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9日 星期二

監警報告對首觸們利多於弊?

信報 2020年5月16日
監警報告
7.21警無早防範 激化勾結指控
監警報告沒提警暴 8.31傳打死人不可信
自去年7月5日起研究近一年,監警會正式公布反修例風波專題審視報告,分為16個章節,涵蓋初期6宗大型警民衝突以及公眾關注項目提出觀察和建議【表1】,包括元朗7.21和太子站8.31事件。報告批評警方在7.21白衣人襲擊事件中,錯失多次介入事件機會;報告亦直言8.31事件死亡傳聞「超乎尋常」並不可信,認為警方關閉車站出入口的做法合理。
監警會報告製作歷時大半年,多達逾1000頁,約45萬字。連特首林鄭也透露花了10小時,方可一口氣讀畢整份報告。惟傳媒未獲預覽,直至周五下午2時記者會開始,方能與公眾同步網上閱覽完整報告。監警會容許傳媒在會前提早半小時入場,但只能預覽「濃縮版」撮要,做法與政府大型記者會截然不同。
當場拘白衣人「不切實際」
報告多次提及監警會無調查權力,惟亦未有向政府建議應否設置獨立調查委員會,也未有指控有警員濫用武力。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周五(15日)向傳媒回應報告,重申不會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僅將由保安局成立督導小組跟進報告建議【見另稿】。警方表示接納監警會報告,稱會認真審閱內容,並全面配合督導小組研究跟進建議。
六大警民衝突中,以去年元朗7.21襲擊事件【表2】最受外界關注,亦佔報告最大篇幅、長達122頁。報告形容必須「事後孔明」指出,警方當晚錯失不少處理事件良機,如接獲大量報案電話但無派員高調駐守鳳攸北街示警,以及在西鐵元朗站發生打鬥時,要求3位警務人員在場等待增援而非立即撤退,加上事前數次襲擊皆無警方到場,「難免招致市民不信任和譴責」。
報告談及7.21章節時表明,監警會無權審查「警黑勾結」指控,強調有關指控只能由執法機關調查。但報告承認警方當日無及時採取行動,激化相關指控,甚至令示威者心中扎根,成為日後示威「強大且持久的推動力」。至於當晚時任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警司游乃強,曾因在南邊圍與白衣人交談及輕拍肩膀,報告指游有充分理由指示白衣人返回南邊圍,並非雙方勾結,也稱防暴警員在場只為控制場面,當時人數眾多氣氛緊張,「進行拘捕不切實際」。
另一焦點是去年8月31日警員衝入港鐵太子站圍捕毆打市民事件。報告中批評警方、消防等機構,在反駁「打死人」等毫無根據的指控反應緩慢,任由網上傳言發酵。監警會質疑無任何證據支持說法,也指本港人口稠密而人際關係緊密,不可能有人失蹤而無通報。報告也贊同警方當晚關閉車站入口,可阻止示威者逃離及進入,亦認同由於當晚附近有示威活動,以港鐵押送被捕人士由太子站到荔枝角站是最快捷的方法。
促使用槍械「保持克制」
反修例風波期間,警方發射大量催淚彈已成特色。報告提到截至今年2月29日已使用逾1.61萬枚催淚彈,建議警方應成立由醫學及科學專家組成的專家委員會,界定本港市區的「可接受毒理水平」,並具體說明催淚彈使用條件,而警隊亦應尋求法律意見,檢討現時《警察通例》及《程序手冊》中的使用武力指引。報告另亦回顧期內12宗警員開槍事件,報告形容做法只為「應對示威者的非法行動」,並在受襲時保護自己及他人,並無違例,稱在整體情況下警員使用槍械「保持克制」。
監警會主席梁定邦在周五會見傳媒時,多次被問及為何報告不提議成立調查委員會及譴責警方濫暴。他三番四次強調報告非為譴責亦非調查,只是指出當時實況,認為警方「學到教訓下次會做得更好」。
1. 報告多次提及監警會無調查權力,惟亦未有向政府建議應否設置獨立調查委員會,也未有指控有警員濫用武力。
利:其實無監警會無調查權、無傳召權,最多就係好似 internal audit 咁要求內部部門交報告,「審視」吓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SOPs)有無漏洞咁。係咁多制肘之下依然可以批評 PoPo 咁多嘢已經唔算係偏幫,算係做得幾好架喇!
2. 報告形容必須「事後孔明」指出,警方當晚錯失不少處理事件良機,如接獲大量報案電話但無派員高調駐守鳳攸北街示警,以及在西鐵元朗站發生打鬥時,要求3位警務人員在場等待增援而非立即撤退,加上事前數次襲擊皆無警方到場,「難免招致市民不信任和譴責」。
利:PoPo 當日表現比較 hea 係事實,就算唔講有關警力的問題(「無派員高調駐守鳳攸北街示警」、「3位警務人員在場等待增援而非立即撤退」),淨係事後各位發言人的輕浮態度(「無時間睇錶」、「睇唔見有人持有攻擊性武器」),真係乜印象分都扣哂!
3. 報告承認警方當日無及時採取行動,激化相關指控,甚至令示威者心中扎根,成為日後示威「強大且持久的推動力」。
利:又係唔係因為721「當日無及時採取行動」就係跟「日後示威強大且持久的推動力」有關呢?魔術師看就未必,觀乎首觸們造謠的能耐,就算無721都有其他藉口,最多係話721對止暴制亂「弊多於利」(即係出沖俾糊人食)而已。
4. 防暴警員在場只為控制場面,當時人數眾多氣氛緊張,「進行拘捕不切實際」。
利:魔術師就唔係好 buy 呢句,有人犯法就係犯法,「人數眾多氣氛緊張」唔係「進行拘捕不切實際」的理由:暴大保你大班首觸唔多人,氣氛唔緊張咩?咪一樣打到嘭嘭聲?你唔即場拘捕咪逐個抄低身份證再慢慢捉囉!
5. 報告中批評警方、消防等機構,在反駁「打死人」等毫無根據的指控反應緩慢,任由網上傳言發酵。監警會質疑無任何證據支持說法,也指本港人口稠密而人際關係緊密,不可能有人失蹤而無通報。
弊:監警會雖然都係「打死人」之說係匪夷所思,但都話得班黑警啱。有就有,無就無,有無「打死人」自己都唔知?反應慢成咁,係咪為黃謍助攻?唔係真係要等足48小時確認無人報失蹤先夠膽出嚟講下話?
6. 報告另亦回顧期內12宗警員開槍事件,報告形容做法只為「應對示威者的非法行動」,並在受襲時保護自己及他人,並無違例,稱在整體情況下警員使用槍械「保持克制」。
弊:明眼人都知道 PoPo 開槍都只係「應對示威者的非法行動」,點可能係謀殺(見標少《私人檢控刑事案之二》)?PoPo 同你班首觸好熟嗎(同樣道理,以磚頭擲死清潔工的首觸,都無乜理由係謀殺,睇怕最多都係誤殺而已)?
7. 監警會主席梁定邦在周五會見傳媒時,多次被問及為何報告不提議成立調查委員會及譴責警方濫暴。
