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3日 星期日

告人唔使本?

在現時自命正義的普遍傷港人心目中,CY已經儼如「邪惡化身」。以下呢單嘢,追長毛數直至佢破產就實俾人話政治逼害,唔追就變相開先例鼓勵刁民找自己碴,以官司訴訟磨掉自己的金錢時間精神。如果你係CY,你又會點做呢?

長毛面臨破產失議員資格

星島日報 – 2013年1月11日

Picture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特首梁振英僭建風波引發的特首選舉呈請及司法覆核,上訴終審法院失敗的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及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昨被下令支付梁振英的訟費。長毛領取判詞後表示,估計要繳付的訟費高達數百萬元,他沒有能力支付,有機會破產及失去議員資格,但他不打算與梁振英討價還價,「我唔會向政治敵人乞求,亦唔需要佢憐憫」。

曾因撤回上訴而與梁振英各自繳付訟費的前特首候選人何俊仁就指,他與梁振英各自繳付訟費的只是上訴庭的官司,今次是終審法院的官司,估計要數十萬元,連同原訟庭的訟費,他預計要付七位數字,「希望唔使二百萬元。」他笑言自己應該毋須破產,但也希望民主黨能幫手籌募,「當時他們也說支持我去打(官司)的」。

特首辦發言人回應說,行政長官尊重法院裁決,至於被問到會否追回訟費,發言人表示並無補充。

長毛親到終審法院領取判詞。他相信梁振英所花訟費相當昂貴,他雖然可以籌錢,但不會籌到太多,他百分之百肯定梁振英會申請他破產,令他失去立法會議員資格,是一種逼害,但他不打算與梁振英討價還價,因為他從來不是梁振英的政治朋友,二人沒有私交,「我唔會向政治敵人乞求,亦唔需要佢憐憫」。

終審法院昨在判詞指,何俊仁及梁國雄指控梁振英在選舉期間作出失實陳述,明顯是無望的爭拗,法庭獲告知梁振英是自掏腰包打官司,一般情況下敗訴一方須承擔訟費,故下令何俊仁及梁國雄支付梁的訟費。

終院又指,他們批准與訟各方就提出選舉呈請的七日時限是否違憲進行上訴,此乃純粹學術性問題,而且何俊仁及梁國雄未必打算委聘律師到庭陳詞,裁決不會影響特首選舉結果,故不接納何俊仁一方要求留待法律觀點上訴有裁決後才頒布訟費命令。

長毛透露已經決定不會花錢委聘律師到終院上訴法律觀點,雖然提出選舉呈請的七日時限涉及公眾利益,始終在特首選舉中落敗的何俊仁才是直接受影響人士。長毛坦言自己沒有經濟能力支付訟費。

他又斥梁振英向法庭蓄意隱瞞僭建問題,直至最近才到立法會解畫,現時真相大白,但審訊已經完結,沒有辦法重新開始,令他非常無奈,加上彈劾特首的議案在立法會被否決,令他感到泄氣,反映小圈子選舉之下產生的特首可以橫行無忌。

何俊仁及長毛指梁振英在特首選舉期間發表寓所無僭建的失實言論,去年提出司法覆核及選舉呈請求推翻特首選舉結果,但高等法院拒絕受理,終院亦認為失實陳述的指控沒有合理勝算,駁回二人的上訴許可申請。案件編號:終院民事雜項二一至三十四──二○一二。

根據判詞:

2. Mr C Y Leung now applies for costs against Mr Albert Ho and Mr Leung Kwok Hung....

CY係有心追數的。(點解傳霉仲會問特首辦CY會否追回訟費?文盲乎?)

13. We order that the costs of Mr C Y Leung in relation to the applications for leave by Mr Albert Ho and Mr Leung Kwok Hung to be paid by Mr Albert Ho and Mr Leung Kwok Hung respectively, such costs to be taxed unless agreed....

