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6日 星期五

港燦理財(十二)之好仔不論爺田地

魔術師是個蝗二代,先父係當年偷渡過來「搵飯食」的新傷港人。老父一家一共三兄弟,老父係么仔;二哥都嚟咗傷港,就係魔術師那兩位住在沙田第一城的堂家姐的老豆;大哥就留在「鄉間」,一共兩個仔兩個女,除咗蝗大堂家姐甲之外,其餘三個堂兄堂姐點排大細魔術師都唔係好清楚,總之大伯嗰邊都有一位堂阿哥丙來咗傷港,做過酒樓地盤等,最後因工傷跌親腰腿而退役。
咁堂阿哥丙又無學歷,身體又唔好,兩個仔又讀書唔成,點過活呢?
答案就係做雙租族:在傷港租公屋,在深圳做收租佬!
是咁的,魔術師是廣東省寶安縣人士,「鄉下」就係深圳。80年代鄧伯伯南巡手指指,於是深圳發展起來。由於當時還未有「不遷不拆」的「先進」觀念,魔術師家族只好老大不情願地將「祖屋」出售,「生產大隊」便提出以地換地,在市中心賠了若干個物業單位給家族各子弟。魔術師阿爺好似早年去了舊金山便不知所蹤,於是家業便由嫲嫲和老父三兄弟繼承,各自分得若干平方米的房產。記得當年仲有得好似供股咁認購多幾呎單位,於是老父與老媽便很興奮地張羅資金「返鄉下起屋」,老媽更化身窒內設計師諗裝潢...
而堂阿哥丙亦不例外,從我城抬了錢回鄉,跟鄉間的兄弟堂阿哥乙去「起屋」。
但問題就出在這裡:當年「生產大隊」轉為「有限公司」,業權經股權持有,而當年賠的其實是「股權」,業權只是由「公司」(即「生產大隊」)默認;而股權當年是賠給老父三兄弟眾人,堂阿哥乙丙夾錢起屋其實是用大伯的名字。現在大伯過世多年,股權成為遺產,一直無人理會;就在這時,早年抓緊深圳經濟發展的高速列車,化身「民間地產霸」的堂家姐甲提出分身家。
魔術師早前去探望堂阿哥丙,就聽來這單爭產案。
「佢講嘢五時花六時變,最初就話30平(方米),跟住就話40,隔咗一晚就話50!咁即係夾硬搶啫!」所謂「佢」,就係堂家姐甲,堂阿哥丙是個老粗,除了會操流利粗口之外,講事實論分析就總是夾纆不清,愈說愈亂。
如果係你的業權,又點能夠「搶」呢?魔術師問了好一陣子,挨了不少臭罵,終於明白當中的關係。
「講嚟講去你都唔明!當初起屋的時候,大隊只係准寫老人家個名架馬!」堂阿哥丙覺得魔術師實在係蠢過隻豬。
「咁人總會有死嘅一日。當年你寫咗大伯個名,係就係蠢咗,依家只能當係孝敬佢老人家的心意。佢過咗身,自然就變成遺產。根據法例,堂家姐甲同堂家姐丁的確有份分架喎!」魔術師拼命在腦海中搜索,關於蝗國的遺產繼承法,就只有那麼一丁點的皮毛(見伸延閱讀)。
「阿爸都死咗廿幾年,當初又唔見佢出聲?依家佢家身都過億喇!佢同佢老公都唔使做,仲同我爭?何況佢只係外嫁女,阿爸當年的心意就係將間屋留返俾我兩兄弟,呢件事成村人都知,邊度使咩嘢遺囑呢?」堂阿哥丙教育程度不高,滿腦子都儘是那些農村重男輕女的思想。
魔術師心想,堂家姐甲身家過億是她本事,總比你堂阿哥丙強得多了(就當佢無胡吹大氣,煲大了堂家姐的身家);講到大伯臨終前的「立法原意」,就更只係天知地知。於是魔術師便沒好氣地回應:「咁會唔會去法庭解決會好啲?」
「喔...我點知殺人政權有啲咁嘅政策嘅啫!」一向是藍C的堂阿哥丙開始有點心虛。佢並無問過正式的法律意見,但看來如果以遺產法揸正來做,堂家姐甲似乎的確可以分上一份。
「咁如果法律層面係對你不利嘅,你都無辦法架喎!法庭判佢有幾多,你咪俾幾多佢,一分錢都唔俾多,亦唔俾少佢咪得囉!」魔術師嘗試以「法律第一」的角度跟堂阿哥丙客觀分析。
「咁即係明要俾佢搶啫!依家成村人都話佢唔啱,阿媽都唔知喊咗幾多晚...」堂阿哥丙見魔術師「幫理不幫親」,於是便開始訴諸情感,「人情面前,法律第二」,就連在鄉間跟堂家姐甲、丁及堂阿哥乙的大伯娘都拉埋嚟講。
「以三姑六婆施群眾壓力唔係辦法架!其實遺產判幾多就係幾多,又點到堂家姐甲隨意開價?」魔術師不嬲都十分鄙視《真情》式的對話,一於鐵石心腸,只靠理性分析,再尋求解決之道。
