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0日 星期四

跟林超英抬槓(一)

這天從討論區讀來這篇轉載:

這個城市不感恩和不知禮?

林超英 2012-12-18 17:22:39

近日在地鐵和巴士有一些不可思議的見聞,令人懷疑我們的社會是否已經淪落到祇知法而不感恩和不知禮的地步。 

見聞一: 

在地鐵車廂內,一位坐着的善心青年人,見到一個婆婆拖着一個小童上車,於是起立示意婆婆坐到他的位置,但是婆婆卻讓小童坐下,自己繼續站立,青年人忍不住向婆婆說:「我是讓位給你,不是讓位給小孩」。大家猜得到婆婆怎樣回答嗎?她竟然大聲呼喝青年人:「你把座位讓了出來,這個座位現在是我的,我給誰坐下是我的事,不關你的事。」青年人有點愕然,不知怎樣應對,故事就此結束。 

首先我十分讚賞讓位的青年人,關心長者,樂於助人,是良好的品德,對比不少手拿電話或電子遊戲機的人,一見到空位就衝過去搶佔,坐下後立即低頭撥弄電話和打機,假裝不見老弱傷殘,絕不讓座,青年人顯得人格高尚得多,在他的身上我們見到未來香港的希望。 

至於那位婆婆,世間竟有如此不知感恩的人,人家讓座是對她友好和關懷,但她毫無感恩心,反而單純從「法」的角度去看自身的「權」,是知法不知德。如果所有人跟她一樣,這個社會頼以運作的無數潛規則,如互相幫忙,排隊候車,待人以禮等,即是道德和禮節的概念,都會崩壞消失,到時社會變成一個亂局,大家的日子都不好過。還有一點,婆婆對小童的溺愛會把他害死,使他以為世界上所有人都要服侍他,事事靠人,不能夠捱苦,不懂得解難,將來長大後祇懂提出要求,不會作出任何貢獻,最終變成一個廢人,可惜溺愛小孩似乎是當今社會的大趨勢,真不知道將來社會怎可能運作。 

見聞二: 

前幾天,在巴士上聽到一位婆婆跟朋友講了一個她的經歷,真是匪夷所思。話說某天她乘搭巴士,坐在巴士靠走道的位置,靠窗的座位空着,到了某站上來了兩個青年人,走到她附近,其中一人坐進了她身旁靠窗的空位,婆婆以為事情就此完了吧,誰知另外一個青年人向婆婆說:「我們兩個是一齊的,妳可否讓出座位,以便我們坐在一起。」 

我的天啊!世上竟然有這樣以自己為中心到這個地步的人,連最基本的做人禮貎都不知道。就算自己本來有座位都應該讓給長者坐下,更何況現在是婆婆早已安坐在座位上,要求長者起立讓位給年輕力壯的青年人,他們有羞恥心嗎?我估計一點都沒有,他們會說:「問下都唔得咩!又冇犯法。」婆婆歲數稍長,當然懂得禮節,知道青年人要求是荒唐的,所以把他們教訓了一頓,但是我懷疑青年人不會吸收到內裡的人生智慧,反而祇會覺得她不合作。 

這個案例印證了上面提到的,溺愛孩子會把他們變成要求所有人服務自己的怪人,令他們不知感恩,不懂禮節,祇知以法去爭取個人最大利益,如果這種人變成大多數,也許就是香港(和其他大都會)衰亡的時候。 

在此懇請所有父母和祖父母,千萬不要寵壞孩子,千萬不要祇管考試成績而忘記提點孩子做人最基本的要求,包括道德、仁愛和禮節等,孩子長大最重要是做好人,有智無德的人會壞事做盡,對社會和對孩子自己都是壞事,各位家長切要注意啊!

