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3日 星期六

思辨練習之李天命《思考三式VS三大盲潮》(四)

依家有青每個周末都會發難,魔術師便趁星期五晚,又再 review 吓李天命講過啲乜:
二、當世三盲潮
以上用三個問式來粗略總括思考方法,現在以思考方法為「功底」,在這個基礎上去分析批判當世的三大盲目思潮。
第一盲潮:極端相對主義
第一個盲潮可以稱為「極端相對主義」。並不是說凡是極端的東西就一定不好。我們說「極端的好」、「極端的美」,也是可以的。要批評一種思想,我們不能單憑給它起一個名字就算做批倒了它的(我們須要提出批判的理由,見下面的分析)。這裏只是為了方便起見而把某種影響很大、十分流行、尤其在知識分子之間大家幾乎都自覺或不自覺地接受——至低限度在口頭上接受——的思想,叫做「極端相對主義」。相對主義如果要討論得很詳細的話,可以搞得非常複雜繁瑣,時下哲學的趨勢就是把問題弄得非常複雜繁瑣。但我們撇開煩瑣細節不論,只談相對主義之中影響最大的那個「版本」,就是極端相對主義。
極端相對主義認為:「每個人都可以有他自己的價值判斷,價值判斷沒有是非高下之分,是見仁見智的,我們不應該把自己的價值判斷加諸別人身上。」像這一類的說法,大家都耳熟能詳吧?其實這種極端相對主義有兩大弊病:
(1)實踐上此路不通——就我所見,口頭上認同極端相對主義的人,都是口不對心的。不久前,有個朋友問我怎麼辦,他說覺得很困擾,他的女兒很不聽話,不論教她什麼,她總是頂撞說:「我就是喜歡!怎麼樣?」我的朋友就不知道怎麼辦了。事實上如果極端相對主義者真的心口一致的話,他就很難維護法治或為法治辯護,很難從事教育,很難教小孩子了。比如,你教小孩子的時候對他說:「用功讀書吧,不要這麼懶,不念好書,長大了要做乞丐的。」小孩子就這樣回應:「做乞丐好不好是一種價值判斷,價值判斷是沒有是非高下之分的,見仁見智,我就是喜歡做乞丐!怎麼樣?」(眾笑)你就很難辦了,對嗎?又如果你說:「要有禮貌些,吃東西時不要發出像豬吃飼料的聲音。」他就回應說:「豬吃飼料的聲音好不好聽,是一種價值判斷(眾笑),我就是喜歡這種聲音!怎麼樣?」要是你真的奉行極端相對主義的話,你就不知道怎樣反駁他了。由此可見,所謂「價值判斷沒有是非高下之分,我們不應該把自己的價值判斷加諸別人身上」這種論調,實際上是行不通的。
(2)思想上自我推翻——極端相對主義不單在實踐層面上此路不通,而且在思想層面上更有「自我推翻」(self-defeating)的致命破綻。箇中關鍵,在於「我們不應該把自己的價值判斷加諸別人身上」這個說法所講的「應該∕不應該」之類的規範,是取決於或隸屬於我們的價值觀的,這些價值規範本身就是一種價值判斷。因此,如果「我們不應該把自己的價值判斷加諸別人身上」這個說法成立的話,那麼就連這個說法也同樣不應該提出來了。須知所謂「加諸別人身上」,並不是把某樣東西「蓋」到人家身上,那只是一個比喻,其實就是說:「我們不應該要求別人接受我們的價值判斷。」但當我們這麼說的時候,我們恰恰就是要求別人接受我們的價值判斷,否則為什麼不對着石頭說呢?所以,一旦我們了解到「我們不應該把自己的價值判斷加諸別人身上」這個說法本身也是一種價值判斷之後,我們就能看出這個說法根本是自我推翻的了。
(3)出路在賦能進路——講到這裏,可能大家會有以下的問題:如果價值判斷並非沒有是非高下之分,但事實上它又不像科學判斷那樣基本上可通過實驗來驗證,在這情況下,我們該怎麼辦呢?怎樣分辨價值判斷的是非高下呢?關於這個問題,可以採取我名之為「賦能進路」的方式來處理:
試從專門一點的地方說起。比如數理邏輯這種極度嚴格的學科,其中的哥德爾定理、史恪林姆定理、科恩定理等等一般認為異常艱深的定理,在證明的過程中,都要或明或暗地援用普通邏輯之中的一些簡單定理的,例如迪摩根定理,或者"xFxšFy」、「Fyš$xFx等等。問題是:怎樣證明或者判定這些簡單定理是正確的呢?答案是:就以迪摩根定理來說,可以用真值表法、或CNF法、或樹狀真值分析法去判定。在座各位起碼有一半人懂得真值表法吧?讀理科的應該都懂得。但是,如果我們進一步追問:為什麼真值表法是可信的呢?這樣一直追查下去,最後我們就會走到「訴諸純粹理性」的一步,譬如看出真值表法之為可信是理性上明顯的。由此觀之,理性正正就是思考的終極據點,也就是一切證明之最根本的基礎所在。
再從一個較易明白的角度來解釋。在這個時代,很多人在處理問題時必定要求抓住一些公式、判準、評估標準之類的東西才會覺得安心,否則就會感到心虛,不踏實,沒有把握。他們有所不知的是:那些公式之類的東西最終還是要以理性為依歸的。剛才提到的一些定理,比如哥德爾定理,你們不知道它的內容也無所謂,你們不會因此就無法了解我所講的關鍵要旨的,那就是:無論什麼公式、判準或評估標準,當我們追問它的根據是什麼的時候,如果能夠找到另外的一些公式、判準或評估標準作為根據,那麼我們仍然可以進一步追問這些另外的公式、判準或評估標準本身的根據又是什麼;這樣一直下去,追問標準、標準的標準、標準的標準的標準……或追問根據、根據的根據、根據的根據的根據……最後總會到達「惟有訴諸理性」(或理性加經驗)這終極一步的。人類能夠正確思考、分辨是非曲直、分辨真理與謬誤,這種能力就叫做「理性」。運用理性這種天賦的能力去思考、討論(理性思考和理性討論包括了充分利用所掌握的有關資料來作出分析、判斷、推理、評估),以此作為我們思想的根基——用這種方式和態度去處理問題,粗略地說,就可以視為採取了「賦能進路」。
一旦對賦能進路有透徹的了解,就不難看出,即使價值問題不像科學問題那樣基本上能夠藉着實驗來解決,我們仍是可以通過賦能進路去處理那些問題的。這麼一來,我們就可避免像時下許多知識分子那樣,六神無主,沒有自信。他們常常受困於諸如此類的問題:「我有我的看法,小孩有小孩的看法,我憑什麼標準去判斷我的看法是對的呢?正常人有正常人的想法,精神病人有精神病人的想法,我憑什麼標準去判斷精神病人的想法是錯的呢?……」這些知識分子就是如此這般經常困擾,手足無措,還說自己是「多元,開放」。要注意的是:這類知識分子口頭上所謂的「多元,開放」,實質上只是逃避問題的遁詞,只不過是用來掩飾自己茫無頭緒、不敢下判斷、既沒有識見又不會思考的遮羞布吧了。
其實只要掌握好思考方法,循着賦能進路,經過盡可能客觀的理性反省理性討論之後,我們每每就能作出合理判斷的了。在這條件上,當遇到頑劣的小孩總是橫蠻地說「我就是喜歡!怎麼樣?」的時候,我們就不妨考慮採取行動了(但力度不要達至違法的臨界點):「小鬼,賞你一個巴掌!我就是喜歡,怎麼樣?」(眾笑)
有些人在辯論時唔夠人講,最叻的就是將客觀事實與價值判斷混為一談,例如當某人被指「掛羊頭賣狗肉」時,被指控者唔會嘗試證明自己賣的不是狗肉,而是羊肉,反而會話別人指責他的原因是「你不喜歡我」(見伸延閱讀)。今次魔術師就嘗試以「賦能進路」,以理性去分析以下臘腸新聞:
【7.28 被捕者】佢哋真係唔係暴徒,佢哋只係一班有理想嘅青年
2019/7/31 — 17:34
編按:前民陣召集人、前學聯副秘書長及前中大學生會會長楊政賢周日(28 日)晚在中區警民衝突中被捕,昨晚保釋後在葵涌警署外向在場聲援人士發言,直斥警方濫權,以種種不合規矩手法,意圖嚇怕示威者。有網民根據其發言片段,打出逐字記錄如下,楊政賢同意刊出。(文末附發言片段)

