细的指导。告诉他们有那些指控是需要被考虑的,他们能看什么证据。能做出A或B哪两种或多种判断。所以陪审员按照指示来进行就好了,不需要什么法律背景知识。法官虽然不能裁决,但是可以决定哪些罪名是需要考虑的。像前面说的,这次控方本来有7项指控,最后法官只接受了前5项。万一陪审团认为有罪,那么具体判多少年,量刑的权利在法官。

这次陪审团正式开始讨论之前一天,也就是周一,控辩双方花了一天的时间针锋相对的提交各种动议,要求法官哪些东西可以告诉陪审团,哪些不能。控方这边,看赢面不大了,于是要求将罪名都降低一档,认为这样可能更容易被定罪。法官认为这是在玩弄规则,减轻罪名并没有法理依据,于是不予批准。辩方这边,要求法官不能让陪审团根据一段模糊的无人机视频判断Kyle是否有provocation(挑衅),因为一旦陪审团认为有挑衅的事实,那么正当防卫就站不稳了。而且控方一开始并没有提出挑衅说,是在庭审快结束了才突然抛出这个理论。但是最后法官还是决定要让陪审团来做选择。让他们思考是否有挑衅的可能。从这一点看这位法官确实中立,很公平。

对于这种刑事案件,不管是定罪还是脱罪,陪审团必须12个人达成一致。不然就会形成所谓的Hung Jury, 那就需要再选陪审团。或者有可能陪审团内部开始进行讨价还价。那样的话就没有办法完全脱罪。这次陪审团用了3天的时间都还没有达成结果,Kyle的律师说这几天的感觉像在地狱一样。还好第四天结果出来了,12个人一致认为五项罪名都不成立。我的看法是,这个制度虽然不完美,还是相对很公平的。这样的结果,对于大多数理性,讲道理的人,都是很有说服力的。

这次很多人质疑法官应该sequester jury, 意思是把陪审团隔离开,给他们订酒店住,不要让他们接触外界。然而法官还是允许他们每天回家。他们乘坐的是法庭的大巴,窗子全都被封住,看不到外面的示威。也不会被人拍到脸。然而还是出了上面说的MSNBC尾随的事件。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不受干扰做出正确判决,真不容易。

(魔按:其他花絮亦從略。)

1. 12个陪审团成员经过四天时间做出了正确的判决。这所谓的正确,并不是取决于任何的政治倾向,而是结合所有的视频证据,证人证词,一个reasonable的人能做出的结论。

在前文《新聞雜評(三百三十八)》中,有網友留言謂「有罪無罪是陪審團隨意的啊, 普通法系的陪審團決定無需理由」,大陸網民「對普通法系邏輯不理解」,不知道「玩法」,在條文和證據上辯證是「緣木求魚」。不過,以引文作者的觀察,他得出的結論是本案陪審團是以客觀中立的分析得出結論,並不是「隨意、無需理由」,這也正是陪審團制度理想中達致的效果。

魔術師認為,與其否定陪審團制度,倒不如說傷民濫情成性,經常以立場行先,難以抽離作中立客觀判斷。尤其是在黑暴案件,幾乎所有人對與政治立場有關,陪審團制度就很容易失效了。

2. 去年总统辩论的时候拜登一口咬定Kyle是白人至上,逼着懂王也要认可这一点。结果懂王说不了解情况不想下结论。拜登之后就在twitter上说懂王竟然不肯批评白人至上主义,还附了Kyle的大头照。

哈哈。究竟燈燈總統的有無公關顧問幫佢看管個 Twitter 戶口嘅呢?有青殺死白人是「白人至上主義」?又,如果想搵非白鬼但又白人至上的人種,我城應該大把。燈燈應該快啲引入傷巷移民,搞返個《獵逃生死殺(The Hunt)》來給 BLM 洩憤!

3. 有图证明那天白天他和其他人一起清理某建筑外墙暴乱分子的涂鸦。当晚他是想去救人的。一路在大喊有没有受伤需要医疗。还有证人证明他帮助包扎了和脚。

嘩!殺人有青竟然一人兼任三角,有如我城的清路障藍人、保護他人家園的進化版白衣人、同埋義務救傷員。依據佳麗假法人標準,殺人有青才是「滿腔熱誠、真係好愛呢個國家同城市」的真.優秀年青人呢!