林台長此文差矣。以「見聞一」來說,要知道法治乃傷港最重要的核心價值,婆婆講客觀的「法」而不講唯心的「德」,乃現今社會氛圍所向。網絡盛行,講錯一句半句話就即刻被人毫無憐憫地圍剿起底者,不知凡幾,就知道林台長對社會需要倚賴道德禮節來運作潛規則的認知,實在落後於形勢也。現在社會風氣講人權自由,鼓勵獨立思考,自己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婆婆縱容孫兒是她的人權,孫兒日後能不能捱苦,成不成為廢人,將來前途如何,都是婆婆的理智選擇,旁人不得干涉。

而且年青人也有錯,明明見到「婆婆拖着一個小童上車」,通常老人家疼愛孫兒,有座位自然讓孫兒先「坐」,縱使事實上孫兒只是「站」在座位「上」(讓後來乘客給他擦鞋底,那是後話),此乃人之常情。青年未能料「敵」機先,運籌帷幄,決勝千里,結果到後來才問「我是讓位給你,不是讓位給小孩」,未免太傻,給婆婆搶白一番,實乃自招,與人無尤,只好怪自己太過蠢笨,未能明察人與人之間的亙動關係和行為表現也。

以「見聞二」來說,林台長也未能明白此案例實在體現了民主公義的可貴。有限資源,多人爭奪,最好便以投票決定,婆婆只得一票,情侶有兩票,勝負分明,婆婆不能輸打贏要。不公不義的是林台長的邪惡思想:年輕人要讓老年人,此乃年齡歧視;婆淒先來先坐是對後來者的「時間歧視」,絕對有失公平。所謂不怕蝕底,避免「自我中心」,不要「以法去爭取個人最大利益」,這些都是萬惡資本家剝削無產年青人的「洗腦」藉口罷了。

(以上詭辯之拆解方法,可參閱李天命的《從思考到思考之上》。)

 

2012/12/20 01:22:26 

16 則留言:

  1. 閣下說的是反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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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實我覺得若婆婆覺得自己不需要,讓給小孩坐,也沒大問題。小孩不一定比老人家更冇需要。青年為一個位咁介意+講到出口,我反覺得奇怪,老土。至於說此舉可能養成小孩"唯我獨尊"、"自我中心"的心態...那有點言重...不太有直接關係...唯我獨尊可表現在其他行為...小孩(甚至大人)讓坐,也不代表他不自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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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應該說大部分都是反諷。
    個案1 的青年確有不是之處,請參考我對bis小姐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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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青年人之「錯」,一在於他想不到婆婆定會給孫兒坐,二在於他介意還要開口出聲。無錯,佢係想讓座給老人家,但老人家又給了小孩子坐,事情結果跟青年人的本意有所出入,佢就開聲「抗議」,其實也是一種「事與願違」便要投訴,自我中心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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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看見兩則見聞故事,很多人都感動。大有世風日下,人心不古之慨嘆。
    考驗故事,最簡單就是多看幾次,一次看完,或者一個小時之後再看,再品味不同時候閱讀的感覺。兩則見聞,第一次,真的會說,有冇搞錯,咁都得?第二次看,又是同樣問題,但性質全異。
    第一次的感覺,相信很多人都有,樓主也為此跟作者抬槓。不少朋友也為此留言。但老頑童一次看後,已經隱然感覺有點怪異味道。第二次看,即問有冇搞錯,這樣無中生有的故事,也虧作者想得出來。
    首先老頑童孤陋寡聞,不知林超英何許人也。還好有谷歌,原來是我們的前天文台長。搞科研而對文學有興趣,這方面跟老頑童有點相似。都是靠那些人家不懂的技術術語騙飯吃,但喜歡的就跟工作不一樣。
    故事動人,就是要有血有肉,讀者明知是假,也為感動。這是文學技巧。道理顯淺,但知易行難。其中之一就是故事要有真實感,越給人看出來真實的故事,越會感人。反過來,如果給人看到故事一丁點破綻,整個故事就穿崩。
    蝦餃第二次的有冇搞錯,就是看到故事的破綻。一位受人讓座的女性長者,她會這樣跟人大條道理?抓不到拿真實感,作者想讀者怎樣?只能炒蝦拆蟹。同樣的第二則見聞,也是這樣扭捏做作,沒有血肉。時下年輕人做事比較過份,但會這樣做嗎?如果我們的答案是否,又是請作者吃海鮮飯的時候了。
    一個夢幻出來的場景,然後送上作者夢幻出來的道理。這是他的 hobby,人家退休,找點事情消磨日子,無可厚非。但我等凡(煩,繁)人,有這樣的時間給消遣?
    如果這位喜歡,老頑童出一命題,大家好好討論。當然也是看到作者的工作背景才想出來。不知嫦娥住的廣寒宮,有否劏房?不知廣寒宮,現在尺價多少,我們應該研究一下廣寒宮有否僭建?有興趣這方面研究的朋友,相信肯定能拿博士學位,因為從來沒有人試過。有否拿到炸藥獎,就看天時地利人和。
    諸位會覺得這樣的研究無聊?絕對是。對兩則子虛烏有的醒世哲理研究討論,跟我們研究廣寒宮的僭建問題,性質一樣。
    如果諸位有興趣打發不知怎樣消磨的時間,老頑童還有很多玩藝,讓諸位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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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之但係依家膠人甚多,大家都抱著「我地唔應該對別人有『過高』的期望」的心態,惡性循環之下,有呢兩個個案都唔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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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QUOTE
    不敗的魔術師 :
    之但係依家膠人甚多,大家都抱著「我地唔應該對別人有『過高』的期望」的心態,惡性循環之下,有呢兩個個案都唔出奇.
    UNQUOTE