有好多義士,有 40 幾人都係困咗喺呢個葵涌警署入邊,而家已經係超過 48 小時㗎啦。我係 7 月 28 號其中一位被捕人我個名叫楊政賢,咁當時我係喺前晚大概 11 點零鐘左右喺中區被捕。當時我哋都好合作,跟隨警方嘅指示,但係警方將我扯入盾陣裏邊用拳頭制服我。呢個完全係濫用警力!而係被捕之後我電話亦都比警察充公。喺佢充公嘅一刻,我已經同佢講佢一定要將呢個電話擺落一個密封嘅證物袋裏面,但係佢冇咁樣去做。我再三催促佢咁樣做,佢依然冇咁做。返到警署嘅時候佢依然冇做到,甚至乎當我要去見值日官嘅時候有警員竟然用電筒照射落我個眼度,甚至有個警員恐嚇我話你咁嘈係唔係要入冷氣房。佢哋嘗試用酷刑去嚇怕一啲堅守自己權利嘅示威者。
我哋 40 幾人係一個好似蒸籠咁樣嘅停車場裏面坐咗 24 個鐘頭,有啲人可能更加長,都冇被安排走去休息,只係可以坐喺度。有啲人甚至熱到好似熱衰竭咁。呢個係唔係一個正常嘅做法,係唔係濫權,相信大家都好清楚。警察係嘗試緊,去懲罰示威者。甚至乎我嘅罪佢話係阻差辦公,但係困左差唔多 24 個鐘頭,係深夜向法官用非法集結呢個罪名去申請入屋搜查令,係深夜嘅時候送我去屋企,去騷擾我屋企人。呢啲全部都係警察嘗試緊用各種嘅方法,各種不合法、不合規矩嘅手法去令香港人唔再出嚟示威。佢要釋出一個訊息:就係你只要行出嚟,你嘅權利就會被剝奪,你就係預咗俾人騷擾,你嘅屋企人就係預咗冇安寧要擔驚受怕。我諗呢個唔係警方應該做,但佢哋正正就係不斷咁樣濫權!呢個亦都係點解我哋一直要求要有獨立調查委員會去調查佢哋濫權嘅行為。
跟住落嚟我想講一講關於呢個暴動罪,入邊有 40 幾人,超過40個都告暴動罪,我同佢哋可能只係相處左 20 幾個鐘頭,喺呢個地牢裏邊,但係佢哋大部份都係一啲 ⋯ (一度哽咽)佢哋只係十幾二十歲咋!點解要用暴動罪去嘗試迫害佢哋啊?一四年係咁樣!一六年係咁樣!一九年而家五年啦!政府仲係用緊青年嘅鮮血,用緊佢哋嘅自由,去換取佢哋嘅尊嚴、去換取佢哋嘅權力、換取佢哋嘅利益!我哋唔要呢啲嘢啊!我哋要自由,我哋爭取嘅就係自由,我哋爭取係自主,我哋唔係暴徒!只有暴政!沒有暴徒啊!
沒有暴徒!只有暴政!
我同佢哋幾個人好簡單嘅交流其實佢哋真係一啲好 ⋯ 佢哋係真係想香港好嘅青年。佢哋當中有啲人諗過去移民去其他地方重新生活,但佢哋講過:生於呢個地方就係有一種責任,令到呢個地方更加好。而即使佢哋有移民嘅權利,有移民嘅機會,佢哋都希望喺呢度可以爭取返自由,去爭取返一個可以安心立命嘅香港。佢哋真係唔係暴徒嚟㗎⋯佢哋只係一班有理想嘅青年。所以我係好希望大家能夠繼續去支持佢哋。聽日就要提堂,我唔知道今晚,或者之後,或者之前已經可能有好多示威者被控一啲好嚴重嘅罪行,我希望大家能夠一齊繼續去支持佢哋,我哋唔可以比白色恐怖嚇怕!唔可以比暴動罪嚇怕!我哋要繼續行出嚟佢話比呢個政府聽,我哋爭取嘅自由!我哋唔係暴徒!
我哋係困左 30 幾個鐘頭之後去到今晚傍晚嘅時候,我哋大部份人都以為可以取保候查,可以保釋番出嚟。因為當中呢 40 幾位示威者大部份都係以非法集結呢個罪名被拘捕。但係去到 30 幾個鐘頭,大家係監牢裏面,有啲人喺度唱緊歌,大家喺度傾緊一陣保釋出嚟可以食啲咩 ⋯ (哽咽)但係佢哋俾人逐個逐個叫出去,然之後返入嚟嘅時候佢哋就話佢哋俾人控告暴動。之後成條巷 12 個牢房,有啲人喺度喊,有啲人係度唔知點算好。
有個囚友喺度同我講:10 年之後出返嚟都唔知點算。佢哋非常之驚,佢哋非常之徬徨,但係我哋喺入邊都互相安慰,就係話出面有好多人支持我哋。我相信大家都係互相喺度支持緊,係唔係?只要我哋互相去支持,就算係暴動罪又好,或者其他罪名都好,我哋一齊撐落去!我哋一齊繼續去對抗呢個政府!錯嘅唔係我哋!錯嘅唔係嗰啲青年!錯嘅係當位嘅人、錯嘅係在位在權嘅人!佢哋用青年嘅鮮血、青年嘅自由去換取佢哋嘅利益。我哋就係要打破呢一種嘅利益。
所以我好希望大家能夠真係撐落去,我哋齊上齊落,香港人加油。
1. 當時我哋都好合作,跟隨警方嘅指示,但係警方將我扯入盾陣裏邊用拳頭制服我。呢個完全係濫用警力!
對於賢哥仔的一面之詞,魔術師相當存疑。如果賢哥仔真係無反抗,就咁俾黑警打鑊金,照計佢話要去驗傷都驗唔切,唔會無穿無爛咁出返嚟架嘛!
