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0日 星期三

新聞雜評(一百六十六)

做乜今個月咁多新聞都唔頂癮架!
網傳被控暴動罪少女稱已流亡台灣 2017/08/27 17:15

去年旺角騷亂被控暴動罪的 18 歲女被告李倩怡,一段錄音在網上流傳,稱自己已「流亡台灣」,獲台獨組織幫助。據了解,警方已把她列入監察名單,一入境就會被捕。
李倩怡原定今年一月中提訊,她棄保潛逃,法庭已經發出通緝令。網上流傳一段聲稱是李倩怡於八月二十二日錄製的聲帶,說自己不信香港有法治,又形容當局起訴她是「政治檢控」,她選擇流亡台灣、逃避審訊,「尋找新自由的可能」,又指接受了台灣獨派組織幫助。據了解,警方已將她放入監察名單,若她再入境會隨即拘捕。
香港與台灣沒有簽訂移交逃犯協議,警方暫時未有計劃要求當地部門協助。

2017年8月22日,旺角警民衝突流亡者李倩怡聲明。
「香港嘅媒體朋友,大家好!我係一位參與2016年年初一『魚蛋革命』被起訴嘅李倩怡,我喺審判開庭之前選擇咗流亡。
面對呢幾年我土生土長嘅家園 - 香港,從熟悉變到陌生,原本應該係最冷漠、活喺自己世界嘅香港年輕人,都投身喺保衛香港本土嘅運動入面。
然後心寒有好多嘅同路人,都試住去將過往我哋喺街頭累積返嚟嘅能量,轉入去議會裏面延續,但最後本土派嘅人,一係就被選舉事務處取消參選權,一係就選入立法會都畀政府咁樣強行褫奪議員資格。連社會中相較溫和嘅人都陸陸續續被押入監倉。終於,體制內嘅選舉途徑被截斷,連法律原本所允許嘅公民示威同抗議嘅參與者,都成為咗政治犯。
係,你哋可以話我怯懦,逃避香港司法嘅審判。但其實係喺我內心,我早就已經唔再相信香港有法治。審判,從檢控到起訴,徹頭徹尾就係一種以司法制度為手段,對香港社會運動嘅鎮壓。至嗰陣大家都無發覺到,政府對『魚蛋革命』嘅起訴,根本就係一場政治檢控。
香港人就係太容易令自己同外國人都相信,香港即使無民主,依舊都可以有法治嘅可能,所以當出賣香港利益嘅港共政權,利用法治工具去進行政治審判嘅時候,我哋重以為呢個係獨立嘅司法程序。無錯,同臺灣嘅朋友同我講嘅一樣,『旺角大審』根本就係一場港版嘅『美麗島大審』,至嗰陣香港無人認知到咩嘢叫政治審判。香港而家係補緊課,補一種過去臺灣喺中國國民黨威權統治之下係點嘅一堂。
呢份聲明,係要同香港社會講,我哋曾經驕傲咁誤以為喺香港嘅法治底下,唔可能有政治犯嘅存在。而家,我哋嘅司法機關唔止會製造政治犯,其實香港都已經有我呢種政治流亡者。如果無辦法維持到中港有效嘅區隔,咁隨住香港加速被中國化嘅過程中,無論年輕人有無選擇移民離開,最終三十年內所謂嘅『兩制』都會蕩然無存,祇剩低中國廣東省香港市。
就喺我哋呢代香港青年踏入中年之際,我哋就要面臨一種就地離散嘅狀態,生活喺一個唔再係香港人嘅香港。對唔住我選擇咗流亡,因為與其要喺我中年嗰陣成為中國香港嘅異鄉人,咁不如我先選擇流亡,搵一個新自由嘅可能
最後,媒體曾經報道過我流亡臺灣嘅事,報道同事實有好大嘅落差。幫忙我嘅臺灣朋友,從來都唔係時代力量同臺灣人權組織。我的確有拜訪過佢哋,但佢哋祇係好客氣咁打發我走。後來好好彩有個臺灣獨派願意仗義相助。
記得臺灣嘅朋友畀我睇咗臺灣魏德聖導演嘅《賽德克.巴萊》,當中有一句臺辭話,『真正嘅人可以輸掉身體,但一定要贏得靈魂』。
多謝咁多位保衛香港本土嘅朋友,今日係2017年8月22日,我係李倩怡。」
1. 嗱,呢位李小妹就真係「真.巷蜀份子」嘞!夠膽死棄保潛逃,不惜被黑警通緝,走去同呆蜀連線,點睇都比糧油琦天梁黃台瓜痴瘋仔等等勇武,更絕對唔係好似某些自稱「魚蛋革命時走去保護兄弟」的柒青咁(見《新聞雜評(一百六十一)》),人掟磚你又掟磚的無知少女。咩「時代革命」咩笨土派,幫李小妹挽鞋都唔配!
2. 李小妹份宣言基本上同一般販賣巷蜀理念的KOL妄文無乜分別(「旺角大嬸」,「廣東省傷港市」,很有點王ON9的味道);但最有趣的是李小妹對於我城的情況都幾 update,清楚知道最近發生的DQ案、東北案、惡聯三子等後續發展。唔通有人幫佢起稿?
3. 又,邊個接濟李小妹到呆灣但又唔幫佢安排接頭人,等佢俾「搲袋力量」等組織當人球咁踢?呢個「黃雀行動2.0」真係渣咗啲喎!
4. 通識問題:如果巷式政治犯的定義係「以違法行為表達政治訴求而被判刑的人」,咁「以和理非行為表達政治訴求的人」又係乜?
答:港豬。
5. 「真正嘅人可以輸掉身體,但一定要贏得靈魂」,唔怪得叫G唔俾打茄輪喇!
6. 魔術師實在忍唔住,要點返首歌俾李小妹呢位「異鄉人」聽,希望佢快啲領兵起義,唔好「流亡冇影」就好!