    又在玩假設?似乎港人對玩假設這遊戲,真的玩上癮。竟然大家喜歡玩假設,老頑童也來奉陪。
    我們假設嫦娥住的廣寒宮也有僭建,這應該是正常假設吧。看一下廣寒宮,只有嫦娥一個人住,都有僭建;我們對唐宮或梁宮的僭建,是不是小題大作?
    嫦娥偷吃了老公的靈藥,所以飛上廣寒宮,她偷食,就是誠信有問題啦。連嫦娥都有誠信問題,我們追究梁振英誠信問題,是不是很無聊?
    要玩假設,真的非常簡單,人有多大膽,隨時給人假設你多慘。是不是很好玩?
    玩完假設,我們再來一招,香港經常出現。就是:”有理由相信“,也是玩假設的進階,勝了le。
    玩這招更神妙,層出不窮。如果看透,”有理由相信“這句話的確實意思是:一切都是生按白造,不過我就是要這樣屈你。所以才有理由相信。
    玩假設,其妙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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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假設是無須任何事實根據,可以用來做例子,或進行推演,而合理理由懷疑、合理理由相信,都是基于不同程度的事實根據而作出的,這當中自然涉了自由心証,人生閱歷,個人或有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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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適當的假設,是必需的;「有理由相信」是基於某些理由的,但現在傳霉時常濫用這些字眼和意識,沒有受過邏輯思維訓練的群眾就最易受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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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這當中自然涉了自由心証,人生閱歷,個人或有偏見。
    同意,我們不可能事事都做科學化的統計才可以得出結論,但也不可以以偏概全,有時只能以"reasonable man"的角度去暸解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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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好一句合理,誰來定義,甚麼標準?
    我們需要假設,這是任何搞科學研究的必經過程。但用到日常生活甚至用到政治鬥爭,可以玩的遊戲,真的是無限大。
    劉少奇身為國家主席,給人鬥死,也是基於一些虛妄的假設再加“有理由相信”。讓中國幾乎瀕臨分裂邊緣的文革,也是基於一個假設再加“有理由相信”。
    今天香港,確是走文革死路。怎樣死法,蝦餃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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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香港就係太多讀壞書/讀錯書的打壞, 在濫用”人權“,”歧視“,”自由“等等詞語, 往往攪到社會比從前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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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好一句合理,誰來定義,甚麼標準?
    正經來說,是靠「賦能進路」.
    http://www.fengshui-chinese.com/discuz/viewthread.php?tid=67620
    在第一部分,我打算用最簡單的形式,很粗略地概括一下整個思考方法,希望整理出一個既容易記誦、又容易應用、而且可以發揮最大效能的思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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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式:辨理式

    前面提出的三個問式之中,第二個問式是:「X有什麼根據、理據或者理由?」善於提出這種問題,對思考是有極大益處的,譬如能使我們對於那些我稱之為「口號思維」的思想陋習有所警惕。口號有它的用處,但同時我們也要小心它的毛病,就是容易令人不講理由,不問根據。因為,一個觀念或說法一旦變成了口號,就會顯得好像本身已經就是理由根據似的。隨便舉些例子:

    (1)民主變口號--我相信民主是非常重要的,但有些人把它變成了口號,就不會去思考一下:究竟「民主」是什麼意思?民主有些什麼模式?民主為什麼是好的?這裏姑且把這些人稱為「口水羅賓漢」。真正的羅賓漢劫富濟貧,是要有某些條件的:第一、他要武藝高強;第二、他要付出冒生命危險的代價。但口水羅賓漢卻不必具備這些條件,他們只是高喊「民主」的口號,既不用武藝高強,也可以不用付出什麼代價;不但無須付出什麼代價,甚至可能會有所得益,比如得到選票。口水羅賓漢認為民主是天經地義的,但他們的理由是什麼呢?他們又認為「一人一票」是天經地義的,但其實須要反省一下:究竟有什麼理據,為什麼一定要一人一票?或者換個方式問問他們:「為什麼十二歲的小孩沒有投票權,但弱智人士卻可以投票?如果我們相信十二歲小孩的判斷力高於三十五歲的弱智人士,那麼規定成年的弱智人士有投票權而十二歲的小孩沒有投票權,這是否合理?」我並不是反對一人一票,而是想提醒大家:不要把問題看成是「理所當然」、「天經地義」的。可能--我只是說可能--最理想的投票制度就是,比方說,那些智慧特別高、道德特別好的人--可惜不是我--可以投五票,有些人可以投四票……有些人就不能投票;可能這樣才是最合理、最理想的制度。我並不是說實際上一定要這麼做,但也不能把問題看成是「不須討論」的、「理所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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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世三盲潮

    以上用三個問式來粗略總括思考方法,現在以思考方法為「功底」,在這個基礎上去分析批判當世的三大盲目思潮。

    第一盲潮:極端相對主義

    第一個盲潮可以稱為「極端相對主義」。並不是說凡是極端的東西就一定不好。我們說「極端的好」、「極端的美」,也是可以的。要批評一種思想,我們不能單憑給它起一個名字就算做批倒了它的(我們須要提出批判的理由,見下面的分析)。這裏只是為了方便起見而把某種影響很大、十分流行、尤其在知識分子之間大家幾乎都自覺或不自覺地接受--至低限度在口頭上接受--的思想,叫做「極端相對主義」。相對主義如果要討論得很詳細的話,可以搞得非常複雜繁瑣,時下哲學的趨勢就是把問題弄得非常複雜繁瑣。但我們撇開煩瑣細節不論,只談相對主義之中影響最大的那個「版本」,就是極端相對主義。

    極端相對主義認為:「每個人都可以有他自己的價值判斷,價值判斷沒有是非高下之分,是見仁見智的,我們不應該把自己的價值判斷加諸別人身上。」像這一類的說法,大家都耳熟能詳吧?其實這種極端相對主義有兩大弊病:

    (1)實踐上此路不通--就我所見,口頭上認同極端相對主義的人,都是口不對心的。不久前,有個朋友問我怎麼辦,他說覺得很困擾,他的女兒很不聽話,不論教她什麼,她總是頂撞說:「我就是喜歡!怎麼樣?」我的朋友就不知道怎麼辦了。事實上如果極端相對主義者真的心口一致的話,他就很難維護法治或為法治辯護,很難從事教育,很難教小孩子了。比如,你教小孩子的時候對他說:「用功讀書吧,不要這麼懶,不念好書,長大了要做乞丐的。」小孩子就這樣回應:「做乞丐好不好是一種價值判斷,價值判斷是沒有是非高下之分的,見仁見智,我就是喜歡做乞丐!怎麼樣?」(眾笑)你就很難辦了,對嗎?又如果你說:「要有禮貌些,吃東西時不要發出像豬吃飼料的聲音。」他就回應說:「豬吃飼料的聲音好不好聽,是一種價值判斷(眾笑),我就是喜歡這種聲音!怎麼樣?」要是你真的奉行極端相對主義的話,你就不知道怎樣反駁他了。由此可見,所謂「價值判斷沒有是非高下之分,我們不應該把自己的價值判斷加諸別人身上」這種論調,實際上是行不通的。

    (2)思想上自我推翻--極端相對主義不單在實踐層面上此路不通,而且在思想層面上更有「自我推翻」(self-defeating)的致命破綻。箇中關鍵,在於「我們不應該把自己的價值判斷加諸別人身上」這個說法所講的「應該∕不應該」之類的規範,是取決於或隸屬於我們的價值觀的,這些價值規範本身就是一種價值判斷。因此,如果「我們不應該把自己的價值判斷加諸別人身上」這個說法成立的話,那麼就連這個說法也同樣不應該提出來了。須知所謂「加諸別人身上」,並不是把某樣東西「蓋」到人家身上,那只是一個比喻,其實就是說:「我們不應該要求別人接受我們的價值判斷。」但當我們這麼說的時候,我們恰恰就是要求別人接受我們的價值判斷,否則為什麼不對?石頭說呢?所以,一旦我們了解到「我們不應該把自己的價值判斷加諸別人身上」這個說法本身也是一種價值判斷之後,我們就能看出這個說法根本是自我推翻的了。