2. 喺佢充公嘅一刻,我已經同佢講佢一定要將呢個電話擺落一個密封嘅證物袋裏面,但係佢冇咁樣去做。
根據《警察通例》,假如黑警真係無將賢哥仔的手機放進證物袋,咁又真係無依足程序做嘢。如果將來要用到手機中的資料做證據,咁黑警就會好蝕底。
《警察通例》 第 30 章 財物
現金、手錶、部分或全部以貴重或疑似貴重金屬或寶石製成的物品、駕駛執照、身分證、護照、公共交通季票或卡、八達通卡、銀行存摺、支票、旅行支票、信用卡或現金提款卡,以及財物管理人員認為須穩妥收藏的其他物品,均須密封在防干擾財物封套內,然後存放在保險箱或保險庫,由財物管理人員或財物人員看管。財物如非在辦公時間內接收,則由值日官(在辦公時間以外由值日官充任財物人員)負責。凡超過 1,000 元的現金、價值相信超過 1,000 元的財物、可直接用於現金交易而供作證用所檢獲的個人用卡、所有投注單及有關文件證據,均須列為貴重財物。
3. 當我要去見值日官嘅時候有警員竟然用電筒照射落我個眼度,甚至有個警員恐嚇我話你咁嘈係唔係要入冷氣房。佢哋嘗試用酷刑去嚇怕一啲堅守自己權利嘅示威者。
有青用鐳射光射黑警眼睛又算唔算襲警呢?「冷氣房」算是甚麼「酷刑」,魔術師就真係不得而知了!
4. 係深夜向法官用非法集結呢個罪名去申請入屋搜查令,係深夜嘅時候送我去屋企,去騷擾我屋企人。呢啲全部都係警察嘗試緊用各種嘅方法,各種不合法、不合規矩嘅手法去令香港人唔再出嚟示威。
黑警深夜拎住搜查令又算唔算係「不合法、不合規矩」的手段呢?魔術師木宰羊。起碼睇完《警察通例》 第 44 章 搜查人身、處所及車輛、查核第三代警務處姓名索引電腦系統及人事登記資料系統 都搵唔到所謂「適當的搜尋時間」。魔術師以一般人的角度去睇,查案當然係要把握時間,以免疑犯同黨有機會將證據銷毀。如果咁啱係深夜去搜屋,自不然係會「打擾」到疑犯家人,但就不等於黑警刻意去「騷擾」別人。如果係良好市民的話,一次半次,理論上都會配合黑警辦案的吧?
5. 你嘅屋企人就係預咗冇安寧要擔驚受怕
乜唔係你自己嘅犯法行為令到你屋企人冇日安寧要擔驚受怕咩?自己犯法,卻反而怪黑警去搜屋,嚇親你屋企人?這是甚麼道理?
6. 佢哋大部份都係一啲 ⋯ (一度哽咽)佢哋只係十幾二十歲咋!點解要用暴動罪去嘗試迫害佢哋啊?
無人用暴動罪去逼害佢地。如果劣政司認為係適合以暴動罪去所你班有青,而又證據確鑿,罪名成立的話,你地就要為所犯嘅事負責,呢啲唔係叫逼害,係叫罪有應得。至於幾多歲同犯咩嘢罪根本無關。邊個話十幾二十歲唔可以參加暴動?賢哥仔成段講話都唔係講道理,而係CCTVB膠劇式的煽情!
7. 我哋要自由,我哋爭取嘅就係自由,我哋爭取係自主,我哋唔係暴徒!只有暴政!沒有暴徒啊!
唔明夜戰中環可以爭取到乜嘢自由、自主。就算再退一萬步,你地爭取甚麼係一回事,使用甚麼手段又是另一回事。同樣的爭取自由、自主,可以係和理非,也可以是暴動。係唔係暴徒唔係你自己話,而係等個官判。
8. 有個囚友喺度同我講:10 年之後出返嚟都唔知點算。佢哋非常之驚,佢哋非常之徬徨
又話絕望到死都唔怕?反正依家都睇唔到未來架喇?咁坐幾年監都係一樣啫!起碼 nothing to lose!
9. 我哋一齊撐落去!我哋一齊繼續去對抗呢個政府!錯嘅唔係我哋!錯嘅唔係嗰啲青年!錯嘅係當位嘅人、錯嘅係在位在權嘅人!佢哋用青年嘅鮮血、青年嘅自由去換取佢哋嘅利益。我哋就係要打破呢一種嘅利益。
呢理人已經失去理性,只知係度催眠自己,以為唸唸有詞便可以刀槍不入(義和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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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延閱讀:
思辨練習之李天命《思考三式VS三大盲潮》(三)
思辨練習之李天命《思考三式VS三大盲潮》(五)
皇梁一夢:由「10-year challenge---匯控」說起