4. 补充一下关于持枪问题的准确解释

魔術師查看威州的法律,那條 exception clause 是這樣寫的,與知乎好像有些不同。不過魔術師也沒有時間去深究那些 further references to section XXX 是什麼,不過照字面上,尤其是 3(c) 的解釋,那就的確是入不了有青罪。

Wisconsin Statutes Crimes (Ch. 938 to 951) § 948.60. Possession of a dangerous weapon by a person under 18

(3)(a) This section does not apply to a person under 18 years of age who possesses or is armed with a dangerous weapon when the dangerous weapon is being used in target practice under the supervision of an adult or in a course of instruction in the traditional and proper use of the dangerous weapon under the supervision of an adult.  This section does not apply to an adult who transfers a dangerous weapon to a person under 18 years of age for use only in target practice under the adult's supervision or in a course of instruction in the traditional and proper use of the dangerous weapon under the adult's supervision.

(b) This section does not apply to a person under 18 years of age who is a member of the armed forces or national guard and who possesses or is armed with a dangerous weapon in the line of duty.  This section does not apply to an adult who is a member of the armed forces or national guard and who transfers a dangerous weapon to a person under 18 years of age in the line of duty.

(c) This section applies only to a person under 18 years of age who possesses or is armed with a rifle or a shotgun if the person is in violation of s. 941.28 or is not in compliance with ss. 29.304 and 29.593 .  This section applies only to an adult who transfers a firearm to a person under 18 years of age if the person under 18 years of age is not in compliance with ss. 29.304 and 29.593 or to an adult who is in violation of s. 941.28 .

5. 陪审员制度从建国起一直沿用至今。法官半开玩笑的说,这是因为建国者们不相信法官总能做出正确的判断,于是把这个责任交给社区来决定。...法官需要给陪审团提供详细的指导。告诉他们有那些指控是需要被考虑的,他们能看什么证据。能做出A或B哪两种或多种判断。所以陪审员按照指示来进行就好了,不需要什么法律背景知识。...这个制度虽然不完美,还是相对很公平的。这样的结果,对于大多数理性,讲道理的人,都是很有说服力的。

正常來說,法官擁有有法律專業知識,亦具有相關經驗,判案理應較沒有法律背景知識的陪審團靠譜。如果擔心只靠法官一人判案容易會有偏頗,難道陪審團就不會有偏頗的情況?這可不是找多幾多不相關、不同膚色、宗教、民族的陪審員來湊合,偏見就會被「抵銷」的。陪審團制度的其他優缺點,可見《維基百科:陪审制》。

正如網友提出黑暴案都是跟被告的政治傾向有關,而當大多數傷民都帶有兩極化的政治傾向時,當大多數傷民都是「不理性、不講道理」時,陪審團就不可能作出客觀公正的審理。黑暴案儘量避免提上睪丸審理,繞過了陪審團,是務實的做法;但代價就是區院最多只能判七年監禁,去唔到暴動罪最高刑期十年監禁了。

6. 控方这边,看赢面不大了,于是要求将罪名都降低一档,认为这样可能更容易被定罪。法官认为这是在玩弄规则,减轻罪名并没有法理依据,于是不予批准。

如果係如控告交替控罪,應該一早在開審前要確定,而唔係「見到贏面不大」才控告較輕的罪名。控方公然輸打贏要,睇怕係主控想打假波就真...唔通主控係「反燈燈、親侵侵」,乘機又擾亂民生(誤)?

7. 他们乘坐的是法庭的大巴,窗子全都被封住,看不到外面的示威。也不会被人拍到脸。

哈哈!魔術師倒是馬上想到貪曾案的陶偽才子跟陪審員粉絲拍照事件!

***

伸延閱讀:

維基百科:陪审制

唐英傑被加控危駕交替控罪 話你知交替控罪是什麼?法律界:或增定罪風險但非不公 (19:09)(明報 2021年6月7日)

【曾蔭權涉貪案】陪審員被指是陶傑「粉絲」 控方要求解除其職務(HK01 2017-11-03 17:20)

新聞雜評(二百六十七)

《獵逃生死殺(The Hunt)》:紅C藍C生死戰

新聞雜評(三百三十八)

18 則留言:

