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3日 星期三

煉穴腫絕筆!

在黃C眼中,蝗國公安係會無厘頭捉住你打一身然後話:「細路,你知道自己衰乜嘢架喇!」
咁作為受害人的你,在維「命」大於「維權」的大原則下,就只好俾錢通融。
呢個就係黃C的世界。
而煉腫,就係俾人打咗都唔知自己衰乜,唯有賴三賴四賴人逼害佢。
信報 2016年8月1日
練乙錚
別了《信報》
來不及在我的專欄講的七句話,請大家代我表白:
一、多謝所有關心我的人,包括傳媒、政界和學界的讀者、朋友、同事、同文,以及一些素未謀面的中外人士。不少人替我感到不平,我都心領,但希望大家節怒。我其實不難過,反而感謝《信報》讓我斷斷續續佔用它的版面整整二十五年;我在信報寫評論,是從1991年開始的,到今天剛好四分之一世紀。97之後,特別是在這幾年的氣候裡,報紙還容忍我在專欄裡「大放闕詞」直到上周,想必是有人替我擋了很多風風雨雨,所以儘管今天要封筆了,我還是心懷感激。
二、我讀理科出身,文字工作非我本能,書寫從來都十分吃力,不像莫札特作曲那麼量大質高。近幾年每周兩篇各四千字左右的文章,從構思、查找資料到成文,總得花我五個以上的工作天、每天起碼十三四個小時;遇上要出門遠行,更會事先選好日子,算準在舟車上可拿著平板揮指疾書的小時數,甚至搞清楚了能否在轉機空檔裡用機場的Wi-Fi把稿件送出,然後才訂旅票,所以絕少脫期。如是者多年,著實辛苦,所以,收到《信報》的停筆通知的時候,主要是覺得如釋重負。
三、天下無不散的筵席。2004年我給特府中央政策組辭退,自我流放海外;07年,當時新的《信報》高層力邀我回巢當主筆,我考慮了幾個月,終於答應,但講明只做兩年。2010年初約滿離任,我到日本教學,承諾不定期替《信報》寫專欄。13年初,《信報》高層跟我說,希望我寫多些,我鑑於時局需要,答允了,還辭去日本的教席,專心寫作。同年夏天,《信報》一連串「大地震」,至去年年中,連MD也去職;同時,我也聽到我的專欄也快要抽起的說法。今年三月底,《信報》通知我,因為經營困難,給我的潤筆要一下子減少約六成,專欄則還可以繼續。我與《信報》榮辱與共許多年,對此完全不介意。上周五,總編輯以電郵告訴我:改版停欄。為什麼?四、佔運之後,我同情年輕人,在我的文章裡支持他們提出任何關於2047香港二次前途問題的主張。採取這個態度,連一些朋友也不諒解,其實我的出發點很簡單,就是在年輕人提出激進觀點之時,希望幫助抵擋來自政權的打壓和一些不盡公正的指摘。例如有些新興團體主張港獨,一旦遭到政權對付,危險不會止於失去參選權,更會涉及人身自由與安危。我為此苦思之後,抽象繼承了台灣政治運動裡的「法理台獨」概念,向主張港獨的朋友們提出「法理港獨」之說,即只在一般理解的現行香港法律制約和法治框架下提倡和宣傳港獨。此說所包含的運作空間,在未來三十年裡極可能都夠用,而且那樣提倡比較安全,政權較難找到藉口打壓倡議者、分化社運、分裂社會。我認為為免社運蒙受不必要的損失,不宜提倡港獨,要提倡的話,只能是「法理港獨」。五、「法理港獨」對倡議者比較安全而訊息所含的業力不減,結果只能導致政權更深度不安。介紹和分析這個概念的文章,上星期一在我的《信報》專欄刊出,明顯觸及了政權的一根脆弱底線。六、佔領後期,我向社運界提出「暴力邊沿論」,給暴力設一個不自觸的上限,是同一用意。社運人堅定而和平地逼近、踏進權力的底線,當權者不退讓就只有施暴,從而喪失管治的合法性,種下自身滅亡的種籽。這是一個與公民抗命同理的概念。社運人不可能提倡積極暴力,去盡也只能當政權暴力的積極受害者。今天,民主回歸及和理非非已無法繼續支撐整個社運,需要修正,「法理港獨」與「暴力邊沿論」就是兩條新的紅線,再要踰越必須是另一種情況之下——但願那種情況永遠不會出現!七、我不同意「言論自由已死」的一類說法。自由屬於人的本性需求,外力打壓,僅僅是增加了行使自由的代價;莊子早已對自由的這種本體存在作了充分論述。人性裡的其他正義因素,都是因為摻和了自由,成為了所謂的「氣」,燦爛流溢:「是氣所磅礡,凜冽萬古存;當其貫日月,生死安足論;地維賴以立,天柱位以尊;三綱實繫命,道義為之根。」活在暗色黃昏,依然侃侃地講人權、法治、民主這三綱,因為在我們的人性基因裡,自由在不息躁動、吶喊。
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於香港
(來稿原文照刊)