弊:魔術師幾可肯定呢個世界無 PoPo 會有「濫暴 SOP」,有都唔會有白紙黑字紀錄。而且有青控訴 PoPo 濫用武力,如果係拘捕之中你反抗掙扎,有幾大力係咪真係需要在你腳上打多幾棍才制服到你,真係當事人先知,好難 without any reasonable doubt 告得入。但有某些鏡頭所見,見到有黑警將已被鎖起的有青在地上拖行,咁又似有啲過咗火。所以,有個別黑警行為過咗界唔出奇,有青唔服氣,咁就唯有循現有機制投訴;再唔服氣,咁就要在垃圾會分區直選及功能組別都要取得大多數,到時搵蟻員提出私人議案,改組警監也好,解散警隊都好,只要控制到分區及功能就可以數夠票便通過,行使議會暴力喇!
基本法》附件二: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二﹑立法會對法案、議案的表決程序
除本法另有規定外,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對法案和議案的表決採取下列程序:
政府提出的法案,如獲得出席會議的全體議員的過半數票,即為通過。
立法會議員個人提出的議案、法案和對政府法案的修正案均須分別經功能團體選舉產生的議員和分區直接選舉、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議員兩部分出席會議議員各過半數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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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 2020年5月16日
倡公開暴動準則 不評中信圍困
反修例運動由遊行示威演變成街頭激烈抗爭,多場衝突更圍繞立法會大樓外。監警會報告指出,在6月9日、6月12日立法會外衝突,警方是應對示威者才使用武力,但認為警方可及早公布「暴動」準則,以免市民不知情參與其中。至於當日是否有需要在中信大廈外發射催淚彈,監警會指由於有司法程序進行中,故不評論。
去年6月12日為《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恢復二讀之日,當天大批市民到立法會外聚集,最終變成大規模衝突,亦是警方首次在反修例風波動用橡膠子彈。報告指出,當日下午3時半,警察總部指揮及控制中心向前線警員宣稱當時為「暴動」,但警方內部指引對「暴動」一詞未有界定,認為警方應訂明並公開宣稱可達暴動的目的、準則及程序,以免公眾不知情下參與。
抨七一衝擊警評估錯誤
至於當日中信大廈外,舉辦集會的民陣已獲不反對通知書,最後仍遭催淚彈驅散。監警會表示,有司法覆核案件進行中,不便評論,但警方應檢討做法,又建議警方若須終止獲不反對通知書的集會,應先聯絡主辦方並給予足夠時間及指示,讓集會人士沿可行路線離開。而近3周後的七一衝擊立法會事件,監警會認為警方評估錯誤,未達成確保立法會大樓完好的首要目標,建議檢討在立法會內部設防線的策略,是否奏效。
指新屋嶺羈留設施不足
另獨立成章的新屋嶺羈留設施,監警會認為新屋嶺設施不足,既無閉路電視亦無中央電腦系統,無法確保被捕者接受醫療治理及與律師會面的完整紀錄。加上附近流動網絡不穩,律師難以聯絡駐守警員。而且新屋嶺位處偏僻,長途跋涉運送被捕者不理想。
在識別警員方面,監警會認為警員身份得以識別,可表明警隊願為自身行為負責,有助加強公眾信任。但報告接受警員基於行動性質不宜展示警員編號,而警隊後來在頭盔上展示行動呼號符合國際慣例,是朝正確方向邁進。
8. 警方內部指引對「暴動」一詞未有界定,認為警方應訂明並公開宣稱可達暴動的目的、準則及程序,以免公眾不知情下參與。
弊:如果落實呢個建議都幾好笑:即係話當有 PoPo 嗌咪宣佈此間亂事已被「定性為暴動」,咁啲唔想參與的和理非就馬上作鳥獸散(又話齊上齊落,和勇不分,核爆都唔割?),留下來首觸的就可以落 charge?
9. 警方若須終止獲不反對通知書的集會,應先聯絡主辦方並給予足夠時間及指示,讓集會人士沿可行路線離開。
弊:呢個係正路嘅提議。不過如果 PoPo 照住做就無位俾首觸入了!
10. 監警會認為新屋嶺設施不足,既無閉路電視亦無中央電腦系統,無法確保被捕者接受醫療治理及與律師會面的完整紀錄。
弊:其實調轉嚟講,新屋嶺咁簡陋,正好給首觸們提供了造謠抹黑(都市傳說?)的好機會,唔用反而不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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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 2020年5月16日
監警報告
林卓廷怒撕報告 何君堯稱監警中肯
監警會報告周五出爐,回應去年6月開始的反修例活動中,警方處理抗爭活動的手法。建制陣營歡迎報告,直言報告專業、評論慎重。有泛民議員則批評報告是「垃圾」,未有對警方提供的資料作出求證,更未能監察及制衡警隊濫權情況。
「錯失機會」圖漂白7.21
報告涵蓋去年元朗7.21事件,被指與涉事白衣人關係友好的建制派議員何君堯認為,報告詳細交代事件,包括多次提及一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手持雨傘抵達元朗站,其後站內發生打鬥等;他指出,報告記載林卓廷在事件中擔當「重要角色」,「報告係中肯的獨立調查,所以市民要保持頭腦清晰,勿誤信讒言。」
當晚受襲的民主黨林卓廷周五見傳媒時,即席撕毀報告,抨擊報告極之偏頗,是一份「垃圾報告」,「警方講咩就信咩,完全無搵當事人去了解,例如7.21事件無搵我取證。」
林卓廷說,報告第10章有關7.21事件部分,形容當晚黑衣人與白衣人在打鬥,完全是扭曲事實,當晚實情是大量市民不管是否穿黑衣都被白衣人施襲,「咁當晚個白衫孕婦係咪都係白衣人?」他形容報告共6次採用「警方錯失機會/良機」字眼,是意圖幫警方「漂白」,卻沒有指出警方失職。
有7.21事件傷者回應,報告只偏幫警方講說話。任職廚師的蘇先生當晚9時45分在鳳攸北街遭大量白衣人襲擊,整個背部都是藤條傷痕。蘇先生形容報告「十分荒唐」,「至少都問問受害者,(報告)沒有。」
民陣召集人岑子杰直斥報告未有批評警隊及其執法手段,迴避警方濫用武力問題,而指摘示威者屬偏頗做法。
前委員直言無養份
監警會前委員鄭承隆不諱言,監警會報告無「養份」,大部分只採納警方看法,亦欠缺示威者資料及其他資訊。他舉例,在7.21事件中,報告提及警方與白衣人「拍膊頭」並非勾結,但並未詳細提出理據。
經民聯梁美芬對監警會報告表示歡迎,強調報告專業,對於報告能否紓解社會問題,梁稱此說法「太理想化」,強調獨立檢討委員會應盡快公布工作方向。