  1. 所以以上文章都總結出,陪審團作決定無需理會證據係實際情況,或者話係制度內可以發生嘅情況
    法官只能引導陪審團如何理解據,卻干預不了陪審團故意無視證據
    報導講到陪審團幾公正都好,因為普通法陪審團無需提出論據,我地永遠唔知道推論過程係如何符合法律,更唔知陪審團會唔會任意妄為,反而非陪審團案仲有判詞可以去理解
    普通法系對被告很傾斜,法官有權因無證據而終止審訊,卻不能因證據確鑿而對被陪審團放生嘅罪犯重審
    至於一致裁定,睇曾生案就知,重審幾次都未能一致定罪(香港只需大比數),被告可以申請終止審訊,實質等同無罪
    所以我嘅結論維持不變,陪審團制度好有可能俾證據確鑿嘅犯人,因大面積嘅社會對立立場而放生
    相信所有人都係reasonable,喺各國多次社會運動所見,並唔應該係一個穩妥嘅預設,喺一個不穩妥預設之上建構出嘅制度,做得幾完美都係好危險
    德國式以法官為主導嘅陪審團制度,個人認為先係公民參與嘅更正確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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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諗番起十幾年前做過一次陪審員,好似都用咗11定係13日。要認真做其實唔容易,佢要求唔好睇相關報導,唔好同屋企人或朋友討論,淨係呢啲已經未必做得到。庭上自己做嘅筆記又唔可以攞走,就算攞去休息室想自己整理一下都唔得。一上到庭又不停地要聽双方陳词,質詢,好容易搞亂事件時序,関係等。果次個受害者又輕度弱智,佢成日自已講到亂哂,我哋聽得真係好辛苦。

      到最後要退庭相議,法官就話最好有一致裁決,如果唔係大比數裁決都可以接受。咁入到休息室討論咗一輪,投票時候其他人全部話有罪,我就覺得唔係百分百可以話有罪,疑點利益歸被告,就投無罪票。跟住佢哋想繼續“討論”,想要一致裁決。我就話,我唔會因為你哋講乜嘢而改投有罪㗎,依家都有大比數裁決,你哋就無謂强人所難啦,终於就係咁樣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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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陪審團作決定無需理會證據係實際情況,或者話係制度內可以發生嘅情況
      //法官只能引導陪審團如何理解據,卻干預不了陪審團故意無視證據

      陪審團制的確有呢個缺陷, 但實際上有幾多案例是陪審團會漠視證據, 「隨意」去判呢?

      //相信所有人都係reasonable,喺各國多次社會運動所見,並唔應該係一個穩妥嘅預設,喺一個不穩妥預設之上建構出嘅制度,做得幾完美都係好危險

      所有制度都會有缺陷, 總會被人有可乘之機, 唔能夠話有某某某缺點就唔用. 應該視不同的情況用不同的制度. 陪審團制不適用於社會運動, 似乎特衰正苦都留意到, 所以先會「以制度打制度」, 絕大多數黑暴案都排區院審理吧.

      //我就話,我唔會因為你哋講乜嘢而改投有罪㗎,依家都有大比數裁決,你哋就無謂强人所難啦,终於就係咁樣完事。

      我覺得你已做了份外事. 無可能因為 groupthink 而屈服, 這才叫「獨立思考」吧.

      //我地永遠唔知道推論過程係如何符合法律,更唔知陪審團會唔會任意妄為

      法官雖然不可以干預, 但如果陪審團胡亂判案, 法官可否有 comment 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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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可以睇睇受害人角度的報道
    https://www.democracynow.org/2021/11/22/anthony_huber_kyle_rittenhouse_verdi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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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哈哈,成篇文都好臘腸/毒果 feel,即係搵埋啲家屬講過死者平時係個優秀嘅細路仔, 平時點點點,我唔信佢會係暴徒(CCTVB膠劇對白)。 法官唔俾用 victim 呢個字好唔啱. 有青已殺了一個人, 當時雞飛狗走, 阿仔反而挺身去阻些有青繼續開槍, 阿仔係英雄... 主觀濫情多過客觀論述。

      黃黑文宣都係咁, 總係話自已被人打/警察濫暴, 自己才出手制止。只能講句,你唔服判決便去上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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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反正美帝都係難搞架啦, 今日LA black friday 零元購, 銷售額破紀錄, 勁過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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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哈哈,我 black friday 都玩了個二千元購,遲啲寫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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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講起黃黑文宣,今日見到有個台灣人點評自已地方文宣的評價好鬼到肉,摘錄如下:

      ”我就想起為甚麼我討厭台灣的那套政治學
      就是堆名詞,套格式,最後來句"民主萬歲!"就END了

      總之就是萬物皆可連結到台灣,凡是自由就是好,台灣很自由,所以台灣就是好,這套邏輯上通美國下通通遼宇宙皆可套用。

      至於甚麼效率問題 生產力問題 階級問題 台灣人一概沒興趣 不去研究”

      太中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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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凡是自由就是好,台灣很自由

      「我有投共的自由」?