阿嫂這時加埋把口解釋,原來該區打算拆卸重建,但要所有「業權持有人」簽名方可作實,於是堂家姐甲就開出條件,要以將來重建後的50平方米做代價才肯簽名,否則人人搬哂自己間屋卻「不遷不拆」,只會造成「海明閣事件」,到時隨時停水停電,只會連僅有的屋租也失去了。
唔知係咪阿嫂係局外人,講起來特別有條理,亦易明好多。本文開首的業權背景介紹,亦係由阿嫂告知。大家都係無乜讀過書,點解堂阿哥丙比阿嫂情緒化咁多?
魔術師終於疏理好事實,微一沉吟:「堂家姐甲佢依家係當收保護費咁,講法律你一定輸俾佢,唯有同佢傾下喇。價唔能夠任佢開,但根據遺產法佢的確係有份持有呢個單位架喎!」
「係我嘅嘢點解要俾佢呀?佢要嚟搶我嘅嘢,親戚都無得做呀!」堂阿哥丙只係不斷重覆「俾人搶嘢」,「無得做親戚」的論調。
「咁就算你俾50平方佢,重建後會賠返幾多俾你呀?」魔術師又要幫堂阿哥丙打算盤。
「咁又多過佢幾倍,150平方左右喇!」如果係均分遺產,四兄弟姐妹分點會係呢個比例?堂阿哥丙有無計錯數?不過魔術師為免刺激佢,都係無再叉能廚佢。
「依家深圳樓價做緊幾多?」魔術師都想知道鄰近地區的樓市走勢。
「依家都130,000一平方喇!過多兩年過150,000唔出奇!」嘩,係真唔係呀?樓價同我城有得揮喎!
魔術師不禁問道:「計落咪有成2千幾萬?到時賣唔賣得架?」
「賣得!」係唔係真架?
「成2千幾萬喎,你咪當俾保護費堂家姐甲囉!我城都唔係有咁多人有二千幾萬...起碼,我就無嘞!」魔術師十分好奇,為什麼堂阿哥丙會為咗啖氣會為咁大筆錢作對。
「2千幾萬之嘛,傷港大把人有喇!」魔術師唔知堂阿哥丙係老粗吹慣牛皮,定係做地盤做酒樓識得老闆多;不過轉念又一想,依家新樓如海之戀、荃城匯等入票爆哂錶,無數咁多財博甚至係乜 sir 學生都講緊以千萬市值的股票收息,又或者揸住幾個物業收租,開口閉口都問私銀資訊咁,我城有2,000萬身家的人應不在少數。
「到時賣咗層樓,馬上套現調返嚟傷港,唔好同邪惡政權有任何瓜葛!」魔術師馬上黃C上身。
「我都想架!啲錢都要留返俾佢兩個(指一指兒子的房間)結婚用架?依家傷港啲樓咁貴,點買得起喎!」堂阿哥丙少有地壓低聲音,畢竟要兒子靠父幹不是甚麼光彩的事。
「咁你咪同堂家姐甲傾下囉!無理由拖住拖住,寧願鳥蠅摟馬尾,一拍兩散架喎!」
「有乜好傾?我同佢無親戚做架喇!又唔諗下佢當年結婚,我幫佢籌錢...」D,既然都無親戚做,又講返啲舊事做乜?
「其實你可唔可以依家就一次性將全部賣哂俾堂家姐甲,反正佢都係想要屋架喇。你都話佢過億身家,2,000萬唔係咩嘢大數目啫!你咕咗水無眼屎乾淨盲仲好?」魔術師的想法是,又重建又等沽貨畢竟夜長夢多。如果係魔術師的話,寧願當係期貨沽咗佢,自己嗰份同堂家姐嗰份 bundle 埋一齊打價,總好過斬件出售。
「點解你講極都唔明?你估話賣就賣?要大隊批准至得架!」呢啲蝗國內的「業權糾紛」,魔術師真係識條鐵。
「總之你點都要同堂家姐甲傾架喇!記住唔好咁易發脾氣,要識控制情緒,當傾生意咁傾。」至此,魔術師都無乜好意見可以再提供。
「我依家成日都訓唔着。如果佢再逼我,我就上去放火燒佢全家。我反正死又一世,唔死又大半世...」邊有人逼你啫?係你自己睇唔好,為啖氣之馬!
魔術師見堂阿哥丙已不可理喻,似乎寧願同歸於盡都唔肯俾錢解決,已無再討論價值;再望望阿嫂,只見佢對「放火一鑊熟」之說不以為然,似乎認為堂阿哥丙不會「違法達義」。魔術師無謂講多錯多,便告辭而去。
其實魔術師老父在鄉間的收租物業情況都係差唔多,文件就只有當年的賠償書,就連屋契地契都無,都唔知點解老父老媽當年會接受。睇返資料,原來間屋都有40多平方米,計埋隨時值5、600萬人仔,不過既然文件欠奉唔賣得,魔術師就沒有將之計入自己身家之內,只係每月收住微不足道的租金便算。
好仔不論爺田地,將來如果要重建,將來再算吧。
***
伸延閱讀:
維基百科:生产大队
香港地產界經典事件薄─海明閣
信報 2016年3月31日
鄧智榮
你的內地房產可全歸子女? NO!
不少港人在內地均有自住、度假、投資或祖傳的房產,而大部分也沒有留意這些房產在他們百年歸老後的傳承問題。筆者在這裏透過一個典型案例,為大家分析一下其潛在的問題。