***
人大將提國歌法列基本法附件三 更新:2017/08/28 20:13

全國人大常委會最快十月審議將《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草案的最新版本加強了罰則,訂明惡意修改國歌歌詞或以貶損方式奏唱國歌,可被追究刑事責任。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指,引入香港時會以本地立法,另訂條文。
2015 年世界盃外圍賽,港隊主場迎戰中國,奏國歌時出現球迷噓國歌這一幕。不過《國歌法》生效之後,這樣做可能有後果。人大常委會正在北京第二度審議《國歌法》草案,人大法律委員會表示經研究後,建議在十月的會議上,提請審議將《國歌法》列入港澳《基本法》附件三。
草案的最新版本對侮辱國歌行為再加強懲處,訂明惡意修改國歌歌詞,以歪曲、貶損方式唱國歌,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除了第一稿提到會被公安機關警告,或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之外,還加上「構成犯罪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條文。
為了加強國歌教育,二審草案亦將國歌由列入「全日制小學一年級音樂課教材」,改為列入「中小學教材」,又新增「國家鼓勵公民和組織在適宜場合奏唱國歌」的條文,以表達愛國情感。其他條文包括奏唱國歌時要肅立、舉止莊重,國歌不得用於商業廣告或私人喪事,不得作為公共場所背景音樂。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指,即使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將《國歌法》納入附件三,還要經香港本地立法,才會訂出具體罰則。《國旗法》和《國徽法》 1997 年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經香港本地立法,成了《國旗及國徽條例》。內地訂明的罰則與今次《國歌法》相似,引入香港後改為一經定罪,可判最高罰款 5 萬元及監禁三年。

7. 喂,唔通又要逼哂啲笨土球迷逃亡呆灣?話哂都「罪不責眾」,笨土球迷人多勢眾,買飛又唔係用實名制,你叫啲黑警點執法啊!
8. 「改為列入『中小學教材』」,今次仲唔係推行國民教育?孽劍完仲唔發動班怪獸嘉獎組成「國歌法關注組」,齊齊擔心班港孩被洗腦,進而劫獄救痴瘋仔出嚟搞反國教2.0?痴瘋仔連地圖都畫埋出嚟,唔好要人等咁耐呀!
國歌法會以本地立法方式引入香港 更新:2017/08/29 12:01

全國人大常委會最快十月審議把《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會以本地立法方式引入香港,又指《國歌法》不是針對香港,做法有先例可循,社會無須有過敏反應。
《國歌法》在人大常委會通過後,會成為全國性法律,在香港透過《基本法》十八條納入附件三,林鄭月娥表示,以本地立法方式引入香港有先例可循,《國旗法》、《國徽法》以往都是這樣處理。
她指香港自行制定的《國旗及國徽條例》,實施以來都無出現問題,市民毋須太敏感。
至於《國歌法》引入香港後,中小學要如何配合?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就指要留待人大常委會審議後,再詳細考慮,但強調目前中小學課程指引中,已包括教授國歌,不少教科書亦印了國歌樂譜及背景講解。
9. 「她指香港自行制定的《國旗及國徽條例》,實施以來都無出現問題,市民毋須太敏感。 」林鄭食錯藥乎?鄭蟲蟲倒插國旗,唔通算係「無出現問題」?
***
信報 2017年8月29日梁游不補選 青政走街頭抗爭路終審法院早前駁回青年新政梁頌恆與游蕙禎就立法會宣誓無效的上訴許可申請,2人均稱不會考慮參與立法會補選,但若青年新政有人想參選,屆時再作決定。梁頌恆承認當初錯判形勢,青年新政未來「要往體制外走」,走街頭抗爭路線。申請終極上訴失敗後,梁頌恆昨出席電台節目時承認,被取消議員資格某程度上是咎由自取,形容選擇從政這條路「出得來行,遲早要還」,「對於對手會走的棋和路數、有多少招可以出,到今天回看很明顯是我們錯判。」他又認為高估香港司法制度給予的保護,「如果給我知道後續,我直情連簽名參選都不會。」不會籌款償訟費出席同一節目的游蕙禎強調,失去立法會議席不代表不能做地區工作,故暫時看不到重奪議席的必要性。她又說,「真正的輸,是連原則都不要……如因為這樣而妥協,我才對不起選民或自己。」立法會行管會日前啟動追討2人合共約186萬元薪津的程序,游蕙禎稱,他們與另外4名被取消資格的議員情況一樣,看不到立法會追討他們薪津的法理依據。梁頌恆直言,歡迎立法會發律師信,聲稱他們沒需要主動提出司法覆核挑戰,亦不會籌款償還宣誓案的訟費,建議社會轉而支援其他面臨訴訟的抗爭者。談及2人如何維持生計,游蕙禎說已獲聘從事辦公室後勤工作,但維持生活相對困難;梁頌恆透露,有做與社交媒體相關的臨時工作,惟仍未想到之後出路。至於2人未來的動向,游蕙禎表示會視乎議題,出席立法會、城規會或巿建局的公聽會表達意見;梁頌恆則指出,青年新政未來「要往體制外走」,走街頭抗爭路線,但並非只有衝或「打打殺殺」,又希望大家支援良心犯、政治犯。另外,選舉管理委員會昨發表聲明,指總選舉事務主任必須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為舉行補選刊憲。選管會會通盤考慮人力資源安排、票站場地商借情況及恰當運用公帑的原則等,決定補選日期。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出席now新聞台節目時提出,不論其他被取消資格的議員上訴成功與否,政府亦應立即物色場地準備補選。不過,出席同一節目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認為,政府有權在法庭判決前補選所有議席,並指被取消資格的議員就算重新簽署確認書,仍很大機會被拒絕申請。
10. 「到今天回看很明顯是我們錯判」、「他(娘仲痕)又認為高估香港司法制度給予的保護」,錯咩嘢判、高咩嘢估呀?「錯判」、「高估」即係有諗過想過,但睇糧油個款,根本就係小學雞玩埋啲妄民爛 gag,無諗過後果就真!
11. 「游蕙禎說已獲聘從事辦公室後勤工作,但維持生活相對困難;梁頌恆透露,有做與社交媒體相關的臨時工作,惟仍未想到之後出路。」游小三走去做 back office?邊個夠膽請佢?唔怕佢暱埋 at the back of the office 扑嘢?娘仲痕在社交霉體出 post,係咪即係做五毛?
***
參考資料:

***
伸延閱讀:
新聞雜評(一百六十一)
信報 2017年8月29日
王岸然
美麗島式審判還談何法治?
不幸而言中了。上星期翻出7年前清算馬道立的舊賬,心中還有點矛盾,是否自己過分批判?過於憤世嫉俗?結果原來是小看了馬道立的智慧,小看了他的當機立斷,也小看了他報効中共知遇之恩的濃度。
馬道立的高明,在於他7年終院首席的任期內,自己不碰任何政治敏感的案件,不作任何表態,只是安排適合的人選審應該審的案件,總的效果自然令中共十分滿意。中共希望什麼?普通法的法理和傳統在憲政敏感的案件上先放一旁,以照顧中共的意願為先,對抗爭者的各類審訊則希望從重從簡。「旺角大審判」並非次次從重的,也放生一些根本證據不強、本來就不會檢控的案件,造成司法還是公正的錯覺,對有把握的案件,自然絕不手軟了。律政界與司法界其實是個小圈子,不必買通法官,只須安排保守而仇視民主派的法官審案便可以了。
馬道立之絕,在於他親自上陣拒絕了「梁游案」的終審上訴許可,令終審庭根本沒有機會再就法理上的問題作出裁決。終審庭有5位個個皆已到退休年齡或早已退休只作兼任的法官,還有一人是國際法官;資歷最淺的馬道立就算自己上陣,也無法在法理面前說服聲望比他高、無任何必要買他賬的法官跟他的邏輯,他只好粗暴地拒絕「梁游案」的上訴,令事件畫上休止符。不過,法理從來不是一個人決定的。普通法不具追溯性的原則很簡單,今天不犯法的事,不能藉修改法律令其違法,以釋法剝奪人的權利,是沒有任何講理性的人可以同意的。馬道立完成不可能的任務,也就要在普通法的司法歷史上遺臭萬年。
筆者相信泛民的律政精英還未搞清形勢,甚而還未摸清中共的套路,還錯判中共走強硬針對泛民路線只是梁振英的路線、只是針對港獨;隨他的去位,擺出和解姿態、有商有量的林鄭會推行溫和的路線。請問如今如何解讀學生3人和社運13人的加刑重判?過去兩年,泛民的不義是把所有激進反政府的責任推給本土派,所謂社運「左膠」也信以為真,想不到自己也突然要面對美麗島式的司法迫害。
這幾天還有兩邊的律師在技術層面解讀13+3的判刑問題,準備爭上位當律政司的人,為上訴庭法官的判詞尋章摘句,說是加刑有理。李倩怡的網上錄音陳情書在這時出現,為筆者提供了新的啟發,也希望港人從此對香港的法治危機有正確的理解,當然也希望泛民的律師醒一醒。香港的法治已經死亡,大家的努力是如何令其復生,而不是再與專政者合作騙港人說:「法治未死,還是可信的。」
台灣的法治曾經死亡,代表性事件就是美麗島的大審判。台灣朋友告訴李倩怡受的「旺角大審判」就是美麗島式的審判,歷史已判定那是一次政治審判。並不是說當年獲刑的抗爭者沒有違法、甚至使用暴力的問題,但判刑由政治需要所導引是歷史的定義。李倩怡可能不明那個比喻,但香港的知識分子應該明白是何所指。「旺角大審判」還未完結,還有其他受刑者,而泛民一直對事件錯誤定性,視之為暴力犯罪,是尚未修正的立場,對不起義士就是對不起港人、對不起時代,這是含糊不得的。泛民跟魚蛋革命劃清界線
把香港年輕人的行為與當年美麗島抗爭者並論是距離太遠,但與太陽花學運一比,大家便無法不汗顏——公民抗命者全部無罪、合法。台灣行大陸法,但台灣法律界有大量留學美國的JSD,同樣是律界精英,哈佛的法學JSD不會比英國的LLB差,大家同以普通法法理講法治,但人家是實行者,香港只是崇拜者,新世代不論是否學法律的明白這點,就不會只是對不平之事哭哭啼啼,而是用行動改變世界。尼采說「上帝已死亡時,人就應起而自救」,就是這道理。
過去年半泛民一直故意與旺角的「魚蛋革命」劃清界線,民主黨當時固然跳出來譴責暴力,涂謹申於旺角首批義士被重判數年監禁後,便為政府和法庭背書,說什麼又是尊重、又是合適,追隨泛民謀生的社運「左膠」也是這立場。說你們不義可能並不合適,這個立場無非是典型「香港仔」所為——走精面、撿便宜,以為中共只針對港獨,對溫和泛民留有餘地,所以「和理非」、有節制的社運最利民主之說大有市場。港獨是新興派別,何以能於一年之內替代從前不屬於泛民的所謂激進泛民主派?「和理非」的社運「左膠」深耕細作營運多年,一時間由他人取代,自然不忿;但為何輕易被佔去光環,這才是必須反思之處。是大勢使然,並不是獨派有何獨特過人之處,求變的港人取他們而代「和理非」派,可說是民心所向。資歷短淺的獨派提出要團結,不要再互相攻訐,倡議命運共同體之說,更值得思想尚未轉得過來的正義朋友反省。尤其是司法已淪陷,「和理非」路線的抗爭一樣,避不到數以月計的判刑,勇武或「和理非」還有不同的命運嗎?再分為楚河漢界的派別意義何在?泛民的套路中共早就看穿,泛民老油條,九七前躲在英國人背後爭民主,九七後躲在法官身後爭公義,最後躲在新世代學生群之後搞佔中,出事便把責任推給不夠老練的年輕港獨想理主義者,把責任推給不知險惡的普通熱血年輕人,混民主飯吃也到山窮水盡之時了吧?之鋒與新世代再加獨派年輕人,其勢其實未強,也遭中共強手打擊,最主要的原因是,他們隱然已經由泛民收編,也就是成了外國勢力的代理人,也就成了敵我矛盾的問題了。