11. 「警方講咩就信咩,完全無搵當事人去了解,例如7.21事件無搵我取證。」...蘇先生形容報告「十分荒唐」,「至少都問問受害者,(報告)沒有。」
利:都話監警會無調查權、無傳召權咯?憑乜搵你呀高佬等「受害者」,唔怕又俾你班友施法腹瞎咩?真係等你班販民出吓醜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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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 2020年5月16日
林鄭:拒設獨調會免暴力得逞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周五傍晚見記者,形容監警會報告全面客觀,以事實為基礎,希望社會公道評價報告。她指保安局將成立專責小組跟進監警會52項建議,而訂立工作守則協助傳媒採訪衝突、提升監察社交媒體能力等5項建議將優先實行。她重申,政府不會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回應訴求是讓「以暴力威逼政府滿足要求」的人得逞。
成立專責組跟進52項建議
林鄭記者會背景用「香港的真相」為題,配以示威者衝擊立法會、警署等照片,她甫開首就形容報告「令人傷感」,因反修例運動愈趨暴力,令香港這個安全城市受破壞。她說不認同報告美化警方,因為當中亦有負面評論。未來會責成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成立專責小組跟進監警會的52項建議。保安局發言人指出,會盡快召開專責小組會議擬訂工作計劃。
當中5項建議可優先處理,包括草擬工作守則協助記者採訪公眾活動同時不妨礙警方執法;檢討警方內部及相關部門協調;提升警方監察社交媒體能力並盡快澄清;檢視臨時羈留處設施並不再使用新屋嶺;完成識別警員機制。問到會否承諾警方不再用胡椒噴霧射記者,她則說不能在執法過程中作出承諾。
獨檢會人選憂「起底」退出
林鄭坦言,報告出爐不等於事情告一段落,警方及監警會將跟進584宗警察投訴,廉政公署亦就反修例事件調查26宗警員涉貪案,包括7.21事件,而法庭會審判被捕者是否違法,創新辦亦批出資源予79個團體研究社會深層次矛盾。
她重申,不贊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警方,形容示威者圖以暴力威逼政府滿足要求,成立調查委員會是削弱警隊,令暴力人士得逞。至於政府年初宣布成立的「獨立檢討委員會」,林鄭就稱曾有人接受邀請加入,但後來都以個人理由退出,提到有人表示擔心與政府扯上關係、支持政府就會遭「起底」、「私了」。她承認,委員會一事須待疫情過後再考慮,當下政府首要工作是撐經濟、保就業。
周梓樂墮亡 死因庭將研訊
另警方發信予荃灣區議員岑敖暉,稱他發文誣蔑警方殺害科大生周梓樂,並透露死因庭接獲警方就事件提交的死亡調查進度後,初步決定就周梓樂墮樓身亡一事,召開死因研訊。
12. 至於政府年初宣布成立的「獨立檢討委員會」,林鄭就稱曾有人接受邀請加入,但後來都以個人理由退出,提到有人表示擔心與政府扯上關係、支持政府就會遭「起底」、「私了」。
利:正如777之前話「鼓勵所有執法部門毋懼抹黑,指有人抹黑他們,其實是肯定他們的執法力度」,有人「表示擔心與政府扯上關係、支持政府就會遭『起底』、『私了』」即係肯定了首觸們的威力,信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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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延閱讀:
監警會「三無」 獨立調查委員會必須成立(香港01 2019年9月4日)
標少:私人檢控刑事案之二
新聞雜評(二百六十五)
真.恐怖大王從天而降

