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單臘腸案,本來諗住審完先寫,點知過完年庭審都好似未復常,忍唔住手都要寫兩句評吓。
信報 2023年1月11日
鍾沛權自辯:發布觀點不等於同意
主理「立場」近乎來稿必登 體現言論自由
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早前裁定「立場新聞」案表證成立,被告「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昨天在庭上自辯。辯方舉例指過去從未有傳媒因報道劉曉波《零八憲章》、戴耀廷公民抗命遭檢控,強調傳媒有責任捍衞言論自由,包容不同觀點,而發布觀點不等於同意。辯方又以傳媒去年報道著名作家倪匡逝世時,仍會提及其生前反共言論為例,即使是可被視為違反《港區國安法》的言論,若對新聞脈絡重要,能幫助讀者理解事件,傳媒機構就應如實報道。
建制派文章一樣刊載
控方開案陳詞指出,「立場」不只是網媒,也是政治平台。辯方引用「立場」創刊詞宗旨提及的九大原則,包括獨立自主、堅持報道真相等提問,鍾沛權表示由他出任總編輯直至辭任,「立場」營運緊跟宗旨,而眾多原則當中,言論自由、發揮「第四權」制衡權力、為小眾發聲屬「立場」三大方針,其中言論自由最為重要。
鍾續謂,「立場」有別於傳統紙媒,「容量接近無限」,故「盡量容納不同廣泛聲音」。「立場」博客文章近乎「來稿必登」,只要文章內容不引起即時暴力風險、損害公眾健康、針對個別人士作出無根據指控,基本上均會刊出,以體現言論自由。他又提到,屬於建制派的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陳凱文是其中一名「立場」博客,會轉載其文章。
辯方代表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問鍾沛權,是否同意名句「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衞你說話的權利」。鍾回應稱,這句子說明新聞機構處理觀點時應抱持的態度,「發布文章、採訪、博客,不等於同意觀點」,只要其主張、言論涉公眾利益、受公眾關注便應容許發表,再由公眾定奪對錯。他又稱:「不要以破除危險思想為由禁制言論自由,應以言論自由破除危險思想」,充分言論自由對社會最好。
報道不應受法律代價
辯方在庭上以劉曉波《零八憲章》報道、戴耀廷公民抗命專欄文章為例,控方一度提出反對,憂法庭變成政治平台。鍾解釋,《零八憲章》在內地是劉曉波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證據,但當時香港傳媒都能夠全文發表,全中國以內唯獨香港可這樣做。媒體報道而不會遭受任何法律代價,可豐富事件的討論,故言論自由值得香港保障和維持。因此,當他有機會主導一間新聞機構時,言論自由是其堅持的原則。
對於辯方舉例指傳媒去年報道倪匡逝世時曾提及其反共言論,控方質疑辯方用意,更提到相關報道是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刊出。鍾沛權認為,不論《港區國安法》實施與否,傳媒機構都應報道事實,哪怕是激烈的主張;再極端的例子是,若有公眾人物明確提出「香港獨立」主張,繼而產生影響,公眾都有知情權,傳媒亦應報道;至於有否違法,應交由執法部門處理,傳媒職責是如實記錄反映。
停薪仍留任因鍾意做
另外,鍾沛權透露在2016年至2017年間,曾因「立場」財政困難停薪約半年,其後恢復支薪,惟減少35%人工。余若薇問為何仍繼續出任總編輯,鍾解釋「鍾意做囉」。他慨嘆,「立場」能生存幾年,做到一些成績,若結束會感到可惜。
鍾沛權強調,不會因為經濟困難而迎合讀者,營運媒體有其原則,不會因金錢、利益、權力而作改變。他提到,「立場」之所以採信託形式營運,是不希望因受壓而輕易結束,「立場」爭取被官方承認,是希望報道持平和充分。
1. 鍾續謂,「立場」有別於傳統紙媒,「容量接近無限」,故「盡量容納不同廣泛聲音」。「立場」博客文章近乎「來稿必登」,只要文章內容不引起即時暴力風險、損害公眾健康、針對個別人士作出無根據指控
傳霉人果然厲害,鍾在庭上作出了「言偽而辯」的教科書式示範。所謂「臘腸博客近乎是來稿必登」,咁藍營的「來稿」佔幾多?臘腸讀者主要係黃黑妄民,就算係刊出,這些藍營來稿又是否「扮開放」,實質只是提供素材給會變成黃黑妄民作譏笑或妄樂欺凌之用?至於「文章內容不引起即時暴力風險」、「針對個別人士作出無根據指控」等就更是無從說起,下文提及的「V小隊專訪」明顯就係為「恐襲」作聲援,廣泛報導「太子站打死人」也只是「報導」作藉口,實質就是站在黃黑角度看世界,引導謠言升溫。
2. 他又稱:「不要以破除危險思想為由禁制言論自由,應以言論自由破除危險思想」,充分言論自由對社會最好。
真係搞笑,以當時黃黑氣勢之勢,哪有「言論自由」啊!
