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1日 星期三

舉頭三呎有黎明(上)

原來黎蝠王於2021年7月10至18日開咗9場演唱會,仲叫埋深受黃人愛戴的時任100毛、毛記電視「腦細」做嘉賓(見伸延閱讀),黎蝠王即時被小粉紅「追住嚟咬」話佢係黃人。事件令藍色 KOL 沖 san 亦出片回應,共分上下兩集:上集主要係提供蝠王並非黃C的佐證,與及駁斥藍營的極端言論;下集則是回應上集的讀者留言。

只要係長期讀者都知道魔術師唔係太喜歡「睇視頻」,但今次沖 san「鞭鞭有力」,搞到魔術師不期然「聽完」上下兩集,仲要寫埋少少補充感想出嚟:

***

先講上集,下一篇再講下集:

1. 黎蝠王在回歸20年(2017年)表演晚會做壓軸嘉賓,仲化身習握手已足證其「當時」唔係黃C:畢竟當時經歷過縮骨遮革命和魚蛋革命的洗禮,黎蝠王如果唔係「身家清白」,主辦方唔通唔怕佢捉住習大大隻手爆肚高唱《問誰未發聲》咩?

2. 由當年社混仔亂解車公靈簽開始,爭先插旗硬幫別人「對號入座」已成為「抗爭派」的指定動作:只要「抗爭派」能夠先發制人拎到「first mover advantage」,「受害人」便只會百詞莫辯,口才差者一旦講錯話更會被愈描愈黑,兩方不討好。

3. 所有人都有交友的自由。即使一個非黃公眾人物交了一個黃人朋友,他也無需要向群眾交代。魔術師的個人意見係,非黃人與黃人最多只能是表面上的普通朋友,深交則不太可能,畢竟黃人的價值觀相當偏激情緒相當激烈,亦很容易太自我中心,深交則很易以吵架收場。當然有人會投機性扮黃(或藍),傷民最叻就係見人講人話,見鬼講鬼話,食兩家茶禮,咁呢一方面就魔術師就唔識得討論了。

至於「腦細」的業務在黑暴時期常為黃黑打氣做文宣(唔知國安處會否跟進?),黎蝠王與之交往甚至請佢上場做嘉賓是否「有問題」?咁就又要用返李天命思考三式的第一式:先問「有問題」是甚麼意思?可不可以講清楚個「問題」具體來說是甚麼?莫講話「腦細」唔係罪犯;就算「腦細」係「罪犯」,「蝠王跟『罪犯』做朋友」所犯又是何事?抑或所謂「有問題」係道德審判?政治正確審判?假如是,誰才有資格去一錘定音做道德法官、政治法官?

4. 在 FB 見到一段報導,原來發哥都係着黑色西裝戴黑口罩仲要打埋黑色領帶去大學出席頒授儀式。發哥行走江湖數十年,無理由唔知道黑色背後的意義(黃均瑜腔「有個連結」),「N咁多種顏色唔着係都要用黑色」,而且發哥的社會地位和知名度更遠非個別精英運動員可比。又要放長雙眼睇吓藍營建制小粉紅會唔會D到發哥開花先!

(魔按:愚見認為「N咁多種顏色唔着係都要用黑色」是犯了「不當預設謬誤」。)

5. 呢一段魔術師就唔太同意沖 san 喇!黑暴違法,毀損他人財物、傷害他人身體甚至令人喪命,當然要追究到底,絕對不能姑息;可惜現實上首觸們蒙面、互相打傘掩護、不篤灰等的確能夠有效地令搜證調查難度大增,令公義難以彰顯,奉公守法的市民務實上來說要有心理準備大量黑暴案件將會成為「懸案」。正因為如此,黃黑難除,要我城「返去以前咁」基本上係無可能,反而要學識「與病毒共存」,並且要有「防疫能力」。