小明是個香港家庭的獨生子,父母生前在深圳南山區買了一個150平方米的單位,現價約值800萬元;單位以爸爸名字登記,爸爸數年前去世,媽媽剛離世。小明很少回內地,現在趁房價高,打算把房屋更名後賣掉。
一、適用中國法律
香港人若在內地繼承房產,須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專屬辦理,當然以中國法律為準。小明很明白辦理內地房產繼承,須回到內地辦理,於是他準備好有關資料,便回內地向有關部門要求變更登記。
二、要求過戶被拒
小明拿着房產證、父母死亡證明、遺囑執行人證明等文件到內地的房管局要求過戶,但房管局指小明單憑這些文件是無法辦理過戶手續的;房管局職員說他必須提供公證處發出的繼承公證書,否則要遞交法院的判決書才可辦理。小明只好先回香港,再安排時間處理。
小明在網上查找資料,並與朋友商量後,認為自己身為獨子,繼承父母的房產應無什麼爭議,不可能要打官司,於是他到內地一家公證處辦理公證書。
三、要求公證也被拒
當小明向公證處要求辦理公證書時,公證處人員反而要求小明把爸媽的全部親戚帶到公證處,才可辦理公證書;可是親戚眾多,部分在香港,部分在內地,平時也較少聯繫,有些更移民外國了,如何把他們一起帶到公證處呢?言語間,公證處人員還提及有關域外證據要求公證認證的內容。小明又一次失望而回,陷入絕望之中。
此刻,小明可能覺得內地辦理有關手續既麻煩又複雜,甚至覺得有關部門故意為難他。然而,當你看過以下分析後,便知道內地房產登記部門和公證處的要求並非無理。
按照內地法定繼承的規定,案例中的房屋其實不單屬於小明一人,原來至少還有8名持份者【圖】。
四、案件分析
分析前,先看看小明一家的狀況簡述:
  • 小明爸媽於1980年在香港結婚,只有小明一個兒子;
  • 房產於2000年購入,擁有人為小明爸爸;
  • 小明爸爸於2007年在香港意外身故,並無留下遺囑;
  • 小明媽媽今年因病去世,臨終前只向小明口頭交代她離世後房產歸小明所有;
  • 小明爸爸去世時小明爺爺已經過世,當時小明嫲嫲仍然在生,她於小明爸爸去世後數年才離世;
  • 小明爸爸共有2兄1妹,他排第三:
  • 小明大伯目前在生,數年前離婚,有2個孩子在港;小明二伯比小明爸爸早離世,二伯娘目前在生,有3個孩子,2個已移民;小明姑姐與姑丈在廣州,很少聯繫,家庭狀況未明。
  • 小明媽媽今年去世時,小明的外公和外婆已經過世。
這套深圳房屋,按法律規定,不能由小明一人繼承,除非其他有繼承權的人到公證處或法院明確表示放棄。
房產繼承權計算如下:
一、這套房屋屬小明父母婚姻期間的共同財產,小明爸爸去世,房產一半屬於小明媽媽,一半屬於小明爸爸的遺產。
二、小明爸爸去世時,有3名繼承人——小明媽媽、小明、小明嫲嫲。按照中國法律,法定繼承遺產的繼承順序,排在第一順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如沒有特殊情況,這3人可平分該半份房產。因此小明媽媽在原有1/2房產之外,再得1/6,合共2/3,小明與小明嫲嫲各得1/6。
三、小明嫲嫲過世後,屬於小明嫲嫲的1/6本該由小明爸爸的四兄弟妹繼承,每人得1/24。
四、小明大伯的1/24,屬於婚內繼承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小明大伯離婚後,小明大伯與小明大伯娘各得1/48。
五、小明二伯與小明爸爸先於小明嫲嫲過世,根據法律規定,由小明二伯與小明爸爸的晚輩直系血親代為繼承,也就是小明二伯的1/24由小明二伯的3個子女各自繼承1/72。小明爸爸的1/24由小明繼承,加上前面的1/6,共得5/24。
六、小明姑姐與姑丈沒有離婚,因此共同擁有1/24。
七、現在小明媽媽過世,小明是其繼承人,因此小明媽媽的財產全部由小明繼承,所以小明最終的財產繼承份額是5/24 + 2/3 = 7/8。
這便是一個典型家庭成員繼承內地房產上可能遇到的真實情況,假若你也持有內地房產,現在是時候思考如何處理繼承事宜了。
鄧智榮_大舜基金會智囊成員、中國律師