52 則留言:

  1. 魔術師 : 我只能說我看過了,了解了, 心中有數.
    既然明白了這場遊戲 , 多餘的話酒鬼就不多說了.
    衷心希望你們能繼續這場遊戲. 否老矣 ,想 學學蝦餃叔 , 一於[關仁隱士].
    祝故鄉[錢途無限]......利益聲明 : 酒鬼有買講古.....keke....
    roger

    回覆刪除
    回覆
    1. //既然明白了這場遊戲 , 多餘的話酒鬼就不多說了.
      //衷心希望你們能繼續這場遊戲. 否老矣 ,想 學學蝦餃叔 , 一於[關仁隱士].

      Roger 兄, 我又唔係好知你想講乜了.

      //酒鬼有買講古.....keke....

      我見到你在偶像博客那邊的留言呢.

      刪除
    2. 打正旗號的, 酒鬼只在退休不聞世事的[市場先生]那邊 留過言......

      對於故鄉的事, 看得多了, 就會明白甚麼是[ 潑婦罵街] , [秀才遇著兵]...一些很淺顯的事, 但竟然有這麼多人信, 酒鬼難以理解 , 甚至開始懷疑自己的理念.

      out of sight out of mind. 魔術師曾經這樣說過. 這絕對是對的, 故鄉已離我越來越遠了.....
      roger

      刪除
    3. //打正旗號的

      我指的應是 Roger 兄沒有「打正旗號」的留言.

      市場那邊的粉絲團也不弱.

      P.S. 偶像博客是指經過在霉體露面和出書都那位很有財商的財博...

      刪除
    4. 我明白Roger所講...又要推介下公眾號文章...

      https://weiwenku.net/d/102256714

      喪屍片其實一直有濃厚的政治隱喻,從現代意義上喪屍鼻祖《活死人之夜》開始,就暗暗迎合了人們心中關於意識形態、階級、種族對抗的恐懼心理。

      如果我們把時間撥回 1968 年,假設你只是個普通的老百姓,把喪屍片裡的“喪屍”替換成“意識形態的敵對”,把人類“屍變”替換成“政治洗腦”,是不是就好理解多了?

      其實現代喪屍題材影視的產生,就是源自對意識形態的恐懼。敵對的意識形態潛伏在生活的日常中,威脅著每個人的生命安全,甚至可以感染親友,顛覆社會,試圖取代自己的地位成為世界的主宰。

      =======

      我亦可以將文中一段略作改寫:

      "對似人非人的恐懼,對喪失理性的恐懼,對無差別打擊的恐懼,對完全無法溝通的恐懼——喪屍完美集合了這些恐懼的要素,當然是當之無愧的人類噩夢最佳代言人。"

      當然仲有熟悉的街道,熟悉的人物,但全部變晒喪屍或逃命,所有事情突然變得非常陌生。

      所以15年時我真係準備儲定一堆架生係屋企,必要時候保護自己...到呢年零情況好返啲,但我講嘢都會比較小心,免得突然一堆喪屍圍攻。

      所以我好明白Roger的感受。

      刪除
    5. //p.s-- 偶像博客是指經過在霉體露面和出書都那位很有財商的財博...

      哈哈~~~魔術師是看小酒鬼還是推舉? 個人來說, 一看到寫博客的出書, 我會退避三舍. 除非飲大兩杯, 無聊咁去贈人幾句.
      雖然學非所用 , 但廣告呢味嘢 , 酒鬼得都算浸過幾年的.

      ///親眼看見屋村下面球場斬人...
      //這不是我的世界...

      魔術師一輩和小朋友們那一輩比我們幸福多了. 今天的石硤尾黃大仙, 也不再是那些年的石硤尾黃大仙. Generation gap 確是存在的, 雖然酒鬼也很努力的嘗試溶入你們的社會/思潮.
      roger

      刪除
    6. //喪屍完美集合了這些恐懼的要素,當然是當之無愧的人類噩夢最佳代言人。

      我要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當然仲有熟悉的街道,熟悉的人物,但全部變晒喪屍或逃命,所有事情突然變得非常陌生。
      //所以15年時我真係準備儲定一堆架生係屋企,必要時候保護自己...到呢年零情況好返啲,但我講嘢都會比較小心,免得突然一堆喪屍圍攻。

      原來摩摩同李小妹一樣咁感同身受, 對被黃C佔領的「香港,從熟悉變到陌生」,成為「異鄉人」...

      //除非飲大兩杯, 無聊咁去贈人幾句.

      Roger, 咁我可能估錯了, sorry.

      //魔術師一輩和小朋友們那一輩比我們幸福多了.

      如果依家 Jimmy 仔做龍頭, 佢都無辦法以賣4仔發圍喇.

      //Generation gap 確是存在的, 雖然酒鬼也很努力的嘗試溶入你們的社會/思潮.

      同我頂唔順僱傭兵公司班小妹一樣啫.