所謂「觸及了政權的一根脆弱底線」的「上星期一文章」,就係呢篇,無獨有偶魔術師早已留起,不過上月由於時間問題未能詳細評論,現在正好加兩腳送阿煉腫一程:
信報 2016年7月25日
練乙錚
全城聚焦港獨 雞蛋滲進高牆
梁天琦等一代佔運人參選立會,西環押着特府發功,由選管會出面要求參選人簽署「反獨確認書」,力阻本民前及一眾離心主義問政團體透過取得選票入局。這一招看似凌厲進取,實質上卻是一種守勢:兵臨城下,一股「理應」不成氣候的政治力量已然逼得政權採取前所未有的防禦措施,試圖使出法外(extra legal)手段直接剔除對手。士急馬行田,未嘗不可以止住這一波分離主義攻勢,但是由於手法太卑劣,高牆就算擋得住雞蛋,人心也會逐漸偏向雞蛋那邊;「五十年不變」之後,人們會記得港獨是怎樣煉成的。
法外打壓v法理港獨
香港獨立的主張,不可能在《基本法》生效的情況之下成為事實,這點是無可置疑的;不必勞煩解放軍動武制止,絕大多數重視法治的香港人,也會因為「獨立」在現行體制之下沒有清晰法理基礎而不予支持。反過來說,假若香港像蘇格蘭那樣,有一條合法通往獨立之路的話,搞一次正式的公投,Hexit的支持者絕對不會少;便是各色中華主義人,很多也會認為一個獨立的「中華香港」,優於一個中門大開日漸與「一國」融合的「兩制」。因此,香港今天的「獨」與「不獨」,不賴於情與理,而只繫於一個「法」字。這就是為什麼迄今為止的所有分離主義思想——無論歸英派、歸台派、城邦派、永續派、自決派、獨立派,說法或是直指2047,或是以修改《基本法》為前提——貿然尋求馬上脫離現有框架、今天明天就另起爐灶割地分治的具體主張,根本上不存在。香港眾志的黃之鋒、羅冠聰等人談的是「2047二次前途問題公投」;自決派當中傾向獨立的年輕人如游蕙禎、梁天琦等,強調的是香港人「法律上都有討論2047後香港前途的自由」。由此可見,法理上而言,上述各派的自決言論和分離主義主張,是與擁護現存《基本法》及効忠今天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要求沒有牴觸的【註1】。上述兩種合法的、有清楚界定的先決條件或前提的獨立主張,我們不妨稱之為「法理港獨」。法理港獨除了合法,更重要的是對現政權(包括特區和北京政權)都沒有即時的危害性,因為所主張的獨立行為,都是在2047年及後、或者是《基本法》作了充分修改之後的事,劉兆佳等人指他們危害「國家安全」,無疑是三分顏色上大紅。
當然,適合作為法理港獨先決條件的,不止上述兩個,筆者就曾經指出其他四個,包括:一、「國祚盡時的港獨」:類似清末的各省獨立、聯省自治,或網上說的「支爆港獨」——支那內爆時的港獨(後者太不給北京顏面,不是好叫法);二、「雙贏港獨」:這裏的先決條件是設計出一種北京也會受益且欣然接受的港獨(那無疑很困難,但政治就是「不可能的藝術」,況且凡人皆理性,遠禍害而趨利益);三、「研究型港獨」:以嚴格的學術態度正反面研究和論述港獨;四、「『要項違約』之下的港獨」:《基本法》是北京和港人之間的一個契約,北京若在重要事項上違約,整個契約便失效,實踐港獨於是不違法(這是「你不仁、我不義」情況下的港獨,最為不理想)【註2】。綜合而言,與提倡並實踐馬上的、無條件的可能違法的港獨不同,上述六種情況/先決條件底下的港獨,都不違法(或者無法可違);闡釋乃至鼓吹這六種條件港獨,當然也是合法的。這就是法理港獨的要義。法理港獨的嚴格實踐者如果被當局起訴,打官司一定贏,那是簡單邏輯,除非香港連司法制度也整個給河蟹了。由於法理港獨是合法的,既清晰且文明,當局如果要打壓,用的惟有是骯髒的法外打壓。如果特府透過選管會搞參選確認書,企圖篩走主張法理港獨的參選人的話,就是一種典型的法外打壓了。《基本法》如同所有文明世界的憲法一樣,都包含完備的修改辦法,這意味《基本法》條文不一定是永恒真理,任何原則章節字眼,在某些情況底下都是可以修改的,反對現存的某些部分並提出修改意見,本身並不違法。有些官員(包括林鄭月娥)以為拿「大是大非」為幌子,便可以繞過法治,把一些合法的行為說成非法,那是對法治的粗暴破壞。大家記得,大陸搞「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過程中數不清的反人類暴行,都是在「大是大非」的幌子、棍子之下發生的。
法治就是法治,之下的是與非,哪有聽說過因為官員說是大,便小也變大,說小,便大也變小,非變成是、是變成非的呢?法理港獨很普通、很卑微,不誇張更不囂張,不過是一種合法的言論和行為而已;如果有人因為實踐了而遭受權力打壓,這只能證明權力不義。
有人會問:在香港談法理港獨,不是跟民進黨在台灣搞「法理台獨」一樣嗎?不是的。法理台獨是在符合台灣的中華民國憲法的規條(包括修憲規條)之下進行的台獨,與大陸的憲法必然有牴觸,是一種兩個憲法之間的矛盾,大陸為此而大動肝火甚至大動干戈,雖然是壞事,但從大陸本身的憲法觀點看,起碼還是「講得通」的。但是,上面說的法理港獨,卻完全符合「一國」之下的有關法律(《基本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制定的法律,也是適用於香港的唯一一套中國法律),不是兩套憲法之間的對抗,所包含的、提倡的內容,任何港人都可以反對或支持,不存在權力打壓的空間,如同有人提議修訂「同志平權婚姻法」一樣,儘管有人聽了火冒千丈要口誅筆伐,卻是完全受法律保護的;北京要打壓法理港獨,本身就違反了自己的法律。在這個關鍵之處,法理港獨與法理台獨迥然有異!
港人愛國:實況還是誤解?
為什麼九七之後十多二十年之際,香港出現一股分離主義思潮,起初不少人還認為是微不足道不成氣候的,但沒幾年就表現了強大的生命力,以致當權者不得不冒着公然違反法治的指摘而揮大棍打擊之,欲置之死地而後快?坊間對此有兩個解釋,一個是官方的,一個是傳統泛民的。
官方的最一般公開說法,認為大多數港人是「愛國的」,不穩定因素如分離主義思潮在香港蔓延,是美英等敵國為抑制中國崛起,收買一小撮壞分子誤導大多數不明真相的市民的結果。其真正的、半公開的想法,則與此有一個分別,說的是:大多數港人的「殖民奴性」很重,基本上心底裏不愛國、未回歸,所以外國勢力才有機可乘(按後者思路,香港的人心問題主要不能靠宣傳教育去解決,而必須有其他兩手準備,一是防範於未然,一是在關鍵時刻下重手,違法與動武亦在所不惜)。
傳統泛民的說法,則認為大多數港人在不同程度、某種意義而言都是愛國的,發展到今天的這個田地,乃是三任特區政府多行不義、加上北京愈來愈肆意破壞「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承諾的結果(按這個思路,只要京港統治集團痛改前非,香港還是可以回到愛國正路上的)。
兩個說法都包含若干錯誤的元素。不過,關於港人到底有多「愛國」,北京那真正的、半公開的想法,筆者認為比傳統泛民的估計更接近真實。舉一個新鮮熱辣的事例,或可作為旁徵。
1970年,日中戰爭完結後的第25年,中日之間發生了釣魚台主權衝突,在美歐引起了保衞釣魚台運動,影響了香港,直接帶動了1970-76年之間的以「認中關社」為旗幟的香港學運。這個首先在美歐各國的港、台留學生當中興起的愛國運動,的確有點波瀾壯闊的氣勢,但是論人數比例,整個運動不過是佔了當時當地的華人裏的極少數,儘管它造就了一批真正的愛國者,其中有些今天還在社運的崗位上扮演中流砥柱的角色。筆者記得,當時的一個估計是,參與運動的北美華人留學生和學者,只佔總人數的0.5-1%。