46 則留言:

  1. 淨睇介紹 , 以為去咗睇 [ 天水圍的日與夜].....唔好意思 , 食緊午飯 . 為霸頭位,為咗捧場...哈哈~~ 9 UP 一次都要.
    886 餵肚先.
    ro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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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霸頭位無獎的。

      魔術師好冇人情味, 直情不解風流: 一切都喺假的.

      酒鬼祖居龍崗, 祖業應該是有一點,但是無人理, 個個闊佬, 淨識住公屋, 搵故鄉正苦笨.
      正如標題所言: [好仔不論爺田地] , 酒鬼一早千里獨行, 並不稀罕. 只是故鄉的手足, 日日夜夜呻窮, 但有錢都唔識搵 , 一副唔至在的死樣, 酒鬼就火X滾冇眼睇.

      客家佬家訓: [天跌落來都要早點起身去接.] , 世上沒有免費午餐的. 上面的人捱了這麼多年, 你也享了這麼多年, 拉平罷, 爭甚麼 ?
      ro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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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直情不解風流: 一切都喺假的.

      Roger 兄, 在閣下面前, 我只能認自己程度低, 又唔明你講乜了。其他網友留言都無呢個情況.

      //只是故鄉的手足, 日日夜夜呻窮, 但有錢都唔識搵 , 一副唔至在的死樣

      我一向都唔覺得傷港人有幾「窮」...或者係「窮得只剩下樓/車/旅行回憶」吧...

      //上面的人捱了這麼多年, 你也享了這麼多年, 拉平罷, 爭甚麼 ?

      對我堂阿哥而言,上面的人咁多年都無捱過,日日游手好閒收租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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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直情不解風流: 一切都喺假的.

      因為魔術嘛 . 近期有個廣告 , 講一個男仔在女孩子面前變魔術 , 跟住旁白話咁係唔夠嘅 ...跟住有隻椰子跌落佢頭度, 嚇到個女仔吖....跟住個男仔用勁過施丹個頭, 開咗個椰子俾個女仔.....
      賣乜冬冬廣告?
      原來喺紙巾.嘿 !

      所以魔術師千萬唔好咁認真, 也不用句句都計較. 好似下文咁 :
      //上面的人捱了這麼多年, 你也享了這麼多年, 拉平罷, 爭甚麼 ?