    (3)出路在賦能進路--講到這裏,可能大家會有以下的問題:如果價值判斷並非沒有是非高下之分,但事實上它又不像科學判斷那樣基本上可通過實驗來驗證,在這情況下,我們該怎麼辦呢?怎樣分辨價值判斷的是非高下呢?關於這個問題,可以採取我名之為「賦能進路」的方式來處理:

    試從專門一點的地方說起。比如數理邏輯這種極度嚴格的學科,其中的哥德爾定理、史恪林姆定理、科恩定理等等一般認為異常艱深的定理,在證明的過程中,都要或明或暗地援用普通邏輯之中的一些簡單定理的,例如迪摩根定理,或者「"xFx?Fy」、「Fy?$xFx」等等。問題是:怎樣證明或者判定這些簡單定理是正確的呢?答案是:就以迪摩根定理來說,可以用真值表法、或CNF法、或樹狀真值分析法去判定。在座各位起碼有一半人懂得真值表法吧?讀理科的應該都懂得。但是,如果我們進一步追問:為什麼真值表法是可信的呢?這樣一直追查下去,最後我們就會走到「訴諸純粹理性」的一步,譬如看出真值表法之為可信是理性上明顯的。由此觀之,理性正正就是思考的終極據點,也就是一切證明之最根本的基礎所在。

    再從一個較易明白的角度來解釋。在這個時代,很多人在處理問題時必定要求抓住一些公式、判準、評估標準之類的東西才會覺得安心,否則就會感到心虛,不踏實,沒有把握。他們有所不知的是:那些公式之類的東西最終還是要以理性為依歸的。剛才提到的一些定理,比如哥德爾定理,你們不知道它的內容也無所謂,你們不會因此就無法了解我所講的關鍵要旨的,那就是:無論什麼公式、判準或評估標準,當我們追問它的根據是什麼的時候,如果能夠找到另外的一些公式、判準或評估標準作為根據,那麼我們仍然可以進一步追問這些另外的公式、判準或評估標準本身的根據又是什麼;這樣一直下去,追問標準、標準的標準、標準的標準的標準……或追問根據、根據的根據、根據的根據的根據……最後總會到達「惟有訴諸理性」(或理性加經驗)這終極一步的。人類能夠正確思考、分辨是非曲直、分辨真理與謬誤,這種能力就叫做「理性」。運用理性這種天賦的能力去思考、討論(理性思考和理性討論包括了充分利用所掌握的有關資料來作出分析、判斷、推理、評估),以此作為我們思想的根基--用這種方式和態度去處理問題,粗略地說,就可以視為採取了「賦能進路」。

    一旦對賦能進路有透徹的了解,就不難看出,即使價值問題不像科學問題那樣基本上能夠藉?實驗來解決,我們仍是可以通過賦能進路去處理那些問題的。這麼一來,我們就可避免像時下許多知識分子那樣,六神無主,沒有自信。他們常常受困於諸如此類的問題:「我有我的看法,小孩有小孩的看法,我憑什麼標準去判斷我的看法是對的呢?正常人有正常人的想法,精神病人有精神病人的想法,我憑什麼標準去判斷精神病人的想法是錯的呢?……」這些知識分子就是如此這般經常困擾,手足無措,還說自己是「多元,開放」。要注意的是:這類知識分子口頭上所謂的「多元,開放」,實質上只是逃避問題的遁詞,只不過是用來掩飾自己茫無頭緒、不敢下判斷、既沒有識見又不會思考的遮羞布吧了。

    其實只要掌握好思考方法,循?賦能進路,經過盡可能客觀的理性反省理性討論之後,我們每每就能作出合理判斷的了。在這條件上,當遇到頑劣的小孩總是橫蠻地說「我就是喜歡!怎麼樣?」的時候,我們就不妨考慮採取行動了(但力度不要達至違法的臨界點):「小鬼,賞你一個巴掌!我就是喜歡,怎麼樣?」(眾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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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http://www.fengshui-chinese.com/discuz/viewthread.php?tid=67620
    第二盲潮:濫人權主義