相比,本月12日,中國(就包括台灣罷)幾乎輸掉了整個南海上的主權,350萬平方公里的中國「歷史性海域」頓時成為外國戰艦可以自由巡航的公海,島嶼和礁石周圍的海權忽然消失了99%,損失比釣魚台事件中失去的大不知多少萬倍。當年保釣運動的一個矛頭,直指當時的中華民國外交部長周書楷,駐美大使沈劍虹更成為保釣示威者的眾矢之的。可是,南海仲裁之後,海內外的香港人儘管消息很靈通,有互聯網的關係,知道南海內情的人比當年知道釣魚台的恐怕多得多,但無論運動中人還是一般市民,這次卻絕大多數渾然無覺。對領土領海的態度,應該是不受政黨政治影響的,但這次因文化歷史山川河嶽等最根本因素而愛國的香港人,看來不多。或者,應該有另一種論述。
愛國心力的諧振子模型
自古以來,在香港這片土地上的島民邊民,根本就是對中原發生的事不太有興趣的旁觀者;滿清的統治並不見得對他們很有益,割讓給英國之後,雖然淪為二等人,但在大清統治之下,不是滿族的,不都是二等人嗎?何況英治之下還有各種實際好處。不過,後來的幾件歷史大事,的確增強了香港人的愛國心,這包括抗日戰爭香港淪陷,1949年、62年、70年代幾批大陸人的南來,八九天安門事件,還有零零星星的比較小的事件例如零八京奧、汶川地震等,都帶動了港人的愛國熱情。但是,這些事件的震盪一過去,幾個半衰期之後,影響便歸零,香港人的那份旁觀者愛國感,回復到原來甚低的長期歷史水平。這樣看歷史,當然是用了古典力學裏的「受隨機外力所驅的阻尼諧振子模型」(stochastically driven damped harmonic oscillator model)。
歸根究柢,島民邊民更關心的,好歹是自己的那份生活方式、風俗和宗教信仰。這不僅是原住民、蜑家人如此,便是不少南來人,一兩代之後便急速同化,開始用島民邊民的眼光看自己看北方。這恐怕才是「自然獨」的歷史根源,比一般以為的久遠得多。
在古代,島民邊民的文化經濟不如中原人,對中原的態度尚且如此;到近代(特別是上世紀五十至九十年代),文化經濟發展水平剛好倒過來了,而且差距非常大,那就更不消說。到了這十幾年,香港再次翻轉,這次主要是政治上的;本地人眼看要給落後的中原文化經濟人統治了,反響當然非常大。導致八九愛國震盪的外力衰竭、香港人的愛國感回復到甚低的長期歷史水平之後,逼着與北方融合的外力遽然而至;香港這個以「久遠自然獨」為基調的諧振子於是產生強大的排拒、離心運動,乃是自然不過,北方人卻大惑不解。
從模型的角度看,傳統泛民以個別事件例如八九民運期間百萬人上街推導出的「港人大多數愛國」的論述,很可能包含了一種偏差。那個運動裏的領導固然愛國(應該是屬於保釣那一屆的),但群眾參與的意識和潛意識動機卻未必一致,甚至可能是相反的。至於京港當權派的看法,認為香港人基本上不愛國是對的,卻找錯了主因,沒看到「久遠自然獨」的一面,誇大了英國殖民統治的奴化作用。
大陸「確認書」文化搬到香港
遠的不說,就看佔運以來港台演藝界裏頭發生的事。在香港,何韻詩、黃秋生等,因為同情社運,受到大陸的嚴重打壓,事業受影響。在台灣,周子瑜因「國旗事件」受無情對待;近期更有戴立忍被指為台獨,失去電影合約。那些都是中共瞄準藝人的飯碗,要求他們在政治上就範,低頭効忠「祖國」。本周因立法會選舉而出現的確認要求,則是赤裸裸的政治壓迫,再不需要什麼「賺中國人的錢、還在中國人的背上砍一刀」之類的說法(那到底是一個打壓「理由」),而是要打你就打你。
這些打壓,可能都有一定的阻嚇作用,產生一時的「成績」,但副作用卻往往意想不到。在台灣,大陸對藝人的打壓幫助民進黨在年初雙料選舉中大勝,獲得了完全執政權。在香港,藝人本來並不政治性,他們的粉絲更絕少有什麼仇共傾向,很多卻都因為替自己的偶像感到不平而恨上共產黨、梁振英。這些影響,多少會在9月的選舉中呈現,但更重要的,可能是更厲害地鼓動了港獨思潮。選管會出手「排獨」,不智地「確認」了港獨的廣泛存在。這是中共繼藏、疆、蒙、台之後,要直接用政治權力打壓的第五獨,在祖國的周邊上,自我完成了一整個包圍圈。
練乙錚  特約評論員
註1:香港眾志的網址在:https://www.facebook.com/demosisto/;梁天琦的在https://www.facebook.com/leungtinkei/。
註2:有關的文章可參看:http://www.mingjingnews.com/MIB/blog/blog_contents.aspx?ID=0000032000001657
1. 法理港獨除了合法,更重要的是對現政權(包括特區和北京政權)都沒有即時的危害性,因為所主張的獨立行為,都是在2047年及後、或者是《基本法》作了充分修改之後的事
根據《基本法》,獨立主張就係否定了第一條;而對「五十年不變」的保證,只是「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和「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有誰說過2047年之後《基本法》就不再有效呢?
第一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第五條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
2. 佔運之後,我同情年輕人,在我的文章裡支持他們提出任何關於2047香港二次前途問題的主張。
同情歸同情,煉腫你孭得起「特約評論員」呢個名號,所出言論點都要考慮一下報社的立場。人地俾個地盤你,唔係一句言論自由,就可以將報章版面公器私用,公然為黃C佔派等社運有青打鑼打鼓,當成係「反革命基地」的。好似何黃C咁,呢啲唔係叫「同情」,而係自己都參加埋一份,自己被打壓無得好怨,連累報社就係自己的問題;而幾十歲人連自己衰乜都唔知,仲係度怨人,就真係年紀活在狗身上了。
3. 香港眾志的黃之鋒、羅冠聰等人談的是「2047二次前途問題公投」;自決派當中傾向獨立的年輕人如游蕙禎、梁天琦等,強調的是香港人「法律上都有討論2047後香港前途的自由」。...一、「國祚盡時的港獨」...;二、「雙贏港獨」...三、「研究型港獨」...四、「『要項違約』之下的港獨」...與提倡並實踐馬上的、無條件的可能違法的港獨不同,上述六種情況/先決條件底下的港獨,都不違法(或者無法可違);闡釋乃至鼓吹這六種條件港獨,當然也是合法的。
魔術師明白煉腫你同情「一袋年輕人」的心情,依家「年輕人政黨」多如雨後春筍,煉腫大可良禽擇木而棲,臨老入花叢服游小三的兵役,在參謀部出任軍師智囊。不過最怕襄郎有心,神女無夢,你成浸酸頭巾味自說自話甚麼「六不違法」,提倡甚麼「法理巷蜀」,又監人乃後屈倚天梁和游小三「強調傷港人法律上都有討論2047後香港前途的自由」,最弊人地跟本就唔係咁諗,亦唔會稀罕那些「合法」的巷蜀:要革命就無可能在「法理範圍之內」進行,至於倡議巷蜀的有青是否真的想搞巷蜀,並且有作出犧牲的準備?無人知。不過如果可以做到好似米爆搞手咁,班米豬「自決」搞到一鑊粥之後便「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俠客行》李白)就最好。
4. 我為此苦思之後,抽象繼承了台灣政治運動裡的「法理台獨」概念,向主張港獨的朋友們提出「法理港獨」之說,即只在一般理解的現行香港法律制約和法治框架下提倡和宣傳港獨。
其實甚麼「法理巷蜀」,說穿了就只係打嘴炮。承上文,就算班有青真係打嘴炮,佢地都唔會願意搞「法理巷蜀」,因為一旦落人口實做到出面俾人知道自己在打嘴炮的話,就必定為眾粉絲唾棄,最佳例子就係當年的戴當家:

所以所謂「獨派」,為爭收視率必定愈搞愈激,志在打嘴炮和實際行動之間大打擦邊球游走。你煉腫為咗班有青籌謀,諗埋哂啲X坑橋慌死佢地跌親咁,人地班有青又點會領你情呢?結果,你煉腫咪盞好似周官人在「以升級來證明升級無用」當晚的「將超熊」一樣,叫班有青唔衝反而被人連阿女都D埋!
5. 今年三月底,《信報》通知我,因為經營困難,給我的潤筆要一下子減少約六成,專欄則還可以繼續。
咳咳...君子絕交,不出惡言呀吓!
(煉腫兩篇文章洋洋洒洒數千字,魔術師竟然只能綜合到五點來評,此君三幅被之功力,實非一般財演大師所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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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延閱讀:
信報 2016年8月2日
林行止 林行止專欄
香港大氣候人謀不臧 信報小氣候不惜人才
一、
讀練乙錚先生的〈別了《信報》〉(下稱〈別了〉),不無感觸。練教授與《信報》結緣,始於二十五年前(一九九一年),當時他與幾位大學(科大)同事為《信報》合寫一個專欄,筆者對幾位作者認識不深,亦乏交往,只是透過文字而對練氏的識見筆力,十分佩服。九六年初,沈鑒治先生任滿退休在即,筆者向剛開始追隨前輩學習報務筆政的小女在山建議,爭取羅致時任科技大學商學院副院長的練乙錚、出替一再延後退休的沈君。練先生棄教從媒,《信報》向大學成功挖角,在香港算是絕無僅有的先例。
歲月匆匆,四分之一世紀的光陰,練先生在《信報》擔當過幾個不同的角色,包括早期的專欄撰稿人、香港主權回歸前後幾年的總編輯、《信報》股權易手後的主筆和其後的個人專欄作者,無論他的崗位是什麼,其為報社重用則一,那是因為他在政經方面的過人素養和剖析力。他思想周密,下筆審慎嚴謹。他在〈別了〉說自己因為念數學而非傳媒科班出身,因此「書寫從來都十分吃力」,筆者只知道他寫社評的日子,回到報社便足不出辦公室、埋首「緩」書,一寫便是八九小時;經過幾近二十年的歷練後,以為他早已成為「熟手工」,哪知〈別了〉說他每周兩文「總得花我五個以上工作天」,而工作天是每天為張羅稿事起碼工作十三四個小時。一位作者之所以能夠成名,擁有大量的追隨者,確實不會是「無端端」的。
練博士不會盲從建制,卻也不是存心與建制作對的知識分子,那從他在出任本報總編幾年後,欣然應聘到董建華政府的中央政策組工作可見;可惜他就任不兩年便遭解聘,原因不是不能勝任「智囊」的工作,而是因為走上街頭示威而丟官,這是回歸後中國人當權,凡事講求齊心,不留空間與公還公主張、私還私有個人立場的見證。特區政府容人和用人量度顯著收窄,那是香港的大氣候。
「失業」後的練氏,「自我流放海外」(大概期間練氏練成老練的帆船手);二○○六年本報股權有變,「新班子」擔心有些作者擱筆,未雨綢繆,為填些可能出現的空缺,於是「高層力邀我回巢當主筆」,以後的事,〈別了〉有簡略說明,不贅。練氏當主筆後,報社的人事和言論並無大變動,直至二○一三年梁振英當上行政長官,香港政情急轉直下,至夏季《信報》便出現行家所說的「大地震」(行外人即使知情亦未必關情,但對《信報》而言,確屬滿樓風雨),當時總編輯陳景祥「被調職」,「台柱」游清源被迫「拉隊離場」,編輯部人事一新,但練氏地位巍然不動,○七年還被邀「增產」。面對香港政治的急劇變化,加上「紙媒」的生存空間被擠壓得驚人,要適應這種新環境,不是易事,這也許是導致今年三月底報社通知他「潤筆(稿費也)減六成」的根本原因。當時報社對削減稿酬的說法是「經營困難」!
香港的「大氣候」變了,報社的「小氣候」焉能不受影響,「減薪」之餘,去周五練氏的專欄被叫「暫停」……,總編輯對人事調動、作者去留,有絕對決定權,但是「改版停欄」的決定如此倉卒,對一位在不同崗位服務報社四分一世紀、說得出與《信報》「榮辱與共」的「資深評論家」來說,一通冷漠無聲的電郵便砍斷多年關係,老編無論是出於什麼苦衷、受了什麼壓力,這份輕率的決絕,實在是有辱斯文,未免太失禮了。
二、
面對發生於二○一四年九月底、港人為爭取「雙普選」自發的「佔領中環(雨傘)運動」,時評人莫不全神投入,但即使取態中立、獨立的,只要認同「佔中三子」的確有理有節的主張,便被當權者劃進反對政府陣營,政府決策層由中央委任,上綱上線,反建制便等同反中央!加以行政長官梁振英上任後以敵我矛盾為社會問題定調,又以《厚黑學》的「補鍋法」小事化大的手段處理此事,為這場和平靜坐的活動帶來只見反效果的慘淡收場。「雙普選」固然無聲無息,香港社會的撕裂,至此更難彌補。
在這種背景下,終於孕育、激發出以青年人為主導的「港獨思潮」!
練乙錚同情年輕人,把主張「港獨」引申為「二○四七年香港二次前途問題的主張」,進而推演出「法理港獨」的論述。不必諱言,練氏知道他的看法,是「連一些朋友也(都)不諒解。」筆者可以理解,卻不苟同。老實說,筆者曾經受此困擾甚深,究竟港人要如何守護思想自由、言論自由與維護建制綱紀?這些問題可說長期困擾着筆者。
港人一向守法而北京亦口口聲聲說會貫徹「一『國』兩『制』」,京港既然奉行《基本法》,有人要搞有別於「一國」以外、超出「兩制」範圍的另一政治實體,當然於法不合。有些論者說「港獨」會遭天譴,那是過甚其詞,然而這樣的主張違法和挑戰國家主權,卻是不爭的事實。任何不希望香港大亂招來北京直接干預的港人,充其量只會同情、理解「獨青」的不滿,絕不會認同遑論支持其主張。
寫到這裏,不禁想起何以在英帝治下百餘年,「港獨」從來不是問題(殖民地時期必有主張「港獨」之聲,只是未成為「問題」而已),回歸祖國後反而出「狀況」?北京和其香港代理人實應三思。以筆者之見,「一國」之下「獨青」突起,皆因「兩制」不濟有以致之。香港事務不論大小,北京都要插上一手,「兩制」早已蕩然,港人看在眼裏,不少人心有戚戚然,只因擔心有所失而甘做「沉默大多數」;那些在敵我鬥爭下被定性為「敵」而深感前路茫茫的年輕一代,則起而尋求「港獨之路」,雖然離經叛道,卻是值得同情。然而,同情不等於贊成或支持……。一句話,在《基本法》還「有效」的前提下,別說以行動支持「港獨」,在「理論」推敲研究其可能性可行性亦易生誤導。這是筆者在當前的政治形勢下,深怕香港亂上加亂而不知如何下筆的題課。
筆者理解政府排拒主張港獨者進入建制架構如立法會的原因,但是,在「技術」層面,其突然(行會未討論亦未諮詢港人)規定參選人要簽署非港獨的「確認書」,未簽署「確認書」者固然不被接納,即使簽署了,只要委員會認定其為港獨分子,候選人申請便被拒。這種做法,不僅被法界中人質疑此舉逾越了其法定權責,亦有人指摘其「失序」。這些人是力保香港的法治,並非支持港獨!出於同樣道理,假如筆者仍主持《信報》,見練先生的言論已觸及報社立場的底線,筆者相信那不會成為「解除稿約」的口實,而會通過溝通或撰文條陳以達到《信報》可以容納不同觀點的目的。「港獨」未被證實,是練氏「中伏」的地雷,只是他和坊間議論的猜測,而筆者不在其位,不該說自己如何應付作者的各種狀況,只因日來太多人問筆者,亦是筆者悶在心頭的心結,因此自行解除了原該克制的自我約束。
在前海未成(內地官商紛紛來港買貴樓,前海格局未成,不難想像)、南海紛爭未完未了、南韓不惜開罪北京部署「薩德」以至英國突然叫停中國佔三分之一的軒利角(Hinkley Point)核電站計劃,隱隱然看見中國在外交上處處失利受困的情況。當然,即使情勢可稱惡劣,以中國的強勢,收伏香港仍是舉手之勞;不過,「關門打仔」並不能彰顯國力,更不能馴伏港人,卻會令世界各地出現更多對中國不利的事,甚至影響香港作為對中國有重大實際利益的金融中心地位。筆者認為只要中國切實落實「兩制」,「一國」便可保,換句話說,在這種情形下,港獨問題必會自動消失!

