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1日 星期日

法治未死

是咁的,舊年年中魔術師都已經試過收到由黑警寄俾呢對疑似是夫妻關係的溫先生及鍾女士的信件(樁瘟雞?);由於地址正確,於是便拆開一看,原來內容是有關一宗交通意外:
由於魔術師間屋的上手業主很有可能是收租夫婦,而溫氏夫婦只是租客,所以魔術師也不為意,當時便順手交給管理處,說明原委便是:

後來上網查找,發現有人話(來源已不記得)搬屋時故意唔去運輸署更改地址,搏第日萬一出事時收唔到法庭傳票,便有藉口詐唔知可以唔上庭云云。當時魔術師仲嘆了一聲,原來口口聲聲民主、普世價值、我要真普洱的傷民,原來是「罪責面前,法律第二」,為了違法達義真係乜計都諗得出,無所不用其極。
點知,尋日(2018年3月10日),魔術師又收到上述呢兩封信,本來以為係黑警的最後通諜,為免黑警誤以為魔術師個地址係溫氏雙傑的賊竇,魔術師今次就唔直接將信件交回管理署,又試拆開來看:

原來溫氏雙傑已經上庭兼認罪兼被判罰款!咁即係話法庭傳票係有另外的渠道找到溫氏雙傑,只係黑警烏 sir sir 仲寄返嚟魔術師個地址而已!
唔怪得年中有咁多黃C佔派笨土巷蜀分子可以俾假法人借啲易放生喇!
最奇怪的是,如果溫氏雙傑在運輸署個地址係啱,而法庭傳票係用從運輸署得來的地址寄發傳票,咁黑警所用的地址(即係魔術師的地址),又是從何而來的呢?如果溫氏雙傑在運輸署的地址係魔術師的地址,咁法庭又係點樣可以咁本事,茫茫人海之中都可以刮到佢地嘅呢?
真係木宰羊!
再睇返運輸署的相關網頁
傳票會怎樣送達給駕駛者?駕駛者如在兩年內因觸犯違例事項而被記滿 15 分或以上,法庭會先以平郵郵遞方式將傳票寄到他於運輸署的登記地址。如駕駛者未有如期到庭應訊,法庭會再以掛號郵遞方式將傳票寄給駕駛者。
如傳票是按駕駛者於運輸署的登記地址,以掛號郵遞方式向駕駛者送達,則即使傳票因無法派遞予駕駛者而被退回,該傳票也當作已送達論。
如駕駛者未有到庭應訊會怎樣?如傳票已送達或當作已送達論,而駕駛者未有按照傳票上的時間及地點出庭應訊,法庭可向他發出逮捕令。此外,運輸署須拒絕向有關駕駛者簽發、重新簽發或續發駕駛執照。
原來搬屋唔改地址唔係扮唔知的藉口,而且如果駕駛者真係拒絕上庭,後果更是可大可小;網上呢類以訛傳訛的「資訊」,網友真係要小心過濾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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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運輸署 記分制度

7 則留言:

  1. //原來溫氏雙傑已經上庭兼認罪兼被判罰款!
    "完善返嗰法治"

    其實點解會兩封信?兩個人都試過不小心駕駛?咁癲?

    //後來上網查找,發現有人話(來源已不記得)搬屋時故意唔去運輸署更改地址
    啲妄民真喺天真,以為咁都可以呃,咁容易就咩壞事都可以做啦,一句搬屋就乜都唔知reset去零?續牌時咪醜婦終需見家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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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實點解會兩封信?兩個人都試過不小心駕駛?咁癲?

      可能兩公婆一齊分擔罪責,可以完善返個法治掛?

      //一句搬屋就乜都唔知reset去零?續牌時咪醜婦終需見家翁..

      可能真係因為續牌而 update 返個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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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天下烏鴉一樣黑,愚民無知十分蠢,之前睇唐人兄講過,老美的租客都係會搬屋之後就乜Bill都唔kill,以為自己穿州過省後就可以走數,結果搞到自己個Credit Rating花晒...

    正所謂
    人類總是犯下同樣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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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老美的租客都係會搬屋之後就乜Bill都唔kill,以為自己穿州過省後就可以走數,結果搞到自己個Credit Rating花晒...

      人總是喜歡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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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搬屋唔改地址其唔係扮唔知

    幾年前開始, 架車要買牌費、駕照要續牌等都要有三個月內的住址証明,否則明天請早。
    我收過証人傳票,係阿SIR打去手提約,再親自(鐵馬)送到我公司樓下,告老不唔知係咪一樣喇

    PS 把白花開信刀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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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運輸署地址系統是獨立出去的,政府一站通是改不了的,要自己去運輸署改才成。
    但運輸署已經要拿地址證明才可辦手續, 所以唯一可能便是他只有駕照沒汽車,十年換一次所以還是舊地址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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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唯一可能便是他只有駕照沒汽車,十年換一次所以還是舊地址無改

      收租仔:該煨咯! 唔怪得租死一世樓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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