      那個[你] 是指故鄉班手足, 泛義. 相對上面當年冇偷渡過河的,現在住千呎大樓的同鄉親友 , 他們要住公屋, 確實是很窮的.
      補祝中秋節快樂
      ro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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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近期有個廣告

      在大台播放的廣告?近年我是極少看CCTVB了。

      //所以魔術師千萬唔好咁認真, 也不用句句都計較.

      Roger 兄,你次前都跟我說過這番話。不暪你說,這裡留言網友眾多,絕大部分溝通上都無困難;但最令我感到困惑,最花時間去回應的就是閣下的留言。我自己已經係經常被人話我的思考模式跳躍,但閣下所言似乎更是「無定向」。就因為我看不明白,所以會逐句分析,企圖理解。

      //指故鄉班手足, 泛義. 相對上面當年冇偷渡過河的,現在住千呎大樓的同鄉親友 , 他們要住公屋, 確實是很窮的.

      例給就「爭」來說,本文講的是「爭產」,但又似乎唔係咁多公屋居民在上面有產可爭;如果說是「爭自由」,黃C重鎮應該是中剷教育程度生活環境不錯的一群人,應該不是「廣義」的公屋居民。
      那麼如果「你」不是指公屋居民,而是specifically 指我堂阿哥,就更是不解。

      所以我真的想了很久,才懂如何回應閣下的片言隻語。都係一句喇,留言我歡迎,不過最好唔好經常都係叫人難以回應的自言自語。想開題目分享自己感受,Roger 兄大可自行開blog或FB專頁,在下定必捧場。

      //補祝中秋節快樂

      Same to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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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現在醉到pk,要學Roger亂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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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無辦法,今晚豬朋狗友吹雞本地創作,在老砵亂劈,現在wing到爆廠,無可能rational咁留到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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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因住俾人拉咗你去噓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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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DKLM啦,佢地噓還佢地噓,反正龍獅軍擁躉唔超過一萬人,笨土波最終都只有收皮一途,隨時下個禮拜連馬拉都贏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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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人真係複雜,利益行先,親情不再。依家又未去到冇飯食既情況,又點解花心神做傷害大家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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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兩千萬,對過億身家的堂家姐甲照計只是小菜一碟,照計唔使搞到反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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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 結果並未如丙哥所想(包括傳仔唔傳女嘅想法),一時難以接受。睇怕亦永無接受嘅一日。
    2. 為了可以理順自己當初一廂情願嘅所謂「道理」同「事實」,所以要搬曬啲姨媽姑姐、三姑六婆嘅所謂睇法來做助證。
    3. 丙哥啲解決方法只解決佢自己一個嘅不憤,根本冇解決到問題。燒咗人間屋,人哋就冇得鬆手降低條件嘅空間。問題惡化落去,不憤亦只會繼續加劇。
    4. 丙哥要清楚一點:佢要求其他人同意並用佢嘅睇法去理解件事係冇可能嘅。平分概念係社會共識,take it or leave it,不會為佢一個而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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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佢應該係處於 agony 當中,當年寫大伯名無料到遺產繼承問題,一副想當然的態度都係蠢;結果現在只有後悔和懊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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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除非係丙哥有份畀錢買堂大姐冇,當時寫名亦未必唔畀堂大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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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堂大姐的確無俾過錢,佢來claim埋一份只係憑遺產繼承權。

      大伯亦只係用佢個名,俾兩個仔起屋,個初衷就係佢去咗之後留給仔乙和丙。個bug就係出在無遺囑,死無對證,文件上的確係人人有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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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咁就 get ugly and messy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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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所以咪話堂阿哥蠢囉!不過如果大圍都講個信字,如果得佢話要立平安紙的話,又會被人話小氣;其實呢啲嘢,應該老人家主動識做至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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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老人家可能想堂大姐多啲照顧佢,可能令堂大姐以為有得分。仔乙和丙俾錢起屋有冇根據呢?(我都可能係蠢過隻豬)

      我都有一個類似爭嘢故事,橫跨兩岸三地又大婆二奶,簡單來說,傷巷老爺死咗,佢有嗰私人保險箱(但冇人知有啲乜野,可能得張紙仔寫住"知識就是食量")二奶唔開得,但喺對岸嘅大婆又死咗,大婆仔女AB費事請律師開無謂益二奶,大婆仔女CD想開因為家景唔喺咁好但又唔想請律師,二奶啲同父異母仔女呀油瓶仔女呀想開問大婆仔女AB,但喺俾大婆仔女AB暗寸"你們甚麼都不是"。結果一直棘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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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老人家可能想堂大姐多啲照顧佢,可能令堂大姐以為有得分。

      又係喎! 起碼伯娘都同緊甲乙丁三家一齊住(唔同單位,但非常就腳).