      刪除
  2. //李小妹份宣言基本上同一般販賣巷蜀理念的KOL妄文無乜分別(「旺角大嬸」,「廣東省傷港市」,很有點王ON9的味道);但最有趣的是李小妹對於我城的情況都幾 update

    對呢啲人真係膠都費事畀,最好佢永遠留係呆灣做22k一族,正如之前講過,呂樂曾啟榮等人當年在傷港貪埋咁多錢然後流亡過呆灣,你呆灣而家都好有責任幫返傷港養閒人。

    至於熟唔熟傷港時事...佢係嗰邊做黑市居民,唔上網仲有咩可以做?

    //鄭蟲蟲倒插國旗,唔通算係「無出現問題」?

    哈,有規例就預咗有人犯,咁而家有人肯告,都唔算有問題啦.

    //旺角大嬸

    見到呢啲term真係作嘔作悶。其實最意淫就係班有青,成日將自己代入呆灣。

    回覆刪除
    回覆
    1. //最好佢永遠留係呆灣做22k一族

      號碼幫 XD

      //佢係嗰邊做黑市居民,唔上網仲有咩可以做?

      上網好易有digital footprint俾人查到行踨架!

      //最意淫就係班有青,成日將自己代入呆灣。

      呢單嘢比較奇怪嘅就係自李小妹潛逃而來, 傳霉好似都無起過佢底, 搵佢父母來訪問下, 睇下會唔會好似痴瘋仔父母咁撐佢,控訴港共政權逼佢地位千金出走呆灣, 抑或係為家門不幸出咗逃犯而要同小妹脫離父/母女關係.

      刪除
    2. //上網好易有digital footprint俾人查到行踨架!

      無所謂的,因為呆巷兩地互無引渡協議,所以即使擺明行踪,傷港黑警亦無可奈何。正如最經典的潛逃呆灣人物呂樂:

      “1979年買下台北市東區敦化南路公寓豪宅,自此定居台灣,因為台灣和香港之間沒有引渡條例,因此香港廉署只能望洋興嘆,不能執行通緝令將其拘捕歸案,但通緝令至今仍然有效。”

      http://mattel.pixnet.net/blog/post/17185649-%E4%BA%94%E5%84%84%E6%8E%A2%E9%95%B7%E9%9B%B7%E6%B4%9B%EF%BC%88%E7%9C%9F%E4%BA%BA%E6%95%85%E4%BA%8B%E7%89%88%EF%BC%89

      當然亦阻擋不了五億探長在呆灣的小確幸日子,唔好話電子足印,擺明掛咗號去邊間醫院又如何:

      “10月上旬,帶著涼涼秋意的台北東區街頭,1位頭髮花白的老翁,在人群中拄著柺杖,緩緩走進台北市立仁愛醫院,搭電梯直上6樓物理治療室。

      「呂伯伯,您早,今天那麼早就來喔,膝蓋有沒有舒服一點」,護士親切的打著招呼。這位在醫院人稱呂伯伯的老翁,馬上親切微笑的點頭稱「好,好」。”

      http://tfajang.pixnet.net/blog/post/24424951-5%E5%84%84%E6%8E%A2%E9%95%B7%E9%9B%B7%E6%B4%9B%E7%8F%BE%E8%BA%AB%E6%9D%B1%E5%8D%80

      即管睇下李小妹會唔會留到90歲: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00521/14052905

      刪除
    3. //如最經典的潛逃呆灣人物呂樂

      D, 即係暗示我下篇影評啫 XD

      刪除
    4. // 即管睇下李小妹會唔會留到90歲:

      被迫留到....

      刪除
  3. //香港而家係補緊課,補一種過去臺灣喺中國國民黨威權統治之下係點嘅一堂。

    真喺誇張,傷巷有報禁咩?你哋仲有得睇毒果?王岸鳩仲有得喺度發噏風?

    細嗰聽台灣親戚話,當年戒嚴時佢被懷疑串通共匪,只不過喺因為佢有短波收音機(之後當然沒收),之後就幾乎天天都有人突擊敲門話做人口調查。。。仲有得俾你自出自入?

    回覆刪除
    回覆
    1. 佢地應該睇返當年李敖、柏楊等大中華膠點樣入獄,來清晰定義返乜嘢叫“政治犯”。胡亂在自己臉上貼金套光環,就只是如黐瘋仔鬼拍後尾枕所言--只是“正字販”而已。

      刪除
    2. 仲有江南案...唔好以為喺外國冇事,就算匿喺美帝都冇面俾,或者好似扁嫂咁俾人一嘢車埋去...

      刪除
    3. //真喺誇張,傷巷有報禁咩?你哋仲有得睇毒果?王岸鳩仲有得喺度發噏風?
      //當年李敖、柏楊等大中華膠點樣入獄,來清晰定義返乜嘢叫“政治犯”。
      //江南案

      哈哈, 呢班有青最鍾意就係將別人的「慘案」誇張地套落自己身上, 又唔理人地係大麻鷹,自己只係小學雞, 就令自己相信自己會受那些「慘案」一樣的懲罰, 幻想埋自己係烈士.

      呢種自我膨脹同自我催眠真係好難頂, 你話佢佢就話「幻想下都唔俾咩」, 簡直就係社會嘅人渣同敗類.

      刪除
    4. // 呢種自我膨脹同自我催眠真係好難頂, 你話佢佢就話「幻想下都唔俾咩」, 簡直就係社會嘅人渣同敗類.

      成日話自己係雞蛋......覺得自己係悲劇英雄.....DIU.....想嘔.....

      刪除
    5. 做弱者就是為自己無法成功找藉口.

      刪除
    6. 亦有說法當年戒嚴令共匪無法立足,嗰一段時期又大做基礎建設經濟改革(冇"愛心發電"呢啲騎呢嘢),經濟轉型唔使調理農務開始富起來;如果唔喺,今日仲有得俾呢啲有青文青小確幸過小日子傷春悲秋?