3人被控暴動罪提堂後獲准保釋 更新:2019/07/31 22:23

中西區衝突四十五人被起訴,四十四人被控暴動罪,有十三人是學生,亦有飛機師、教師及護士,最年輕的被告只有十六歲,除了一人沒有出庭,其餘全部被告獲准保釋,案件押後至九月二十五日再提訊。
全部被告獲准保釋後離開東區裁判法院,法院大樓地下一直有大批人冒雨聲援,被控暴動罪的四十四人是二十八男、十六女,十三人報稱是學生、七人是文員,亦有人是飛機師、教師、護士、地盤工人、售貨員等。
四十四人的暴動罪分別以三宗案件處理,第一宗涉及三名被告,包括年紀最大四十一歲的杜依蘭及她的情侶三十八歲的湯偉雄,據了解兩人本周日結婚,同案中還有今次最年輕的被告、十六歲的學生李宛叡,控罪指他們星期日在德輔道西近西邊街一帶參與暴動。第二宗控告二十四人,是三宗案最多,控罪指他們當日在德輔道西近皇后街一帶參與暴動,全部被告表示明白控罪,三十三歲的文員莫卓煇另外被控一項襲警罪,指他在宜必思酒店外襲擊總督察鄧智兆,據了解,鄧智兆是前警務處長鄧竟成的兒子。第三宗涉及十七人,控罪指他們在上環干諾道中及文華里交界參與暴動,案件除了暴動罪的被告,還有一名二十四歲學生陳子謀,控罪指他在信德中心外藏有伸縮警棍而沒有合理辯解,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全部被告暫時毋須答辯,各人獲准以一千元保釋,每個星期到警署報到,居住在報稱地址,遵守宵禁令,除了任職機師的三十歲被告廖頌賢可因為工作離港外,其餘被告不得離港。
四十五名被告當中,被控暴動罪的甄凱盈沒有出庭,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向她發出拘捕令,其餘被告的案件,押後至九月二十五日再處理。
散庭後有人擋著法院門外的一輛警車,當時剛剛掛八號風球,有人用雨傘拍打車窗,有人勸阻,車內警員拍攝車外情況,最後警車倒後駛離開。

49 則留言:

  1. //當時我哋都好合作,跟隨警方嘅指示
    夜戰中環時又唔跟隨警方嘅指示?

    //電筒照射落我個眼
    雷射光照眼會盲,電筒照唔會,邊嗰夠酷刑啲呢?

    //係一個好似蒸籠咁樣嘅停車場裏面坐咗 24 個鐘頭
    //有個警員恐嚇我話你咁嘈係唔係要入冷氣房
    冇冷氣果然喺死穴XD咁不如入冷氣房喇

    //係深夜嘅時候送我去屋企,去騷擾我屋企人。
    深夜喺大學校長樓下叫囂又塗鴉要對話,又喺咩呢?捉姦都要在床喇查案仲要同你客氣夾schedule?

    //凡超過 1,000 元的現金、價值相信超過 1,000 元的財物、可直接用於現金交易而供作證用所檢獲的個人用卡、所有投注單及有關文件證據,均須列為貴重財物

    可能差佬認為個手機劣質唔值一千XD

    //(一度哽咽)佢哋只係十幾二十歲咋!點解要用暴動罪去嘗試迫害佢哋啊?
    佢哋只係十幾二十歲咋!點解要用啲黃C邏輯去煽動佢哋去犯法啊?

    //我哋要自由,我哋爭取嘅就係自由
    咦唔喺聞煮嗱?呢位哥仔之前喪失咗咩豉油要咁激去爭取呀。

    //大家喺度傾緊一陣保釋出嚟可以食啲咩
    笑咗,傷巷有青真喺以食為主,停留喺BB口腔期。難怪"有啲人喺度喊,有啲人係度唔知點算好"

    //有個囚友喺度同我講:10 年之後出返嚟都唔知點算
    人生精彩咗囉,唔使猶豫喇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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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雷射光照眼會盲,電筒照唔會,邊嗰夠酷刑啲呢?
      其實要用雷射光射中脈, 都真係要幾精準下。

      //冇冷氣果然喺死穴

      我都笑咗。

      //深夜喺大學校長樓下叫囂又塗鴉要對話,又喺咩呢?