76 則留言:

  1. 我仲諗今日係寫倚天奇單野tim. 會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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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留名,不過我覺得個選管會做得麻麻地,落底好多口實俾人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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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都覺,有心整走你班巷蜀友就梗架啦,但從確認書開始就做得核核突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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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有同事講, 提倡港瀆嘅, 唔單止倚天奇, 仲有兩三個都係咁, 但係點解唔係全部剔走哂. 我無詳細跟, 唔知點答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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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呢次DoJ被人擺咗上枱喇,個NAC失咗蹤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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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最初出確認書時,我和一班朋友其實好擔心選管會雷聲大雨點小,又或者虎頭蛇尾,不過現階段睇選管會尚算處理不錯。

      如果單睇確認書的操作是非常突兀,不過打蛇打七寸,明知班港獨係咀炮,只係係度求財,祭出呢招「叫港獨就唔洗玩」,家陣被取消資格的唔係大張旗鼓叫港獨,就係死寸咀。見到其他人抗議歸抗議,但就絕不提港獨(最少在媒體面前)。

      而且客觀上,選管會係幫緊傳統泛民排除緊競爭對手,佢地應該瞓著都笑醒,更何況選管會雙手奉上彈藥打建制和港獨呢!(打建制就問你係咪支持CY,打激進泛民就問你係咪港獨)

      //有同事講, 提倡港瀆嘅, 唔單止倚天奇, 仲有兩三個都係咁, 但係點解唔係全部剔走哂. 我無詳細跟, 唔知點答添.
      好明顯依家政府係打擊一小撮,玩逐個擊破。因為泛民本身的不團結,阻止小部份泛民參選,其他泛民只會偷笑,然後好高興咁食埋分出來的票源。而且選管會都要掌握有充足理據先可以話佢提名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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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Michael:

      NAC 即 Nomination Advisory Committee(提名顧問委員會),選舉主任的確可以將決定外判出去的。

      http://www.eac.gov.hk/pdf/legco/2016lc_guide/ch/chapter_4.pdf

      顧問委員會向選舉主任提供的服務
      4.14 顧問委員會將在立法會換屆選舉和補選中向選舉主任提供服務。在提名期開始至結束後 1 日 的一段期間內,有關已遞交提名表格的候選人是否符合 獲 提名資格的問題,選舉主任如認為有需要,可要求 顧問委員會提供意見。這些申請須通過總選舉事務主任,以書面向顧問委員會提出。顧問委員會將不遲於選管會指定之日期,通知相關選舉主任有關候選人是否符合獲提名資格。 [《立法會顧
      43問委員會規例》第 6 條 ]
      4.15 選舉主任決定某一候選人是否在其尋求提名的選區或功能界別中獲有效提名時,必須顧及顧問委員會就該候選人所提供的任何意見 [《立法會選舉程序規例》第 17 條及《立法會顧問委員會規例》第 6(5) 條 ] 。但提名是否有效,最終仍由選舉主任決定 [《 立法會顧問委員會規例》第6 條 及《立法會選舉程序規例》第 92(1)及 (3)(a)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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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Wanderer、無想、自由人:

      //不過我覺得個選管會做得麻麻地,落底好多口實俾人插。
      //從確認書開始就做得核核突突。
      //點解唔係全部剔走哂. 我無詳細跟, 唔知點答添.