信報 2023年1月13日
鍾沛權:對言論自由限制非絕對
否認專訪初選人物助造勢 純為做好新聞
已停運的「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昨天繼續就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作供,辯方開始討論控方指控為煽動刊物的17篇「立場」文章。鍾沛權否認專訪民主派35+初選參選人是為他們造勢,強調從無意圖為任何受訪者「戴光環」,傳媒意圖純粹想「做好新聞、記錄事實、報道真相」,不存在煽動。對於有指言論自由不是絕對,鍾回應說「對言論自由的限制更加不是絕對」。
港府無正式聲明初選違法
控方在開案陳詞指控,「立場」發布初選參選人何桂藍、鄒家成、梁晃維的專訪,是為他們造勢,大肆宣揚他們的非法理念和違法主張。鍾沛權回應指3名受訪者均為新晉年輕政治人物,在以前的公職選舉從未出現過,備受公眾關注,具新聞價值,而且時序上,鄒家成、梁晃維的訪問在初選後才刊出,後者當時已被DQ(取消參選資格);控方亦無提及整場立法會選舉已押後,3人短期內都無機會參加一個正常公職選舉,因此無造勢必要。
鍾沛權續謂,至初選前,港府無正式發聲明宣告初選是違法活動,僅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接受《大公報》訪問稱「初選或違法」。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問到初選後中聯辦、港澳辦等有意見警告初選可能犯法,「立場」會否因此把相關新聞下架,鍾表明不會,因初選關乎公眾利益,最終約61萬人投票,必須如實報道。
儘管初選參選人在2021年初被捕和檢控,但鍾沛權認為關於整場初選的報道都不應被法律禁制,「因為一定是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一部分」,傳媒不應在一個人物被指控違法後,便視之為「禁區」,就算是被定罪罪犯的政治主張、意見關乎公眾利益,都應被記錄。即使初選被定為違法活動,原來的報道、訪問都不應下架,因為記錄了當時事實。辯方補充,到「立場」停運,初選案並無定罪個案出現。
政客談主張變煽動很危險
對於控方指控「立場」專訪何桂藍涉煽動,鍾沛權強調文章作者帶着疑問,指出政治平台與傳媒之間界線清楚,文章並無呼籲讀者支持何桂藍。他不認為文章內嵌入何桂藍製作的影片,提及民主派不堅持,議會會成為「建制派惡法放題」涉煽動。對於文中談到「警暴是事實」,鍾表示說法有事實基礎可討論,政治人物真誠表達政治主張,動輒說成煽動很危險。
最後3篇被指涉煽動的初選參選人專訪,除了何桂藍一篇外均下架。鍾沛權解釋,下架文章不是認為內容違法,而是不能判斷什麼文章沒問題,只能調高安全系數。至於流亡人士羅冠聰的博客文章「香港—美麗島」,控方指控文章大肆攻擊初選案司法程度。鍾表示,羅是「立場」博客,亦為受矚目的政治人物、立法會前議員,按一貫操作讓讀者了解其意見,其說法反映社會部分人看法。
藉辯論互相說服 有利國家
辯方指出,「立場」新聞有撰寫47人案提堂的法庭報道,提及指定法官、律政司反對保釋、被告4日3夜不准更衣等,報道「平鋪直敍」。鍾沛權說,初選案備受爭議,肯定有批評聲音,「指出一些可能的錯誤,包括政府、執法部門,甚至司法機構、法庭的錯誤」,應是言論自由容許,用作監察權力。如果有人提意見就被指觸犯煽動,會造成很大寒蟬效應。
余若薇稱,控方一定會表示言論自由非絕對,鍾沛權回應「對言論自由的限制更加不是絕對」,只有很充分的理由才可限制,而法律界線應清晰。他反覆強調,在報道、評論內即使有激烈倡議、批評,應透過言論自由給予的空間公開辯論,過程中互相說服,才對社會、國家有利。
3. 對於文中談到「警暴是事實」,鍾表示說法有事實基礎可討論,政治人物真誠表達政治主張,動輒說成煽動很危險。
咦?就連侵侵「真誠表達政治主張」弄出國會山莊事件,一樣都被彈劾;「35+初選參選人」「何跪藍」連選都未選,所謂「政治人物」只係掹車邊,一介草民沒有任何政治光環護身,加上「國(區)情不同」,何被控煽動罪又點能夠話係「動輒」呢?