      「批鬥自由」

      //可能差佬認為個手機劣質唔值一千XD

      可能黑警要拎部手機去先達問下二手價。

      //呢位哥仔之前喪失咗咩豉油要咁激去爭取呀。

      其實黃C想打人就打人,想起底就起底, 想貼 memo紙就貼 memo紙,已經好鬼自由。我都唔明佢地仲想要乜。

      //難怪"有啲人喺度喊,有啲人係度唔知點算好"

      俾返啲口罩佢地, 就會勇武返哂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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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已經好鬼自由。我都唔明佢地仲想要乜。//
      想剝奪他人自由嘅自由

      刪除
    3. //想剝奪他人自由嘅自由

      只有有青才配擁有自由

      刪除
  2. //當某人被指「掛羊頭賣狗肉」時,被指控者唔會嘗試證明自己賣的不是狗肉,而是羊肉,反而會話別人指責他的原因是「你不喜歡我」
    <a href="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71117/mobile/bkn-20171117123421328-1117_00822_001.html">我以為你講鄺神添,哈哈!</a>


    //「冷氣房」算是甚麼「酷刑」
    「冇冷氣」咪嘈囉⋯⋯咁怕熱,大熱天時又黑衫又保鮮紙。

    //就咁俾黑警打鑊金,照計佢話要去驗傷都驗唔切,唔會無穿無爛咁出返嚟架嘛!
    <a href="https://m.mingpao.com/pns/要聞/article/20190801/s00001/1564596637715/查手機見遊行照-「拮手指」抽dna-港人穿黑衣北上-扣6小時寫悔過書">又有人話著黑衣上大陸會俾公安禁錮、查手機啲相同驗DNA喎!</a>
    講到驗DNA唔駛錢咁,你去23Andme做一次ancestry 都美幣99。同埋驗DNA口水咪得囉....我話佢幫你篤手指驗糖尿都得。文中指出咁多著黑衫過關被人捉又唔見咁多人去搵民煮黨開記招?

    //黑警深夜拎住搜查令又算唔算係「不合法、不合規矩」的手段呢?
    唔跟有青啲江湖規舉就係不合(佢地)法、不合(佢地)規矩嘛。如果巷獨成功,係好有機會出現一套合佢地規矩嘅法律架!

    //邊個話十幾二十歲唔可以參加暴動?賢哥仔成段講話都唔係講道理,而係CCTVB膠劇式的煽情!
    十幾歲,已經可以做紅衛兵了。賢哥仔可能只係識睇CCTVB,或者太細個唔知以前有套叫「還看今朝」嘅電視劇,裡面有細路批鬥父母情節....係由鼎爺個仔飾演。

    //可能差佬認為個手機劣質唔值一千XD
    果部應該係落基呀3310,可以當磚擲。

    //大家係監牢裏面,有啲人喺度唱緊歌,大家喺度傾緊一陣保釋出嚟可以食啲咩
    見到新聞提堂個官唔俾佢地出境作為保釋條件,啲人可以用「去日本睇演唱會」、「結婚honeymoon」為由要求離港,就知佢地有幾不分輕重啦。
    又話無錢要人養要人贊助打官司,又有咁多閒錢去旅行去到盡?不如去左就唔好返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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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錯在用全形, 所以做唔到 embedded link 的效果

      //咁怕熱,大熱天時又黑衫又保鮮紙。
      成身臭汗, 好重口味啫。

      //如果巷獨成功,係好有機會出現一套合佢地規矩嘅法律架!

      由於無大台, 誰也不代表誰。巷蜀成功後應該是個無正苦世畀。

      //又話無錢要人養要人贊助打官司,又有咁多閒錢去旅行去到盡?不如去左就唔好返嘞。

      「唔去旅行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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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 當時我哋都好合作,跟隨警方嘅指示
    跟隨指示,但沒有和平散去,睁大眼講大話!?
    //4. 係深夜嘅時候送我去屋企
    有合理懷疑家人會否協助銷毀証據。
    另外,部份有青家長又投訴48小時不見有青覺得擔心。
    擔心都訓得安寧?送你返屋企比家人相見係咪安心返?


    婆娘

    回覆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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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跟隨指示,但沒有和平散去,睁大眼講大話!?