      我覺得確認書只是用來做benchmark:你簽咗,選舉主任就用來對比過往言行;唔簽就隨心,任選舉主任講。
      非獨派簽好過唔簽,雖然唔簽都入到閘,但就比人玩。
      獨派簽唔簽分別不大,最多就係由選舉主任以唯物或唯心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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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但RO好似無話過佢有咨詢過NAC,其實都係一個漏洞,我記得英文好似係用"may",不過法律上咬文嚼字我完全不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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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我同煉腫及林行止(以及好多人)見解唔同,我認為巷蜀根源系傷民對蝗國蝗民“封閉、專制、落後、愚昧”的刻板印象,到大約09年,自由行、雙非、水貨客令傷民反感,兼蝗民開始有能力反過來要傷民睇其面色,令巷蜀情緒蘊釀發酵(尤其在網上討論區),直至2012年,有有青在反水貨客活動中打出“蝗國人滾回蝗國”(即是魔兄寫“打鑊金”前後)正式成形。至於政治上的爭論,頂多只是火上加油,增加班友論述理據而已,並非深層次原因。

      而什麼“落實兩制就可消除巷蜀”更是可笑,米帝治港時幾時搞過兩制?英皇制誥、皇室訓令辣過基本法多多聲啦!其實最緊要系要令傷民覺得另一制優越過自己一制,到時以傷民“崇優”個性,巷蜀何止煙消雲散,直情個個笨土派轉軚認祖歸宗添啦!

      //最初出確認書時,我和一班朋友其實好擔心選管會雷聲大雨點小,又或者虎頭蛇尾,不過現階段睇選管會尚算處理不錯。
      //我覺得確認書只是用來做benchmark
      //點解唔係全部剔走哂
      //最多就係由選舉主任以唯物或唯心論證。

      發展到而家,我覺得確認書與其是要人簽,不如話系一個姿態:唔認同基本法就無得玩。我相信以後區議會立法會都會將確認書內容正式embed落個參選表格度。

      另外這亦是對基本法、尤其是第一條很好的宣傳。你認唔認同系一件事,但我覺得以前真系好多人以為蝗國同傷港關係連丹麥同格陵蘭都不如,只是類似“英女皇是加拿大/澳洲名義元首”的關係。

      至於剔除邊個,我覺得是要選舉主任連同法律顧問搵齊料夠造先會剔除,即是剔除得就唔怕同你打官司;相反有d表面上立場比較模糊的,佢唔夠料就唔會冒險。例如四眼鄭,今日見到banner話“永續基本法”,甘你真系吹佢唔漲的。

      唯心論證就唔會,就算要估佢點唸,都一定要有實物論證去deduce.

      而觀乎民情,暫時未算洶湧,我覺得是即使是一般販民及非巷蜀的黃C,都心知巷蜀去到極致就系戰爭收場,唔系講玩,所以相對而家玩法律落閘,佢地想插正苦都無底氣。

      從大局觀來看,阿爺已經定位與笨土派為“敵我矛盾”,你死我活的鬥爭已經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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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喵:

      //明知班港獨係咀炮,只係係度求財,祭出呢招「叫港獨就唔洗玩」,家陣被取消資格的唔係大張旗鼓叫港獨,就係死寸咀。

      倚天梁呢啲同痴瘋仔一樣,都係小學雞式急智鬥嘴就叻,只能逞一時之快,大家拍手叫好呃下like就算。策略性講話真係唔夠班。

      //因為泛民本身的不團結,阻止小部份泛民參選,其他泛民只會偷笑,然後好高興咁食埋分出來的票源。

      傳統販民某程度是理性的,其決定是predictable的;相反獨派有青同埋班粉絲不按牌理出牌,後果難以預計(你睇米爆就係好例子)。咁正苦幫販民拉票都未嘗唔係一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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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Michael:

      //但RO好似無話過佢有咨詢過NAC,其實都係一個漏洞,我記得英文好似係用"may",不過法律上咬文嚼字我完全不在行。
      我無睇過有關新聞,求link?

      摩摩:

      //我認為巷蜀根源系傷民對蝗國蝗民“封閉、專制、落後、愚昧”的刻板印象...
      //其實最緊要系要令傷民覺得另一制優越過自己一制,到時以傷民“崇優”個性,巷蜀何止煙消雲散,直情個個笨土派轉軚認祖歸宗添啦!

      我叫呢種思想為「文明人的奴性」。文明人只接受比自己更文明的人統治,萬一失手被蠻族征服,那就情願放棄自己,令蠻族只能征服到降格了的「文明人」。到遇上「更文明人」,降格了的「文明人」又會回復本來面貌去扮高雅好掹人地衫尾了。

      //尤其是第一條很好的宣傳。你認唔認同系一件事,但我覺得以前真系好多人以為蝗國同傷港關係連丹麥同格陵蘭都不如,只是類似“英女皇是加拿大/澳洲名義元首”的關係。

      就係俾臘腸/經血/K100之類的歪論渲染太多所致,日日都加泰隓尼亞蘇格蘭又乜又七。

      //我覺得是要選舉主任連同法律顧問搵齊料夠造先會剔除,即是剔除得就唔怕同你打官司

      其實有無可能捉中出羊子去強制驗腦?

      http://www.eac.gov.hk/pdf/legco/2016lc_guide/ch/chapter_4.pdf
      4.5 任何人如有以下情況,即喪失 在選舉中 獲提名為候選人 及當選為議員 的資格:
      (k) 當時按照《精神健康條例》 (第 136 章 )第 II 部 被 裁定為因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而無法處理和管理其財產及事務

      //我覺得是即使是一般販民及非巷蜀的黃C,都心知巷蜀去到極致就系戰爭收場,唔系講玩,所以相對而家玩法律落閘,佢地想插正苦都無底氣。

      班巷蜀有青愈玩愈大,佢地就nothing to lose,好多黃C好似我上司咁有大有細梗唔會同佢地一齊癲!投票玩嘢就會,抗爭就咪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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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好多黃C好似我上司咁有大有細梗唔會同佢地一齊癲!投票玩嘢就會,抗爭就咪搞!

      DIU, 黃絲係咁架喎. 係茶樓就大大聲, 一去到話要上戰場, 攪抗爭, 就話急屎...到件事成咗, 又話自己乜乜七七有份參與. DK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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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我無睇過有關新聞,求link?

      第11, 17, 18, 19 點,佢成份嘢都無提過提名顧問委員會,只有律政司。

      選管會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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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自由人:

      //係茶樓就大大聲, 一去到話要上戰場, 攪抗爭, 就話急屎...到件事成咗, 又話自己乜乜七七有份參與.