舉例說,黃黑經常話「中國是1949年建國,香港的歷史比中國長得多了,中國無資格話『香港自古以來是中國的地方』。」有青如果接受呢種講法,究竟係:

(a). 明知上述說法是強詞奪理,但見有個「可用」的藉口就要拎嚟用,加強自己的論述。呢種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態度,駁倒佢地都無用,佢地又會搵另一個似是而非的藉口來攻擊。基本上呢類有青是無得救。

(b). 明知上述說法是強詞奪理,但卻找不到否定的理由,唯有跟黃黑埋堆爭取認同感。

(c). 連明辨上述說法是非的能力都欠奉。

(b)同(c)的有青需要的是要被灌輸堅實的知識底蘊,唔期望能夠將「已經變成喪屍」的有青救回來,但可以建立「防疫機制」以避免更多的「新一袋」中招。至於「灌輸堅實的知識底蘊」責任誰屬?應該是正苦(教育局和「中宣部」(即係新聞處和反骨電台的定位?))、與及教C的職責所在了。

下集待續。

***

伸延閱讀:

有個上司是黃C

(圖片來源:周潤發拍劇買豬扒「巴別橋」受愛戴 欣賞吳孟達演技誇張 (明報 2021年08月08日 00:24))

香港網絡大典:100毛

香港網絡大典:毛記電視

Leon 黎明 Talk & Sing 2021紅館演唱會

信報 2021年8月2日

林日曦辭毛記葵涌執董 800萬悉售持股

被視為100毛「icon」的林日曦,正式跟公司分道揚鑣;100毛母企毛記葵涌(01716)公布,原名徐家豪的林日曦,已辭任集團執董職務,昨日起生效,以投放更多時間處理個人事務,同時不再出任集團任何成員公司的職務。林日曦並與集團主席姚家豪(藝名阿Bu)、創辦人兼執董陸家俊(別名陳強)訂立買賣協議,將以800萬元出售手頭上毛記葵涌大股東Blackpaper BVI的所有股份。

Blackpaper BVI為毛記葵涌的控股公司,持股約67.5%,原由林日曦、姚家豪及陸家俊各持33.33%;交易完成後,姚家豪及陸家俊將分別持股50%,惟兩人須就收購林日曦所放售股份兌現幾項承諾,包括在完成交易後的6個月內,要向林日曦指定的若干長期服務員工,轉讓675萬股股份,相關員工亦不得在5年內出售股份,並須就公司所有事宜,與陸家俊及姚家豪等一致行動。

姚家豪陸家俊5年內禁售

毛記葵涌上周五收報1.03元,即林日曦將出售的股份市值逾6000萬元,而將派發給員工的股份市值則約695萬元。

姚家豪、陸家俊亦承諾,從林日曦出售股份起計算的5年期間、毛記葵涌仍在主板上市的情況下,兩人跟Blackpaper BVI要繼續作為毛記的一組控股股東,期內亦不得轉售相關股份,並須促使Blackpaper BVI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出售全部或任何不可轉讓股份,致使不可轉讓股份佔毛記股權少於65%。

強調非因移民或患絕症

林日曦昨日在社交平台發表「我的辭職信」帖文,強調辭職原因「不是患上絕症、不是打算移民、沒有反目成仇、沒有威逼利誘、沒有內部權鬥、沒有外人收購」,純粹是「怕悶、想有新轉變」,自言在同一間公司、同一個崗位做足11年,跟大部分打工仔一樣,「成日都想離開comfort zone,成日都想辭職」。

他又表示,為妥善安排交接,把公司、同事所受影響減到最低,足足用了兩年時間着手安排離職事宜,相信另外兩位好拍檔姚家豪及陸家俊會繼續好好經營、帶領公司,因此決定把自己所有股份以相對低價轉讓予他們,並將其中部分股份分配予幾位長期服務員工,以答謝他們多年來付出。