71 則留言:

  1. 記者經常在封鎖綫內採訪,會否破壞證據?
    記者經常阻止警方前進,更發生過幫助暴徒逃走,又會稱暴徒為手足,請問記者如何保持專業中立?
    上星期有所謂記者一路直播,一路講粗口和性騷擾女警,記協只輕描淡寫讉責,為何不取消該記者或機構的記者證? 毫無管理作用的記者證又有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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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六十後2020年5月19日 上午7:50
      //請問記者如何保持專業中立?
      記者報導唔一定要中立,但係唔可以講大話同協助暴徒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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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毫無管理作用的記者證又有什麼意思?//

      記協特頒光環一個, 與學生光環同, 神聖不可侵犯
      特別適合用於妨礙警察工作, 搶犯, 破壞證據, 剪輯自己想要既新聞, 發放謠言

      //記者報導唔一定要中立,但係唔可以講大話同協助暴徒犯罪//
      為佐打倒赤共, 作奸犯科都係神聖, 講大話小CASE

      --Dogdog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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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記協只輕描淡寫讉責,為何不取消該記者或機構的記者證? 毫無管理作用的記者證又有什麼意思?

      「自己人查自己人」XD

      //記者報導唔一定要中立,但係唔可以講大話同協助暴徒犯罪。
      //妨礙警察工作, 搶犯, 破壞證據, 剪輯自己想要既新聞, 發放謠言
      //為佐打倒赤共, 作奸犯科都係神聖, 講大話小CASE

      正是. 所以《油條新聞》同《紅藍綠》才會被插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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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魔兄又講呢類兩面不討好話題。夠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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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魔兄行得正企得正,又不是壞事做盡,沒有良知的黃絲,怕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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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行得正企得正,又不是壞事做盡,沒有良知的黃絲,怕什麼? //

      忠良才會遭人陷害嘛。幾時見過奸臣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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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忠良才會叫陷害,奸臣叫替天行道。

      認真的,我之前也有這樣的心態,認為不要和黃絲們爭辨,和而不同,我認識的很多人也是這樣,怕和這絕交,怕和那傷感情。但結果是黃色思想越來越誇張,看看幾年前的新聞,國教前堵路已經算是大逆不道,即使是蘋果日報這些黑媒,也只能小修小補說什麼迫於無奈。到了今天,用磚砸死人,火燒阻止暴徒犯法的人,黃絲和傳媒仍可輕輕帶過,甚至將活該宣之於口。
      這不就是因為我們的忍讓嗎? 到了今天,還要說不割蓆,要支持黃黑暴徒的,請不要讓我見到聽到,否則必定會反駁。
      各位,不要退讓呀,道理只可以和君子說,和壞人只能寸土必爭,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香港的道德秩序良知就是一步一步的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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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壞人只能寸土必爭,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香港的道德秩序良知就是一步一步的失去。

      我不是歷史教師, 但就算叫我在毫無準備之下講「鴉片戰爭」, 我也不會講得出「英軍是為了消滅鴉片」這種荒誕不經的說法. 有老師咁講, 一係就係佢係故意扭曲; 一係如果佢都係「衰無知」, 咁社會就會暸解係乜嘢影響都呢位老師有呢種跟一般人完全相反的「認知」.

      所有社會問題, 都要暸解其成因, 方能對症下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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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年長、年幼的記者一定要保持中立:在暴徒與黑警中間站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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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暴徒與黑警中間站立

      唔只架! 要跟住行, 一路行一面只向警方那邊拍攝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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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Very good analysis!

    DAV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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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總結一下個報告:前一哥在任時,警方好 hea。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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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前一哥時代真係令人唔放心,唔知係克制定點,制暴又無力(那時真的會被打),發佈會又慢三拍(我一向認為每日發佈會非常必要,塞住班暴徒的謊言,爆眼女在一句警方"不一定"後,暴徒即刻收哂聲)。理大後新一哥上場,行動果斷快速,黑金毒品炸彈一單又一單破獲,暴徒力量迅速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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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前一哥時代真係令人唔放心,唔知係克制定點,制暴又無力(那時真的會被打)

      其實係人都知, 齋驅散不拘捕於事無補: 催淚氣散咗, 速龍走咗, 班人自然會返轉頭.

      其實係成個正苦應做時唔做, 唔應做時就猛咁做, 搞到火上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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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齋驅散不拘捕於事無補//

      會吾會個時仔多乞衣是自己友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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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會吾會個時仔多乞衣是自己友扮?

      新一哥在2019年11月19日上任, 你是說11月中以前的都是自己友(少年警訊?)投訴返警暴、強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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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會定性呢場係政變(與鹿死同)。本應出軍平亂,但香港出警察。警察做埋軍人嘅嘢,但只能用警察層次去檢視。個報告其實最大作用係辟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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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呢場係政變(與鹿死同)。本應出軍平亂

      政變要有「新掌權人」出面, 當時並無呢個人走出嚟. 要出老解的話, 《基本法》十四條已經可以, 不過 777晨早話唔出老解, 斷了自己後路.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必要時,可向中央人民政府請求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
      駐軍人員除須遵守全國性的法律外,還須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

      //個報告其實最大作用係辟謠。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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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話係「我」會定性呢一件事件為政變,而唔係「政府」需要將呢件事件定為政變。如果我哋將呢一個事件由政變嘅角度去睇,檢視警察嘅層次就會唔同,唔會構成打多兩下就叫過分暴力之餘此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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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話係「我」會定性呢一件事件為政變,而唔係「政府」需要將呢件事件定為政變。