4. 至於流亡人士羅冠聰的博客文章「香港—美麗島」,控方指控文章大肆攻擊初選案司法程度。鍾表示,羅是「立場」博客,亦為受矚目的政治人物、立法會前議員,按一貫操作讓讀者了解其意見,其說法反映社會部分人看法。
「社會部分人」是黃黑,臘腸博客主流是「黃黑」,「來稿必登」的客觀結果就係將臘腸打造成黃黑這「社會部分人」的文章集散地,其中更不乏激烈、偏頗、謠傳等言論。鍾所謂「對言論自由的限制更加不是絕對」也許無錯,但「不是絕對」意味着可以「作適度限制」,而臘腸的煽動式報導及博客文章,不就是需要對其「作適度限制」的最好例子嗎?
信報 2023年1月20日
控方質疑立場評論文章偏黃
「立場新聞」被控煽動案昨天續審。控方盤問被告之一、前「立場」總編輯鍾沛權時質疑,非「立場」經常性讀者讀到一篇「立場」評論文章後,不會神心地再看其他不同意見文章作平衡,故評論文章也要持平。鍾沛權反駁,若很多人獨立轉發「立場」某篇文章,又可如何平衡。席間控方與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都問及鍾沛權對「五大訴求」的立場。
控方代表、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在盤問之初稱,鍾沛權被捕前,她未聽過「立場新聞」,又表示評論文章也要持平,而「立場」部分博客文章具政治立場,既然不能排除有人只看一篇評論文章,「立場」可把每篇文章做到盡量持平。
被告指未見媒體正反觀點兼備
鍾沛權舉例指出,無綫電視的評論欄目也是一家之言,無平衡觀點。而評論被獨立分享,不能因此質疑該新聞機構無其他觀點。他反駁,在言論自由環境下,不要低估公民接受資訊的渠道和來源,反問有否媒體做到每篇評論都有不同正反觀點。鍾又說,若要做到持平,應讓「立場」繼續發表不同觀點的文章,「唔畀我哋繼續存在,咁我做唔到呢樣嘢。」
伍淑娟又抽出「立場」特刊《立誌》整理的最高瀏覽量博客文章,來質問鍾沛權「黃絲看順眼點?」、「會不會覺得藍營喜歡睇?」鍾認為,喜歡看與是否同意當中觀點屬兩回事,他亦會因好奇而閱讀持相反立場的文章。伍又稱,評論文章可「戴頭盔」,表明不代表「立場」的立場。鍾指出有關說法並非處理控方質疑評論不持平的方法。
法官追問對「五大訴求」立場
然後,伍淑娟進而問及鍾沛權是否支持相關博客文章提及的美國《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會否認為制裁香港官員對香港有益。鍾沛權表示對此沒有判斷或意見。伍淑娟亦關注鍾沛權是否支持「五大訴求」,鍾指他「理解」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郭偉健和伍淑娟續追問鍾沛權的個人立場,鍾重申,他個人支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和雙普選訴求,至於撤回「暴動」定性和撤回檢控控罪涉司法程序,較為複雜,但有討論餘地;他強調「立場」或他作為總編輯,從無就「五大訴求」表態。
選擇作供的鍾沛權周一完成辯方主問,控方當日提出押後案件,以整理鍾的作供內容、處理盤問材料,至周四,即昨日再到庭上交代進展。控方昨改稱,因辯方反對押後,同時明白涉國安案件應盡快處理,因此認為案件毋須再押後至農曆年後,可開始進行盤問。
5. 控方代表、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在盤問之初稱,鍾沛權被捕前,她未聽過「立場新聞」,又表示評論文章也要持平,而「立場」部分博客文章具政治立場,既然不能排除有人只看一篇評論文章,「立場」可把每篇文章做到盡量持平。...伍淑娟又抽出「立場」特刊《立誌》整理的最高瀏覽量博客文章,來質問鍾沛權「黃絲看順眼點?」、「會不會覺得藍營喜歡睇?」
所謂「不怕神一般的對手,只怕豬一樣的隊友」,魔術師就怕呢位控方代表伍小姐是真心膠,甚至係暗黃,企圖暗中壞了大事。一來,魔術師就唔相信伍小姐竟然連臘腸個大名都未聽過,未免太離地;但魔術師亦唔認為伍小姐會講大話,諗住可以俾假髮人一個「持平客觀」沒有先入為主的印象,罼竟在庭上不能作假證供也;咁唯一的解釋就係伍小姐不食人間煙火,咁「天真」好難夠黃人拗。