      D, 成班飛機友. 見下面回覆 Ba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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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Michael:

      //第11, 17, 18, 19 點,佢成份嘢都無提過提名顧問委員會,只有律政司。

      「如認為有需要」,即係唔係一定要。

      http://www.eac.gov.hk/pdf/legco/2016lc_guide/ch/chapter_4.pdf

      顧問委員會向選舉主任提供的服務
      4.14 顧問委員會將在立法會換屆選舉和補選中向選舉主任提供服務。在提名期開始至結束後 1 日 的一段期間內,有關已遞交提名表格的候選人是否符合獲提名資格的問題,選舉主任如認為有需要,可要求顧問委員會提供意見。這些申請須通過總選舉事務主任,以書面向顧問委員會提出。顧問委員會將不遲於選管會指定之日期,通知相關選舉主任有關候選人是否符合獲提名資格。 [《立法會顧
      43問委員會規例》第 6 條 ]
      4.15 選舉主任決定某一候選人是否在其尋求提名的選區或功能界別中獲有效提名時,必須顧及顧問委員會就該候選人所提供的任何意見 [《立法會選舉程序規例》第 17 條及《立法會顧問委員會規例》第 6(5) 條 ] 。但提名是否有效,最終仍由選舉主任決定 [《 立法會顧問委員會規例》第6 條 及《立法會選舉程序規例》第 92(1)及 (3)(a)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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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總之乜都喺打壓就啱㗎喇。

    我好佩服版主咁有耐性睇哂又分析,我睇到佢寫啲乜Q阻尼kai子質子電子中指乜撚子模型,就頭暈想死。好多呢啲香港城邦論乜論都有呢啲毛病,亂拋書包,完全對分析理解內容冇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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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乜Q阻尼kai子質子電子中指乜撚子模型,就頭暈想死。

      D,呢段我都skip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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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有啲本土派寫嘢係俾fans睇,唔係打算用嚟說服「港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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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乜笨土啲人識physics嘅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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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乜笨土啲人識physics嘅咩?

      冧把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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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口徑一致就like嫁啦,理得佢識唔識XD
      君不見健吾之流內容模稜兩可都可以吸l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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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冧把降.
      //君不見健吾之流內容模稜兩可都可以吸like?

      中降者睛盡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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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哈哈. 如果佢話唔識嗰啲模型, 咪顯得自己無知?! 梗要LIKE啦, 話俾人哋知, 自己明白嗰個係啲乜九模型, 幾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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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如果佢話唔識嗰啲模型, 咪顯得自己無知?!

      D 佢,早前迷你倉大火,煉腫又洋洋洒洒寫咗幾千字,我無拎佢出來講而已。有興趣者可以search 下呢篇文

      信報 2016年6月27日

      練乙錚 為紀念兩位殉職消防員
      從消防學的「氣流通道論」看九龍灣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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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多9餘,煉腫以為自己係chartered fire service engine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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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有人話: 就係因為不信任以家嘅政府, 所以政府做乜都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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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煉腫以為自己係chartered fire service engineer?
      //就係因為不信任以家嘅政府, 所以政府做乜都質疑.....

      政府的專才不可信, 自己上網找資料更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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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睇咗懶人包, 就會識救火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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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懶人又點會救火呢?

      學觀雪港女話齋:「你地(黑警、消防)嘅責任就係保護市民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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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D. 真係精神分裂. 又話人黑警, 又話人消防唔識救火. 跟手出咗事, 又要人哋打救. 救你之前, 又要俾你質疑, 救緊你, 又要俾你話嗰方法唔WORK, 要諮詢埋你條L樣嘅意思, 大家公投完先俾郁手, 否則又要俾你懷疑個背席有好多九毛同陰毛.

      救完你, 仲要俾你小, 俾你話唔夠專業. 放上網公開批鬥.

      我唯有講句, 都低九能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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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救完你, 仲要俾你小, 俾你話唔夠專業. 放上網公開批鬥.

      我覺得平日黑警行bit巡邏可以出政府數,但如果市民要call999主動叫黑警/消防/救護,就要逐次收費至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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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佢哋嘅職責, 就係救我哋.

      觀雪港女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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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佢哋嘅職責, 就係救我哋.

      又真係駁唔倒佢架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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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其實, 黃C嘅特質, 就係要LAM到盡. 著數拎哂, 但唔洗負責任.
      佢哋九叫咩自由, D, 講到尾, 就係乜L都唔想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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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黃C嘅特質, 就係要LAM到盡. 著數拎哂, 但唔洗負責任.

      咁點解人地又有責任提供着數俾佢地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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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其實呢d系“四方西心態”,人地無論乜撚都唔岩,呢種心態早在全球各色討論區蔓延;不過人地通常只限網上宣洩,出嚟見人點都唔甘搲爛塊面,而傷民近年乜都要包容、理解,甘d有青咪堂而皇之帶埋呢種心態出街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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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而傷民近年乜都要包容、理解,甘d有青咪堂而皇之帶埋呢種心態出街囉.

      有青就話文明人被野蠻人統治, 港豬就係沉默的的傷民被大聲夾無準的有青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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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自從曹仁超沒有寫投資者日記後,已經沒有看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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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咁你咪算醒目囉,眼不見為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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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幾年前我個friend叫我夾錢睇信報,我睇咗一年已經頂唔順唔夾了。當時最頂唔順係"余錦賢":日日睇鳳凰衛視個«軍情觀察室»你會以為聽日就打仗,日日睇余錦賢你會以為聽日香港就末日。

      不過難得人地俾咁多題材你咪算係咁囉,其實煉腫先係真•客席主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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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不過難得人地俾咁多題材你咪算係咁囉,其實煉腫先係真•客席主持呀.

      摩摩,乜你咁謙呀? 佢都只係間唔中提供笑料啫, 同博士K差唔多! 人言報嘅貢獻, 拍馬都追唔上摩摩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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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博士K等同煉腫,真系想像到阿K平時講嘢一舊舊的程度。

      另外覺唔覺煉腫個班白二撇雞look其實都幾似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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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另外覺唔覺煉腫個班白二撇雞look其實都幾似基基

      又係喎! 一副滄桑老年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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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一副滄桑老年相!

      咁一拍埋去啲學生妹度, 啲戲劇效果, 當堂出哂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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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愛老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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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煉腫呢兩篇野我真係無法睇完,睇一陣已失去注意力。不過就咁立下,第一篇 七 就似乎滑轉左。本來講緊「言論自由」,之後就shift左去講自由乃人性需求。

    //所出言論點都要考慮一下報社的立場

    就好似係<<100毛>>處寫野就一定要反政府反共。<<100毛>>其中一個腦細就曾經係某報章講過,面試時一定會問「你係黃C定藍C?」(呢條混含問題),唔係黃C佢地幾乎一定唔請。咦,煉腫或者可以去毛孩處寫幾條毛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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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毛孩的「潤筆」出手有幾多先?抑或煉腫去做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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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講到100毛~其實理性少少O既黃絲都覺得無聊唔睇...最多CAP張圖用下...
      但係有堆港英時期O既學界精英...同一堆海歸O既高等知識份子(七 八十後)....好似我EX同某間細行D中年SALES...
      唔知係盲目跟風想顯示自己未脫節...定想洗底擺脫當年港豬求學求分數政治冷感O既形象...
      於是捧到呢間野上天....最恐怖係佢地O既小學雞程度...唔睇100毛就有問題~因為佢地個個睇...
      仲衰過問你係黃定藍...呢D就係言論自由la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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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最恐怖係佢地O既小學雞程度...唔睇100毛就有問題~

      D, 我個黃C上司, 除咗問我有無打「仆街們Go!」之外, 有時仲講埋啲100毛偽人名. 我聽唔明, 佢就問:「乜你無睇100毛咩?」

      本來呢間公司都OK, 不過睇嚟我又要搵定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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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你死啦你.... 佢哋爭取是油, 你一定要支持, 如果咁你都唔支持.....你就係獨裁!! 搵定工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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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如果咁你都唔支持.....你就係獨裁!! 搵定工啦你....