      Me Me Me XD

      刪除
  7. //呢場係政變(與鹿死同)。本應出軍平亂//

    重點不在於用乜平亂, 事實警察係處理到
    只係衰在策略上太廢, 目標亦"施縮", 齋驅散不拘捕, 上位者無膊頭, 驚揹政治責任。

    事件升級為政變既好處係, 可以有藉口做大掃除,
    中央直接落指示
    將"效忠英女皇"既種種禍根挑出泥, 坐十年廿年監好, 剝奪中國藉, 逮戒出境好
    直接解決香港係反共基地既禍根
    但要顧慮更多恐共症既人會發癲
    亦宣佈一國兩制失敗
    面臨一波國際既制裁

    為香港唔值得, 為台灣先值得
    等武統台灣一炮過搞啦

    --Dogdog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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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但要顧慮更多恐共症既人會發癲//

      假如我係中共高層嘅話,我會心諗都已當年唔硬推23條,國民教育又唔使你推行,基本上教育、立法、傳媒等等都算好放任(除左人大釋法之外),三不管咁滯,香港人都可以咁恐共,仲聯同美國黎反中,觸及我嘅底線。既然放任唔得,咁我就要收緊,反正我放任你都係咁對抗,我唔會再顧忌你呢班咁嘅香港人

      刪除
    2. //既然放任唔得,咁我就要收緊,反正我放任你都係咁對抗,我唔會再顧忌你呢班咁嘅香港人

      而家都向緊呢個方向走,日後幾冇自由,基本上係香港人自己攞黎既

      刪除
    3. //要顧慮更多恐共症既人會發癲

      其實如果諗到方法, 讓呢班人自願走都唔錯.

      //上位者無膊頭, 驚揹政治責任。
      //三不管咁滯,香港人都可以咁恐共,仲聯同美國黎反中,觸及我嘅底線。既然放任唔得,咁我就要收緊,反正我放任你都係咁對抗,我唔會再顧忌你呢班咁嘅香港人
      //基本上係香港人自己攞黎既

      由上至下都係咁, 傷民求仁得仁也.

      刪除
    4. //其實如果諗到方法, 讓呢班人自願走都唔錯. //

      不同意, 走97既人少嗎?

      結果香港無仆街, 賣樓走既人日日望返住舊居個價坐火箭

      然後對赤共更痛恨 - 唔係俾你嚇走, 我身家過億O勒

      佢地反共先更熱切

      而佢地走佐, 亦唔代表佢地唔繼續鼓吹反共, 在網上出錢出力出LIKE 推班傻仔上街去死

      如同當年香港人八既平方推大陸班人去死一樣,

      負面影響力依然係存在。

      --Dogdog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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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Dogdogchi兄,因為香港容許雙重國藉,如果移民後不再是香港人,我理得他們嘈到拆天。現在對香港中上層的人,對香港最多意見,見不得香港好。畢竟香港越好,代表他們當初移民的決定不正確,這種二鬼子比真鬼子對自己人更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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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To Yau兄
      香港應該只認可當年居英權嘅英國籍
      其他只係冇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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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唔係俾你嚇走, 我身家過億O勒
      //畢竟香港越好,代表他們當初移民的決定不正確

      賭仔姓賴. 所有投資、人生決定屬個人決定, 你被人「震倉」震走, 只能怪自己無「財商」, 怨得誰來?


      //而佢地走佐, 亦唔代表佢地唔繼續鼓吹反共, 在網上出錢出力出LIKE 推班傻仔上街去死
      //負面影響力依然係存在。

      呢個世界, 無可能消除到負面影響力. 趕走佢地等佢地自顧不暇已經算係唔錯的 solution.

      //香港容許雙重國藉
      //香港應該只認可當年居英權嘅英國籍

      呢個真係一個大 bug. 移咗民就唔應該再有傷巷身份, 可以拎各種福利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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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魔兄,移民入了藉唔單至仍然可以拎盡福利,連立法會議員都可以做。世上最荒謬的地方的議會就在香港,敵人就在立法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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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世上最荒謬的地方的議會就在香港

      根本上當年鄧伯為了收回我城, 放棄了很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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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這個還真是,不知是真心寛容,還是為了什麼,當年基本法23條不是寫成"香港應自行立法",或在臨立會時期的回歸蜜月期立了法,香港現在不知會否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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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呢個世界, 無可能消除到負面影響力. 趕走佢地等佢地自顧不暇已經算係唔錯的 solution.

      遲早好似柴O大媽:"I forgive them"呢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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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由上至下都係咁, 傷民求仁得仁也.

      話口未完就港版國家安全法就出爐
      200萬+1可以掛BANNER話成功爭取港版國安法

      //根本上當年鄧伯為了收回我城, 放棄了很多「原則」

      咁當年既香港係值得既,估當時中國GPD既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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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當年基本法23條不是寫成"香港應自行立法"
      //咁當年既香港係值得既,估當時中國GPD既18%

      當年殺人政權當我城係「細B」(《天地豪情》的媚姨(雪妮飾)對大奸角甘量宏(張家輝)的暱稱), 乖寶乖呵頭咧面, 乜都就哂佢; 依家呢, 咁大個家庭, 個個都出哂身有份俾家用, 就梗係「無功者飯餸不留」... 真真應了阿虫嗰句「有咁耐風流有咁耐折墮」.