信報 2021年8月3日

穆家駿已經道歉 教聯不處理投訴

民建聯黨員兼教聯會副主席穆家駿,早前批評港隊羽毛球「一哥」伍家朗穿黑色兼無區徽球衣出戰奧運,引起爭議。教聯會會長黃均瑜【圖】表示,穆家駿反應太大,但已就事件道歉及停止相關言論,他及教聯會在事件中同樣受到外界批鬥。

黃均瑜:被批鬥多過伍家朗

穆家駿在社交網站譴責伍家朗一事惹來各方質疑,他在事後就言論道歉。黃均瑜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被問到將如何跟進事件,回應教聯會確實收到投訴,但不會處理,並解釋穆作為發現問題的人,感覺到不妥當而發聲,方式或過於激動,惟會尊重其聲音。

黃均瑜為穆家駿辯解,稱伍家朗的球衣本來不是問題,符合賽會規定,亦同意「黑色原本無罪」,但黑色在香港語境下「有個連結」。他又說穆沒有批鬥運動員,「而家係穆家駿俾人批鬥多過伍家朗」,反指穆家駿及教聯會因此受圍攻。

22 則留言:

  1. 其實我好唔認同單單用立場去定義一個人,即係如果你係藍/黃就非我種類,就要你死我活,就不能身處同一空間等等。因為無論黃或藍都好,都有好人同壞人,最壞的人都有內心柔軟的時候,最好的人亦有犯錯的時候。

    每個人可以代表嘅只係佢哋自己,唔好拉埋一大班人落水,藍/黃都一樣。我討厭暴力犯法破壞的行為和認同這些行為的人,但我同樣討厭政府管治的無能,討厭部份建制派忠誠的廢物,討厭那些沒有貢獻就想來拿福利的蝗蟲,見到大陸有唔好的地方(例如有些大媽的醜態)亦覺得肉酸需要糾正。咁我算係藍定黃?我認為自己非藍也非黃,所以我同BC/YC做朋友又如何呢?香港有些人係咪管得太多呢?香港有些人係咪要呢個世界只有兩種顏色呢?點解唔可以是其是非其非呢?點解唔可以只以佢個人的行為去評價佢呢?點解所有嘢都要立場行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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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看了魔兄的Blog這麼久(極少留言), 終於看到一些正路普通人想法的留言(豬先生), 小弟身邊大部分的家人朋友同事都是這類, 真不明白藍黃營一定要對立嗎, 不能對事嗎, 我反對黑暴, 但亦討厭忠誠的廢物及一堆香港及內地的政策, 好的可以讚可以支持, 不好的可以出聲建議, 爭取, 在其他Blog看到一些深黃的留言, 在魔兄這裡又會看到一些深藍的, 都是盲目地支持自己認為對的事, 凡是對面陣營的都是錯, 看得人又累又無奈

      小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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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香港有些人係咪管得太多呢?香港有些人係咪要呢個世界只有兩種顏色呢?點解唔可以是其是非其非呢?點解唔可以只以佢個人的行為去評價佢呢?點解所有嘢都要立場行先呢?
      //在魔兄這裡又會看到一些深藍的, 都是盲目地支持自己認為對的事, 凡是對面陣營的都是錯

      多謝兩位的留言。既然兩位都 keep 住有睇在下呢個 blog,相信起碼都會認同我唔係一個偏埋一邊的人。那些極端言論我自會處理,反正我「性格好辯」,將那些極端言論做正/反面教材,給大家參考「反思」也是好事。

      點解係都要分兩邊?我認為係兩邊都唔忿氣,放唔低的問題。老共諸般政策將傷民「悠然神往」的雙普選押後,然後又有831,傷民接受唔到「袋住先」(我自己就接受到,「袋住先」算係一個務實的方向),故有2014之事,「黃C」應運而生。因縮骨遮革命被正苦壓了下去,幾年下來(直至現在)正苦官員與及所謂「藍營」的表現真係唔太 impressive,無乜「賢能者」出現,反而多是「唯中央馬首是瞻」,「黃C」就更加唔服。實際上,好些「疑似」黃人在其專業領域上的確遠勝藍C(看那些造謠、煽暴的文宣就知,如果是用在正途,呢班人的確係人才)。