      D, 唔好講喇, 愈講我愈沮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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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又估唔到魔兄既上司屬黃C金字塔最低層(頂層我指個班讀好多書但分唔開應然-實然既「知識份子」)。又唔駛咁沮喪既,咪話你間公司D上司成曰換人既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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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諗起我有個黃絲朋友都頂唔順100毛,話佢地除咗抄嘢同抽水之外無嘢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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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估唔到魔兄既上司屬黃C金字塔最低層

      咁佢學歷真係唔得, 得個學位同PMP, 另外一堆電車certification... 去到我舊公司肯定俾班高傲的白人恥笑.

      //諗起我有個黃絲朋友都頂唔順100毛

      呢個黃C算係叛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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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有時仲講埋啲100毛偽人名. 我聽唔明, 佢就問:「乜你無睇100毛咩?」

      呢d只反映佢好細路仔,以為「自己眼見的世界就是世界的全部」?雖然黃C不乏此類人,但此類人不限黃C.

      //本來呢間公司都OK, 不過睇嚟我又要搵定後路.
      //D, 唔好講喇, 愈講我愈沮喪.

      呢樣真係唔好講笑,我前兩份工都好多黃C:「上上份工」間公司係startup,雖然只得一個深黃一個淺黃(其實到我走時終未佔窿,但幾何肯定「黃C」定義絕對符合此兩人),但全公司得幾條友,我一條友一聽到佢地有佢講無人講真係想死;上一份工要成日上蝗去公司廠,點知除左經常一齊上的有兩個黃C外,連廠個傷民阿姐都係,更慘係一上去午餐就會安排傷民員工去個小飯廳食住家飯,個阿姐又鍾意攞呢個做話題,我都好佩服自己經常可以忍住唔出聲而無影響消化。

      其實如果你掩飾得好,就算唔做臥底附和佢地,公事上交流唔會有好大影響;但自己的情緒真的會irritated,進而turn down埋工作的士氣(雖然我兩次轉工都有份工或公司本身性質的原因,無黃C我都會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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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呢d只反映佢好細路仔,以為「自己眼見的世界就是世界的全部」?雖然黃C不乏此類人,但此類人不限黃C.

      遲啲寫返篇

      //一聽到佢地有佢講無人講真係想死

      最攞命係黃C上司學識有限,佢可以「教」到班後生, 但係就出埋壓箱底絕活想「教」我都唔得(佢唯一勝過我的,就是做雇傭兵的年資夠耐),一講academic嘢佢就無料放送. 呢樣嘢嚴重打撃佢嘅「有佢講無人講」的性格

      //其實如果你掩飾得好,就算唔做臥底附和佢地,公事上交流唔會有好大影響;但自己的情緒真的會irritated,進而turn down埋工作的士氣

      所以我而家有時會裝傻問下佢嘢, 俾啲成功感佢... 心裡就當逗下人開心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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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摩摩真係好嘢. 咁都忍得到.

      有次同啲同事食飯, 當時正值波波失蹤之時, 我個同事話, 一定係老共捉咗. 講咗好多次. 我忍唔住問咗句, 有咩證據拎到出嚟俾人睇先. 佢只係重複咗嗰句"一定係老共捉咗."

      我忍住唔再接落去. 心諗, 咁即係無啦.

      之後我先識驚. 佢哋呢啲為民主自由嘅人, 真係咩都做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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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佢只係重複咗嗰句"一定係老共捉咗."

      喃喃自語, 師父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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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摩摩真係好嘢. 咁都忍得到.

      都好難忍架,我上上份工時,一次同兩個黃C因為工作坐茶記等人,見到亞記播d親建制言論,佢地兩個即刻話:“哇甘都講得出,呢d肯定系五毛啦。”我即時好似有度氣好似想系心口湧出嚟,想衝口而出話:“人地講嘢唔岩聽就話人被人收埋,你地呢d叫做民主呀?”結果都系在最後一刻硬生生吞返落肚度.

      所以你話社會撕裂,系真系連普羅大眾的生產力都受影響的,起碼影響了情緒,做嘢效率都無甘高啦。無計的,唯有當修煉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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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所以你話社會撕裂,系真系連普羅大眾的生產力都受影響的,起碼影響了情緒,做嘢效率都無甘高啦。

      「個客要你做乜咪做乜」係我黃C上司的一貫口風, 今日俾我用返黃C邏輯「公平」(在公司講「公義」太怪),「找數」,「合約精神」等逼使佢放棄己見, 唔好俾個所謂「客」(其實係公司外國支部)得寸進尺, 要稍稍抗爭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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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煉穴腫絕筆!//

    除左恭喜之外我都唔知講乜好.jpg

    我好佩服版主咁有耐性睇哂又分析 x 2...老老實實我有時連黃色highlight 都睇唔晒...=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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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證明條友呃稿費,人言報打六折都益咗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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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直接睇留言.... 哈哈.... 頂唔順佢哋嗰啲似是而非嘅門九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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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D, 佢扮哂專家講消防嗰篇我就真係睇唔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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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其實我一開始都俾佢經濟權威呃左...
    一睇佢寫野已經好偏頗....例如話689係地下土共黨員...
    完全係冇證據~又學大口玲佢講就係證據...
    搞到班黃絲學哂佢地~一個二個變哂預言家...
    跟住再睇佢背景~原來係漢奸李出錢俾佢讀書....咁我明哂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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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地下土共黨員

      我在舊blog都寫過好多次,「地下黨員」呢個罪名簡單就係莫須有. 既是「地下」,就唔需要show人地本「組員名冊」,即係任佢9up (人地伊斯蘭國夠哂「地下」喇掛,都有名冊喇,唔係點組織恐怖活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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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DIU, 民主人士使咩講證據! 唔通你唔信佢咩!!? DIU.......................................... (一定要拖長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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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聞煮係唔會錯嘅!!!

      聞煮必勝.... (李呃人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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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有時文人腦筋錯亂起來, 不論男女, 都可以去到夠鐘食藥級數
    煉腫已經有家教, 佢唔講上牀同人老母

    https://www.facebook.com/kowaiyin.yoyo/posts/661370724018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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