      刪除
    7. 一早話由"發展中"發展成"發達"國家從來只曾在威權體制下開展,日本同亞洲四小龍就是最好例子(日本的真正發展是明治維新開始,而不是戰後重建),唔係話民主唔好,但這是昂貴高端產品,無咁上下修為同身家都買唔起用唔起; 就算一時買得起,唔識用都可以陰乾之前辛苦累積的身家。唔係個個國家都可以好似瑞士,公投派錢都可以被否決的。

      不個台灣的文藝氣色早已有之,例如林青霞出道作«窗外»,七十年代已經拍呢類文藝片; 當然同時期仲有三毛,瓊瑤等。當然論層次三毛梗係高過瓊瑤好多。

      刪除
    8. //經濟轉型唔使調理農務開始富起來

      呆灣都叫有轉型過, 可憐傷港只會食老本.

      //一早話由"發展中"發展成"發達"國家從來只曾在威權體制下開展
      //唔係話民主唔好,但這是昂貴高端產品,無咁上下修為同身家都買唔起用唔起; 就算一時買得起,唔識用都可以陰乾之前辛苦累積的身家。

      要發展, 一定要講效率; 民主一人一把口, 好難得到共識, 尤其是啲政棍係「輸唔起」, 一輸就發渣爛, 寧願拖你後腳都唔願意「犧牲少少」(佔派 tone).

      //唔係個個國家都可以好似瑞士,公投派錢都可以被否決的。

      蝗民同傷民太有「憂患意識」, 成日諗住打到嚟, 事事執輸行頭慘過敗家, 以自己為出發點, 的確又好難作出為大局着想的決定.

      //台灣的文藝氣色早已有之

      呆妹情感豐富嘛~~

      刪除
  4. 謝謝魔術師分享,看到文章那句「喺街頭累積返嚟嘅能量」,我笑了。

    回覆刪除
    回覆
    1. 弊在當事人好認真, 而又真係有唔少同路人信, 就算係中年人(黃C?)都係咁諗...

      刪除
    2. // 中年人

      退休公墓園....

      刪除
    3. 我身邊有幾個. 佢哋唔諗下, 如果當年佢哋咁高調咁講政治嘢, 會點?! DIU, 以家就講風涼話.

      刪除
    4. // 佢哋唔諗下, 如果當年佢哋咁高調咁講政治嘢, 會點?!

      這就是公墓園:

      国王长着驴耳朵

      故事梗概[编辑]
      牧神潘擅长吹排箫,有一次潘向擅长弹奏里拉琴的阿波罗发起挑战,由山神特摩罗斯仲裁,当两人演奏后,特摩罗斯判阿波罗胜出,其他人也都同意这个裁判,但潘的信徒,迈达斯国王却认为特摩罗斯偏袒阿波罗,潘的演奏更动听。阿波罗无法忍受迈达斯拙劣的音乐欣赏能力,将迈达斯的耳朵变成了驴耳朵。
      迈达斯对这双驴耳朵感到十分羞耻,为了掩饰它们,他整天带着头巾(或弗里吉亚帽),但他的理发师却知道这个秘密。理发师被要求不能对人提起这件事,但理发师却因无处诉说而十分痛苦,于是他来到草地上,挖了一个地洞,悄悄地对地洞说出了秘密,又将洞重新埋好。然而,后来在那个洞的位置长出了茂盛的芦苇,并不时发出“迈达斯国王长着驴耳朵”的声音。

      故事解读[编辑]
      “国王的驴耳朵”,讽刺企图掩饰自身缺陷的人。
      “树洞”或“地洞”一词,意指可以倾诉秘密的地方或方式。[1][2]

      刪除
  5. //真正嘅人可以輸掉身體,但一定要贏得靈魂。//
    靈異事件

    //鄭蟲蟲倒插國旗,唔通算係「無出現問題」?//
    有問題嘅意思應該係執行唔到、冇效。蟲蟲 case 嘅問題只係釐清咩行為咩情況下做為之犯法,呢啲嘢就等個官佢做。

    //「到今天回看很明顯是我們錯判」、「他(娘仲痕)又認為高估香港司法制度給予的保護」//
    噏得出就噏,但係噏得出唔一定就係事實/道理。

    2012 年 5 月 26 日下午,美國邁阿密 -- 生咬人事件
    呢單嘢,好詭異。
    地點係 freeway 出口,當時有唔少車經過,因無法停車所以只能報警。最早到場警員喝止「僵屍」,但佢完全冇反應,傍若無人。警察要爬過圍欄入去,開槍警示,冇反應。受害人掙扎叫喊,最終只有開槍,都冇反應,直至射死為止。
    //Homicide detectives looking into Saturday's gruesome incident on a Miamicauseway suspect that Rudy Eugene, 31, may have overdosed before chewing on his victim's lips, ears, eyes and nose and ripping off strips of flesh with his teeth.//
    //An officer who arrived quickly at the scene opened fire after Eugene ignored a command to leave the other man alone.//
    //... continued to chew on his victim's face even after he was shot, and it took five further shots to disable and kill him.//
    //"The guy was like tearing him to pieces with his mouth, so I told him, 'Get off!'" he told WSVN in an interview. "He just kept eating the other guy away, like ripping his skin. The police officer came over, told him several times to get off, and an officer climbed over the divider and got in front of him and said: 'Get off!'
    "He told him several times and the guy just stood his head up like that with a piece of flesh in his mouth and growled. The guy, he was like a zombie, blood dripping. It was intense.//
    https://amp.theguardian.com/world/2012/may/29/miami-man-eating-face-lsd
    https://en.wikipedia.org/wiki/Miami_cannibal_attack

    很久沒見佛爺了~

    回覆刪除
    回覆
    1. // 咬人事件

      聽講好似係啪咗嘢.