      到2019,黃C演化成黑暴,初期形勢大好,受中央祝福的「藍營」竟然「飽受欺壓」,這口氣如何咽得下去?到《國安法》出籠,中央動真格,「藍營」自然要「報仇」,郁啲就將軍,要「黃營」清零。

      犯法當然要懲處,但那些仇恨、上綱上線的意識形態和言論,雙方都係爭一口氣之故,見到對方開心就睇唔順眼。而二分法就係最容易和 no-brainer 的做法,對情緒為先的人最易入口。不過,藍營遇上好似發哥咁「黑色」但又無任何撐黃黑的言行,二分法就很尷尬了 — 當然,發哥是公認的好人,以二分法去攻擊發哥根本無市場,只會被輿論反擊。

      下一篇再寫多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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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相信起碼都會認同我唔係一個偏埋一邊的人

      明白的,只係我發覺依家D人下下都先分黃藍先有感而發。例如支持運動員都要問人地係黃定藍先(當然有D黃C運動員搞小動作係令人討厭),又例如因為立場係黃就支持妖TV藍就CCTBB,LEON邀請個黃嘉賓就係黃C,發哥著黑外套戴黑口罩就又係黃C,下下都神經兮兮咁分黃藍為乜呢。

      其實係黃又好藍又好,只要唔好犯法或者教唆/認同人犯法,大家有唔同想法理念又有乜問題,點解唔可以接納唔同的選擇呢?好似你鍾意食榴槤又好臭豆腐又好,我唔鍾意食都唔會因為咁同你反面,呢個係你個人選擇。

      在政府裡面,我覺得理智忠誠反對派比忠誠的廢物好,一味附和並非好事,有時候有理據的反對聲音先能夠令政府做得好D唔好咁H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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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講真,我一直唔認為發哥係咩好人,唔值得吹咁大,就係普通人一個
      特別係對比古仔

      https://m.k.sohu.com/d/452678841?channelId=2&page=5
      周润发:12年8次谈裸捐却一分没出,慈善事业几乎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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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喧我又無意圖將發哥同其他人做比較, 如果你對「好人」的定義是捐款返大陸, 咁我同發哥都係「不是好人」的普遍人.

      我指的好人好簡單, 就係待人接物無架子, 生活亦無五光十色, 要知道愚樂圈滾紅滾綠, 爛賭, 亂脾四扮巨星都很普遍. 至於佢玩相機, 我只視之為興趣, 相信對比於佢份身家只係散紙, 睇討論區的影音版、錶版、車版等, 一眾真偽中剷「買玩具\的使費應更「奢華」.

      至於捐款走數的新聞, 我無跟開, 網上資訊多如繁星, 我如何能夠一一去數清楚, 無法 fact check 之下難以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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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找相同:"睇視頻""受害者"係咪我諗多咗😁
    如果冇睇視頻都唔知個受害者點解叫蝠王。
    有智慧的公眾人物,唔會出聲講,因為太多無理性嘅人。。。佢哋做認為對的事也不理會別人的指指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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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睇視頻""受害者"係咪我諗多咗

      哈哈, 我唔知你諗多咗啲乜添!