二來,伍小姐問埋啲問題好似好怪咁 - 例如「黃絲看順眼點?」、「會不會覺得藍營喜歡睇?」呢啲根本就係廢問題,臘腸的目標讀者又唔係藍C,啱唔啱藍C睇根本係 no concern;又例如「評論文章要持平」,魔術師就唔多同意。魔術師認為「評論文章」不需要「持平」,你一係贊同(或部份贊同)或反對(或部分反對)某些事情或論述,只要係是其是非其非,根據事實作判斷就係「持平」;只有當無意見各打五十大板時才需要有「平衡觀點」。
魔術師就怕伍小姐是把「評論」和「採訪報道」搞混了:「採訪報道」為免為出偏頗訊息,訪問其他意見作平衡觀點有理有據;但評論文章是講自己意見,毋需要引用反對聲音自摑幾巴的。
信報 2023年1月21日
立場案鍾沛權認轉載抗爭文章錯誤
辯稱同事操作失當 已極速下架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五(20日)續審,控方提出「立場」一篇非涉案、題為〈從北愛爾蘭抗爭經驗看香港抗爭運動的未來〉的轉載文章具爭議性,引用《大公》、《文匯》、「橙新聞」評論觀點,質疑「立場」為「別有用心媒體」,作為傳播平台宣揚暴力等。前「立場」總編輯鍾沛權承認發布這文章屬錯誤,已在短時間內下架。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質疑,「立場」聲稱持平報道,在事情上「闖禍、犯了錯」,但無在事後轉載這些評論意見。
發博客文後始審視 控方指危險
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她質疑部分博客文章發布後才審視「相當危險」。鍾沛權回應,刊出後才審視的博客文章主要屬「穩陣」類型,如文藝、體育。而實際操作上,相信沒傳媒機構總編輯能審視所有文章才刊出。
控方關注涉案文章當中兩名博客作者陳沛敏、區家麟的文章會否「先發布後審批」,鍾沛權指無「一刀切」安排。他強調《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大部分關於政治議題的文章會盡量先審閱。至於轉載文章主要為文獻性質,如法例全文或判詞等,鍾表示一般由他作判斷是否需全文轉載。
其後控方指出「立場」於2021年約5月發布的轉載文章〈從北愛爾蘭抗爭經驗看香港抗爭運動的未來〉,曾引來團體、部分人士批評,遂要求鍾沛權指出文中涉「党(黨)安法」、「香港人已成為二等公民」等句子屬意見抑或事實陳述。控方指控文章把事實、意見混為一談,而讀者或思想不成熟,易受文章影響。辯方提出質疑,指本文非檢控基礎,提出相關問題與案件無關。
官質疑沒刊反方言論以示切割
郭偉健認為問題涉及一篇文章有否煽動性,亦關乎「立場」屬政治平台的控方指控,控方有權提問。他亦提議控方可問「點解覺得(文章)要下架?」鍾沛權解釋,事件為同事操作出錯,把本應「未發布」的文章誤於深夜刊出。他至同日清晨看到該文,隨即要求同事下架,文章發布時間約3小時。他認同該文有建議港人武裝抗爭的意味,選擇下架是因為擔憂文章予人感覺鼓吹恐怖主義、武裝起義,故認為不適合刊出。
控方引用3篇來自《大公》、《文匯》、「橙新聞」評論的觀點,提出質疑「立場」不是單純轉載,而是資助「港獨」、以「言論自由」作辯解、不轉載愛國人士呼籲維護國安的文章等。郭偉健亦質疑,鍾沛權即時下架文章,即知道「闖禍、犯了錯」,郭官認為「立場」若用持平方式報道,理應轉載《大公》、《文匯》等相關評論,「可以看到你們切割」。
鍾沛權表示,無看過相關評論,郭偉健再追問「點名『立場新聞』喎,沒有朋友告訴你?」鍾回應當時沒有,他亦認為文章為錯誤發布,已即時下架,其後毋須再提及。
案件1.26續審
另外,鍾沛權在庭上提到,伍淑娟曾言拘捕行動前無聽過「立場新聞」,伍回應「不要take it personal(放在心上)」,又說自己也不看建制媒體。鍾指伍應該看看,「立場」包容不同意見的程度遠高於建制陣營媒體,致力多元聲音。而近年一面倒支持政府、建制派的媒體愈來愈多,當中近乎找不到非建制派文章。案件將在本月26日續審。