      「你叫我咪走, 我咪唔郁囉!」

      //有合理懷疑家人會否協助銷毀証據。

      黑警當然要和時間競賽喇。

      刪除
  4. 忍唔住要分享楊onQ既BBC訪問,主持人既發問非常尖銳,可謂針對泛民煽情文宣的上五寸下五寸來打:

    1. 英國從未賦予香港人普選權,你在問中國要一項連英國也未賦予你們的權利。他們寫進了巜基本法》,但他們從未赋權給你們
    2. 年輕人誰的話都不聽,他們既不聽林鄭月娥的話,無意冒犯,他們也不會聽你們這些人的話
    3. 中國在世界舞台上舉足輕重
    4. 英國迫切希望與我們簽訂貿易協議,他們脫離歐盟,急需找盡可能多的盟友,而中國就是其中之一
    5. 特朗普那麼不喜歡中國的貿易政策,也很少批評習近平的國內政策
    6. 現實就是,香港孤立無援

    但楊onQ既回答,就係一部煽情既複讀機,無甚亮點,還說到香港仍是中國「唯一」的國際金融中心,反對派最精壯有為既議員都咁井底蛙,實在...... 不忍卒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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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https://youtu.be/S2tnk1XH-s4

      訪問連結

      不知魔術師會否考慮加進延伸閱讀?小弟諗認為這亦是另一個泛民「感性蓋過邏輯思考」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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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呢啲傳媒就真正中立同critical 喇,香港啲咩叫特首「講人話啦你」都叫提問?人地需要答你?點答?
      在香港已分不清演員和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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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呢個分享好睇
      姓楊嘅中規中矩吧 亦刻意唔提五大訴求裡的關於暴亂果兩個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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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香港仍是中國「唯一」國際金融中心//
      Why China No Longer Needs Hong Kong
      https://www.nytimes.com/2019/07/03/opinion/hong-kong-prote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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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不知魔術師會否考慮加進延伸閱讀?

      睇完,已加。

      //楊onQ既回答,就係一部煽情既複讀機

      楊:「We cannot deny that some of the youngsters may have something on their own. But we understand where they came from... I can never blame the youngsters. They are the future.」

      Something on their own 即係巷蜀喇! never blame 的意思係「支持」定係「不贊成但同情,情感上要無奈地接受」呢?

      點解唔圍米帝領使館,要求米帝俾BNO持有人有居米權。

      //香港啲咩叫特首「講人話啦你」都叫提問?

      回應唔啱你心意,就係無回應, 態度差。

      //刻意唔提五大訴求裡的關於暴亂果兩個

      所以楊ONQ keep 住話自己的要求並非無理;亦即係話「撤銷暴動定性」、「永不追究義士」係無理要求喇!

      //Why China No Longer Needs Hong Kong

      可唔可以唔好就咁塞條link過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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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可唔可以唔好就咁塞條link過嚟呢?//
      因為我只係要個 title。 XD XD
      有興趣嘅都可以入去����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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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頂唔順了, 加咗呢條版規:

      另外,作為負責任的網主,如果網友留言包含 link 及/或 video 的話,魔術師會先行 fact check;但此等做法會令魔術師工作量大增,故希望一眾網友如有 link 及/或 video 分享,請先行節錄重點。如魔術師發現有某些網友經常不負責任地留下無 substance 的留言或 reference,魔術師有權直接將違規留言刪除,毋需事先警告,敬請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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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入去坐幾年,可以重拾BB的肛門期,仲爽呀!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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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煙霧彈倉藏鈔50萬 物資庫檢致命武器

    警方在屋內搜獲一批武器,包括一支弓、六支箭、八支壘球棍、一個汽油彈、大量製造汽油彈的原材料、大量含有大麻成分的精油、兩條以多條索帶捆綁的藤條,以及六十三件黑色和白色的T恤,相信檢獲的武器及物資,與近期示威者暴力衝擊案有關。

    白衣? 藤條?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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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白衣? 藤條?呵呵!
      可能要來玩SM用嘅啫: 陳浩天跪在地上,搵條女着住白T恤,用藤條打佢,一路打一路鬧佢係"獨L",之後再揾枝棒球棍插佢菊花。佢雖然過瘾,但點都會痛嘅,所以就要用大麻精油舒緩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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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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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其實是在挑釁那些對民主自由信念堅強的人

      以理性去辯論是一回事, 去挑釁又是另一回事.

      //我是個嚴重被洗腦的人, 思想被 "理性" 佔據了以後

      如果「理性」都是洗腦的話, 請問可描述不洗腦的狀態.