      //點解叫蝠王

      黎明有「明福俠」之稱, 我就借用《倚天》明教四護法「青翼蝠王」的名號, 配返「四大天王」, 又食埋藍營話佢想食兩家茶禮的意思(refer to 「蝙蝠一時認自己係哺乳類, 一時認自己係鳥類」的故事)。

      //佢哋做認為對的事也不理會別人的指指點點

      Exactly,同時亦顯得某些唯恐天下不亂的人的醜陋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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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都有循青翼蝠王條線嚟推估🎉
      至於哺乳類同鳥類喻食兩家茶禮,真係唔問魔兄唔知咁有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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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唔問魔兄唔知咁有心思

      呢啲彩蛋嚟啫. 知道多添趣味, 不知亦無傷大雅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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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沖 san「鞭鞭有力」
    剛剛聽左,我只睇過呢兩條,感覺沖 san係理性反黃,唔係藍。

    //非黃人與黃人最多只能是表面上的普通朋友,深交則不太可能,畢竟黃人的價值觀相當偏激情緒相當激烈,亦很容易太自我中心,深交則很易以吵架收場。

    我身邊絕大多數朋友係黃C。黑暴後基本上大多數仍算朋友,但都暫時晤會再約出來食鈑吹水,因總很容易扯上政治,無謂吵架或不歡而散。但話說回來,對於那些黑暴時曾發表「私鳥合理」、「我地知道黑警從來冇主動入來攻打暴大,但屈佢地完全冇唔arm」(出自暴大教授同師弟口中)、「交通燈打爛晒重方便左」、輕描淡寫地話「燒阿叔係過份左,打佢一身咪算law」的朋友,心底基本上已佢地打左個大折扣,亦冇乜動力繼續來往

    //香港有些人係咪要呢個世界只有兩種顏色呢?點解唔可以是其是非其非呢?
    曾聽過某黃C話:「你家陣反巷府政策,之前又唔見見你支持傘運?」
    個人經驗,就算高學歷甚至乎教思方的朋友都係咁分。我認為自己屬深反黃大中華膠(反黑暴、反黃C歪理,但絕對唔盲撐政府、老共,但同時亦希望蝗國好),但直述立埸我肯定被歸入藍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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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呢度唔少人係反黃, 唔係深/淺藍. “顯世“派係低質素, 所以以前係希望販民有識之士可以代我地出聲
      但一句句”坐監令人生更精采”等歪理, 比”顯世”派擦鞋更恐怖, 我哋可以點
      黃c屈左先算, 一單接一單, 831, 盲眼女, 周有青, 目的都係唔好俾團火熄, 做成社會長期混亂, 提升去國際層面, 有邊個治理人可以容忍?
      不過我承認單單用衣著顏色, 或請咩嘉賓去”界定”藍黃有啲over react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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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暴動之後,同樣不能和黃人深交,一諗到呢班人毫無人性,對殺人放火無動於衷,甚至要去支持,我只是見到佢地個樣已經令人作嘔。

      又,個人認為周圍定義人地係黃人十分不智,除非它們表明自己是黃人黑暴。好像黎明咁,佢無承認過就不能因為他有朋友是黃人就當他是黃人,不然全港人都有親友是黃人啦。成功是要弄得自己朋友多敵人少,好似黎明發哥咁,我有充分理由相信,係班黃人係後面推波助瀾,藍營又豬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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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對於那些黑暴時曾發表「私鳥合理」、「我地知道黑警從來冇主動入來攻打暴大,但屈佢地完全冇唔arm」(出自暴大教授同師弟口中)、「交通燈打爛晒重方便左」、輕描淡寫地話「燒阿叔係過份左,打佢一身咪算law」的朋友,心底基本上已佢地打左個大折扣,亦冇乜動力繼續來往
      //一諗到呢班人毫無人性,對殺人放火無動於衷,甚至要去支持,我只是見到佢地個樣已經令人作嘔

      呢個係價值觀、是非觀念、以致「做人是否不擇手段」的問題。道不同不相為謀,俾着係我都唔會同呢類極端黃人繼續往來。不過點講都好,同邊啲人做朋友係自己的選擇,旁人無權插嘴,更無權干預他人生活上的「內政」。

      //黃c屈左先算, 一單接一單, 831, 盲眼女, 周有青, 目的都係唔好俾團火熄, 做成社會長期混亂, 提升去國際層面, 有邊個治理人可以容忍?