      //I forgive them

      黃C 好似好多係教徒來的 XD

      //港版國家安全法

      我覺得呢個 term 有少少問題, 「港版」都可以被詮釋為「自行立法」的版本; 倒不如學BN(O)咁, 係「國家安全法(香港特區適用)」仲好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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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香港應該只認可當年居英權嘅英國籍

    不是認可,係經居英權計劃取得真·英藉人士,係不獲殺人政權承認你係事頭婆嘅人。「首先,你是一個中國人」

    除左通過呢個計劃獲得居英權嘅英籍人士,除非你自己退群,否則仍被視為蝗籍人士。

    https://www.immd.gov.hk/hkt/faq/faqnationality.html

    問 1 : 本 人 是 香 港 出 生 的 中 國 人 並 持 有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份 證 。 本 人 已 移 民 外 國 及 持 有 外 國 護 照 。 本 人 在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是 否 仍 然 被 視 為 中 國 公 民 ?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常 務 委 員 會 關 於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國 籍 法 》 在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實 施 的 幾 個 問 題 作 出 了 一 些 解 釋 。 根 據 解 釋 , 凡 具 有 中 國 血 統 的 香 港 居 民 , 本 人 出 生 在 中 國 領 土 ( 含 香 港 ) 者 , 不 論 其 是 否 持 有 「 英 國 屬 土 公 民 護 照 」 或 者 「 英 國 國 民 ( 海 外 ) 護 照 」 , 都 是 中 國 公 民 。
    在 外 國 有 居 留 權 的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中 國 公 民 , 可 使 用 外 國 政 府 簽 發 的 有 關 證 件 去 其 他 國 家 或 地 區 旅 行 。 但 在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和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其 他 地 區 不 得 因 持 有 上 述 證 件 而 享 有 外 國 領 事 保 護 的 權 利 。
    任 何 在 香 港 的 中 國 公 民 , 因 英 國 政 府 的 「 居 英 權 計 劃 」 而 獲 得 的 英 國 公 民 身 份 , 根 據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國 籍 法 》 不 予 承 認 。 這 類 人 仍 為 中 國 公 民 , 在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和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其 他 地 區 不 得 享 有 英 國 的 領 事 保 護 的 權 利 。
    除 非 你 已 向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入 境 事 務 處 申 報 國 籍 變 更 , 否 則 你 仍 是 中 國 公 民 。 倘 若 你 希 望 在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被 視 為 外 國 公 民 , 你 須 具 備 相 關 文 件 , 向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入 境 事 務 處 申 報 國 籍 變 更 。 當 你 國 籍 變 更 的 申 報 獲 得 批 准 後 , 你 便 不 再 擁 有 中 國 國 籍 而 成 為 外 籍 公 民 , 你 可 以 享 有 所 屬 國 家 的 領 事 保 護 權 。 但 請 注 意 , 國 籍 變 更 會 對 你 在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居 留 權 有 所 影 響 。 詳 情 請 參 閱 「 常 見 問 題 」 之 「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居 留 權 」 第 四 及 十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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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根 據 解 釋 , 凡 具 有 中 國 血 統 的 香 港 居 民 , 本 人 出 生 在 中 國 領 土 ( 含 香 港 ) 者 , 不 論 其 是 否 持 有 「 英 國 屬 土 公 民 護 照 」 或 者 「 英 國 國 民 ( 海 外 ) 護 照 」 , 都 是 中 國 公 民 。

      所以我真心唔明BNO 可以俾到咩嘢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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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香港是容許雙重國藉的,很多人移民到歐美加澳,只要不到入境處註消香港戶藉,依然當是中國公民,我相信今期政府派錢又會有很多人返黎拎,上次6000元已經試過。至於BNO,根本什麼也不是,除了當作旅遊証件,沒有什麼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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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至於BNO,根本什麼也不是,除了當作旅遊証件,沒有什麼用處。

      傷民不去旅行會死, 多個BNO當旅遊證件, 一定利多於弊; 我好少去旅行, 就無呢種覺悟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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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好似無手續取消「香港人」身份,上 basic law 時阿 sir 講過幾次。但可以取消「中國人」身份,同啲响香港住嘅外國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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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所以我真心唔明BNO 可以俾到咩嘢保險?//

      其實BNO 有乜保險, 基礎中既基礎就係英帝既國力

      英帝今日淪為歐洲二三流國家, BNO 就係一本又廢又貴既旅行證件

      假若, 英帝當年食錯春藥發威成為歐盟大佬, 成為同美帝平起平坐既第二強權, BNO 就雞犬升仙, 全世界打橫行

      可惜只係一個夢, 一個事頭婆都唔敢發, 只有俾赤共逼到黐晒線既傷港盲目信徒們敢發既春秋大夢

      --Dogdog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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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好似無手續取消「香港人」身份,上 basic law 時阿 sir 講過幾次。但可以取消「中國人」身份

      對. 因為我城不是獨立實體, Hong Kong is China, 只有「中國國藉」, 不會有「香港國國藉」, 絕對合理.

      如果有人更改了國藉, 不再是中國公民, 便受「永 久 性 居 民 類 別 ( 非 中 國 公 民 )」規管

      有 關 居 留 權 的 常 見 問 題
      Q4 答到你

      //假若, 英帝當年食錯春藥發威成為歐盟大佬, 成為同美帝平起平坐既第二強權, BNO 就雞犬升仙, 全世界打橫行
      可惜只係一個夢, 一個事頭婆都唔敢發, 只有俾赤共逼到黐晒線既傷港盲目信徒們敢發既春秋大夢//

      yes, 講來講去都係國力問題, 所以瓦努瓦圖易入藉, 美帝綠卡難攞. 米帝呢, 點都因為有歷史有事頭婆, 一定要吊高嚟賣, 維持返個矜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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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呢個就係「你是否同意BNO就係真英籍,及與英籍人士擁有同樣待遇」呢個問題嘞。XD我覺得最重要係事頭婆點睇囉。

    喺實際操作上,就算你殺人政權不認可你個英籍,你拎住本護照喺國外人地認可你係真英籍,唔駛到時到候焗住返傷港無問題。(前題係有同蝗國斷絕的心,唔好返來俾佢話你係蝗人)

    之但係拎住本BNO去搵事頭婆,六個月夠鐘就要走,工作同讀書又要簽証。不過,你拎當多個旅遊証件又無問題嘅,而家唔知啦,以前聽過南美有啲國家唔多會分特護同同蝗護,唔識特護係免簽被拒入境,但亮出BNO人地以為是英護又俾佢入...