6. 控方指控文章把事實、意見混為一談,而讀者或思想不成熟,易受文章影響。辯方提出質疑,指本文非檢控基礎,提出相關問題與案件無關。郭偉健認為問題涉及一篇文章有否煽動性,亦關乎「立場」屬政治平台的控方指控,控方有權提問。...(鍾沛權)他認同該文有建議港人武裝抗爭的意味,選擇下架是因為擔憂文章予人感覺鼓吹恐怖主義、武裝起義,故認為不適合刊出。控方引用3篇來自《大公》、《文匯》、「橙新聞」評論的觀點,提出質疑「立場」不是單純轉載,而是資助「港獨」、以「言論自由」作辯解、不轉載愛國人士呼籲維護國安的文章等。郭偉健亦質疑,鍾沛權即時下架文章,即知道「闖禍、犯了錯」,郭官認為「立場」若用持平方式報道,理應轉載《大公》、《文匯》等相關評論
「把事實、意見混為一談」是由毒果開始傳承下來的洗腦招數。鍾答不上來便只好話問題文章 out of scope,以技術犯規去逃避問題,好在假髮人都醒無被其忽悠到。
立場新聞案|被質疑曾訪問「V小隊」涉鼓吹暴力 鍾沛權:涉公眾安全決定刊登 2023年01月26日
【有線新聞】《立場新聞》案續審,前總編輯鍾沛權繼續作供,說訪問及報道計劃發動襲擊的人是因為涉及公眾安全,控方質疑為何不報警,他強調要保護受訪者。鍾沛權說因為要保護消息來源,只能透過報道向社會發出警告。
《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繼續在區域法院作供,控方要求他讀出一篇《立場》2019年的專題報道,講述「前線V小隊」計劃仿效愛爾蘭共和軍在香港建立武裝組織,趁區議會選舉前襲擊警員,甚至考慮放炸彈。
控方問鍾沛權是否相信受訪者所講的事,鍾沛權回應說同事覺得「V小隊」不是憑空捏造,明確計劃發動襲擊,網上討論區亦有類似聲音。他認為涉及公眾安全,決定刊登報道作為警告,讓執法部門知道有這樣的危機;強調有人討論的議題,媒體不可以視而不見,所以《立場》用了最大的力量帶領讀者思考,包括訪問學者,討論暴力升級帶來的代價。
控方再問鍾沛權為何知道「V小隊」會發動襲擊都不報警?鍾沛權說新聞工作者要保護消息來源及受訪者,不可以交出他們的身份,透過報道公開潛在襲擊計劃,是平衡新聞工作原則和保護公眾的公民責任,又說決定是否刊登報道是他入行多年來最艱難的一件事。
鍾沛權認為傳媒有責任確保公眾有充分知情權,例如「和理非」的人可以思考在激進化下如何自處;「勇武」的人可以思考「V小隊」的激進程度,是否符合他們心中所想;政府亦可以思考為何會有一撮人,面對終身監禁都選擇這樣做,藉此制定方法防範事件及保護群眾。
控方連日舉證都無問及案中被指煽動的17篇文章,辯方質疑控方偏離盤問範圍,法官郭偉健說看其他文章有助理解鍾沛權和《立場》的政治取向,認為控方可以繼續問。
8. 《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繼續在區域法院作供,控方要求他讀出一篇《立場》2019年的專題報道,講述「前線V小隊」計劃仿效愛爾蘭共和軍在香港建立武裝組織,趁區議會選舉前襲擊警員,甚至考慮放炸彈。
控方問鍾沛權是否相信受訪者所講的事,鍾沛權回應說同事覺得「V小隊」不是憑空捏造,明確計劃發動襲擊,網上討論區亦有類似聲音。他認為涉及公眾安全,決定刊登報道作為警告,讓執法部門知道有這樣的危機;強調有人討論的議題,媒體不可以視而不見,所以《立場》用了最大的力量帶領讀者思考,包括訪問學者,討論暴力升級帶來的代價。控方再問鍾沛權為何知道「V小隊」會發動襲擊都不報警?鍾沛權說新聞工作者要保護消息來源及受訪者,不可以交出他們的身份,透過報道公開潛在襲擊計劃,是平衡新聞工作原則和保護公眾的公民責任,又說決定是否刊登報道是他入行多年來最艱難的一件事。
鍾的回應真係超級離譜。鍾之前的作供係話「文章內容不引起即時暴力風險」才會刊登,但原來傳霉收到情報有人要恐襲,唔報警不特止,反而係要「保護消息來源」(保護企圖犯罪嘅人?知情不報,咁算不算是共犯?),只係登「報紙」(其實係網上文章)作為警告?人命關天卻仲慢條斯理的「帶領讀者思考」,要正苦「反思」邊度做錯咗點解搞到有人要以身試法?如果咁都講得通,999可以直接轉駁去1823喇!