      其實真係犯《國安法》並且有較大機會入到罪嘅案例,到目前為止唔多;但立《國安法》之後,正苦明顯肉緊咗認真咗,執法亦無咁 hea,社會起碼表面上漸趨穩定。我就理解成阿爺以《國安法》做姿態去督促特衰正苦交功課,否則以公墓園思維「不做不錯」,我城社會真係會繼續亂下去。

      //以前係希望販民有識之士可以代我地出聲
      //但一句句”坐監令人生更精采”等歪理, 比”顯世”派擦鞋更恐怖, 我哋可以點

      白鴿、公文、教怯等都係衰在唔敢同有青抗衡,揸唔定當初的宗旨,為了取悅有青而走歪了路。 轉捩點應該是2012反國教開始,痴瘋仔等學人高潮的活力和雄辯俾人睇到「活力」的一面, 傳統販民相對老派失色(當然也和大佬文化、交捧傳承的制度有關), 到2014縮骨遮革命, 戴當家搞大了件事收唔到科, 索性推俾有青五子跟777對談, 自此傳統販民己「放棄治療」.

      //藍營又豬上當

      「忠誠(或表現忠誠)的廢物」這名號可不是白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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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睇小說學到個講法係, 敵人可分為三大類
    一種係會嚴重影響我生命財產安全, 呢種要根除
    一種係利益爭奪立場衝突, 呢種可以系利益立場去後做返朋友
    一種係意氣之爭, 忘記意氣最無負擔

    反黃反到乜程度
    就要為"敵人"分一分類

    嚴重者, 系傳媒機構/官方文件/公共平台對施暴者資助縱容包庇搵藉口,
    包括所有上街者, 記住, 暴動係人數造成警方同民眾既壓力同恐慌, 同場者同罪, 無需認定個別行為, 係假髮對白衣人既判詞, 好堅好有法律依據
    可以算第一類, 有趕盡殺絕既理由

    緊抱美帝爸爸大腿既精神美帝殖民奴, 不嗇損害自己或國家利益;
    大概算第二類,
    中美對決可能持續一二十年, 短時間來無能和解, 係敵人, 好似國共內戰從未宣停,
    戰時保有對抗態勢, 好合理
    有個考究位係, 黑暴之亂算係戰時, 定係中美之爭算係戰時, 好見仁見智
    個人立場係料敵從嚴, 中美之爭才是最後的定案
    料敵從寬可以將反中大佬被捕 X 一堆人出走代表戰時終止
    每個定義都有自己既道理
    .... 甚至黑暴返屋企

    又比如家中黃人得巴口反中,
    見被視為藍既TBB 收視失利拍晒手掌, 咩ROR們"受歡迎"就燒晒炮仗,
    見到中國獎牌榜第二就"鬆毛鬆翼"
    意氣之爭可以算

    --Dogdog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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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至於"同黃人做FD", "著黑衫"
      算係"政治意識不足"
      勉強入第三種, 可以反串, 但無必要攻擊並打為敵人
      共產黨有言:團結一切可團結既

      --Dogdog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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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包括所有上街者, 記住, 暴動係人數造成警方同民眾既壓力同恐慌, 同場者同罪, 無需認定個別行為, 係假髮對白衣人既判詞, 好堅好有法律依據
      可以算第一類, 有趕盡殺絕既理由//

      同意。

      //有個考究位係, 黑暴之亂算係戰時, 定係中美之爭算係戰時, 好見仁見智
      個人立場係料敵從嚴, 中美之爭才是最後的定案
      料敵從寬可以將反中大佬被捕 X 一堆人出走代表戰時終止//

      真正從「反中亂港」之中得到(物質上)利益的, 相信都是那些頭面人物。 甚至乎以打國際線聞名的羅37, 都只係獲外國收留讀下書咁, 一世人流流長, 呢啲算得上是什麼「利益」也很難說。 更唔好話等而下之那些前線拉燈仔、有青,佢地有幾多「物質上的利益」真係木宰羊, 心理上、精神上的利益可能會多啲。