因為係"respective"而唔係"jointly and severally"(各自追又得,一齊追都得),理論上鐵頭仁無可能俾埋長毛嗰份(私人借貸除外),所以CY追長毛數乃天經地義之事,完全係彰現法治精神,維護香港核心價值的表現,問題只係使唔使逼到佢破產啫。

作為地方首長,逼人太甚,趕狗入窮巷對自己的形象當然有損,徒然予人口實。況且就算長毛因破產而失去議員資格,補選會唔會選返個「長毛二號」回來仍屬未知之數;而且現時議會中建制派已佔絕大優勢,即使選了個建制派入來,對大局沒有大幫助,多個唔多,少個唔少,邊際效益(marginal utility)不大。既然如此,將長毛留在議會這個「在自己控制能力」的環境(controlled environment)下,總好過佢轉為地下,搞乜都唔知。

所以,只要學似孫權殺咗關羽之後,將關公個首級獻給曹操,扮只係聽孟德命令一樣,既然鐵頭仁都籌開旗,咪叫泛民籌埋長毛嗰份囉!而且實際上,鐵頭仁才是當時的特首候選人,長毛搞司法覆核只係助拳而已,鐵頭仁如果唔為啦啦隊出頭,於理不合也。如果鐵頭仁為長毛出錢,則損其資源;如果如果鐵頭仁唔理長毛,則雙方加深芥蒂,如此CY便坐定粒六矣。

又,其實所謂訟費,有可能都只係區區幾百萬,以數以萬計的反梁派(反國教時甚至有十二萬人)計,一人捐三幾百,點會唔夠錢呢?除非係有人篤數喇!

再唔係,一係學《魔剎(Monster)》中的約翰一樣,出口術叫長毛「自行了斷」。做得絕啲,CY大可以叫長毛上佢辦公室簽下文件(另類欠單),咁條數就可以有拖無欠,長毛永遠都欠CY一個人情(如果長毛有錢還,便叫其將整筆錢捐去慈善機構)。士可殺不可辱,古時少女在採花賊面前,為保貞操,咬舌自盡都得,為免被CY所辱,長毛照計都會自行申請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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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SECRETARY FOR JUSTICE v. HO CHUN YAN, ALBERT AND OTH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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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延閱讀:

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

2013/01/13 01:40:29

14 則留言:

  1. 日前有個唔覺意,在人家的網誌文章留言以前多字,討論長毛身後的問題。這樣的文章,真的很難回應,特別是那個網誌的樓主,有頭有面,真的只能看,沒法出聲。
    沒想到魔術師又來討論長毛的身後事,看來也只好將那篇文章在這裏再轉發,或者讓多一個人知道,香港的政治,原來可以這樣玩,一個臭醬缸,可以代表一切。
    文章如下:
    看今天報紙,真的大快人心,看來一個混亂的局面很快要結束,因為一條搞屎棍肯定要離場。那條搞屎棍,就是今天香江最多人討論的人長毛-梁國雄。
    有兩件事可以讓他“金盤洗手”。一是今天報紙報導,昨天高院(不是睪丸)頒發上次的判詞,就是長毛等人的胡鬧官司,要自己埋單,甚至要幫梁振英埋單。牽涉的數字,相信是七位數,聽他的語氣,已經顯露心慌。口把硬是沒有用,講話內容才最重要。對這次打擊,顯然長毛沒有心裡準備,講話語無倫次,邏輯紊亂。
    如果梁振英要向他索還那些訴訟費用,長毛肯定沒有,唯一之途,就是申請他破產,從此長毛退出江湖。一天沒法解除破產,一天也不可能當任何公職,所以長毛心慌。現在主動權在梁振英,看他是狼,是人還是羊,就看他怎樣處理長毛這事。背後也不是他說話,就看阿爺的態度,是要長毛從此不再貽害世間,還是一念之慈?但觀乎此人,對他仁慈等同對廣大市民甚至同袍殘忍。 因為長毛的另一外號就是中山狼,董建華經驗前車可鑒!等著瞧吧。
    另外一事就是元旦搗亂之事。政府肯定要起訴,否則日後沒完沒了,也是阿爺今後的態度,對這些胡鬧事情再不像以前那麼容忍,因為已經超越底線很多。根據同類案件慣例,相信判他兩個月是比較輕的判決,也足夠讓他甚至其他兩位搗亂議員收工(一個男同志,一個無腦人)。判監兩個月,議席無效,這是香港法規。
    我的預測,長毛會自摸雙辣。因為一切都是他自找。
    他哀求(真的是他心地話),說他這次官司是跟民主黨事前商議,有他們支持,所以他也要求民主黨幫他籌錢。真枉他是甚麼政治領袖,運動搞手,也看了那麼多的所謂政治屎片,連一些最基本的政治常識都沒有。現在就看民主黨,特別是那條母狼,怎樣凌遲長毛吧,我們在旁看戲。真的要霸頭位,坐正風扇底,好戲連場任你睇。
    白鴿會這群人,特別是那條母狼,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有求於她,死有餘辜。他們跟長毛已經有非常深的牙齒印,且這群嗜血之眾,怎會不趁你病,要你命?但他們又要扮聖女,十萬個依足程序條例辦事,不斷的給長毛凌遲。
    那條母狼,看她雙眼,殺性本來就十足,只是一直沒有機會。如今雞毛當令箭,她會放過這機會?且她上位不久,也是派系奪權結果,幫中不服的人不少,如何樹立權威?好一個長毛,就這樣送上門來祭旗,真的是千載難逢。
    長毛肯定要退出。相信江湖中人,現在打的算盤,是如何收編他手中那群嘍囉。無論如何也有上百號子吧?對於一些小黨派,就是非常重要。如今香江山頭林立,吸收人家的力量是讓自己冒起的最簡單與最快捷的途徑。前線也是通過這手法吃掉民主黨。
    吸收長毛力量最積極的應該是癲狗,因為以前都是同一班子,最後是癲狗的叛將陶君行將癲狗驅離。現在老大不在,一群散兵,有甚麼能量?大家兵源接近,理念想通,同是通過搞激烈的街頭運動來上位,不分左右,達者為先。
    所以,最樂見長毛趴街的是癲狗,因為是他機遇,可以收編人家力量。最心慌的應該是陶君行,以後日子怎過。最開心的是母狼,因為長毛給她祭旗,讓她權力更穩固。最難預測的是梁振英,因為是狼是羊,就看此一役。最掩嘴笑的是公民黨,看著對方陣營打餐死,等待甚麼時候又可以出來揩油抽水。最陰險的是何俊仁,拉長毛一塊跳海,自己是渡海泳冠軍但明知長毛不懂游泳。但整個鬧劇,最無知的竟然是這個革命騙子,是不是有點搞笑?
    這就是香江的所謂政壇醬缸,臭不可擋。
    這等臭屎醜事,看來看得比較透,就是這個袖手旁觀的老頑童。
    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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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死了一個長毛,還有更癲的長毛,因為社民人力的盲杉支持者始終夠票送啲癱疸入局!
    訟費要追,這是法治精神的一部分,泛民班友講法治吖嘛!
    其實唔需要叫佢破産,長毛係負責嘅,就提出搞 IVA,條數分期還,條友年薪百萬,睇個死款仲可以做十年以上,還到有突咯!不過,就少左銭去飲花酒同溝女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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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實應該發動輿論,宣揚捍衛法治,不能讓官官相衛,議員應該要比白更白,不可以和希泥,私下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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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不敗的魔術師2013年1月14日 清晨6:47

    長毛點會咁傻仔?有啲唔似佢平時的作風。
    既然口口聲聲法治精神係核心價值,CY咁無理由唔問長毛攞,申請佢破產亦係「行之有效」的方法,問題係點樣才可以做得好好睇睇;眾刁民投訴「政治打壓」可謂必然之事,最緊要就係令傳霉無碴可找,煲唔出一個令人信服的故事,廢事俾人話己「逼人破產」。
    如上文,就係最好將個責任交返俾鐵頭仁,如果佢地有錢的話(區區一千幾百萬,又唔係咩嘢大數),點樣搵個唔幫長毛的藉口才是難事。
    其實只要搵到一萬個憤青,一人捐一千幾百都應該夠幫長毛贖身,上次「土地正義會」個朱仔都係咁網上籌旗喇,話咁快就籌到幾十萬了。這群人常將以伸張正義為己任,「公義」兩個字無理由連一千蚊都唔值掛?
    所以呢,長毛今次又點會「死」得去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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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不敗的魔術師2013年1月14日 清晨6:48