信報 2023年1月28日
控方詰究立場員工卡片印「星星之火」
稱令人聯想「星火基金」 鍾沛權直指理據薄弱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五(27日)踏入第25日審訊,繼續由控方盤問被告之一、「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控方指出,「立場」員工卡片印上的字眼,例如「星星之火」,讓人聯想起「星火基金」。鍾沛權直言,對控方盤問感詫異,質疑檢控理據「薄弱」。另外,控方問及「立場」員工政治立場,鍾沛權稱難以一概而論斷定員工「全部是黃」,案件下周五(3日)續審。
提出警員曾用「風林火山」
控方代表、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就「立場」印刷刊物《立誌》盤問。《立誌》其中一部分提到,「立場」員工須在其卡片印上四字格言,伍淑娟就此向鍾沛權提及,部分卡片印上的詞語,例如「星星之火」較敏感,謂「你知我聯想係咩」。鍾沛權回答控方會否從有關詞語感受到年輕新聞工作者的熱誠;伍淑娟稱,「我當然係諗星火基金」,一度引起庭內人士嘩然。
鍾沛權聞言後提到,曾有「立場」員工在卡片印上「風林火山」四字,而他印象中曾有警員「用過」該四字,直言對控方盤問感詫異,質疑檢控理據「薄弱」之餘,並「加諸你(控方)的主觀聯想和猜測」。翻查報道,反修例運動期間,有前線警員執法時身上貼上「風林火山」四字。
難一概而論下屬政治立場
伍淑娟進一步問及「立場」員工政治立場。鍾沛權指每人都有政治立場,相信「立場」員工皆為專業,不會因自身信念影響工作,並坦言不曾逐一跟員工討論他們的立場。鍾又提到,部分屬「黃營」人士,或因宗教等原因而對性小眾等議題持較保守立場,認為難以一概而論「立場」員工「全部是黃」,同時形容他們「開放、理智、唔封閉」。
法官郭偉健問到有否「立場」員工贊成訂立《港區國安法》,鍾沛權回答「冇聽過」有同事贊成,並且指出部分員工負責處理文化及藝術等範疇新聞,認為毋須跟他們討論有關議題。伍淑娟再問有否「立場」員工支持警察,鍾答沒有,說「唔會突然間有個同事走過嚟,同我講話我支持警察」;相反亦沒有員工主動向他表明反對警方。
否認配圖可致反政府升溫
對於《立誌》提及員工卡片的頁面以黃色為底色有否「特別意思」,鍾沛權回應道「我諗都冇諗過」,並提到《立誌》有頁面的底色為藍色,質疑控方聯想「無邊無際」。
另外,《立誌》顯示,「立場」在2019年12月9日,發表一張時任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的配圖,該圖顯示江鼻上被貼上一支伸縮警棍。伍淑娟提出,該圖發布前一日,民陣曾發起遊行,同晚亦有人「燒終審庭」,問鍾沛權發表有關圖片,會否導致「火上加油」。鍾沛權指出,發表有關配圖「同(社會)大背景冇乜直接關係,唔覺得有咩火上加油」,重申「立場」僅配合當日新聞發表該圖。
9. 《立誌》其中一部分提到,「立場」員工須在其卡片印上四字格言,伍淑娟就此向鍾沛權提及,部分卡片印上的詞語,例如「星星之火」較敏感,謂「你知我聯想係咩」。鍾沛權回答控方會否從有關詞語感受到年輕新聞工作者的熱誠;伍淑娟稱,「我當然係諗星火基金」,一度引起庭內人士嘩然。鍾沛權聞言後提到,曾有「立場」員工在卡片印上「風林火山」四字,而他印象中曾有警員「用過」該四字,直言對控方盤問感詫異,質疑檢控理據「薄弱」之餘,並「加諸你(控方)的主觀聯想和猜測」。...對於《立誌》提及員工卡片的頁面以黃色為底色有否「特別意思」,鍾沛權回應道「我諗都冇諗過」,並提到《立誌》有頁面的底色為藍色,質疑控方聯想「無邊無際」。另外,《立誌》顯示,「立場」在2019年12月9日,發表一張時任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的配圖,該圖顯示江鼻上被貼上一支伸縮警棍。伍淑娟提出,該圖發布前一日,民陣曾發起遊行,同晚亦有人「燒終審庭」,問鍾沛權發表有關圖片,會否導致「火上加油」。鍾沛權指出,發表有關配圖「同(社會)大背景冇乜直接關係,唔覺得有咩火上加油」,重申「立場」僅配合當日新聞發表該圖。
睇到呢度魔術師就真係愈來愈覺得伍小姐係真心膠。乜鬼由「星星之火」聯想到「星火墓金」呀?黃黑大量文宣引用「星星之火」都係直接去下一句「可以燎原」來為己方打氣,叫有青唔好覺得自己勢孤力弱做來無用,因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呀!至於講到頁面顏色,新聞配圖等,魔術師只能話前者「可能有暗示」、後者係譏刺黃黑大敵(「黑警」),咁樣的指控力度薄弱亦容易被對手破去,就算俾伍小姐講得通亦唔係咩嘢重要旁證,反而俾鍾窒返轉頭反而墮了控方威風...唔通真係「威人威威不是威」(見《解車公靈簽(2023癸卯兔年)》)?