      刪除
    2. //蟲蟲 case 嘅問題只係釐清咩行為咩情況下做為之犯法,呢啲嘢就等個官佢做。

      咁即係「政治審判」喇!

      //最早到場警員喝止「僵屍」,但佢完全冇反應,傍若無人。警察要爬過圍欄入去,開槍警示,冇反應。受害人掙扎叫喊,最終只有開槍,都冇反應,直至射死為止。

      呢啲先係「真.喪屍」.

      //聽講好似係啪咗嘢.

      強烈要求黃台瓜派俾班笨土派服用.

      //很久沒見佛爺了~

      佛爺連自己blog都無update,不知是否安好。

      刪除
    3. 呢個「肥肥貓的小酒館」我都有睇開。初時睇傳送門,冇啦啦會開唔到㗎喎!轉睇微讀吧,又冇啦啦會開唔到㗎喎!"server cannot be found" 喎!激鬼死!

      刪除
    4. C嬸係咪覆錯留言? 狗唔搭貓嘅... 就連我都係 comment cannot be found. XD

      刪除
    5. 哈哈哈哈哈!
      講緊摩摩推介個公眾號文章。
      我都唔太明白。但我估呢 D 文章可以係唔同轉載嘅 websites 睇到。但呢啲 websites 唔知點解過一排就開唔到。

      刪除
    6. //但呢啲 websites 唔知點解過一排就開唔到。

      明顯係網絡審查喇!

      刪除
  6. //政府對『魚蛋革命』嘅起訴,根本就係一場政治檢控。

    喺香港參與政治活動嘅大帝,無論上街打人又好,用網台屈人又好,一但被法律追究,唔使講嘢,一律都話係"政治逼害嚟㗎啦"!

    亞李小姐,你既然覺得香港咁衰,

    # 甚至全無法治,所以先勇於參與街頭抗爭活動啫,

    # 點計條數,都會預知會被政府逼害嗰噃!

    # 咁有心理準備,但點解又搞到著草去台灣呢個天堂呢?

    # 莫講話天堂島啲同道義士唔肯睇你台戲,甚至契弟到 just say hi & bye?

    # 就算當你有親人接濟,唔使餓死天堂街頭!留番條命!

    ~但你嘅香港抗爭義舉,咪無以為繼??

    # 你咁搞法,都好對唔住我地啫,又話要救我地離開暴政,都未流第一滴血,稍遇錯折,就一走了之???

    # 如果個個好似你咁,呢頭又話要做本土友,嗰頭又唔肯睇門口,咁咪即係走數!?

    # 老實講,你問吓自己,係咪真係要驚成咁先? 亞有為戰士姐姐,唔啱數喎!

    你估你而家喺嗰边做過街老鼠,真係好得過番香港坐監咩?

    # 客觀啲嚟講,同你一樣心口有個心 "湧" 字嘅綠林英雄,大部份都仲係逍遙法外,一面玩淘宝,一面鬧大陸,總之就唔使著草,你又有也好驚呢?

    # 喺香港呢個暴政社會...,就算判監,都仲可以上訴,你究竟係睇自己睇得太高,抑或太低呢?

    # 你話你:

    //我早就已經唔再相信香港有法治。

    咁你得閒就 app 吓 亞林榮基伯伯啦,

    佢老人家話自己喺香港俾人挷咗上地獄,又奇妙咁番得到嚟香港呢個暴政城市??

    一面拋頭露面帶隊上街,又一面周圍同人講 ,

    ~"好驚驚", "好驚驚"~

    更重要嘅,就係佢死都唔肯去台灣喎。

    回覆刪除
    回覆
    1. //著草去台灣呢個天堂

      求仁得仁.

      //莫講話天堂島啲同道義士唔肯睇你台戲,甚至契弟到 just say hi & bye?

      人地無預過你班巷蜀玩到咁大架嘛.

      //但你嘅香港抗爭義舉,咪無以為繼??

      移交通緝犯唔知算唔算係外交事務, 唔歸港共政府管嘅呢...

      //呢頭又話要做本土友,嗰頭又唔肯睇門口,咁咪即係走數!?
      //你估你而家喺嗰边做過街老鼠,真係好得過番香港坐監咩?

      佢話自己懦弱吖嘛...不過, 做通緝犯的壓力好似仲大喎!

      //咪真係要驚成咁先?

      其實依過去類似例子, 頂多都係坐兩三年, 又唔會判你終生監禁. 李小妹擺明係出咗嚟行, 又唔想還囉!

      //就算判監,都仲可以上訴,你究竟係睇自己睇得太高,抑或太低呢?

      佢話唔信傷港司法制度吖嘛... 睇下王ON9就知喇!

      //~"好驚驚", "好驚驚"~

      動物傳心咩!!

      https://magicianyang.blogspot.hk/2017/07/20170710-0601.html

      刪除
    2. //我早就已經唔再相信香港有法治//

      咁,李小妹幾時返黎完善返佢呢~? 破壞完就走左去係咩玩法?

      //對唔住我選擇咗流亡,因為與其要喺我中年嗰陣成為中國香港嘅異鄉人//

      因為與其要喺我中年嗰陣成為中國香港嘅異鄉人,不如早d 喺我仲後生嗰陣成為中國台灣嘅異鄉人...XD

      //梁頌恆昨出席電台節目時承認,被取消議員資格某程度上是咎由自取,形容選擇從政這條路「出得來行,遲早要還」//

      仲痕連「出得來行,遲早要還」呢d 咁涼薄既野都講得出口? 一定係奶共!

      刪除
    3. //李小妹幾時返黎完善返佢呢~? 破壞完就走左去係咩玩法?