    有債唔還,誠信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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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不敗的魔術師2013年1月14日 清晨6:48

    //始終在特首選舉中落敗的何俊仁才是直接受影響人士。
    呢句真係盡顯長毛色厲內荏的窘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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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QUOTE
    不敗的魔術師 :
    長毛點會咁傻仔?有啲唔似佢平時的作風。

    既然口口聲聲法治精神係核心價值,CY咁無理由唔問長毛攞,申請佢破產亦係「行之有效」的方法,問題係點樣才可以做得好好睇睇;眾刁民投訴「政治打壓」可謂必然之事,最緊要就係令傳霉無碴可找,煲唔出一個令人信服的故事,廢事俾人話己「逼人破產」。

    如上文,就係最好將個責任交返俾鐵頭仁,如果佢地有錢的話...UNQUOTE



    不如我們打賭一杯啤酒?輸了不用申請破產。
    長毛平時口齒伶俐,但這次真的太突然。他也沒有心裡準備,人家提問題,所以全部露餡。這些第一時間的問題,不是誰都可以淡定應付,除非身冇屎。
    長毛的問題是他怕丟了議員資格,那就慘了。難道再問施永青施主?
    白鴿會,特別那條母狼,不會趁機玩殘長毛,有仇報仇,有冤報冤?長毛跟他們的牙齒印,難道只是 love bite?
    就算梁振英想做君子(他從來不是!),他後面,下面的人都會阻止他。唯一是找到一個體面的遵照法治精神的借口與時候。
    唯一可以救長毛的,就是他那群死黨,這段時間不斷搞新意思,一週一個新主題,搞到梁振英疲於應付,沒有時間想他那條數,同時怕人家因為這樣而多開幾個火頭。
    但誰會為了救長毛去搞新作?大家都想他死!可以說,未來三個月,香港非常平靜,大家就等著看,長毛怎樣死法。
    如何?半年之後請我飲啤酒?生力或者嘉士伯都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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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不敗的魔術師2013年1月14日 晚上8:36

    也好,我就賭長毛不會破產。
    CY體面的做法,的確就是說遵守法律精神行事,俾夠寬限期長毛籌錢,再唔係,咪加多句:「至於何議員和梁議員的金錢來源,只要是合法得來的,我絕不過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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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都係長毛好野, 而家攪到CY"進退兩難" 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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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難道呢招就係崆峒派絕學「七傷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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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事情未到最後一分鐘難斷,一要看建制有沒有信心補選拿下這席位,二看背後有沒有其他暗盆,照說百多萬元不多,有心人也可出得起。不過長毛今次即使逃得過破產,很多人都心裡有數,只是會是甚麼方面就難說。CY最穩陣做法應是要他債務重整,但如果財政預算拉布的話就申請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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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不敗的魔術師2013年1月15日 凌晨3:20

    都係架,依家佢有「痛腳」在CY手,留佢一「命」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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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其實結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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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不敗的魔術師2015年4月24日 上午8:40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50312/00176_071.html
    2015年3月12日 (四)

    特首選舉呈請案 何俊仁被追律師費

    【本報訊】梁振英在二○一二年的特首選舉當選之後,落敗的立法會議員何俊仁透過選舉呈請及司法覆核去挑戰選舉結果,最終均判敗訴。當時在選舉呈請案中擔任何俊仁法律代表的林偉展黎志超律師事務所(原告)昨入稟高院,向何俊仁(被告)追討律師費,但未有透露金額。何俊仁昨回應指,雙方就律師費金額的評估有異議,故需交由法庭定奪,惟他拒絕透露涉及金額及異議詳情。案件已排期在四月十四日於高院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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