    講者按:大體而言,在當今的發達社會中,知識分子較易傾向極端相對主義,一般大眾及其議會代表較易傾向濫人權主義,行政高層(主管、高官、首長之類)則比較容易傾向偽專管理主義。本篇集中探討第二盲潮:濫人權主義。落後地區須防止反人權,先進地區須防止濫人權,「不先不後」的地區須防止一方面反人權一方面濫人權。反人權是歷史遺漬,在實踐層面上有待清掃。濫人權屬時代盲潮,在思想層面上特須警惕。本文的?眼點在思想層面,其批判點在時代盲潮。

    跟?下來我要講的,是第二種盲目思潮--濫人權主義。人權思想原是非常可貴的,那是人類文明進步的一個重大標誌,但危險的地方在於它慢慢地變了質,或者說,很多人把人權的概念濫用至走火入魔的地步,堪稱之為「濫人權主義」。〔1〕

    大家可以通過下面提到的一些例子,進一步了解濫人權主義的性質〔2〕。不過在討論之前,先要說明一下:今天所講的內容,重點在於對問題的思考、分析,而不在於資料的報告、轉述。假如我說四年前有某事發生,可能實際上卻是五年前,但那是無關宏旨的。我所?重的並不是資料性的問題,我所?重的是分析、推理,是思考性的。在這方面,我是不會有破綻的(眾笑)。確實如此(眾笑),從來沒有人能抓到我在思考上有什麼破綻。以為抓到破綻的那些人反而吃虧了,因為凡是沒有破綻的東西,你卻以為它有破綻,那麼你的「以為」就一定是錯謬的,一定有破綻(眾笑)。

    現在我們就來考察一下濫用人權概念、特別是反歧視反至走火入魔的情況。

    一、走火入魔反歧視

    (1)無奇不有--幾年前,我看到一宗國際新聞說,在紐西蘭--也可能是澳洲(眾笑),不出這兩個國家,應該是紐西蘭吧--說的是當地訂立了一條法例,規定家長如果要看子女的學業成績,只要小孩的年紀到了六歲或六歲以上,就必須經小孩簽名同意,否則就是歧視兒童,侵犯了他的私隱權,人權。這其實對小孩子是不好的,可說是走火入魔了。

    到了昨天晚上--應該是昨晚,要不就是前天晚上(眾笑)……其實就是昨天的凌晨一點半左右--我閒?無聊,扭開電視機,當時正播映一個叫做Dateline的節目主持人訪問某個亡命跳傘者,那人由於在美國國家公園的某些懸崖上違法跳傘而被處罰。節目主持人訪問他,他就為自己申辯,主要提出兩點:第一、他認為自己被歧視,質問為什麼別人在那裏登山就可以,他從山上跳傘下來就不行。其實那是兩碼事,因為在那裏跳傘比登山危險得多。他跳下來的時候,如果下面有人,就可能會壓死人;如果他自己摔死的話,又會麻煩別人要做善後清理的工作(眾笑)。由於諸如此類的問題,所以不能說:「為什麼別人可以在公園裏登山,而我就不可以在公園裏跳傘?這是歧視!」如果這樣的說法都成立的話,那些被判刑的強姦犯也就可以這樣抗辯了:「法官大人,這是歧視,為什麼那些人結婚就可以?」(眾笑)這完全是荒謬的說法。至於那亡命跳傘者申辯時提出的第二點,也是說人家歧視他,阻止他追求快樂。這點也是荒謬的。政府抓他並不是要阻止他「追求快樂」,而是因為他犯了法。正如剛才提到的強姦犯,法庭判他坐牢並不是為了阻止他追求快樂,而是要懲罰他違法,以嚇阻人們做這種傷害別人的事。