      //俾大婆仔女AB暗寸"你們甚麼都不是"。結果一直棘住。

      既然都唔知個夾萬裡面有乜, 就當佢係空氣咪算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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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好多老人家就喺要啲子孫爭寵所以講起身家就曖曖昧昧咁,一時話俾你多啲一時又話俾佢多啲。好似何鴻燊啲四房咁年年生日都搶住推嗰老嘢出出入入做戲咁做。

      //又係喎! 起碼伯娘都同緊甲乙丁三家一齊住

      堂家姐甲:你丙哥喺傷巷都冇照顧兩老,仲好意思嚟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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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好多老人家就喺要啲子孫爭寵所以講起身家就曖曖昧昧咁,一時話俾你多啲一時又話俾佢多啲。

      Manipulate 呢啲人際關係, 搞到全家不得安寧, 都唔知係乜心態.

      //你丙哥喺傷巷都冇照顧兩老,仲好意思嚟嘈?

      都有可能架! 堂阿哥丙雖然都周不時返鄉居住, 但始終無可能貼身照顧, 所以佢講嚟講去都係堂家姐係外嫁女, 父親的「原意」係將間屋留俾兩兄弟, 再加三姑六婆CCTVB膠劇式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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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成個塘心風暴爭產咁,在利益之下人性的黑暗面就會顯露,親戚都無情講。
    小明爸爸房產分配真係複雜到嘔,邊有可能叫哂所有親戚到公證處?話就話法例規定,但都要現實先得架,要做到先得架。例如用授權書得唔得呢?呢啲咪就係典型官僚教條主義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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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成個塘心風暴爭產咁,在利益之下人性的黑暗面就會顯露,親戚都無情講。

      無錯。兩百萬又好兩千萬都好,其實唔係重點,問題係在於佢地對錢/親戚關係/為啖氣的態度和取捨。

      //呢啲咪就係典型官僚教條主義囉!

      唔好話蝗國,傷港公墓園處事一樣都只係會根程序,唔會幫你諗 practical alternat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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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150 平米,15000 一平米,只有2百多萬呢,而家SZ二手房約53000一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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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係喎!我記得當時個conversation係講緊2000萬,肯定堂阿哥又話深圳市中心呎價同我城差唔多,咁應該係我寫錯,佢講緊是15萬一平方米才對。

      即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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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阿丙哥」又作得太大了吧,我都明白「老粗」的作風(憑心情感覺作無定向的誇大言詞),一般「事實」的描述,打個七折甚至半價就都差無幾。

      照魔術師的描述,阿丙嫂似乎對丙哥那喊打喊殺的言論無動於衷,估計丙哥都係「得個講字」那類型,丙嫂「見慣大場面」,這是「知我莫若你」的表現。

      從呢方面睇,往後以免再被丙哥噴到一面屁,從丙嫂那一邊勸說會係一個比較好的「切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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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都明白「老粗」的作風(憑心情感覺作無定向的誇大言詞),一般「事實」的描述,打個七折甚至半價就都差無幾。

      我覺得講嘢胡胡混混的人都幾煩。

      //丙嫂「見慣大場面」,這是「知我莫若你」的表現。

      睇怕都係,又或者阿嫂以局外人心態睇,少咗幾錢肉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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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魔術師阿爺好似早年去了舊金山便不知所蹤」
    好奇一問,魔兄會否嘗試找尋他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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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哈哈,如果老父未死,都80有多了,亞爺就更加早已化灰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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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近年看了古巴華僑的故事及紀錄片。該處華人團體有歷年華僑登記册,也有個華人公墓。舊金山極可能有類似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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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你係咪暗示我有可能多咗個卜卜脆的混血堂妹?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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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呢篇寫得好生動,將甲乙丙等人性格立體呈現。

      //卜卜脆的混血堂妹

      美帝出世贏在起跑線,完勝堂家姐甲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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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完勝堂家姐甲

      堂家姐甲係個會去跳廣場舞的大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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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你係咪暗示我有可能多咗個卜卜脆的混血堂妹? XD

      不是啊。我只覺得尋根和認識自己祖輩的經歷應十分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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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只覺得尋根和認識自己祖輩的經歷應十分有趣。