      如果話正苦要在心理上、精神上以利益反制, 我才疏學淺, 真係唔識可以做啲乜。

      //勉強入第三種, 可以反串, 但無必要攻擊並打為敵人
      //意氣之爭可以算

      好多黃人都係把口串串貢,酸言酸語, 做啲討厭或者「引你作出被挑釁的聯想」嘅行為出嚟, 呢類大可以稱之為「擦邊球」。問題是講法治就一定有邊界,有犯法和不犯法之分, 無講正苦點收緊法例, 有心人永遠都可以找個藉口搵到條「邊」去撩事鬥非,跟佢地玩就變成被呢班人牽住鼻子走。

      正確嘅做法就係緊守防線,只要唔過(法律上的)底線就唔需要大炮打蒼蠅; 佢串你你咪串返佢, 打吓嘴炮, 無需下下青筋暴現, 以柔制剛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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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只係想有份支持過殺人放火的己亥之亂找數,完善番個法治。一日呢200幻+1都未授首,再硬嘅法律例如殖民地時代嘅辣招(不是要秋龜罌嗎)我都可以接受。最好就有迪化RE-EDUCATION CENTRE分校在港成立。有人說咁樣只會官逼民反,但圍她奶自殺歹徒用行動告訴我,唔打壓佢地,受害嘅依舊係市民。

    W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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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日呢200幻+1都未授首

      呢一點沖san 在下集有講, 我下一篇會寫.

      基本上根本上沒有「200幻+1」(縱使只係 collectively 的形象化描述)的名冊。 我也不肯定我表弟有無做過51手勢,堂家姐有無去過教怯聚會, 試問警方又點 identify 到?

      至於「授首」,我就唔明具體係要點做? 拉去坐監? 例如葉德嫻, 佢係黃嗰邊, 又出過嚟講話, 但又可以用邊條罪去告佢呢? 更遑論明哥仔也只是被控選舉有關的事項, 唔係同黑暴有關; 而比葉更 active 的例如何CC之流(記得沙田火車站大戰, 佢話見到 popo 被打「好治癒」)都仲未係通緝犯呢!

      //再硬嘅法律例如殖民地時代嘅辣招(不是要秋龜罌嗎)我都可以接受

      如果話要修例, 令到何CC呀、生抽黃呀、明哥仔呀、葉得閒呀等等都坐牢, 咁大致上可以用乜嘢概念去入罪呢?

      如果係我長期讀者, 都知道我提過我外公係東江縱隊,後來入咗新華社做個小員工,老媽又係左校出身...咁講法, 我係咪要多謝當年龍獅正苦「寬大為懷」, 無叫我媽一家「授首」, 否則我都不會存在於這世界上了?

      這就是我所說 hope for the best, prepare for the worst, 「有心理預備會有唔少黑暴案件將成為懸案」, 更何況應該有唔少「200萬+1」係得把口之人? 呢啲人如何去 identify 和定罪? 要「黃人清零」, 我認為是 impractical to succeed 的。 其意義就如「五一訴求」一樣, 交出一個不可能達成的目標, 最終就係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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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中國是1949年建國,香港的歷史比中國長得多了,中國無資格話『香港自古以來是中國的地方』。」
    這裡犯的是偷換概念,中國是指地理及歷史上的國家,而不是指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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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覺得重點係 傷港只係一塊籌碼, 從來都無話語權
      "中國有無資格話" 就非傷港人有資格講

      --Dogdog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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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重點唔係呢一類「文宣」犯咗幾多語理、邏輯、或政治現實上的錯誤, 而係受眾(有青)究竟係明知錯都接受(因為搵唔到其他有力論述?), 定係唔知道點樣去反駁?

      明知錯都要企埋去, 呢類人就唔需要救; 如果係知識不足被人誤導的, 則可以再教育, 團結一切可團結的, 就無需要打成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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