    (2)無事生非--以上是國外在人權問題上走火入魔的一些例子,還有很多,數之不盡。在香港和台灣,類似的情況也愈來愈多了,「歧視」一詞鋪天蓋地而來。比方說,某些廣告被指責甚至被控告「歧視」,其實那些指責和控告有許多都是大有問題的,但今天我不夠時間去分析其中的問題。現在我們來考察一個最近的事例,大概兩個星期前,有一批中四女學生去信「平等機會委員會」(簡稱為「平機會」),那些女學生發現會考課程中的歷史科沒有武則天的史料,認為這件事有性別歧視之嫌。根據昨天《明報》的報道,平機會的主持人表示,那封信促成平等機會委員會「要全面研究香港的課本有沒有性別歧視的情況」。我很「佩服」這個做法(眾笑)。這類問題的難處,在於有關人權的概念是十分複雜的:「自由」、「公平」、「歧視」……所有這些概念都有許多迷糊不清的地方,要釐清這些概念是十分困難的,我在下面會分析這種問題。據我所知,要證實香港的教科書有沒有性別歧視,要做這樣的研究且得到確實無疑的研究結果,恐怕連上帝也無能為力。這不是由於上帝的能力不足,而是由於有關的概念牽涉了太多糾纏不清的問題。但現在看來,平機會那些人似乎認為他們的能力比上帝還高,我想他們的能力大概跟那班中四女學生的能力旗鼓相當吧(眾大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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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QUOTE
    不敗的魔術師 :
    //好一句合理,誰來定義,甚麼標準?

    正經來說,是靠「賦能進路」.

    http://www.fengshui-chinese.com/discuz/viewthread.php?tid=67620

    在第一部分,我打算用最簡單的形式,很粗略地概括一下整個思考方法,希望整理出一個既容易記誦、又容易應用、而且可以發揮最大效能的思考方式。...UNQUOTE



    要有李天命的思考方法,才可以說合理?香港有多少個李天命?決定合理與否,是否要找李天命定奪?
    香港很多人教育水平一般,就算讀了多年屎片,不見得他們的思考方法正常或合理。在這情況之下,誰來定合理?
    因為有李天命的思考方法,是否就可以隨意“合理”?
    這是一非常嚴重且嚴肅的問題,希望諸位能用李天命的思考方法,好好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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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要有李天命的思考方法,才可以說合理?香港有多少個李天命?決定合理與否,是否要找李天命定奪?
    對不起,算了吧,這個問題,已經掉進了「定義無窮倒退」的泥沼.
    我要說的是這一點:
    這樣一直追查下去,最後我們就會走到「訴諸純粹理性」的一步,譬如看出真值表法之為可信是理性上明顯的。理性正正就是思考的終極據點,也就是一切證明之最根本的基礎所在。

    再從一個較易明白的角度來解釋。在這個時代,很多人在處理問題時必定要求抓住一些公式、判準、評估標準之類的東西才會覺得安心,否則就會感到心虛,不踏實,沒有把握。他們有所不知的是:那些公式之類的東西最終還是要以理性為依歸的。...無論什麼公式、判準或評估標準,當我們追問它的根據是什麼的時候,如果能夠找到另外的一些公式、判準或評估標準作為根據,那麼我們仍然可以進一步追問這些另外的公式、判準或評估標準本身的根據又是什麼;這樣一直下去,追問標準、標準的標準、標準的標準的標準……或追問根據、根據的根據、根據的根據的根據……最後總會到達「惟有訴諸理性」(或理性加經驗)這終極一步的。人類能夠正確思考、分辨是非曲直、分辨真理與謬誤,這種能力就叫做「理性」。運用理性這種天賦的能力去思考、討論(理性思考和理性討論包括了充分利用所掌握的有關資料來作出分析、判斷、推理、評估),以此作為我們思想的根基--用這種方式和態度去處理問題,粗略地說,就可以視為採取了「賦能進路」。
    我是同意李天命的說法,就是「運用理性這種天賦的能力去思考、討論(理性思考和理性討論包括了充分利用所掌握的有關資料來作出分析、判斷、推理、評估)」,而不是說李天命有權定奪或定義甚麼,或需要問李天命甚麼甚麼,下決定認為某事是否「合理」的,依然是我們自己.
    //香港很多人教育水平一般,就算讀了多年屎片,不見得他們的思考方法正常或合理。在這情況之下,誰來定合理?
    「運用理性這種天賦的能力去思考、討論(理性思考和理性討論包括了充分利用所掌握的有關資料來作出分析、判斷、推理、評估)」.至於我們跟不跟那些讀了多年屎片去理性分析和討論,那是我們自己的選擇.
    //因為有李天命的思考方法,是否就可以隨意“合理”?
    「運用理性這種天賦的能力去思考、討論(理性思考和理性討論包括了充分利用所掌握的有關資料來作出分析、判斷、推理、評估)」,明顯這並非「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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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林台長的故事,當然我不知道這是否真的,但以觀察所得,亦不覺得可信性太低,不能斷言虛構,姑妄聽之,亦無傷大雅,就是這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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