      祖父輩的「根」我始終感覺不大. 下一篇本來打算寫雷洛2, 但在突發事情, 先插隊一篇可能是有關父母感覺的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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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魔術師, 我是甚少留言的讀者。當我看到Roger兄的留言,我是會心一笑的,且聽我把故事道來。

    //但是無人理, 個個闊佬, 淨識住公屋, 搵故鄉正苦笨.只是故鄉的手足, 日日夜夜呻窮, 但有錢都唔識搵 , 一副唔至在的死樣。

    本人父親原是珠海農民,在七十年代偷渡來港,現在在珠海仍有一在生的弟弟(即是我的叔叔),但家父已去世了,在珠海家父和叔叔共同擁有一塊住宅用地的使用權,當然也在該地上建了屋,然而家父在大陸機關只辦了土地使用證,沒有辦房產證,更甚的是他的香港身份證名字與土地使用證的名字不一樣,所以要辦理繼承手續十分麻煩,而且那裏沒有拆遷計劃,我也懶得去攪了,可我現在一家還是住在公屋中。

    //上面的人捱了這麼多年, 你也享了這麼多年, 拉平罷, 爭甚麼 ?

    其實這句我是不同意的,但套在我叔叔的角度來看,這是對的,因為他自以為當年在鄉下種田很辛苦,擔泥起屋很辛苦,在他們的眼中,家父偷渡來港的生活是快活的,賺錢是容易的,所以現在他們享受做收租公是應有的回報,在香港的親戚們也恨不得那麼多,自然最好就不要和他們爭。

    老實說,叔叔建了很多小房間出租給外來勞工,但所有租金都是歸他的,我們一丁點兒都分不了,只能說我們嫌麻煩,又或者當年家父親顧著兄弟情誼,沒有瓜分一半土地來建小房間用來出租。而且我們也甚少回鄉,恐怕即使自己建了屋,出租了,租金也會被叔叔吞了。

    小女子文筆不好,若魔術師有任何看不懂之處,請見諒,也不用浪費時間去考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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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女子文筆不好,若魔術師有任何看不懂之處,請見諒,也不用浪費時間去考究。

      姑娘你的文筆不錯, 我沒有看不懂的. 既然看得懂, 當然就不用去找資料猜測考究.

      //但套在我叔叔的角度來看,這是對的,因為他自以為當年在鄉下種田很辛苦,擔泥起屋很辛苦,在他們的眼中,家父偷渡來港的生活是快活的,賺錢是容易的,
      你睇人好,人睇你好. 我堂阿哥來香港搵錢辛不辛苦? 當然辛苦! 我老豆當年抬住幾十斤象牙返山邊木屋家裡開工, 當然也辛苦喇! 香港樓市起飛跟深圳樓市起飛也是一樣, 是否能「發違」,就看你有沒有這個命數, 同埋你想唔想咁aggressive,慬不慬得抓住機遇了. 很老生常談,但卻是事實.

      //所以現在他們享受做收租公是應有的回報,在香港的親戚們也恨不得那麼多,自然最好就不要和他們爭。

      當然不需要去爭。你有你的生活,我有我的忙碌,何必吹縐一池春水?

      //當我看到Roger兄的留言,我是會心一笑的,且聽我把故事道來。

      很明顯, 你寫的故事是有前文後理, 是完整的; 而Roger兄卻是很多次有碎片化或是無頭無腦的留言(早前已勸喻過好幾次). 面對他的洗版式留言, 我是很苦惱的: 版規他沒有犯, 但卻造成了我很大的不便.

      禮貌上,我是有留言都會回應的, 但沒頭沒腦的留言, 尤其是現在有工返, 我真的沒有閒情去猜度他背後的用意了. 我看不明白 Roger 的留言, 可能是我沒有他的經歷,沒有共鳴吧? 只能算是 Roger 選錯對象, 魔術師才疏學淺, 他是俏媚眼做給瞎子看了. 但想深一層,如果你想別人從你的文字裡感受你的經歷, 就更加要用心去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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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的學生是這樣作文的:1,3,4,6,7,8,9⋯⋯
      劇情跳過,不交代。叫你猜。
      1,2,3 當然不難猜,但若劇情不單跳過,還車前倒後的,真頭都爆。
      有些事,像笑話,坦蕩蕩的說出來,沒意思。
      但有些事情,讀者若沒有這個資訊,要猜,還要猜到前面又不配合後面時,訊息就斷了。
      最簡單常見的就是不停用「他」。誰呀?誰呀?故事裏即使只有二人,「他」究竟是誰也很令人苦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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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劇情跳過,不交代。叫你猜。
      //有些事,像笑話,坦蕩蕩的說出來,沒意思。
      //但有些事情,讀者若沒有這個資訊,要猜,還要猜到前面又不配合後面時,訊息就斷了。

      含蓄還含蓄, 有時寫嘢係要有餘未盡, 給讀者留有想像空間, 但前題是, 讀者對事情起碼要有個 common understanding;例如《雪山飛狐》的結果,是因後果有充分描寫和交代,open ending 不是甚麼問題.