    除此以外,都係心理上嘅嘢多啲....非殖民地出生人士無法申請....
    我看來基本係殖民地二等人(根本係冇二等公民此事,從頭到尾就唔係公民)....

    我自己覺得啦,從來事頭婆佢地都無想過俾呢班人真正公民身份,只係有啲政客或者要搵錢嘅人為左自己利益,成日又話上國會講又話根本係有呢個權利。講左成三十年,有心有力一早「用自己方法」入左籍啦,重駛乜等人幫你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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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BNO就一定不是英籍,全香港人都知,你是不可能拎住BNO同入境處話要取消中國國籍的,上年有所謂英國國會議員話要給予BNO人任英籍,一大班黃絲又係度自high,過了大半年啦,呢件事已經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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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連經居英權計劃取得真英籍果班都無得退群啦,BNO連公民也不是,佢地咁唔想做中國人,去入籍阿魯阿圖去申請群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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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居英權的英籍問題,和其他國家一樣,就是你只要不和入境處申請取消中國國籍/申報國籍變更,你依然是中國公民。之前李波事件一大堆人話要取消中國國籍就已說得十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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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居英權係比較特殊,殺人政權係唔承認呢個英籍的,「表面上」佢應該唔會俾你申請取消蝗籍。
      當然,居英權計劃的人士名單理論上得英國知,你去申請退群,佢又如何認証你個英籍係由居英權計劃所得?


      //任 何 在 香 港 的 中 國 公 民 , 因 英 國 政 府 的 「 居 英 權 計 劃 」 而 獲 得 的 英 國 公 民 身 份 , 根 據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國 籍 法 》 不 予 承 認 。 這 類 人 仍 為 中 國 公 民 , 在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和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其 他 地 區 不 得 享 有 英 國 的 領 事 保 護 的 權 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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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前題係有同蝗國斷絕的心,唔好返來俾佢話你係蝗人

      係唔係蝗民唔緊要, 最緊要係傷民, 可以拎福利(包括銅芯口罩).

      //佢地咁唔想做中國人,去入籍阿魯阿圖去申請群好過

      瓦努阿圖,我想住嘅地方! XD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PFEupwH02E

      //以前聽過南美有啲國家唔多會分特護同同蝗護,唔識特護係免簽被拒入境,但亮出BNO人地以為是英護又俾佢入...

      其實個理論同你出去外國, claim 話自己係「香港人」, 但人地照樣當你係「中國人」一樣... 有啲國家關員孤陋寡聞, 分唔清特護同蝗護都說不定 XD

      //只係有啲政客或者要搵錢嘅人為左自己利益,成日又話上國會講又話根本係有呢個權利。講左成三十年,有心有力一早「用自己方法」入左籍啦,重駛乜等人幫你爭取?
      //上年有所謂英國國會議員話要給予BNO人任英籍,一大班黃絲又係度自high,過了大半年啦,呢件事已經不了了之。
      //你只要不和入境處申請取消中國國籍/申報國籍變更,你依然是中國公民。

      有時黃C都幾可愛, 好似細路仔咁易氹 XD

      //居英權係比較特殊

      呢類「特事特辦」居英權應該有一部份係 for 當年對事頭婆「忠誠勇毅」的公墓園的...

      居英權計劃

      名額主要給予曾經從事敏感職位的政府公務員,以及對香港有貢獻、對香港前途具重要性的人士,也包括最有能力及動機申請移民的人士。倘若以主要申請人身份申請獲准,配偶和年齡在18歲以下之子女也可申請登記為英國公民[2]:1。居英權擁有人可隨時前往英國定居,而無需在英國居留數年以取得居留權,而持有人的子女可在英國就讀公立中學。如此可令獲得居英權人士安心在香港生活,萬一香港出現問題,則可隨時前往英國,以減輕香港人才及資金的流失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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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居英權特別之處係被官方正式知道,都唔會取消中國籍
      其他國籍理應冇呢個權力
      而家似係香港政府唔管外國國籍問題
      中國唔承認香港人嘅外國領士保護係一直嘅事,同香港可唔可以有雙重國籍無關

      如果政府正式知道,理應取消該人中國國籍
      香港居留權應該可以保留,但係可以因刑罪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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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如果政府正式知道,理應取消該人中國國籍
      現行機制嘅話,以我理解「政府正式知道」嘅渠道就係當事人自行同政府講話自己另有國籍申請取消囉,但居英權人士嘅英籍係不獲認可,喺港共政府眼中你只係蝗籍(假如佢分到你個英籍係從居英權計劃得十到),咁又何來容許你取消蝗籍?

      我覺得「你唔出聲退群你就係中國人」係因應傷港特殊情況,九七當時嘅過渡做法。將來要唔要檢討就另一件事了。

      反正喺傷港,無論係以中國籍身份或者外國籍身份做啲危害殺人政權嘅主權,點都唔會被殺人政權接架嘞,咁講唔駛捉間諜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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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XD我覺得最重要係事頭婆點睇囉//

      事頭婆點睇? 班黃屍點睇大陸單程證, 事頭婆O米點睇傷港人囉
      最最初步既換位思考
      黃屍有無想過俾任何權益大陸單程證?
      而英國又無心繫亂英勢力既議員......