      風輕雲淡君, 可能是我智慧不足,我發現你的留言漸趨難明, 我亦開始感到難以回應及感到 uncomfortable.如果你有抒情文章想寫,大可以開個新blog,到時我必定前來道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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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魔兄請見諒, 這種文章的確讓人不適, 特此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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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風輕雲淡君, 好說. 基本上每一位網友的留言我都會讀過及儘量回應的. 可能近期我城事情實在太多,有些chatroom 式的留言我已沒有回應; 加上看其他 link 文章及 video 的時間, 我幾乎已是半職咁去做. 如果再有些難以理解的留言要我費神去思考的話, 我實在會 overload, 只好連「已閱不回」都廢事留了.

      也請各位多多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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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魔兄言重了,相信大家都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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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只是有幸我還找到此處一吐舒快。
      謝謝Blog主回覆。


      婆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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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魔術師兄,可否點唱《難為正邪定分界》?

    尤其是聽到「努力興建 盡情破壞」。好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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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告急,大家去投票啦

    https://hk.news.yahoo.com/poll/f83b2360-b41c-11e9-8d6b-b77be6568e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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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摩摩, 我啱啱先叫人唔好就咁掟link, 你又來... 係咪玩嘢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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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唔好怪我潑冷水。

      今早已有人傳俾我,亦有傳話YAHOO會將反對票變支持票。

      本著求真的精神,我去投票,發現3個問題:

      1. 投咗票之後,無法得悉自己投咗支持定反對票,只能睇到總結果;

      2. 我嘗試去其他議題投票,系統會要求登入YAHOO帳號,唯獨這個投票不需要;

      3. 我分別用手機及PC去投票,均成功投票,即係只要有不同的上網設備便能不斷投票,無驗證又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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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謝謝喵幫手fact check, 我已經無精力去查咁多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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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謝謝喵幫手fact check

      因為要幫啲藍屍群組 fact check,唔想佢地亂嚟。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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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謝謝貓遊俠!

      魔兄同大家都辛苦了。有乜唔著請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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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投票//
      琴日到今日都係56比43 。我懷疑係假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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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只要有不同的上網設備便能不斷投票//
    我 refresh 咗再投都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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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太兒戲的投票,我都廢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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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明白魔兄,我當買個教訓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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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摩摩,好說。也請留意新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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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引用葉劉facebook

    【王永平,你是否失憶?】

    昨晚於遮打花園舉行的集會,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上台發言時,提及參與集會的公務員沒有違反政治中立,認為「公務員不是對行政長官個人忠誠,而是對體制、制度,維護整個核心價值的社會、市民忠誠」、更指出當年《公務員守則》是由他撰寫:「『政治中立』是我撰寫的,故此有資格作出解釋」云云。

    王永平發言時曾提及「公務員不是對行政長官個人忠誠」,但翻查資料,原來他於十多年前年時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期間,曾到立法會回答議員質詢,當時的說法竟與現在完全相反。

    2004年6月9日,王永平到立法會回答議員質詢時曾說:「公務員政治中立,包括以下主要元素:(一)公務員的政治中立,建基於效忠政府的責任;(二)所有公務員應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盡忠;(三)公務員必須衡量各項政策方案的影響,在政策制訂過程中坦誠而清晰地提出意見;(四)在政府作出決定後,不論個人立場如何,公務員應全力支持,把決定付諸實行,並且不應公開發表個人意見;以及(五)公務員應協助主要官員解釋政策,爭取立法會和市民大眾的支持。」

    上述回答在立法會會議有正式紀錄。公務員的政治中立,是建基於效忠政府的責任;作為公務員團隊一份子,亦應對在任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盡忠。但王永平昨晚的發言完全違背了他當年的原則,我在此不禁一問:他是否失憶?抑或將昔日為官之言及原則完全拋諸腦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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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梁啟超告訴我們:不惜以今日之我,與昨日之我挑戰。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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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食回力鏢咁7嘅野就時常發生,只要廢老現時講嘅係“人話”,黃屍係會自動過濾睇唔到唔回應。
      相反,只要係唔岩心水,689一句平反64就可以抽足30年水,由89抽水抽到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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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覺得王不平同練穴腫都係同一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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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尋日應該都好多退休公務員去個集會。

    王永平呢啲港英餘孽退左休唔駛佢做咪盡情享受做KOL嘅樂趣囉,同林超英一樣。
    講之嘛,佢地最鍾意話:「解決左提出問題嘅人就當解決問題。」
    但佢地呢班提出問題嘅人永遠唔會有一個可行方案拎出來討論....好黃屍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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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將身比已,退左休咬住長糧等死,定出嚟發聲活出真我比較好玩?或者就是這些人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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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尋日應該都好多退休公務員去個集會。

      又唔係喎,都有幾多後生黃C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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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班阿伯有女昅又可以噴口水,一樂也。
      都係坐兩蚊車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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