***
伸延閱讀:
有立場就唔係新聞啦, 名都改得衰過人
回覆刪除人地初初叫豬腸(主場)新聞添,一黎係佢地主場地頭可以大x哂只宣揚一邊聲音,二黎完美演繹左咩叫反轉豬肚就係x
刪除//有立場就唔係新聞啦
刪除//佢地主場地頭可以大x哂只宣揚一邊聲音
傳霉好多都有立場,睇金主係邊個而已(大公文匯都係一樣)。只要係基於事實報導,咁都係新聞嚟嘅;what makes the difference 除咗編探方向,就係社論、副刊的風格。
來稿必登,笑x左
回覆刪除if 真係來稿必登,咁即係佢地日日標榜既新聞專業性就係一篤shit, 比13歲做記者既荒謬係同一水平。
最憎啲擺明做婊子又立哂貞潔排坊既人
//來稿必登,咁即係佢地日日標榜既新聞專業性
刪除來稿必登應該係講緊博客文章,但以臘腸的排版及內文,而經好難分到係「博客評論」定係「新聞部製作」(如果存在的話)了。
言論自由就像任何權利一樣, 從來都不是上天賜與人人有份的. 最常見的一個例子就發生在家中, 孩子說話的權利總是比大人少, 而家主的權利又比其他人多, 不分輕重說錯話的人輕則挨罵, 重則受罰甚至被趕走, 即使有言論比較自由的家庭, 也是有人願意賦權而已, 實權是在家主手中, 什麼能說不能說都是由他說了算. 其實除了家庭, 社會各群體如企業或學校內也有類似的情況, 是故做人謹言慎行本來才是常態.
回覆刪除香港政府長久以來對傳媒比較包容, 或令有些人以為言論自由廉價得像空氣一樣是免費的, 然而這其實只是不切實際的幻想, 當大環境一轉變令政府決定行駛權力, 那些肆無忌憚發佈煽動言論的終必遭打壓, 別以為耍點小聰明, 便能自欺欺人糊弄過去. PC
所謂「自由」,應該係措我們能夠沒有額外成本去完成某事,而呢種同件事無關的「額外成本」通常係以法律去體現。例如我去賭錢,「應有成本」當然就係本金,願賭服輸無得怨,於是我是有「賭錢自由」的;但如果某國賭錢係犯法要坐監的話,咁呢個國家就無「賭錢自由」的。
刪除又例如子女成年後唔養父母。此事最多係不合倫理,會俾人話「不孝」,但就應該算是「應有成本」,做得出都預咗俾人話,所以我們的確是有「不孝自由」的。但如果不孝會俾人打的話就另計了,因為「不孝」不是可以打人的理由。於是這些倫理上的問題,合不合理就會看社會約定俗成的文化了。
由此路進,大多數的社會都不存在「殺人自由」、「鶳自由」、「裝修自由」的。言論自由也是一樣,你說了某些話,其他人不服來辯,那是有自由;你造謠生事、煽動群眾、引起社會不安,法所不容,那你就沒有「造謠自由」、「煽動自由」(「言論」只是工具),所以「言論自由」是有限制的。
再舉一例,強姦是犯法,社會是沒有「強姦自由」的,但將之說成是「沒有性交自由」,那就是偷換概念了。
我覺得單以有或無去形容言論自由其實不太妥當, 這應該是一種某程度上能量化的權利, 即有些人擁有較多或較少, 而法律/道德則只是一些突破了會有較嚴重後果的分界線.