      套套邏輯真偉大, 只要求其 link 上呆灣便可以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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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有投共的自由」?//

      系美國有無"鬧黑鬼既自由"?
      人人平等, 平權既"道德是非底線"神聖不可侵犯

      鬧"紅脖子"既自由就有, "紅脖子"係人種(白人)X職業既雙歧視
      .....白人農場主正正係"逼害黑奴"既兇手, 身帶原罪, 可以隨意踐踏
      果然人人平等XD

      咁共慘黨都身帶原罪,
      "道德是非底線"神聖不可侵犯
      通晒

      --Dogdog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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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道德是非底線"神聖不可侵犯

      所以道德調地L多數都係虛偽至極的左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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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哈哈,多謝魔兄賞面,很同意你對文章的點評,我再也沒有補充。

    其實簡體中文對於美國的描述是非常兩極的,你可以找到很多給so called小粉紅日夜打飛機的「美帝邪惡軸心論」及「美國將不日崩潰論」的上綱上線文章,也可以找到所謂公知所寫的「外國月亮特別圓」或明捧西方暗踩國家的「陰陽怪氣」自由派文宣(十多年前這派仍佔多數,但自從西方疫情全面拉垮同西媒非常核突的雙重標準報導後完全被粉紅文宣按地上魔擦),這兩派都是各走極端,不值一哂。唯獨是如上文般會以客觀事實分析和以美國國情為切入點的好文章,雖然數量不多,但你有心找係會搵到呢啲有營養既野的。

    所以我都認同一點:中國了解美國的人,比美國了解中國的人高出不止一個數量級,原因不止是中國懂英文的人比美國懂中文的人多出太多,也出於中國人看美國觀點的diversity:有羨慕,崇拜,自卑,也有嘲諷,不屑,自大,但愈來愈多的是客觀,冷靜,以此(美國的困境)為鑑。對比起美國近年對中國全方位的媒體攻勢(極權,欠自由,經濟發展都是犧牲人權換來的),極致地講求逄中必反的政治正確(為中國講公道說話都被邊緣化或乾脆被禁聲),就知道雙方的力量天秤已經出現顯著改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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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極致地講求逄中必反的政治正確(為中國講公道說話都被邊緣化或乾脆被禁聲),就知道雙方的力量天秤已經出現顯著改變了。

      逄中必反跟大愛屯容和 cancel culture 一樣, 都係左膠以極端的價值觀去上綱上線, 逼人噤聲. 一般人可能唔敢跟呢班極權分子正面交鋒, 但敬而遠之儘量避開卻是人情之常, 客觀上「力量天秤」就開始轉變.

      當極權分子發現自己被邊緣化, 人數愈來愈少的時候, 佢地就會更加上綱上線地發聲. 正如黃人都比較 out spoken 一樣, 夜行人吹口哨, 就是想製造自己的人多勢眾的一方, 來為自己壯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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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森兄,個人認為,中國的自由有時可能比西方更多。我不是說笑或反諷。歐美那邊的所謂政治正確,已去到害怕被杯葛,反去飯碗,心中真想要的那一套都發不了聲。反而在內地,女權反女權,食狗肉,後疫情和全球通關等等,都可以在豆瓣,知乎,微博因尋找到從最左到最右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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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推翻中共的自由才是檢驗自由的惟一指標,essentially西方傳媒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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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歐美那邊的所謂政治正確,已去到害怕被杯葛,反去飯碗,心中真想要的那一套都發不了聲。

      一般市民最顯而易見的就是那勞什子奧斯卡. 只要你唔係講少數族裔(亞洲人除外)、LGBT 這些左膠大愛包容議題, 基本上是無可能得獎. 近年荷里活片係唔係都要整啲黑人、華人角色, 懶理佢地行先死先同劇情有無關係, 總之就係虛偽地為了以免落在左膠口實之冤.

      //推翻中共的自由才是檢驗自由的惟一指標

      國會山莊才是全宇苗不可侵犯的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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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黑人、華人角色…

      系美帝影視作品既語景裏面, 黑人同華人既差別待遇好明顯
      人物會安排俾你, 黑人永遠偉光正, 華人就正邪55波, 仲通常肩負死先既任務,
      反派呢個唔得, 果瓣得罪人, 反派25最後就八成要係白人男

      //也出於中國人看美國觀點的diversity//

      仲有"摸著鷹醬過河" XD

      --Dogdog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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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華人就正邪55波, 仲通常肩負死先既任務, 反派呢個唔得, 果瓣得罪人

      21世紀華工血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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