      但如果係資訊性或 fact based 的事情,寫啲唔寫啲,真的很難叫人明確地理解作者的立場和要表達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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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其實魔術師老父在鄉間的收租物業情況都係差唔多,文件就只有當年的賠償書,就連屋契地契都無

    個人建議搵律師拎法律意見好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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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當然會, 不過如果我唔係鐵定「拎返自己啲嘢」, 我又無謂出嚟搞事. 要再睇家啲先. 堂阿哥個case 可以做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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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我覺得丙哥既反應,其實用呂良偉當年一句可以講晒:為啖氣囉!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sBfilN9R_k

    因為佢無辦法接受現實中一啲嘢,系自己無能力改變的(例如堂姐甲擁有法律上的“簽名否決權”)。

    //而家SZ二手房約53000一平米。
    //肯定堂阿哥又話深圳市中心呎價同我城差唔多

    深圳二手房的確是大約5-60000一平米。
    丙哥層租屋應該是南山附近吧?佢用附近既豪宅級新樓嚟計就的確有十幾萬一平的。

    //既然都唔知個夾萬裡面有乜, 就當佢係空氣咪算囉!

    唔系個個都"好仔不論爺田地"咁有氣概的...

    //小明爸爸房產分配真係複雜到嘔
    //唔好話蝗國,傷港公墓園處事一樣都只係會根程序

    我而家老竇剩落層傷巷樓都有呢個問題:層樓系姑媽生前同一個男人夾份買的,姑媽一直無結婚無仔女,去嗰陣咁啱我老竇退休有筆錢,就買咗男人嗰份...但直到連我老竇走埋先知原來佢一直無處理我姑媽嗰份既問題。應該是當年姑媽走的時候,好多兄弟姐妹都已經失聯,無辦法搵返嚟逐一簽名,跟住老竇就懶理,到現在咁多年後要搞就更頭痕。不過自住或學撚sir做收租仔就一定無問題的。

    而家層樓四十幾年樓齡,拆遷應該起碼過多廿幾年,將來點點點就到時先算了。

    //個人建議搵律師拎法律意見好D

    法術界一定想你搞的,正如我搞遺產時律師都咁講...但問題是錢就你收,搵人個功夫就我地親屬出...

    //我的學生是這樣作文的:1,3,4,6,7,8,9⋯⋯

    令我諗起《追龍》:娛樂性、動作、美指、音樂都系好的,夠坐兩個鐘唔會悶,但與其話系人物傳記,不如話系“人物事蹟拼圖”--將兩個人的“人生起落曲線”截好多點落嚟,但點同點之間完全要靠觀眾自己腦補去interpolate.

    到魔兄你寫《雷洛II》時再寫多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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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呂良偉當年一句可以講晒:為啖氣囉!

      為部戲... 我都諗起跛豪...

      //因為佢無辦法接受現實中一啲嘢,系自己無能力改變的

      但人世間就真係有好多嘢唔係自己有能力去改變嘅, 佢做咗咁多年人都唔明(或唔想去明), 我真係無辦法幫到佢.

      //丙哥層租屋應該是南山附近吧?

      咁我就唔知佢起嗰間屋係邊喇. 我老豆剩落嗰間就不是在南山了.

      //而家層樓四十幾年樓齡,拆遷應該起碼過多廿幾年,將來點點點就到時先算了。

      呢啲真係無頭公案... 可以試下搵蛇齋黨免費法律諮詢.

      //法術界一定想你搞的,正如我搞遺產時律師都咁講...但問題是錢就你收,搵人個功夫就我地親屬出...

      你都咪話,工亂會真係有啲咁嘢...
      http://www.ftu.org.hk/zh-hant/social?id=78

      //到魔兄你寫《雷洛II》時再寫多啲。

      第二集真係遜色過第一集唔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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