      所以, BNO一定唔會系英國本土有任何權益
      唯有系望英國國力強大到對海外影響力巨大, 收到靚時
      就可以系做細既國家搣丁丁權益俾BNO持有者

      比如英國今日係美國既影響力
      就會指示澳加日韓跌丁丁權益俾BNO持有者, 長期居留呀, 特批工作證之類

      ......夠鐘起身, O米瞓O勒

      --Dogdog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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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而家似係香港政府唔管外國國籍問題

      《基本法》第二十四條淨係講咗點樣可以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同埋「香港特別行政區非永久性居民」, 無講點樣可以唔做「香港人」(自殺再投胎)?

      //如果政府正式知道,理應取消該人中國國籍
      香港居留權應該可以保留,但係可以因刑罪驅逐出境//

      等同於「香港特別行政區非永久性居民」: 有資格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證,但沒有居留權的人。

      //但居英權人士嘅英籍係不獲認可,喺港共政府眼中你只係蝗籍(假如佢分到你個英籍係從居英權計劃得十到),咁又何來容許你取消蝗籍?

      取消其我城居留權. 呢個人係蝗藉(居英權人士嘅英籍係不獲認可), 但無居港權, 即係 equivalent to 蝗民 XD

      // 班黃屍點睇大陸單程證, 事頭婆O米點睇傷港人囉

      applicable to 全位界...但有啲地方仲有投資移民, 你拎大大舊錢去真, 人地真係會當你係財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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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最緊要係傷民, 可以拎福利

    其實有在港居住的皇民同洋腸有去申請口罩架,所以香港福利應該係咪睇係咪香港居叫,或者按福利睇佢係咪永居?

    但係果班雙重國籍傷民我諗無咩人真係搞退蝗籍,無return home card返大陸好麻煩下,而反正又無迫你放棄。
    就算唔返大陸果啲都「不放棄這個權利」XD
    (永遠就係要拎到盡,又唔會諗下享受人地俾嘅權利係有條件有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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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實有在港居住的皇民同洋腸有去申請口罩架

      派口罩的 scope 大過我城永久居民,就連工人姐姐都有資格拎正苦口罩。

      //不放棄這個權利
      //權利與義務

      「香港仔」不嬲都咁厚面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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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香港仔」不嬲都咁厚面皮


      我經常說,賺盡,是香港人的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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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賺盡,是香港人的核心價值

      我認識嘅人當中, 走去幫襯下黃色經濟圈篤串魚蛋都大把人, 但係講到要減租賣樓打折扣俾首觸, 就無人敢出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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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自從有特區護照我就放棄咗BNO, 仲keep住嘅人真係好奇怪。當年揸住本BNO去英國入境時要俾佢哋問長問短,又要有回程機票,足夠现金,僱主證明我去受訓嘅信,麻煩到死。有次有個黑鬼同學見到本護照,佢話嘩你有英國護照㗎?我解釋一輪佢先明白。揸住佢只会令自己覺得低人一等。揸特區護照就冇呢種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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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言敝之:滿足成為白皮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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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當年揸住本BNO去英國入境時要俾佢哋問長問短,又要有回程機票,足夠现金,僱主證明我去受訓嘅信,麻煩到死。

      當我還是有青時, 家境一般, 無能力去旅行, 本BNO拎咗都無乜用過, 好似只係用咗一次咁. 之後我都係用特區護照了.

      //滿足成為白皮的幻想

      傷民崇優, 但優等人真係會侵你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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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本BNO拎咗都無乜用過, 好似只係用咗一次咁"
      魔兄,雖則我唔去旅行唔會死😄,想當年本BNO作為旅行證件對我好有用。當時同母親去歐洲列國同南非,佢攞CI,個個國家都要簽證,除咗用咗好多簽證費之外,重要替佢向我任職公司取得證明文件以辦理手續,係每個歐洲國家都要一份證明書,尤幸當時夠堅決先可成行。到我媽年紀大咗,遠行身體有隱憂,到加拿大重要投大額醫療保險。自己有能力都係要趁年青出外闖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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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小時候老父老媽都會帶我去睇私家醫生,自己就睇正苦;到我大咗都係一樣,」唔想嘥埋啲咁嘅錢」。

      我老豆又係非常之宅,討厭旅行,老媽都只能同工友朋友們返內地玩幾日。我呢,就算大學住宿舍都要一星打一次電話返屋企報平安,可能就係呢種咁influence令我無衝動去旅行。

      當時我呢啲基層家庭真係未諗過向外闖。俾著依家一定係屌咗正苦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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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當年我都係第一次出國,僱主出錢。之前只係去過一次廣州,一次汕頭,兩次深圳,係去探親或者寄嘢返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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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要僱主證明/來回機票先可到外國旅遊/短期逗留係盡量避免入境人士在該國屈蛇定居。
      記起去澳洲跟團之後由已移民親戚接待續留一些時間嗰次,在團時真係有個單身中女離團走咗冇原團回香港,印象中當佢走之前一日請咗個領隊兼導遊食咗打生蠔。第二日個領隊就話嗰個女人走都唔講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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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知佢哋係要避免我屈蛇定居呀,所以咪話BNO係低人一等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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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之前只係去過一次廣州,一次汕頭,兩次深圳,係去探親或者寄嘢返鄉下。

      70年代只係返鄉下架咋...

      //當年我都係第一次出國,僱主出錢。

      第一次出國係學士畢業, 同班同學柴娃娃去旅行.

      //要僱主證明/來回機票先可到外國旅遊/短期逗留係盡量避免入境人士在該國屈蛇定居。
      //我知佢哋係要避免我屈蛇定居呀

      真係「華工血淚史」

      //有個單身中女
      //請咗個領隊兼導遊食咗打生蠔
      //個女人走都唔講聲

      係個女人「起床」走咗都唔講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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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請咗個領隊兼導遊食咗打生蠔
      //個女人「起床」走咗都唔講聲
      哈哈哈,呢個真係重點。
      生蠔...或者鲍魚...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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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福爾魔師,多謝拆解多年謎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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