刪除以整個社會而言, 理想當然是人人權利均等, 但現實是對錯是雙方的主觀認知, 而政府的執法能力也有限, 是故往往只有老細辱罵下屬而鮮有下屬辱罵老細, 而在公園吹水又會比在媒體上寫文章自由奔放 PC
//往往只有老細辱罵下屬而鮮有下屬辱罵老細, 而在公園吹水又會比在媒體上寫文章自由奔放
刪除霉體發文要謹慎,維園阿伯吹水可以亂噏,並唔係阿伯的言論自由比霉體多:一來是受眾普遍性相差太大,二來霉體面對社會,公眾對其專業性有一定期望,霉體需要自我約束,你可以話係一種「社會認知」。
侵侵在位時,亂噏的事難道少了?就算只係關佢國家事,例如叫人飲消毒藥水防疫。佢嘅言論自由很大呀,後果就係自己出醜,被國民D9佢而已。
老細辱罵下屬是「自由」,要承受的後果就係其他同事看在眼裡,會唔會覺得老細無理取鬧,公司唔好做,紛紛走人?下屬唔出聲都係佢嘅「自由」,佢可能唔開心但換來有糧出,但谷埋谷埋佢都可以行使「轉工自由」。都係「選擇」的一種而已。
這樣說也不對,每人當然有自己的言論自由,但同時亦要接受言行帶來的後果
回覆刪除一邊說自己有言論自由,一邊卻不接受言行帶來的後果,只能說現實不是這樣運作的
//每人當然有自己的言論自由,但同時亦要接受言行帶來的後果
刪除後果與「額外」後果是有分別的,見上文。
《主場新聞》停止運作的聲明給人印象是被恐嚇,但幾個月後同一人創辦《立場新聞》。箇中原因是甚麼?突然又不「恐懼」、「誤判」了?
回覆刪除// 他又提到,屬於建制派的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陳凱文是其中一名「立場」博客,會轉載其文章。
陳凱文自己的睇法,留言也精彩。
// 真係搞笑,以當時黃黑氣勢之勢,哪有「言論自由」啊!
魔兄至理名言!如果講錯嘢,輕則在網上、學校、工作地點被排擠及欺凌,重則引火燒身、被石掟死、工作地點被搶被燒。外國人居然說示威大致和平!希望後者不會被寫入史書。
//「把事實、意見混為一談」是由毒果開始傳承下來的洗腦招數。」
一如其他黃黑招數,也是師承臺灣綠營。
//輕則在網上、學校、工作地點被排擠及欺凌,重則引火燒身、被石掟死、工作地點被搶被燒。
刪除呢啲就係我所講嘅「額外後果」喇!
系西鬼既邏輯裏面,
刪除假定「額外後果」只會由正苦做成
只有正苦才會是限制言論自由的惡勢力
[[輕則在網上、學校、工作地點被排擠及欺凌,重則引火燒身、被石掟死、工作地點被搶被燒]]
自然有市場有法律去限制佢地.....
前題是世界沒有霸權, 而今日, 美帝霸權深入傷巷每個角落
--Dogdogchi
//假定「額外後果」只會由正苦做成
刪除//自然有市場有法律去限制佢地.....
假設正苦有公權力是對的,這跟尾帝無關。
侵侵的例子說明並非只有正苦能妨礙言論自由
刪除最大社交平台雀仔封佢號
無平台肯收留, 搵到某平台然後該平台俾網絡供應方警告要斷佢網, 唯有拒絕侵侵
最後侵侵自己成立平台, 流量失去九成九
你可以講, 講俾自己聽囉
這就是美帝的言論自由
--Dogdogchi
//侵侵的例子說明並非只有正苦能妨礙言論自由
刪除侵的例子,你話背後唔係政府出手就L都唔信(深層政府都係政府).
所以點解美帝要封Tiktok,說穿了就係其控股公司不受其政府控制而已
typo:說穿了就係其控股公司不受美帝政府控制而已
刪除//你可以講, 講俾自己聽囉
刪除//這就是美帝的言論自由
//點解美帝要封Tiktok,說穿了就係其控股公司不受其政府控制而已
某程度上民眾可以在平台上發言,但萬惡正苦揸住 admin 權去刪 post,尾帝同Grandpa都係一樣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