      李小妹都唔信傷港有法治,所以佢都無破壞到, 亦唔需要完善之. (誤)

      //不如早d 喺我仲後生嗰陣成為中國台灣嘅異鄉人...

      大個咗做埋號碼幫(22K)成員 XD

      //仲痕連「出得來行,遲早要還」呢d 咁涼薄既野都講得出口? 一定係奶共!

      糧油應該逃亡, 做對亡命鴛鴦.

      刪除
  7. 亞林伯真係話好驚驚㗎,仲話死都守在香港添。

    http://m.trad.cn.rfi.fr/中國/20170214-香港“失蹤”書商林榮基:恐懼讓我強大

    // 對記者說:“我是很害怕,所有港人都應該感到害怕”。但他補充說;“我愛香港,我要在香港生活下去,我永遠不可能離開香港。只要我活着,我還會說話,哪怕這意味着進入監牢”。

    不過,又有人要打倒昨天的我喇,有報導話佢會喺天堂島開書店喎。點解佢咁富貴嘅?

    潛逃台灣嘅香港義士今云有著落囉。

    回覆刪除
    回覆
    1. 班探長死晒,咪到呢班人過去薪火相傳囉。

      或者呢啲就叫一個時代的終結同開始...

      刪除
    2. //有報導話佢會喺天堂島開書店喎。點解佢咁富貴嘅?
      潛逃台灣嘅香港義士今云有著落囉。//

      可能林伯已遭洗腦,以開書店為名, 引哂班傷山港義士出嚟, 一網打盡將佢地用洗頭艇運返嚟傷港!

      //咪到呢班人過去薪火相傳囉。

      一齊扑嘢繁殖後代?

      刪除
  8. 摩兄,林伯係咪睇完你嘅 blog, 就良心發現?
    抑或佢驚俾人連累晚?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70831/mobile/odn-20170831-0831_00176_030.html

    //去年旺角暴亂中被控暴動罪的十八歲女子李倩怡,半年前棄保潛逃台灣,並獲台獨派協助匿藏。前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接受台灣的媒體訪問時表示,李倩怡仍然年輕,與在台灣躲藏相比,認為李即使回港或會被判入獄,但出獄後仍有大好前程,揚言願意勸李回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不評論有關案件,指一般而言潛逃出境後會被通緝,警方會按實際情況處理案件。

    指出獄後仍有大好前程

    林榮基早前在接受台灣的媒體訪問時表示,心痛李倩怡在台灣不能做任何事情,亦不能工作,認為李在台灣過的生活難以過一輩子。他更明言,願勸李回港,認為對方仍然年輕,將來出獄後仍有大好前程。

    回覆刪除
    回覆
    1. //與在台灣躲藏相比,認為李即使回港或會被判入獄,但出獄後仍有大好前程

      平心而論,有分析過利弊的話, 返來「受靶」VS 「窮得錢都剩不下」地着草(你係華探長咁有米又唔同咁講),真係返受會着數好多, 義士光環等住俾你戴, 全職社運又得, 兼職遊行籌款做埋代言ICON亦可, 工種甚多.

      刪除
    2. //林榮基早前在接受台灣的媒體訪問時表示,心痛李倩怡在台灣不能做任何事情,亦不能工作,認為李在台灣過的生活難以過一輩子。他更明言,願勸李回港,認為對方仍然年輕,將來出獄後仍有大好前程。

      //其實依過去類似例子, 頂多都係坐兩三年, 又唔會判你終生監禁.
      //做通緝犯的壓力好似仲大喎!
      //以開書店為名, 引哂班傷山港義士出嚟, 一網打盡將佢地用洗頭艇運返嚟傷港!

      妖, 真係開口中!! (謝謝鉛筆提供)

      //有分析過利弊的話, 返來「受靶」VS 「窮得錢都剩不下」地着草,真係返受會着數好多, 義士光環等住俾你戴, 全職社運又得, 兼職遊行籌款做埋代言ICON亦可, 工種甚多.

      連游小三都可以搵到份 fxcking at the back of the office 的工作, 李小妹坐完兩三年, 7仔都搵到喇, 仲有最低工資添. 都唔知邊條蠶蟲師爺(唔好話俾我聽係王ON9)教佢逃亡嘅...

      刪除
  9. 魔兄,sorry. 寫錯你個名。

    上文更正如下

    魔兄,林伯係咪睇完你嘅 blog, 就良心發現?
    抑或佢驚俾人連累呢?

    回覆刪除
  10. 平心而論,有分析過利弊的話, 返來「受靶」VS //「窮得錢都剩不下」地着草(你係華探長咁有米又唔同咁講),真係返受會着數好多, 義士光環等住俾你戴, 全職社運又得, 兼職遊行籌款做埋代言ICON亦可, 工種甚多.

    亞林伯都係擺明玩 hi & bye 㗎喇。唓,有錢開書店好叻咩!

    要改變吓囉,一於番嚟搵李伯伯,等佢俾錢你去美國讀神學,有佢封信証明你棄台投美,判監都輕啲。

    回覆刪除
    回覆
    1. 學楊惡橋講, 坐咗之後, 令人生充滿希望.

      刪除
    2. //亞林伯都係擺明玩 hi & bye 㗎喇。

      唔出嚟亮下相, 班黃C好易會忘記佢.

      //有佢封信証明你棄台投美,判監都輕啲。

      真. reference letter

      //坐咗之後, 令人生充滿希望.

      李小妹亡命天涯, 又是另一種的精彩人生.

      刪除
    3. 唔好俾D「妄聞」講中,倫落做G,咁就唔慌唔「精採」人生⋯⋯

      刪除
    4. 當年雙惡三少搞過乜鬼「退修會」,睇怕呢期可以李小妹可以在呆灣搞「雙修會」都得嘞!

      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